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布首批「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單位名單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布首批「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單位名單的通知 教思政廳函〔2018〕36號 2018年10月17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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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布首批「三全育人」
綜合改革試點單位名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黨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黨委: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廳函〔2018〕15號)工作安排和遴選方案,經報送單位推薦、專家審議、結果公示,遴選產生5個「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區、10個「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高校、50個「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院(系),現將名單予以公布(見附件1)。首批「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建設周期為2年,自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有關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紮實開展試點。「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單位要圍繞教思政廳函〔2018〕15號文件所列建設任務和建設標準,推動實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強化領導體制,完善統籌協調機制,創新實施體系,加大保障力度,改進評價管理規範,整合各方育人資源,構建一體化育人體系,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二、加強考核評估。堅持目標管理和過程管理相結合,第一年試點單位應按申請書確定的計劃與目標,提交中期書面進展報告。兩年試點周期結束後,提交試點工作總結報告。試點期間,教育部組織專家組不定期對試點單位進行實地評估督導。
三、嚴格經費管理。建設周期內,教育部統一划撥專項工作經費(劃撥方式見附件2)。各試點單位要嚴格執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教財〔2018〕13號)及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對工作經費嚴格管理、專款專用,不得用於「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無關的開支。
相關工作推進情況,請每季度報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附件:1.首批「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單位名單
2.經費劃撥方式說明
教育部辦公廳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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