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某年月日,立太子,赦下。嘗有非其罪,柩得返葬。凌氏孤夷仲、求仲,自連、桂陽舉其先人之柩,龜筮吉利,某年月歸於杭之新城,祔於其墓。刻〈前志〉志其行,益以〈後志〉志其時,立碣於墳東南隅,申志於外。噫!亦勤矣。以其先人之行,宜克大於後,以其孤之志,宜克承於初。艱其躬以延於無窮,承而大宜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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