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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公布首批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認定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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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公布首批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認定結果的通知
教高函〔2020〕8號
2020年11月24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
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關於公布首批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認定結果的通知

教高函〔2020〕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有關課程平台單位:

根據《教育部關於一流本科課程建設的實施意見》(教高〔2019〕8號)精神和有關通知要求,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高等學校申報推薦,並經專家評議與公示,認定5118門課程為首批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含1559門在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特別是在應對新冠肺炎期間實施的大規模在線教學中作出了重要貢獻的原2017年、2018年國家精品在線開放課程和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其中,線上一流課程1875門,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一流課程728門,線下一流課程1463門,線上線下混合式一流課程868門,社會實踐一流課程184門。現予以公布。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高等學校要將國家級和省級一流本科課程建設納入「十四五」高等教育發展規劃,加快建設與新時代人才培養需求相適應、與新技術相融合、與教育教學方式方法改革相配套的教育教學管理政策和機制,注重一流本科課程建設與應用優秀案例的推廣,以「學習革命」推動「質量革命」向縱深發展。

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要在中央高校教育教學改革專項中對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建設予以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地方有關高校也應採取相應支持措施,積極推動廣大教師和學生投身新時代教與學變革實踐。課程平台單位要按照人才培養規律要求,繼續做好各種類型課程的技術服務設計、運營、服務支持和網絡安全保障,持續推動課程平台技術與模式、教育教學工具的再創新再提升再優化。

教育部將通過使用評價、定期檢查等方式,對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繼續建設進行跟蹤監督和管理。自公布之日起5年內,未能按照各類課程要求開放共享或持續建設的課程,將取消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資格。

附件:首批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名單

教育部

2020年11月2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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