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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範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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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範圍的通知
教監管廳函〔2021〕3號
2021年7月2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指導各地做好校外培訓(包括線上培訓和線下培訓)治理工作,現就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範圍通知如下:

  一、根據國家義務教育階段課程設置的規定,在開展校外培訓時,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按照學科類進行管理。對涉及以上學科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內容進行的校外培訓,均列入學科類進行管理。

  二、在開展校外培訓時,體育(或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學科,以及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等按照非學科類進行管理。

  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進行審核把關,加強日常監管和監督檢查。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7月28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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