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三批新時代高校黨建示範創建和質量創優工作的通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二批新時代高校黨建示範創建和質量創優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三批新時代高校放大
黨建示範創建和質量創優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廳函〔2021〕16號
2021年10月2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黨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黨委:

  為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和關於加強高校黨建工作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第二十七次全國高校黨的建設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現就組織開展第三批新時代高校黨建示範創建和質量創優工作(以下簡稱第三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一)工作目標

  按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強化黨對高校的全面領導,增強高校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推進黨建工作和學校事業發展深度融合,面向全國高校培育創建10個黨建工作示範高校、100個黨建工作標杆院系、1000個黨建工作樣板支部,建設周期為2年(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強化培育選樹和重點建設,促進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全國高校各級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推動構建高質量的高校黨建工作體系,引領推動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

  (二)建設任務

  入選的校、院(系)黨組織和黨支部(以下簡稱建設單位)按照《中共教育部黨組關於高校黨組織「對標爭先」建設計劃的實施意見》(教黨〔2018〕2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和《第三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重點任務指南》(以下簡稱《重點任務指南》)規定,堅持軟件建設和硬件建設相結合、統籌規劃和分步實施相結合、整體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結合,按計劃、分步驟開展培育創建工作。建設期內,創建「全國黨建工作示範高校」,要着重圍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構建高質量的黨建工作體系等出成果;創建「全國黨建工作標杆院系」,要着重圍繞強化政治功能、破除「中梗阻」現象、抓好黨建重點任務落實等出成果;創建「全國黨建工作樣板支部」,要着重圍繞嚴格「三會一課」、創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於:1.高質量的黨建工作體系;2.優秀基層黨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師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載體;4.有較大影響力的宣傳平台、網絡陣地;5.高水平研究論文、專著;6.經驗推廣示範、輻射帶動成效等。

  二、申報條件

  第三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面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黨委(含高職院校、民辦高校)及其院(系)黨組織、基層黨支部開展,需滿足以下申報條件:

  (一)申請創建「全國黨建工作示範高校」條件

  要按照《實施意見》明確的主要任務,嚴格做到「六個過硬」,所屬院(系)黨組織普遍做到「五個到位」,所屬基層黨支部普遍做到「七個有力」。重點符合下列條件:

  1.學校黨委原則上至少成立5年,且在2年建設周期內保持穩定。

  2.黨的十八大以來,學校黨委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把黨建擺在突出位置來抓,認真履行管黨治黨、辦學治校主體責任,切實承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有效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模範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堅決貫徹落實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和改進師生思想政治工作,推動黨的建設與學校事業發展深度融合,取得優異成績。

  3.近5年來,學校黨委曾獲得省部級(含)以上表彰,或在上級黨組織最近一次開展的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評估中獲得「優秀」或相應等次,或在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工作中連續獲得「好」或相應等次;學校多名師生獲評全國優秀黨員或先進典型;在黨史學習教育活動中起到率先示範的作用;切實履行巡視整改工作主體責任,整頓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4.近3年來,學校黨委在黨建和意識形態領域未出現過重大問題,未發生過重大穩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輿情事件;學校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未出現違紀違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學校各級黨組織在已開展的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驗收工作中未出現「驗收不予通過」情況。

  5.有條件在建設期達到《第三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重點任務指南(高校黨委)》(見附件1)所列要求。

  (二)申請創建「全國黨建工作標杆院系」條件

  要按照《實施意見》明確的主要任務,嚴格做到「五個到位」,所屬基層黨支部普遍做到「七個有力」。重點符合下列條件:

  1.院(系)黨組織原則上至少成立5年,且在2年建設周期內保持穩定。

  2.黨的十八大以來,院(系)黨組織不斷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優化院(系)運行機制,模範執行黨政聯席會議制度,院(系)黨組織會議制度健全、執行有力,落實黨建工作重點任務,提升師生思想政治工作質量,促進院(系)人才培養、學科建設、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等工作取得優異成績。

  3.近5年來,院(系)黨組織曾獲得校級(含)以上黨組織的重大表彰,或在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工作中連續獲得「好」或相應等次;所在院(系)多名師生獲評省部級(含)以上優秀黨員或先進典型;所在院(系)承擔省部級(含)以上黨的工作創新項目或重大研究課題,並發揮推廣示範效應;在高層次人才、中青年教師中發展黨員工作成效突出。

  4.近3年來,院(系)黨組織在黨建和意識形態領域未出現過重大問題,未發生過重大穩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輿情事件。院(系)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未出現違紀違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院(系)未出現違反師德師風有關規定等突出問題;所在學校的各級黨組織在已開展的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驗收工作中未出現「驗收不予通過」情況。

  5.有條件在建設期達到《第三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重點任務指南(院<系>黨組織)》(見附件2)所列要求。

  (三)申請創建「全國黨建工作樣板支部」條件

  要按照《實施意見》明確的主要任務,嚴格做到「七個有力」。重點符合下列條件:

  1.教師黨支部原則上至少成立3年,學生黨支部或師生聯合黨支部原則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設周期內保持穩定。

  2.黨的十八大以來,黨支部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着力發揮在政治引領、規範黨的組織生活、團結凝聚師生、促進學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體作用,師生思想政治工作針對性和親和力強,在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領域取得優異成績。

  3.近3年來,黨支部或黨支部書記曾獲得校級(含)以上黨組織的重大表彰,或在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工作中連續獲得「好」或相應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員獲評省部級(含)以上優秀黨員、師德典型、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榮譽稱號;教師黨支部在「雙帶頭人」支部書記培育、加強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促進學校事業發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學生黨支部在推進思想教育、專業學習、志願服務、社會實踐、就業創業等方面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4.近3年來,黨支部在黨建和意識形態領域未出現過突出問題,未發生過影響安全穩定的重大事件;黨支部成員及支部所在單位人員未出現違法違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師德師風等問題;所在學校的各級黨組織在已開展的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驗收工作中未出現「驗收不予通過」情況。

