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
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 教基〔2018〕15號 2018年8月15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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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
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教育部組織修訂並頒布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語文等學科課程標準(2017年版)》(以下簡稱新課程),目前正在組織編寫修訂普通高中各學科教材(以下簡稱新教材)。為統籌做好新課程新教材的實施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統籌規劃、協同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高考綜合改革和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促進課程、教材、教學、考試、評價、招生等有機銜接,全面落實新課程新教材的理念和要求,着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質量,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則
育人為本,注重實效。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把科學的質量觀落實到教育教學全過程,打牢學生成長的共同基礎,滿足學生不同學習需要,進一步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着力發展核心素養。
分類指導,有序推進。堅持加強省級統籌、強化市縣保障、學校具體實施,結合各地高考綜合改革推進安排和高中學校辦學條件實際,有計劃、分步驟、積極穩妥地實施新課程新教材。
完善機制,強化保障。建立健全組織領導、系統培訓、示範引領、監測督導等工作機制,完善經費投入、師資配置、專業研究、設施配備等保障機制,為新課程新教材實施提供有力支撐。
(三)工作目標
2018年底完成新課程全員培訓工作,2019年上半年開始,分批分步完成新教材培訓工作,普通高中校長和教師隊伍組織實施新課程新教材的能力整體提高,教研機構和教研隊伍的專業支撐能力進一步增強;2022年秋季開學,全國各省(區、市)均啟動實施新課程新教材,相關工作推進機制和保障機制進一步健全;到2025年,新課程新教材的理念、內容和要求全面落實到普通高中教育教學各個環節。
二、實施步驟
統籌考慮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和高考綜合改革等多維改革推進的複雜性,為保障普通高中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按照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分步實施、自主申請的原則,從2019年秋季學期起,全國各省(區、市)分步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可以於2019年秋季學期高一年級起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
——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可以於2019年或2020年秋季學期高一年級起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
——2019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可以於2019年或2021年秋季學期高一年級起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
——2020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可以於2020年或2022年秋季學期高一年級起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
各省(區、市)要結合實際,認真總結前期課程改革經驗,組織開展基礎條件評估,深入研究多項改革交替疊加可能給普通高中學校帶來的困難和挑戰,在此基礎上提出本地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的時間,制定相應的工作計劃和方案,並於2019年6月底前報教育部。有關省份要統籌考慮、積極穩妥地做好民族地區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工作的安排。
從2020年起,教育部將組織專業機構對各地新課程新教材實施情況進行跟進指導和總結評估,不斷提升新課程新教材實施的科學化和規範化水平。
三、重點任務
(一)紮實做好全員培訓工作,切實提高組織實施能力。各地要認真組織實施好新課程新教材的全員培訓工作。按照教育部印發的《新修訂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培訓工作方案》要求,開展好省級骨幹培訓、地市級培訓和校本研修,完成對教育行政幹部、教研員、高中校長和教師的全員培訓。教育部制定新教材培訓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國家三科統編教材國家級示範性培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研究制定本地新教材培訓工作方案,加強對培訓工作的統籌指導。各地要根據使用新教材的具體時間安排,分年度、分年級、分學科開展培訓,要在使用當年8月底前完成高一年級各學科教師培訓工作,次年秋季開學前完成高二、高三年級各學科教師培訓工作。
(二)認真做好課程實施,開設好國家規定課程。各地要加強對新課程實施的領導和管理,認真抓好落實。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本地課程實施指導意見,明確課程實施的具體要求,統籌均衡安排每學年開設的科目和課時。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依據國家和省級要求,制定具體的課程實施方案,確保開齊國家規定的各類課程,特別是綜合實踐活動、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課程,並開足規定的課時。學校要充分挖掘課程資源,開發、開設豐富多彩的選修課程。
