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歲末年初加強高校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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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歲末年初加強高校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教發廳函〔2019〕86號
2019年12月31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
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歲末年初加強高校

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教發廳函〔2019〕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和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全國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加強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19〕15號)要求,各地各校要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重點檢查本地區、本單位安全薄弱環節,逐級落實安全監管責任,紮實做好歲末年初高校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化解安全風險,進一步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全力維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教學科研秩序穩定。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認識抓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

各地各校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對標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投入十二分的精力、拿出十二分的措施,將肩負的政治責任落實到本地本校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中,有效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二、嚴格落實各層級安全防範責任制

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帶頭深入一線督導檢查,動真碰硬、盯牢看緊,以教育行業的安全為全國的大局穩定作出貢獻,把安全責任壓牢壓實,形成密切配合、分兵把守、責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工作局面。負責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要在崗帶班,對安全關鍵位置上的師生員工要加強教育和培訓,釐清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掌握檢查方法和整治標準。

三、深入排查整治重點領域安全隱患

以消防安全、實驗室安全、食堂和食品安全、校舍及建築施工安全、校車安全等領域為工作重點,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集中整治,在歲末年初、「兩節」「兩會」期間,各地各校要全面自查安全隱患,堅決反對一般化要求、一般化檢查,把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落到細處、落到深處、落到實處。

(一)推進消防安全整治「回頭看」。冬春季節,火災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災事故具有高發頻發的特點,在秋季學期和國慶期間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礎上,要專題研判一次本地本校當前的消防安全形勢,推進部署冬春火災防控工作。要集中力量對高低壓配電間、油氣輸送管道等重點部位加強巡視檢查;面向學生公寓、教學樓、圖書館、餐廳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博物館、文物建築等重點保護場所開展消防隱患排查;加強用火用電用氣安全提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對公寓內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樓宇內違規對電動自行車充電等問題集中整治。

(二)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進一步建立健全實驗室、二級單位、學校三級聯動管理責任體系,對校內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重點危險源認真自查,重點檢查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廢棄處置等環節監管責任不清、存在監管盲區的問題。對現場管理不到位、危化品儲存不合要求、危廢物處置不當等方面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做到分級分類,針對突出風險要敢於曝光,堅決關停實驗室,採取約談、發函等形式推進整改,通過掛牌、整改、銷號的閉環管理對安全隱患逐項消除。

(三)加強學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切實履行校園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食品安全管理校長負責制,原材料和餐具的採購、驗收要嚴格管控,員工晨檢、食品加工、餐具消毒、成品留樣等重點環節要嚴格管理。定期開展學校生活用水和師生飲用水水質監測,保障師生飲水安全。繼續做好食堂肉類菜品供應,保持食堂菜價基本穩定。

(四)加強校舍及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要加大校舍安全隱患查改力度,增加電梯、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專項檢查頻率,加強新建改建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的監管,加強校舍裝修和購置家具用品質量管理,對新竣工交付使用的宿舍及教室等校舍空氣質量、新採購設施設備用品質量進行檢測,防止發生校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情況,有關檢測情況要及時公示。對室內空氣質量、室內家具用品等質量不合格的,要及時整改,保障學生健康。要特別關注危舊房屋、樓宇地下室、建築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防止因冰凍雨雪天氣發生次生災害,嚴防因違規使用取暖設備發生消防安全事故。

(五)加強校車安全運行管理。對校車車輛進行全方位的檢測,確保上路車輛車況良好,對司乘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共同遵守駕駛和乘坐規則,車輛不超速、不超載,司機無疲勞駕駛,師生文明乘車,堅決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品上車。

(六)做好重要時段和節點的安全管理。加強歲末年初、「兩節」「兩會」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寒假和春節期間,對留校及出行學生做好安全教育,對各類外來工作人員做好關心慰問,主動了解和掌握假期、節日期間網絡輿情,及時回應師生關切。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生產專業隊伍和志願者隊伍的建設,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類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安全生產基層管理水平,提升師生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確保重要時段和節點安全穩定大局。

四、加強值班值守和信息報告

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帶班和外出報備制度,外出人員要保持通信聯絡。深刻吸取高校安全生產事故教訓,嚴格執行信息報告制度,堅決防止遲報漏報、知情不報。

各地各校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開展相關工作,深入排查治理校園安全隱患,確保歲末年初學校的安全穩定。在排查工作基礎上形成自查情況報告,於2020年2月14日之前將紙質自查報告郵寄至教育部發展規劃司,電子版同時發送至電子郵箱。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大木倉胡同37號,聯繫人:王新、劉彥波,聯繫電話:010-66096235、66096504,電子郵箱:ghsszc_dy@moe.edu.cn。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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