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 教辦廳〔2017〕3號 2017年4月10日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內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近年來,教育系統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教育領域透明度不斷提高。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精神,結合教育工作實際,現就全面推進教育政務公開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一)深刻認識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性。公開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徵。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對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增強政府部門公信力執行力,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具有重要意義。教育系統要充分認識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重要性,將政務公開作為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個重要手段,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全過程公開,把政務公開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二)全面把握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關於教育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質量,圍繞教育重大決策部署和公眾關切,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依法依規明確政務公開的主體、內容、標準、方式、程序,推進行政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深化教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範,以公開促服務,推動教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為深化改革、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設助力。
(三)認真落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目標任務。到2020年,教育政務公開工作總體邁上新台階,依法積極穩妥實行負面清單制度,公開的內容覆蓋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公開的制度和機制更加完善,公開的平台和載體更加便民,公開的工作機構和隊伍更加完備,公開的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明顯提升,教育透明度和公信力明顯提升,公眾對教育政務公開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推進教育政務陽光透明
(四)推進決策公開。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教育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推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教育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等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開決策草案及相關信息,通過聽證座談、調查研究、諮詢協商、媒體溝通等廣泛聽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專家學者、社會公眾意見,提高決策科學化水平。探索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增強決策透明度。重大決策作出後,按照規定及時公開議定事項和相關文件。
(五)推進執行公開。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向社會公開教育重點改革任務落實、重要政策執行、重大工程項目實施情況,及時公開推動協調發展、推進改革開放、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等方面改革發展進展和成果,擴大政策傳播範圍,提高群眾知曉度,聽取公眾意見建議,加強和改進工作,確保執行和落實到位。
(六)推進管理公開。及時公開行政審批事項信息,全面發布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和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大力推進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教育監管信息公開。推進「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對象、執法檢查人員隨機抽取產生,檢查情況和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做好教育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預警信息和處置情況公開。
(七)推進服務公開。依據法定職能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具體辦事服務事項,編制政務服務事項目錄並公開發布,編製發布辦事指南,簡化優化辦事流程,推動政務服務向網上延伸,讓學校師生和社會公眾不跑冤枉路,辦事更方便、更明白、更舒心。大力推進教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組織編制公開服務事項目錄,制定完善具體辦法,切實承擔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職責。
(八)推進結果公開。教育行政部門主動公開重大決策、重要政策落實情況,加大對黨中央、國務院教育方針政策及部黨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結果的公開力度。主動公開年度工作重點和工作總結。教育行政審批、教育重點改革任務落實、重要政策執行、重大工程項目實施結果向社會公開。教育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向社會公開。教育建議提案辦理答覆向社會公開。
(九)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推進財政預決算公開,進一步細化預決算公開內容,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全部公開到專業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推進教育督導信息公開,加大國家教育督導評估監測報告發布力度,有效使用督導評估監測結果。有序公開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等重點工作進展情況。推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公開,重點要求各區縣公布劃片工作程序、內容、結果和隨遷子女入學等事項。深化高校信息公開,落實《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和高等學校信息公開清單制度,進一步推動高校招生和財務信息公開。
三、擴大教育政務開放參與