  5.有條件在建設期達到《第三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重點任務指南(基層黨支部)》(見附件3)所列要求。

  三、組織實施

  第三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在教育部黨組領導下,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按照申報認定、管理考核、鞏固推廣三個步驟開展。

  (一)申報認定(2021年10月中旬至12月)

  各高校申報工作統一由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組織開展並按要求推薦至教育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具體負責遴選工作,正式建設單位名單由教育部黨組最終審核確定。有關工作步驟如下:

  1.高校黨委申報。高校黨委專題研究第三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確定本級黨組織及所屬院(系)黨組織、基層黨支部申報意向。參與申報的高校各級黨組織按照《實施意見》規定,對照《重點任務指南》,對黨建工作基礎、成功做法、特色經驗等進行梳理和總結,統籌謀劃兩年建設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標、實施計劃、預期成果,編制經費預算,按類別填寫《第三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申報書》(見附件4),並提供支撐材料。學校黨委對相關材料審核把關後,報送至屬地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

  2.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把關推薦。教育部根據2021年全國高校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狀況統計數據,按照各省屬地高校黨委(含部委屬高校,下同)數量的5%確定「示範高校」推薦數量(個位數向後取整,下同),按照屬地高校院(系)黨組織數量的2%確定「標杆院系」推薦數量,按照屬地高校黨支部數量的2%確定「樣板支部」推薦數量(各類別推薦名額見附件5)。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統籌做好資格審核、擇優推薦工作,推薦對象覆蓋屬地部委屬高校、地方高校,高職院校(含本科層次學校)、民辦高校(含民辦高職院校)應有一定的比例。11月8日前,各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指定一名工作聯繫人,在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網(以下簡稱高校思政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報系統」在線填寫《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聯繫人信息表》(見附件6)。

  獲得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推薦資格的高校,登錄高校思政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報系統」填報申請材料。各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在系統上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在線生成匯總表,於11月22日17時前逐頁加蓋公章後上傳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報系統」(操作指南見附件7)。

  3.教育部遴選確定。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按照「標準引領、質量優先、公平公正、組織統籌」的原則,牽頭組織專家對材料進行審核評議,擇優確定入選對象名單,按程序進行公示,報教育部黨組審核確定入選名單。

  (二)管理考核(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

  教育部以目標管理和過程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對建設單位開展跟蹤評估和中期考核,不定期入校指導、實地督查。跟蹤評估工作委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發展中心(華中師範大學)具體實施,高校思政網提供技術支持和建設成果展示推廣平台,動態展現建設過程,重點展映建設案例,全面展示建設成效,示範帶動全國高校各級黨組織建設。2022年年底組織中期考核,通過審閱材料、實地抽查、過程監管等方式進行。各建設單位應於2022年12月底前提交建設進展報告和成果報告,並根據年度評估反饋意見,及時整改問題,推進任務開展,鞏固建設成果,提升示範成效。考核合格的,繼續開展建設;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視情決定是否繼續建設。

  (三)鞏固推廣(2024年)

  建設期滿,各建設單位提交工作總結報告和成果匯編。驗收工作採用「高校自評、地方審核、部內認定」三級機制,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重要舉措落實情況、輻射作用發揮情況、信息平台參與情況、負面清單自查情況、實地督查情況等均作為驗收重要依據。驗收結果分為通過、暫緩通過、不通過三類,於2024年第一季度公布。驗收通過的,有關建設成果在高校思政網等平台集中宣傳展示,並納入基層黨組織書記集中輪訓、高校黨建教材編寫、典型案例結集出版、現場會議展示等工作,面向全國高校推廣應用;暫緩通過的單位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找准問題根源,加強工作整改,經半年延長建設期後,接受二次驗收。驗收未通過的單位將予以撤項,嚴格追責問責,並取消所在高校各級黨組織兩年內申報黨建「雙創」工作項目的資格。

  四、工作要求

  各地黨委教育工作部門、各高校黨委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好第三批全國黨建工作示範高校、標杆院系、樣板支部的申報、推薦和建設工作。各建設單位所在高校黨委,要健全完善組織機構,進一步細化建設方案,確定任務書、路線圖、時間表和責任人,加強常態化跟蹤指導,及時解決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進取得建設成效。各地各高校要結合實際,為建設單位提供必要的經費、條件、資源等支持。要建立激勵保障機制,對做出突出業績的黨組織、黨員骨幹予以表彰獎勵。要及時發掘、凝鍊、宣傳建設單位的探索經驗、培育成果、創建成效,充分發揮其引領示範、輻射帶動作用,有計劃有步驟地把點上的經驗做法推廣到面上去,引領帶動高校黨建工作質量整體提升,推動構建高質量的高校黨建工作體系,辦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大學,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五、聯繫方式

  (一)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聯繫人及電話:劉鳳儀 010-66096673  尹龍飛 010-66096689

  電子郵箱:zxc@moe.edu.cn

  (二)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網

  聯繫人及電話:王濤立 010-58556257  西繞加措 010-58581696。

  網址:http://www.sizhengwang.cn

  附件:1.第三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重點任務指南(高校黨委)

     2.第三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重點任務指南(院<系>黨組織)

     3.第三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重點任務指南(基層黨支部)

     4.第三批新時代高校黨建「雙創」工作申報書

     5.各省推薦名額

     6.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聯繫人信息表

     7.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報系統」操作指南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10月18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