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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學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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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學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廳函〔2021〕10號
2021年7月7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辦公廳
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學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廳函〔202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進一步提高學生心理健康工作針對性和有效性,切實加強專業支撐和科學管理,着力提升學生心理健康素養,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源頭管理,全方位提升學生心理健康素養

1.加強心理健康課程建設。發揮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幫助學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識和技能,樹立自助互助求助意識,學會理性面對挫折和困難。高校要面向本專科生開設心理健康公共必修課,原則上應設置2個學分(32—36學時),有條件的高校可開設更具針對性的心理健康選修課。中小學要將心理健康教育課納入校本課程,同時注重安排形式多樣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

2.大力培育學生積極心理品質。充分發揮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以及校園文化的重要作用,全方位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發展。嚴格落實開齊開足上好體育課和美育課的剛性要求,積極推廣中華傳統體育項目,廣泛開展普及性體育運動和豐富的藝術實踐活動,結合各學段特點系統加強勞動教育,吸引學生積極參加各種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生活和學生社團活動,切實培養學生珍視生命、熱愛生活的心理品質,增強學生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3.及早分類疏導各種壓力。針對學生在學習、生活、人際關係和自我意識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問題,主動採取舉措,避免因壓力無法緩解而造成心理危機。注重關心幫助學習遭遇困難、學業表現不佳的學生,教師要及時給予個別指導,鼓勵同學間開展朋輩幫扶,幫助學生紓解心理壓力、提振學習信心。重點關注臨近畢業仍未獲得用人單位錄用意向的學生,積極提供就業托底幫助,緩解就業焦慮。重點關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學生資助的各環節把解決實際問題與解決心理問題相結合。及時了解學生在人際交往、戀愛情感、集體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個別談話、團體輔導等,幫助青年學生樹立正確的交友觀、戀愛觀。

4.增強學校、家庭和社會教育合力。學校及時了解學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創傷、家庭重大變故、親子關係緊張等情況,積極尋求學生家庭成員及相關人員的有效支持。在家庭訪問等家校聯繫中幫助家長更加了解孩子所處年齡段的心理特點和規律,在家長學校、社區家長課堂中將青少年發展心理學知識列為必修內容,防止因家庭矛盾或教育方式不當造成孩子心理問題。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媒體等平台和渠道,傳播心理健康知識,積極營造有利於學生健康成長成才的社會環境。

二、加強過程管理,提升及早發現能力和日常諮詢輔導水平

5.做好心理健康測評工作。積極藉助專業工具和手段,加快研製更符合中國學生特點的心理測評量表,定期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測評工作,健全篩查預警機制,及早實施精準干預。高校每年在新生入校後適時開展全覆蓋的心理健康測評,注重對測評結果的科學分析和合理應用,分類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縣級教育部門要設立或依託相關專業機構,牽頭負責組織區域內中小學開展心理健康測評工作,每年面向小學高年級、初中、高中開展一次心理健康測評,指導學校科學運用學生心理健康測評結果,推動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長檔案。

6.強化日常預警防控。高校要健全完善「學校-院系-班級-宿舍/個人」四級預警網絡,依託班級心理委員、學生黨團骨幹、學生寢室室長等群體,重點關注學生是否遭遇重大變故、重大挫折及出現明顯異常等情況。輔導員、班主任每月要遍訪所有學生寢室,院系要定期召開學生心理異常情況研判會,對出現高危傾向苗頭的學生及時給予干預幫扶。針對中小學生出現的異常情況,中小學教師要與家長進行密切溝通,共同加強心理疏導,幫助孩子渡過難關。

7.加強心理諮詢輔導服務。高校要強化心理諮詢服務平台建設,設立心理發展輔導室、積極心理體驗中心、團體活動室、綜合素質訓練室等,為開展個體心理諮詢與團體心理輔導提供優質的實時實地服務。創造條件開通24小時陽光心理援助熱線、網絡預約專線和諮詢郵箱等途徑,做好常態化心理諮詢服務。縣級教育部門要建立區域性的中小學生心理輔導中心,積極開展線上線下多種形式諮詢輔導服務,定期面向所在區域中小學提供業務指導、技能培訓。

三、加強結果管理,提高心理危機事件干預處置能力

8.大力構建家校協同干預機制。對於入學時就確定有抑鬱症等心理障礙的學生,學校組織校內外相關專業人員進行研判,及時將干預方案告知家長,與家長共同商定任務分工。學生出現自殺自傷、傷人毀物傾向等嚴重心理危機時,學校及時協助家長送醫診治。

9.積極爭取專業機構協作支持。持續強化教育部門和各級學校與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協同合作。各高校要主動爭取與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建立定點合作關係。縣級教育部門要加強與衛生健康部門的協同聯動,建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對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機干預的支持協作機制,為所在區域中小學提供醫療幫助。

10.妥善做好學生突發事件善後工作。加快提升學校應急處置能力。學生因心理問題在校發生意外事件後,學校要立即啟動應急工作預案,第一時間聯繫學生家長,並在當地教育、公安等部門指導下核實情況、及時處理。針對可能的社會關注,學校要按照公開透明原則及時回應,對在網上進行惡意炒作者,爭取網信、公安等部門支持,合力做好工作。

四、加強保障管理,加大綜合支撐力度

11.配齊建強骨幹隊伍。高校按師生比不低於1:4000比例配備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且每校至少配備2名。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培訓力度,對新入職的輔導員、研究生導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識和技能全覆蓋培訓,對所有輔導員每3年至少開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專題培訓。支持輔導員攻讀心理學相關專業第二專業碩士學位,適當增加思想政治工作骨幹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心理學相關專業名額,為一線思想政治工作隊伍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專業化水平創造更好保障。每所中小學至少要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縣級教研機構要配備心理教研員。中小學要在班主任及各學科教師崗前培訓、業務進修、日常培訓等各類培訓中,將心理健康教育作為必修內容予以重點安排。

12.落實場地和經費保障。高校要為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配備必要的辦公場地和設備。縣級教育部門要為區域性中小學生心理輔導中心配備專門場地空間及軟硬件設備,各地教育部門要進一步推動中小學建立健全心理輔導室。學校應在年度預算中統籌各類資金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礎經費,確定生均標準,足額按時撥付,並視情建立增長機制。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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