政治統一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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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統一的途徑
作者:胡適
1934年1月21日
本作品收錄於《獨立評論

  凡夢想「武力統一」的人,大概都是對於別的統一方法都抱悲觀了。例如吳景超先生(本刊八十四號)指出三種其他方式的不可能:第一「開放政權」於統一是無補的;第二「聯省自治」實際上便是擁護群雄割據的局面;第三「以建設謀統一」也得先設法早日脫離割據的時期。因為吳先生認這幾條路都走不通,所以他說:

  在群雄割據的時期內,除卻武力統一的方式外,我們看不出還有什麼別的方式可以完成統一的使命。

  又如蔣廷黻先生(本刊八十三號)也指出其他方法的絕不能行:第一是「維多利亞時代的自由主義和代表制度」絕不能行;第二是「割據的妥協」也絕不能成立:第三是「再來一次的革命」也行不通。因為這些方法都絕不能行,所以他說「唯一的過渡方法是個人專制」,是「拿一個大專制來取消一些小專制」,是拿更大的武力打倒一切二等軍閥。

  武力統一的困難,我在上一期(八十五號)已經說過了。其實這種統一方式的困難,蔣吳兩先生也都感覺得到。蔣先生說:

  中國人的私忠既過於公忠,以個人為中心比較容易產生大武力。

  他應該料得到:馮玉祥也曾這樣想過,也曾這樣做過;張作霖、張學良也曾這樣想過做過;現在的許多割據領袖也都在那兒如法炮製,「以個人為中心,產生大武力」。人人都要造成那「更大的武力」,所以武力統一終不可能。蔣先生又說:

  這個為中心的個人必須具有相當的資格。

  既然說是「必須」,這就是一個必要的條件了。我說中國沒有能專制的人;蔣先生也只能說:

  中國今日有無其人,我也不知道。

  那麼,蔣先生也不知道今日中國有無具備那「必須」條件的中心人物,他的統一武力論也就很脆弱了。

  吳先生的武力統一論也有同樣的困難。他也承認:

  武力雖然重要,而運用此武力的,還要一個能幹的領袖。這位領袖至少應具下列幾個條件:

  第一,他要有為國為民的聲望,這種聲望是建築在領袖的行為上面的。……

  第二,他要有知人善用之明,要網羅國內第一流人物,來與他合作。……

  第三,他要有開誠布公的胸懷,要使得與他接近的人都覺得他真是「推赤心置人腹中」。……

  現在的革命事業有國際背景在內,所以當領袖的人……還應當有現代的眼光,以及一個高明的外交政策。

  可是吳先生也不能指出我們現在已有了這樣一位領袖。他只能說:

  根據時勢造英雄的原則,這種領袖遲早總要出現的。

  假如我們大家每夜焚香告天的祈禱終無靈應,這種領袖終不出現,那麼,中國又怎麼辦呢?這樣看來,吳先生的武力統一論的希望也是很脆弱的。

  總而言之,武力統一的困難,依我們三個人這回討論的結果,至少有三點:

  第一是中國今日的「意態」不容許。(看第八十五號)

  第二是中國今日的「物質狀況」不容許。(看第八十五號)

  第三是中國今日還沒有具備那些「必須」條件的領袖。

  我們現在可以回到我上次提出的問題:如何能縮短這個割據時期?如何能在這個割據時期做到建國的大事業?

  換句話說,假如此時沒有用武力統一全國的希望,我們還有法子建設起一個統一的國家來嗎?

  我所設想的統一方法,簡單說來,只是用政治制度來逐漸養成全國的向心力,來逐漸造成一種對國家「公忠」去替代今日的「私忠」。

  中國統一的破壞,由於各省缺乏向心力,就成了一個割據的局面。這個局面的形成,不完全是這二十多年的事,是太平天國亂後逐漸造成的。清朝盛時,督撫都不用武人,而各地駐軍甚少。當時所以能維繫住一個統一局面,全靠制度的運用。任官全出於中央,而中央任官有一定的制度;科舉是全國一致的,升遷調轉是有一定的資格限制的,而文官統轄武官(自中央以至各省)也是一致的。科舉制度雖然不切實用,但人人都承認它的公道無私;老生宿儒應考到頭髮白了,也只能嘆口氣說「場中不論文!」他不怨那科舉制度本身的不公。智識階級都感覺有「正途出身」:貧家子弟,用了苦工夫,都可以希冀狀元宰相的光榮。重名輕武的風氣造成之後,武官自覺得他們應該受文人的統治,所以文人管兵部,巡撫掌兵權,人人都認為當然的道理。

