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同意設立西湖大學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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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同意設立西湖大學的函
教發函〔2018〕10號
2018年2月14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
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關於同意設立西湖大學的函

教發函〔2018〕10號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商請設立西湖大學的函》(浙政函〔2017〕95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報送西湖大學考察意見建議研究情況的函》(浙政函〔2018〕16號)收悉。

根據《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有關規定和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考察評議結果,經研究,同意設立西湖大學,學校標識碼為4133014626。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西湖大學系社會力量舉辦、國家重點支持的新型高等學校,為非營利法人,由你省統籌管理和指導。

二、學校要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突出公益辦學導向。

三、學校定位於研究型高等學校,主要開展基礎性、前沿科學技術研究,着重培養拔尖創新人才。

四、學校從舉辦研究生教育起步,適時開展本科生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規模不超過5000人。

五、學校要堅持發展有限學科,學科專業設置和學位授予單位申報,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六、我部將對學校辦學情況進行評估檢查,並根據評估檢查結果研究其開展本科生教育問題。

望你省切實落實責任,加大對西湖大學的指導和支持力度,督促其進一步完善治理體系,健全辦學經費保障機制,全面加強學校黨的建設,按照高起點、小而精、研究型的辦學定位,集聚一流師資,打造一流學科,培育一流人才,產出一流成果,為我國高等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建設高水平研究型大學作出積極貢獻。

附件:1.西湖大學辦學許可證信息

   2.西湖大學章程

教育部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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