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學習宣傳貫徹實施新修訂的教育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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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學習宣傳貫徹實施
新修訂的教育法的通知

教政法廳函〔2021〕12號
2021年5月1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公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部內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決定》,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為做好新修訂的教育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教育法修訂的重大意義

  教育法是教育領域的基本法,是全面依法治教的法律基礎。此次教育法修訂,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對教育基本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修訂的五個條款,豐富了教育的指導思想、凸顯了教育的重要地位、完善了教育方針、充實了教育內容,健全了「培養什麼人、怎樣培養人、為誰培養人」的法律規範和制度要求,對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推動教育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各地各校要深刻認識教育法修訂的重大意義,將新修訂的教育法貫徹落實到教育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轉化成深化教育改革發展、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生動局面。

  二、認真組織學習新修訂的教育法的主要內容

  各地要將新修訂的教育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大力開展學習宣傳活動,推動各級領導幹部、廣大師生深入領會新修訂的教育法的重要內容,全面增強依據教育法保障推動教育改革、破解教育熱點難點問題的能力。

  要與黨史學習教育結合起來,深入了解加強黨對教育事業的領導的歷史與現實意義,了解黨的教育方針的歷史演變,深刻領悟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教育指導思想是新時代教育發展的必然要求。要與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結合起來,深刻領悟教育國之大計、黨之大計的重要地位和對提高人民綜合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增強中華民族創新創造活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決定性意義,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轉化為法律的剛性約束和制度規範。要與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結合起來,深刻領悟教育法修訂對全面推進依法治教的重要意義,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與破解教育領域突出問題結合起來,深刻領悟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領會新修訂的教育法對保障教育公平、維護人民群眾教育獲得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的重要意義。

  三、切實做好新修訂的教育法的貫徹實施工作

  各地各校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新修訂的教育法,落實法律要求,履行法定職責,服務支撐保障教育高質量發展、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1.健全黨對教育事業全面領導的體制機制。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是辦好教育的根本保證。各地各校要進一步健全、完善黨的領導的組織體系、制度體系、工作機制,形成黨的領導縱到底、橫到邊、全覆蓋的工作格局。

  2.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要以切實提高各級各類學校勞動教育的水平和質量為切入點,努力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完善學科體系、教學體系、教材體系和管理體系,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把立德樹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識教育、社會實踐教育各環節,貫穿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各領域全過程。要按照新修訂的教育法第五條「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規範對黨的教育方針的表述,使黨的教育方針成為廣大教育工作者耳熟能詳、自覺運用的日常規範。

  3.依法推進教育改革發展。要將新修訂的教育法對教育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歷史進程中戰略地位的最新定位,自覺轉化為保障教育優先發展的體制機制和制度規範,落實到教育事業「十四五」發展規劃等各項教育政策、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中。要着力提升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教育強國、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要進一步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教育改革發展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大力推進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辦學。

  4.着力維護教育公平公正。要堅持把促進公平作為基本教育政策,全面把握新修訂的教育法對冒名頂替行為違法情形、處罰辦法的規定,堅決依法打擊冒名頂替入學行為,依法完善考試招生的制度規範,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切實維護考試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正義。

  各地各校要及時總結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新修訂的教育法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中反映出的問題和有關工作建議,請及時報送教育部政策法規司。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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