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成立教育部汶川地震災後學校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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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成立教育部汶川地震災後學校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教發函[2008]162號
2008年6月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各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了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總體部署,經研究,決定成立教育部地震災後學校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的工作部署,統籌指導、協調和幫助災區開展災後學校恢復重建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員名單[編輯]

組 長:周 濟 部長

副組長:袁貴仁 副部長

陳小婭 副部長

楊周復 部長助理

成 員:牟陽春 辦公廳主任

韓 進 發展規劃司司長

吳德剛 人事司司長

陳偉光 財務司司長

姜沛民 基礎教育司司長

黃 堯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

管培俊 師範教育司司長

楊貴仁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

劉金平 監察局局長

張泰青 發展規劃司副司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以及協調聯絡和信息匯總、報告等工作。主任由韓進兼任。

二、主要任務[編輯]

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落實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的工作部署,組織地震災區學校重建問題的調查研究,指導組織學校建設標準修訂、災區學校建設推薦方案計劃,指導編制學校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工作,研究制定恢復重建的有關政策措施、協調對口支援工作等。領導小組設下列工作組:

(一)學校建設標準與推薦方案設計組

負責組織研究修訂學校建設標準,配合有關部門,修訂災區學校抗震設防標準,提高抗震等級,明確結構體系和設計、施工質量要求,研究提出災區學校恢復重建規劃設計的指導意見。組織設計並遴選若干體現先進教育理念,適合城鎮、平原、山區等不同情況的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的校舍及校園建設規劃方案,供災區學校恢復重建選擇。

(二)災害損失與重建評估組

負責收集詳盡的地震災區學校師生傷亡、校舍受損情況,對災區學校的損失進行評估,為編制災區學校重建規劃提供依據。

(三)規劃編寫組

負責按照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災後重建規劃組的要求,指導和幫助災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編寫災區學校恢復重建規劃文本,組織相關機構和專家就災後重建的相關政策和配套措施等進行研究,提出意見,完成各階段相關工作。

(四)資金支持與項目監管組

負責組織、協調落實學校恢復重建工作的資金支持和有關條件保障,指導災區加強對多渠道重建資金的統籌。在項目實施階段組織對資金安排使用、項目招投標程序等方面進行監管。

(五)教師保障組

負責落實災區學校恢復重建的教師需求;組織選派幹部到受災地區掛職協助工作。

(六)對口支援組

負責按總指揮部對口支援統一部署,組織協調教育對口支援工作和高等學校對口幫扶工作。

同時,成立由離退休老同志和有關專家組成的專家顧問組。

三、工作機制[編輯]

(一)堅持以地方為主,有關工作組充分尊重災區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意見,形成順暢、有效的溝通機制。

(二)工作組按照分工指導,協調、幫助災區開展學校恢復重建工作,着重指導和幫助災區做好學校恢復重建的統籌工作。

(三)各工作組指定專職人員,並有相對脫產的人員專門負責此項工作。

(四)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及時召開工作組會議,編發工作簡報,加強各級領導小組和工作組間的溝通和協調,及時發布相關信息。

(五)注意收集基層工作的有益經驗和措施,及時總結推廣。

四、工作要求[編輯]

各受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也要迅速成立災後學校恢復重建領導機構,並加強與我部的聯繫,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直接領導下,統籌做好當地災後學校恢復重建工作。


教育部
二○○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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