(十)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制定教育部教育數據管理相關辦法。加快整合面向公眾服務的教育業務系統,梳理編制網上政務服務信息共享目錄,向省(區、市)網上政務服務平台有序開放數據。通過公開平台和年鑑、光盤等專門出版物開放主動公開類數據,推進政府數據依申請公開工作。支持鼓勵社會力量發掘利用政府公開數據資源,推動開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條件。
(十一)強化政策解讀。以黨中央、國務院(含中辦國辦)及教育部名義發布的重大教育政策文件(依法應當保密的除外),按照「誰起草、誰預判、誰解讀」原則,評估輿論風險,準確及時解讀。堅持政策文件與解讀方案同步組織、同步部署,文件報部黨組審議或送辦公廳審核報批時,牽頭司局需附上商新聞辦擬定的宣傳考慮和輿情風險評估情況。文件公布時,同步發布解讀材料,全面介紹政策背景、目標任務、主要內容、落實措施等。重大政策通過新聞發布會、答記者問、專家文章、圖解視頻等多種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形象化、通俗化解讀。文件執行過程中,要密切跟蹤輿情,根據輿論發展變化,分段、多次、持續開展解讀。
(十二)擴大公眾參與。完善公眾參與機制,逐步探索適應於不同層級、不同領域公眾參與的事項和方式,加強政民互動,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暢通公眾表達意願渠道,利用互聯網構建公眾參與新模式,保障公眾更大程度參與教育制定、執行和監督,不斷完善政策,改進工作。
(十三)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國辦發〔2016〕61號)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機制,全面監測輿情,加強研判處置,提升回應效果。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表明態度觀點,通報進展情況,說清政策舉措,引導正確社會輿論。
(十四)充分發揮媒體作用。把新聞媒體作為黨和政府聯繫群眾的橋梁紐帶,運用主要新聞媒體及時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引導輿論。發揮新聞網站、商業網站以及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的網絡傳播力和社會影響力,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打造集政策發布、服務溝通、信息傳播、知識共享等功能於一體的教育部政務新媒體,建好教育政務新媒體聯盟,加強政務新媒體與主流新聞網站、互聯網應用平台、知名新媒體的合作,拓展關心支持教育、共同引導輿論的「朋友圈」。
四、提升教育政務公開能力
(十五)完善制度規範。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務公開工作相關制度,注重將政務公開實踐成果上升為制度規範,保障政務公開工作規範高效運行。推進教育系統主動公開目錄體系建設,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進一步明確教育領域「五公開」的主體、內容、時限、方式等。構建將「五公開」要求落實到公文辦理程序、會議辦理程序的具體機制和辦法。適時修訂《教育部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等制度,及時更新《高等學校信息公開清單》,對不適應形勢要求的規定及時予以清理調整。
(十六)建立政務公開負面清單。依法積極穩妥制定政務公開負面清單,細化明確不予公開範圍,對公開後危及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等方面的事項納入負面清單管理,及時進行調整更新。負面清單外的事項原則上都要依法依規予以公開。健全公開前保密審查制度,規範保密審查程序,妥善處理好政務公開與保守秘密的關係,對依法應當保密的,要切實做好保密工作。
(十七)提高信息化水平。積極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移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提高教育領域政務公開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推動不同層級、不同部門之間網絡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實行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在線諮詢、網上辦理、電子監察,逐步形成政務服務向網上辦理延伸、線上與線下服務一體化的新型政務服務模式。充分利用政務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新平台,擴大信息傳播,開展在線服務,增強用戶體驗。
(十八)加強門戶網站建設。強化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台作用,整合網站信息資源,加強政府網站間、政府網站與新聞網站和重點商業網站間、政府網站與新聞媒體和其他新興媒體間的聯動,發揮整體效應。國務院通過中國政府網發布的對教育工作有指導意義、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教育政策信息,教育部和地方各級教育部門網站要即時充分轉載。教育部發布的重要教育政策信息,教育戰線網站要即時轉載。加強政府網站內容和技術保障,落實政府網站發展指引,將政府網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開平台、更加權威的政策解讀平台、更加及時的便民服務平台。
五、強化組織保障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和培訓。教育部成立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全面領導、研究部署、統籌規劃、指導協調教育部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有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部辦公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明確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健全協調機制,明確責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實。要把政務公開列入教育系統公務員培訓科目和領導幹部學習培訓內容。制定政務公開專項業務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研討交流,2018年底前分層級對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輪訓一遍。
(二十)加強考核監督。把政務公開工作列入督查目錄,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或單位年度考核,加大分值權重。每年對本單位不予公開的信息以及依申請公開較為集中的信息進行全面自查,發現應公開未公開的信息應當公開,可轉為主動公開的應當主動公開。繼續引入第三方機構對政務公開質量和效果進行獨立公正的評估,促進公開工作常態化。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強化激勵和問責,對政務公開工作落實好、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對公開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或公開不應當公開事項,並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做好意見落實工作。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直屬事業單位參照執行。
教育部辦公廳
2017年4月10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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