  太平天國之亂,把那個「紙老虎」打破了。政府的軍隊不能平亂,而平亂的大功全靠新起的鄉兵與募兵。湘軍雖然多數遣散了,淮軍繼續存在,成為新式軍隊的起點。平亂之後,各省督撫雖然仍是文人,可是這些封疆大吏多是帶過兵立過戰功的,又往往負一時盛名,他們的聲望遠在中央政府的一班庸碌大官之上。從此以後,「內輕外重」的局勢已造成了。到了庚子年(1900),宮廷與政府迷信拳匪,造成了國際大禍,內旨令沿江沿海各省督撫招集義和團攻打洋人,北方有山東巡撫袁世凱不受命,南方兩江總督劉坤一與兩湖總督張之洞也都不奉詔,並且提倡保障東南的政策。當時端王與剛毅都主張要嚴厲的懲罰劉張,但想不出執行的有效方法來。這是各省對中央獨立的起點。十年之後,辛亥(1911)革命起來,各省相繼響應,主其事的雖有文人,但反正的新軍將領往往成為實際上的領袖。南北統一之後,北方政權漸歸北洋的將領;南方各省的有力軍人也漸漸成為各省的領袖。民國三四年以後,雖有軍民分治的試驗,而各省大權都移歸軍人,就成割據的局面。

  辛亥革命以後,從前所有一切維系統一的制度都崩壞了。中央政府沒有任官權,沒有軍權,沒有賦稅權;而各省的督軍都自由招兵,自由作戰,自由扣留國稅,自由任命官吏。到了後來,有力的督軍還要干預中央的政治,中央政府就變成軍人的附屬品了。離心力的極端發展,造成了一個四分五裂的局面。

  民國十五年,國民革命軍北伐,打開了一個新的局面。當時的主要旗幟是民族主義,對外是打倒帝國主義,對內是建立一個統一的民族國家。統一的中心在國民黨,要以黨治軍,以黨當政:黨權高於一切。這一套的新組織與新紀律,在當時真有「無堅不摧」的威風。無主義又無組織的舊勢力,都抵不住這新潮流的震撼。不到三年,就做到了統一全國的大事業。

  但這一回的新統一里也含有不少的離心勢力。政權屬於黨,而黨不幸先分裂了。黨中本有從極右到極左的成分,後來一分為國共,再分為國民黨內的各派,三分為以個人為中心的各系。黨中又因為原來沒有計劃到分派的處理方法,從沒有準備怎樣用和平法律手段來移轉政權的方法,所以一到分裂時就不能不互相鬥爭,而鬥爭的方法又有時各各倚靠一部分的軍人,用機關槍對打。黨爭要倚靠軍隊,覺就不能治軍了。新起的軍事領袖,雖然比舊日北洋軍閥高明的多了,然而其中始終沒有出一個像劉邦那樣「恢廓大度」或像劉秀那樣「推赤心置人腹中」的偉大人物。所以黨爭之外,又加上了領袖與領袖的鬥爭。其中雖有比較優勝的領袖至今還能保持最優勝的勢力,然而那分裂的局勢終無法收拾:第一是黨爭無法解決,第二是私怨無法消滅,從黨爭變到個人恩怨,從黨中心變到個人中心,越變離心力越大了。

  在這個割據局勢之下,有什麼法子可以逐漸減除各省的離心力,而逐漸養成全國的向心力呢?有什麼法子可以逐漸造一種對國家的「公忠」來替代今日的「私忠」呢?

  我們要認清,幾十年來割據的局勢的造成是因為舊日維系統一的種種制度完全崩壞了,而我們至今還沒有建立起什麼可以替代他們的新制度。當日「以黨治國」的制度,確是一個新制度,如果行得通,也許可以維繫一個統一的政權。但民國十六年國共的分裂,就早已顯示這個制度的自身無法維持下去了,因為黨已不能治黨了,也不能治軍了,如何還能治國呢?黨的自身已不能統一了,如何能維繫一國的統一呢?

