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學廳〔2019〕6號 2019年5月7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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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高職擴招
專項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和2019年4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做好2019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今年高職擴招百萬是黨中央、國務院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確定的重大政治任務,也是進一步辦好新時代職業教育的重大機遇。各地各校要以政治思維提高站位,充分認識高職擴招的重大意義,確保中央決策部署落實到位;要以改革思維攻堅克難,改革完善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辦法,鼓勵更多應屆高中畢業生、退役軍人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報考;要以系統思維科學謀劃,銜接好現有高考政策,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統籌做好報名、考試、錄取工作;要以底線思維確保穩定,積極穩妥操作,精心組織實施,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公平公正。
二、工作任務
各地各校要針對高中畢業生、退役軍人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不同群體的特點和受教育狀況,採取分列招生計劃、分類考試評價、分別選拔錄取等措施,在嚴格規範、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完成好擴招任務。
1.認真落實計劃安排。各地要按照教育部關於高職擴招計劃安排的有關部署,加強本地高等職業教育資源統籌,足額落實教育部下達的高職擴招計劃和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要按照教育部關於大力推進高職院校分類招考的工作部署,進一步擴大高職分類招考規模,重點布局在優質高職院校,區域經濟建設急需、社會民生領域緊缺和就業率高的專業,以及貧困地區特別是連片特困地區。要針對退役軍人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群體單列招生計劃,一部分面向退役軍人,一部分面向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要統籌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為各類群體提供靈活多樣的升學和培養模式。
2.及時開展補報名工作。各地要在2019年高考前組織一次參加高職擴招專項考試的補報名工作,主要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中職(含中專、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退役軍人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報考高職院校的群體,具體補報名時間由各地確定。於10月份面向2019年退役的軍人再增加一次補報名。各省份原有高考報名條件保持不變,已經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不再參加此次補報名。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退役軍人事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農村、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協調,聯合開展補報名的宣傳動員和各類群體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普通高中、中職應屆畢業生的宣傳動員,教育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會同公安部門負責審核考生的戶籍、學籍信息;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退役軍人的宣傳動員,審核退役軍人身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農業農村部門分別負責下崗失業人員和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的宣傳動員及身份界定工作。各地根據本地工作安排等實際,統籌做好補報名考生的體檢等工作。
3.精心組織專項考試工作。各地要根據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進度等實際,合理安排高職擴招專項考試工作,考試時間可在高考前,也可在高考後。考試組織原則上以高職院校單獨考試為主,鼓勵高職院校通過聯合考試或成績互認等方式,減輕考生考試負擔。本地高職院校單獨考試工作已經結束的省份,要指導所屬高職院校增加單獨考試次數;本地高職院校未開展單獨考試的省份,要指導所屬高職院校增設單獨考試,並加強對學校考試工作指導。前期已參加高職分類考試並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次高職擴招專項考試。
進一步改革完善考試形式和內容。對於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可採取現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方式,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本省或各校組織的文化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成績使用本省或各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對於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可免予文化素質考試,由各校根據學校基本培養要求組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依據測試成績錄取。對於符合免試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職院校予以免試錄取。鼓勵有條件的省份,對於取得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報考相關專業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
4.規範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各地各校要根據技術技能專業人才培養要求,結合不同群體考生特點,綜合考慮招生計劃、專業基礎和考生成績等情況,分類確定錄取標準,確保符合學校基本培養要求、具有就讀意願的考生能被錄取。錄取工作時間安排由各地統籌考慮確定,可實行分階段錄取。集中錄取階段結束後,可根據錄取情況適當安排補錄。新生入學時間由各地各校結合考試招生安排確定,10月份以前錄取的新生,可在2019年秋季入學;10月份以後錄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學。
三、組織實施
1.加強擴招組織領導。本次高職擴招工作以省級人民政府為主組織管理和實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對高職擴招工作的領導,層層落實責任,積極主動作為,加強部門協同,結合本省份實際,抓緊研究制定本地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形成工作合力。要統籌落實好高職擴招與統一高考工作任務,確保高考安全平穩。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組織督查組,對各地擴招組織實施情況進行督查,並將各地落實情況作為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的重要內容。
2.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各地各校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考試招生監督管理,嚴肅考試招生工作紀律,嚴格執行考試招生政策規定,嚴格多樣化人才選拔標準,不因擴招工作而降低規範管理要求。對報名、考試、錄取等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要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虛假宣傳、有償招生、買賣生源等違規行為,維護好考試招生工作秩序。
3.加強信息公開公示。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制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要公開違規舉報電話和諮詢電話,妥善處置信訪問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要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晰各部門在考生資格審核中的主體責任、工作流程、審核規則,對審核工作中發生的失職瀆職行為實行倒查追責。
4.加強招生宣傳服務。各地各校要加大高職擴招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認真制定宣傳工作方案,統籌運用好各類媒體尤其是新媒體,通過答問、圖解、訪談等形式,全面準確解讀本地高職擴招工作實施方案和政策內容,切實做好志願填報、信息發布等工作,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各項考試招生及有關政策。
各地要根據本地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指導所屬高職院校科學制訂招生簡章,及時向社會公布。要在補報名、考試和錄取等工作階段,及時向教育部報送擴招工作階段性進展。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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