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關於進一步做好原七年制臨床醫學教育調整改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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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做好原七年制臨床醫學教育調整改革工作的通知
教高廳[2017]1號
2017年2月10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衛生局,部(委)直屬有關高等學校:

  為適應國家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建設,加快構建標準化、規範化的臨床醫學人才培養體系,2015年,印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七年制臨床醫學教育調整為「5+3」一體化人才培養改革工作的通知》(教高廳〔2015〕2號),決定自2015年起將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含中醫、口腔、眼視光醫學,以下同)招生調整為臨床醫學專業「5+3」一體化招生培養。為穩妥順利做好原七年制臨床醫學教育的調整改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原七年制臨床醫學教育的調整改革工作[編輯]

  七年制醫學生是我國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的重要衛生人力資源。各地教育、衛生計生、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把原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在校學生的調整改革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任務,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各部門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密切協同,做好相關政策解讀與宣傳,嚴格執行確定的各項政策,切實把工作落到實處。有關高校要積極穩妥做好原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在校學生的培養,密切關注學生思想動態,加強教育引導和政策解讀,及時消除學生疑慮,切實維護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進一步明確醫學畢業生就業招聘政策和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招錄條件[編輯]

  2021年之前,對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除當地省級衛生計生、中醫藥管理部門另有專門規定外,醫療機構不能將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作為人員招聘的必備條件;招生單位不能將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作為報考臨床醫學(含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的條件。

  三、做好原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學生培養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銜接工作[編輯]

  按原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錄取的學生,在進入研究生教育階段時,各有關高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充分聽取學生意願,合理做出選擇安排。   選擇一體化人才培養的學生,其培養要求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印發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的通知》(學位〔2015〕9號)精神執行。

  選擇原七年制教學計劃培養的學生,其畢業要求執行原有規定。畢業當年,由所在院校依據培養方案和實際培養過程,對學生在研究生教育階段的臨床經歷、培養內容出具書面證明,報省級衛生計生、中醫藥、教育管理部門共同審核,經審核後的證明材料各省間應予以互認。畢業後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原在讀期間完成的基本符合住培要求的臨床經歷、培養內容,可計入接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時間和內容,培訓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年。畢業生完成相應時間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後,可按照規定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結業考核。

  根據學校實際及學生意願,調整為「5+3」一體化培養的學生,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七年制臨床醫學教育調整為「5+3」一體化人才培養改革工作的通知》(教高廳〔2015〕2號)精神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醫學長學制招生計劃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教發廳〔2015〕4號)有關要求,納入招生單位本年度研究生計劃,教育部門予以學籍註冊,其臨床培養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要求進行;學校所在地省級衛生計生、中醫藥管理部門將其納入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完成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要求,並且達到結業考核報考條件者,可按照規定參加結業考核。  

  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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