  古人說的好:「時移則事異,事異則備變。」舊制度已崩壞了,我們就應該研究新的需要,建立新的制度去替代那無法挽回的舊制度。今日政治上的許多毛病,都只是制度不良的結果。即如蔣廷黻先生指出的:

  中央政府的各部,無論在北京時代,或在現在的南京,部長是那一省的人,部中的職員就以他同省的人居多,甚至於一部成為一省的會館。

  他說這是因為中國人的頭腦里有省界。其實省界是人人有的,並不限於中國人。美國國會的議員,那一個不替他的選舉區爭權利?不過他們的國家有較好的制度,所以他一旦做了部長,他決不能把他的貴部變成他的同鄉會館。蔣先生指出的笑柄,只消一點點制度上的改革就可以消滅了。

  回到國家統一的問題,我們主張,今日必須建立一個中央與各省互相聯貫的中央政府制度,方才可以有一個統一國家的起點。

  從前的帝國時代,中央與各省的聯貫,全靠任官權之在中央:不但督撫蒲臬是由中央派出的,州縣官也是由中央分發到省的;外官可以回中央去做京官,京官可以派出去做外官;江蘇人可以做甘肅的官,雲南人也可以做山東的官。自從割據的局勢形成以後,割據的區域裡中央不能任官,至多只能追認原有的官吏,加以任命而已。任官權分在各省之後,中央與各省就沒有聯貫的方法了。省與中央越離越遠,所以只有小割據,而沒有統一國家的形態了。

  我們相信有許多的政治方法可以逐漸挽回這種分裂的趨勢。這篇短文里不能詳細多舉例子。我們可以舉出「國會」一個制度來做一個最重要的例。國會不是蔣廷黻先生所嘲笑的「維多利亞時代的自由主義和代表制度」。國會的功用是要建立一個中央與各省交通聯貫的中樞。它是統一國家的一個最明顯的象徵,是全國向心力的起點。舊日的統一全靠中央任命官吏去統治各省。如今此事既然做不到了,統一的方式應是反其道而行之,要各省選出人來統治中央,要各省的人來參加中央的政治,來監督中央,幫助中央統治全國。這是國會的根本意義。

  蔣廷黻先生一定不贊成這個主張,他曾說:

  人民不要選舉代表,代表也不代表什麼人。代表在議會說的話,不過是話而已。中國近二十年的內爭是任何議會所能制止的嗎?假若我們能夠產生國會,而這國會又通過議案,要某軍人解除兵柄,你想這個議案能發生效力嗎?只要政權在軍人手裡,……你的國會有一連兵就可解散了。

  這些話都是過慮,有成見的過慮。第一,人民最不要納租稅,然而他也居然納租稅,豈非怪事?所以蔣先生也不必過慮人民不要選舉代表。第二,議會能有多少權力,如今談不到。不過我們前幾天還看見報上記載着,立法院「在悲憤中」勉強通過了一萬萬元的公債案。一個確然「不代表什麼人」的立法院也會「悲憤」,蔣先生也許可以看見一個代表全國的議會發起大「悲憤」來制止內戰,誰敢保沒有這一天呢?第三,一連兵誠然可以解散國會,正如一個警察可以封閉你我的《獨立評論》一樣容易。然而曹錕要做大總統,他用一連兵也就可以包圍國會了,何必要花五千元一票去賄選呢?馬君武先生曾說:曹錕肯花五千元一票去賄選,正可以使我們對於民主憲政抱樂觀,因為那個國會的選舉票在曹錕的眼裡至少還值得四十萬元的代價。況且有了賄選的國會,也就可以有賄不動的國會;有了一連兵解散得的國會,也就可以有十師兵解散不了的國會。

  不過這都不是眼前的話。現在我要請大家注意的只是要一個連貫中央與各省的國家機關,要建立一個象徵全國全民族的機關。各省要搗亂,就請到國會裡來大家一塊兒搗亂。各省要建設,就請到國會裡來大家一塊兒建設。無論如何,總比「機關槍對打」要文明一點。讓各省的人到中央來參加全國的政治,這是養成各地方向心力的最有效的一步。

  十八世紀的英國政治家貝爾克(Burke)曾說,「若要人愛國,國家須要可愛」。若要全國人擁護國家,國家也須要全國人擁護。現在最奇怪的現狀是把黨放在國家上面。這樣如何能養成「公忠」?國會是代表全國的議會,是一個有形的國家象徵,人民參加國會的選舉,就是直接對那個高於一切的國家盡義務。現在全國沒有一個可以代表整個國家的機關,也沒有一個國家可以使人民有參加干預的機會,人民又從何處去報效他的「公忠」呢?

  我只舉這一個國會制度,已占了這許多篇幅了。我的意思只是要說明今日需要這種挽救全國離心力的政治制度,國會不過是一實例而已。其他促進統一的制度,將來有機會再談。

  二十三,一,十六晨

  (原載1934年1月21日《獨立評論》第8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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