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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19—2020學年度招收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來華留學生的高等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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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19—2020學年度招收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來華留學生的高等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的通知
教外廳函〔2019〕3號
2019年1月14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辦公廳
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19—2020學年度招收

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來華留學生的

高等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的通知

教外廳函〔201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依據《教育部關於印發〈來華留學生醫學本科教育(英語授課)質量控制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教外來〔2007〕39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為保障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MBBS)來華留學生的培養質量,我部2019—2020學年繼續對高等學校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文授課)來華留學生招生實施計劃管理。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 2018—2019學年,我部繼續委託45所MBBS高校招收MBBS學生。結合2018年3月專項調研結果以及日常工作檢查,針對未能嚴格執行招生計劃的個別高校,縮減招生名額,並持續跟蹤各高校招生情況。

二、 列入2019—2020學年度招收MBBS來華留學生名單的高校須繼續嚴格按照《通知》精神招生,未列入名單的學校不得招收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來華留學生,只可招收使用漢語授課的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留學生,培養標準不得低於我國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學生的培養標準。嚴禁以「雙語教學」模式變相招收MBBS來華留學生。

三、 請各高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按照《通知》精神,結合2018年10月出台的《來華留學生高等教育質量規範(試行)》要求,對各高校的招生、管理及教學工作從嚴把關,我部後期將視情況組織專家開展跟蹤調研,並依據調研情況繼續動態調整下一年招生計劃。對於嚴重違反《通知》精神的高校,將依據《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辦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第42號令)的有關條款,對高校進行限招或停招處理。

附件:2019—2020學年度招收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來華留學生的高等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表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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