(三)深化學校教學改革,發展學生核心素養。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學校教學改革工作的指導,積極組織開發優質教學資源,注重教學改革經驗的遴選和推廣。要充分依託教研部門等專業力量,加強對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的研究,指導學校積極探索基於學科核心素養的教學策略和評價方式。學校要健全以校為本的教研製度,鼓勵和支持教師創新教學方式,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和學習過程,促進學生自主、合作、探究學習,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四)加強和改進教學組織管理,有序推進選課走班。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完善適應選課走班需要的教學組織管理制度和學分認定辦法,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指導學校有序推進選課走班、科學開展學分認定工作。學校要結合實際,加快建立完善選課走班和學生發展指導制度,並制定具體的學分認定辦法。要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教師配置、班級編排、學生管理、設施配備等方面的統籌力度,逐步形成行政班和教學班並行、科學規範、高效有序的教學組織運行機制。
(五)完善考試評價制度,發揮積極導向作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校內評價或考試要以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為依據,更好地發揮立德樹人導向作用。教育部組織開展考試命題評估工作和命題人員國家級培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學業水平考試命題質量保障機制,開展命題質量評估,加強命題人員培養和培訓,確保考試命題方向與課程標準要求一致,學業水平考試合格性考試的內容和難度要符合課程標準要求,引導學生打好基礎。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認真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完善實施細則,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和選修課程的修習情況應納入評價內容,要做到客觀真實。
四、工作機制
(一)建立課程實施監測制度,確保課程實施質量。建立國家、省兩級課程實施監測制度,健全課程建設和管理反饋改進機制。教育部制定課程實施監測方案,對各地課程方案執行情況、課程標準落實情況以及新教材使用情況進行監測。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省級課程實施監測方案,建立相應的課程實施反饋改進機制,向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反饋監測結果和改進建議,並於每學年結束後將本地新課程實施監測報告報送教育部。
(二)完善教研科研工作機制,發揮專業支撐作用。各級教研科研部門要圍繞新課程實施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特別是學科核心素養、學業質量標準在實踐中轉化落地等問題加強研究,深入學校、深入課堂、深入師生開展實踐研究,推動深化教學改革。各地要積極推進教研工作機制創新,探索區域聯合教研、校際聯合教研等多種教研工作機制,不斷提升教研工作的制度化和專業化水平,發揮好教研工作對深化課程改革的重要支撐作用。
(三)建立實驗區、實驗校,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圍繞深化課程改革的主要任務,設立一批國家級和省級實驗區、實驗校,探索不同發展水平地區和學校有效推進課程改革的實踐模式,及時總結交流和宣傳推廣實驗區、實驗校的成功經驗。教育部遴選若干地市和學校作為國家級實驗區、實驗校,並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指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相應設立一批實驗區、實驗校,並加強工作指導。
(四)加強條件保障,滿足課程改革需要。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措施,加大教育經費投入力度,滿足教師培訓、課程實施、教學研究、校舍建設、設備配置等方面的需要,並向農村地區、邊遠地區、民族地區傾斜。要組織開展普通高中辦學條件評估,科學測算資源缺口,制訂工作規劃和方案,加快改善學校辦學條件。要積極協調編制、財政部門,落實城鄉統一的編制標準,加大區域內統籌配置和師資共享的力度,為學校配齊配足教師。
五、組織領導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教育部成立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推進專項工作小組,由教育部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相關司局和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加強對課程實施工作的指導。地方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對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制訂實施意見,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有效銜接各項改革任務,穩妥有序推進。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做好推動落實工作。普通高中學校要落實主體責任,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認真開展教師培訓,注重與學生和家長的交流溝通,做好實施工作。
(二)強化督導,落實責任。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將新課程新教材實施情況納入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內容。地方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開展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專項督導評估,並將其納入綜合督導和責任督學日常督導,督導檢查結果作為對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以及普通高中學校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三)廣泛宣傳,積極引導。各地要認真制訂宣傳工作方案,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平台,統籌做好新課程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宣傳,深入解讀闡釋改革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政策措施和具體安排,努力營造社會各界廣泛理解、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
教育部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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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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