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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義務教育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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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義務教育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
教辦廳函〔2019〕39號
2019年6月4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辦公廳
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義務教育領域

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

教辦廳函〔2019〕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4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有關要求,教育部制定了《義務教育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6月4日

義務教育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重要部署,深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有關要求,切實推進義務教育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不斷提高教育透明度和公開水平,制定本指引。

一、總體要求

加強義務教育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是深入落實「五公開」的具體舉措,對規範基層教育公開、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020年底前,實現義務教育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內容覆蓋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公開制度化、標準化水平顯著提升,教育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教育獲得感持續增強。

各地縣(市、區)及以下義務教育領域基層部門應立足本地工作實際,按照指引明確的工作要求和目錄內容,健全工作規範、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保障,切實做好義務教育領域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和公眾參與等各項工作。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發揮好指導、監督、評估作用,以推進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為抓手,將教育公開不斷推向深入。

二、適用範圍

本指引適用範圍為義務教育領域基層部門,包括縣(市、區)及以下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或公共企事業單位。

三、公開目錄及事項標準

義務教育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共包含10個一級事項、34個二級事項。一是政策文件,包括教育法律和規範性文件公開。二是教育概況,包括教育事業發展主要情況、教育統計數據和義務教育學校名錄公開。三是民辦學校信息,包括民辦學校基本信息、行政許可信息、日常監管信息公開。四是財務信息,包括管理辦法、預決算、收費標準等公開。五是招生管理,包括學校介紹、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結果公開。六是學生管理,包括學籍管理、學生資助政策、學生評優獎勵辦法、優待政策公開。七是教師管理,包括教師培訓、教師資格認定、教師公開招聘、教師行為規範、教師評優評先、教師職稱評審、特崗教師招聘、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和普通話培訓測試公開。八是重要政策執行情況,包括控輟保學、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學校體育評價、學校美育評價公開。九是教育督導公開,包括一般教育督導和義務教育均衡督導公開。十是校園安全,包括法律法規、配套制度、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突發事件處理、校車使用等公開。

各地應按要求及時公開標準目錄中的全部事項,並根據實際情況主動拓寬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豐富公開渠道、縮短公開時限、創新公開方式,為人民群眾獲取教育信息提供切實便利,不斷提高教育透明度。

四、政務公開工作流程規範

(一)全面落實「五公開」要求。推進決策公開,社會關注度高的義務教育工作事項,應向社會公開決策草案,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推進執行公開,及時公布義務教育重點改革任務落實、重要政策執行、重大項目實施情況,包括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和取得成效等。推進管理公開,公開本部門義務教育方面的行政權力事項和主要職能,明確監管事項名稱、方式、結果等有關信息。推進服務公開,公開義務教育辦事服務事項清單,統一規範服務指南,明確主體、依據、條件、流程、材料、收費、時限、諮詢和監督渠道等信息。推進結果公開,主動公開義務教育領域重要決策部署、政策規定、規劃計劃落實情況。

(二)完善信息發布流程。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屬性源頭管理,由信息製作部門在信息生成同時明確公開屬性,公文主管部門會同政務公開主管部門按程序做好審查,確保公開屬性標註得當。審查後的主動公開信息按照工作要求和實際需要通過適當方式對外公開,確保人民群眾獲悉及時、查閱便捷。準確把握不予公開範圍,切實做好保密檢查,不得公開涉密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

(三)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按照「誰起草、誰預判、誰解讀」原則,評估輿論風險,準確及時解讀。堅持重要政策文件與解讀方案同步組織、同步部署,文件報審時,需一併報送宣傳解讀方案和輿情風險評估情況。文件公布時,同步發布解讀材料,全面介紹政策背景、目標任務、主要內容、落實措施等。重大政策通過新聞發布會、答記者問、專家文章、圖解視頻等多種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形象化、通俗化地加以解讀。政策執行過程中,要密切跟蹤輿情,分段、多次、持續開展解讀。

(四)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義務教育領域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全面監測輿情,加強研判處置,提升回應效果。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表明態度觀點,通報進展情況,說清政策舉措,引導正確社會輿論。

(五)積極擴大公眾參與。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加強政民互動。建立健全重要政策預公開制度,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義務教育決策事項,應提前發布決策草案,廣泛徵求社會各方意見。暢通公眾表達意願渠道,利用互聯網構建公眾參與新模式,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鼓勵積極創新公眾參與形式,通過政府開放日、電視問政、列席會議等方式,不斷擴大政民互動交流。

(六)優化公開平台渠道。參照標準目錄內容分類,在政府門戶網站開設教育專欄,優化欄目設置,集中發布教育信息。加強和規範政務新媒體的管理使用,充分發揮其網絡傳播力和社會影響力,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結合基層工作實際和群眾需求,用好宣傳欄、查閱點等實體平台,為人民群眾獲取和查閱信息提供切實便利。

附件:義務教育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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