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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大力振興貧困地區傳統工藝助力精準扶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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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大力振興貧困地區傳統工藝助力精準扶貧的通知
辦非遺發〔2018〕40號
2018年6月27日
發布機關: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文化和旅遊部網站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大力振興貧困地區

傳統工藝助力精準扶貧的通知

辦非遺發〔2018〕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

非物質文化遺產尤其是傳統工藝聯繫千家萬戶、遍布城鎮村莊,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具有帶動貧困地區群眾就近就業、居家就業的獨特優勢,是助力精準扶貧的重要抓手。近年來,許多地方大力探索和實踐「非遺+扶貧」工作,取得了很多典型經驗和顯著成效。許多傳統工藝企業、作坊、合作社主動招收當地貧困勞動力就業,幫助貧困家庭脫貧增收,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扶貧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總體部署,大力推進文化扶貧工作,振興貧困地區傳統工藝,發揮非遺尤其是傳統工藝在助力精準扶貧方面的重要作用,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貧困地區傳統工藝振興力度

對列入第一批國家傳統工藝振興目錄的貧困地區傳統工藝項目,相關省(區、市)(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同)要組織制定振興措施和年度行動計劃,對工作成效實行年度評估。文化和旅遊部對列入第一批國家傳統工藝振興目錄的貧困地區項目加大支持力度。各省(區、市)要將本省份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傳統工藝項目列入本級傳統工藝振興目錄。支持各地文化部門組織高校、企業或研究機構,深入挖掘整理貧困地區傳統工藝項目的材料、工藝、功能、樣式、歷史文化內涵,進行分類研究,豐富現有產品題材、樣式、功能。支持已設立的傳統工藝工作站面向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開展傳統工藝振興工作。支持高校、企業或相關單位在條件成熟的貧困地區設立傳統工藝工作站,幫助貧困地區傳統工藝企業和從業者解決工藝難題,提升設計水平,提高產品品質,培育品牌,拓展市場。

二、加強貧困地區非遺傳承人群培養

以面向面廣量大、從業人員較多、有助於帶動就業增收、培育品牌的傳統工藝項目為重點,實施中國非遺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各省(區、市)要將貧困地區和貧困家庭的非遺傳承人群作為重點推薦研培學員,支持各省(區、市)將貧困地區和貧困家庭的非遺傳承人群作為本省份研培計劃的實施重點。支持研培高校結合精準扶貧,面向國家貧困縣開展整建制培訓,為貧困地區有意願、有一定基礎的非遺傳承人群提供免費研修研習培訓,幫助他們強基礎、拓眼界、增學養,增強文化自信,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

三、支持傳統工藝項目優秀代表性傳承人、工藝師到貧困地區開展講習活動

支持各省(區、市)文化廳(局)牽頭組織傳統工藝巡迴講習團,組織傳統工藝項目優秀代表性傳承人、工藝師及設計、管理人員參加,到貧困地區傳統工藝項目所在地開展巡迴講習,擴大傳承人群培訓面,幫助提升當地傳統工藝傳承發展水平。鼓勵貧困地區傳統工藝項目傳承人群同行之間或跨行業對話交流、切磋互鑒,提高技藝水平,提升再創造能力。

四、支持貧困地區探索設立非遺扶貧就業工坊

以深度貧困地區「三區三州」為重點,確定一批「非遺+扶貧」重點支持地區。支持利用當地已有的非遺保護利用設施、傳統工藝傳習所、閒置場所或企業廠房,設立非遺扶貧就業工坊,以具有市場潛力、帶動就業強的傳統工藝項目為依託,以培訓為重點抓手,以扶貧帶頭人作為組織、培訓、運營等相關工作的牽頭人,形成一個或幾個相對集中的生產培訓和交流展示的空間,幫助當地有意願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學習掌握傳統工藝或相關技能,掌握一技之長,激發內生動力,帶動就業增收。

五、搭建貧困地區傳統工藝產品設計、展示和銷售平台

將貧困地區的傳統工藝產品與當代設計理念相結合,形成更好滿足社會需求、具有更強市場競爭力的產品,是傳統工藝振興助力精準扶貧工作的關鍵。文化和旅遊部將結合傳統工藝工作站,組織由設計師、專家、高校教師、非遺傳承人等參加的團隊,幫助貧困地區發展提升傳統工藝產品。引進有陣地、渠道和平台的知名電商企業和相關企業,採取訂單生產、以銷定產等多種形式,擴大銷售貧困地區的傳統工藝產品。將貧困地區傳統工藝產品展示銷售與各類相關博覽會、展銷會相結合,鼓勵和支持各省(區、市)每年專門針對貧困地區舉辦傳統工藝展示交流活動。加大貧困地區傳統工藝產品在線下線上的宣傳和營銷力度。

請各省(區、市)高度重視傳統工藝振興助力精準扶貧工作,根據地方實際積極探索實踐,及時總結傳統工藝振興助力精準扶貧的典型案例、工作做法和有益經驗,報送文化和旅遊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文化和旅遊部將組織向其他貧困地區宣傳和推廣。

聯繫單位:文化和旅遊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

電話:010-59881656

傳真:010-59882540

郵箱:fysghc@sina.com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2018年6月27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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