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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公布「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建設計劃」第三批項目學校驗收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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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公布「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建設計劃」第三批項目學校驗收結果的通知
教職成廳函〔2018〕52號
2018年12月24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公布「國家中等職業

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建設計劃」

第三批項目學校驗收結果的通知

教職成廳函〔2018〕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教育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建設計劃的意見》(教職成〔2010〕9號)、《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建設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教職成〔2011〕7號)、《教育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建設計劃檢查驗收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13〕5號)、《教育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建設計劃第三批項目學校驗收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15〕50號)等文件精神,在學校總結自查、省級驗收檢查的基礎上,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組織專家對第三批立項(含補充立項)的353所項目學校及第一批、第二批驗收結論為「暫緩通過」和申請延期驗收的45所項目學校進行了綜合評議和全面覆核。

在綜合考慮省級驗收情況和部委專家組覆核意見的基礎上,經研究決定,387所項目學校通過驗收,正式確定為「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11所項目學校未通過驗收。現將名單予以公布(見附件),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項目總結

各地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做好「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建設計劃」項目建設經驗總結,特色凝練,成果轉化。各示範校要提煉和拓展建設成果,深入挖掘項目建設中形成的成果和經驗,持續推動學校各專業、各環節辦學水平的提升,着力打造職業教育品牌,擴大職業教育社會影響力。

二、持續深化改革

各地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加強政策引導和機制創新,繼續加大投入力度,用好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專項資金等,推動示範校率先實現職業教育現代化的目標;要指導和支持示範校加強「後示範」建設,為建設教育強國打好基礎。各示範校要繼續深化改革,加強非示範專業建設,努力在促進學生就業創業、做好中高職銜接、吸引行業企業參與、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建設「雙師型」教師隊伍、擴大職業培訓、完善內部治理結構等方面取得新的進展。

三、注重示範輻射

各地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組織開展跨學校、跨區域合作,推動示範校在服務鄉村振興戰略、打贏脫貧攻堅戰、促進「一帶一路」國際合作等方面起到示範帶動作用。各示範校要加大對區域薄弱學校和對口幫扶學校的幫扶,通過集團化辦學等方式,擴大優質資源共享,帶動相關學校在專業、課程和教材建設,教學模式和教學方法改革創新,教師與管理隊伍建設等方面取得進展,推動中等職業教育水平整體提升。

四、認真組織整改

山西省大同財會學校等11所學校項目建設不符合要求,未通過驗收,根據文件精神,取消示範校資格,不予掛牌,並按項目建設有關規定處理。相關地方的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根據部委驗收反饋的意見,認真組織督促相關學校在一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提升辦學質量和水平。整改期間,項目學校不得申請中央財政支持的其他項目。

附件: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建設計劃第三批(含第一批、第二批「暫緩通過」和申請延期驗收)項目學校驗收結果

教育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18年12月2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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