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命名"21世紀避暑山莊"文化旅遊產業園區等9家園區為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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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命名"21世紀避暑山莊"文化旅遊產業園區等9家園區為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的決定
文旅產業發〔2020〕95號
2020年12月25日
發布機關:文化和旅遊部
文化和旅遊部網站

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命名「21世紀避暑山莊」文化旅遊產業園區等9家園區為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的決定

文旅產業發〔2020〕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規範發展文化產業園區,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創建驗收工作的通知》(辦產業發〔2020〕84號),經對2017年獲得創建資格的園區進行驗收並公示,文化和旅遊部決定命名以下9家園區為「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按行政區劃順序):

河北省  「21世紀避暑山莊」文化旅遊產業園區

吉林省  吉林省東北亞文化創意科技園(同時取消「國家級文化產業試驗園區」稱號)

浙江省  杭州市白馬湖生態創意城

江西省  景德鎮市陶溪川文創街區

山東省  台兒莊古城文化產業園 (同時取消「國家級文化產業試驗園區」稱號)

湖南省  湘潭昭山文化產業園

廣東省  廣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區

重慶市  重慶市南濱路文化產業園

雲南省  建水紫陶文化產業園區

希望此次獲得命名的園區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牢牢把握正確導向,守正創新,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園區建設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提供更多既能滿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強人民精神力量的文化產品,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充分發揮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為推動我國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希望各園區創建主體繼續支持園區建設發展,進一步優化區域文化產業發展政策和服務環境,提升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和創新鏈效能,促進當地文化產業資源要素合理配置和結構優化升級,不斷提高區域文化產業發展質量和水平。

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規劃、科學布局,引導當地文化產業園區規範發展,推動園區建設成為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做優做強文化產業、激發文化創新活力、擴大優質文化產品供給、帶動區域文化產業協調聯動發展的綜合載體,促進形成文化產業發展新格局。

特此決定。

文化和旅遊部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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