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一帶一路」文化發展行動計劃(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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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文化部「一帶一路」文化發展行動計劃(2016-2020)》的通知
文外發〔2016〕40號
2016年12月2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屬單位,國家文物局:

  為貫徹落實《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願景與行動》,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文明互鑒與民心相通,切實推動文化交流、文化傳播、文化貿易創新發展,我部編制了《文化部「一帶一路」文化發展行動計劃(2016—2020年)》。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文 化 部

2016年12月29日


文化部「一帶一路」文化發展行動計劃
(2016-2020年)

  為深入貫徹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經國務院授權,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務部聯合發布的《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願景與行動》(以下簡稱《願景與行動》),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文明互鑒與民心相通,切實推動文化交流、文化傳播、文化貿易創新發展,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認真貫徹落實《願景與行動》的整體部署,助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積極參與文化交流與合作,傳承絲路精神,促進文明互鑒,實現親誠惠容、民心相通,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擴大中華文化的國際影響力,為實現《願景與行動》總體目標和全面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夯實民意基礎。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開放包容。堅持文化對外開放戰略布局,發揮政府引領統籌作用,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政府間文化交流,着力建立長效合作機制,充分發揮國內各省區市優勢,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共同建設。

  交融互鑒,創新發展。秉承和而不同、互鑒互惠的理念,尊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人民的精神創造和文化傳統,以創新為動力,充分運用互聯網思維和新科技手段,推動「一帶一路」多元文化深度融合。

  市場引導,互利共贏。兼顧各方利益和關切,遵循國際規則和市場規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調動各方積極性,將文化與外交、經貿密切結合,形成文化交流、文化傳播、文化貿易協調發展態勢,實現互利共贏。

  二、發展目標

  準確把握「一帶一路」倡議精神,全方位提升我國文化領域開放水平,秉承立足周邊、輻射「一帶一路」、面向全球的合作理念,構建文化交融的命運共同體。着力實現以下目標:

  ——文化交流合作機制逐步完善。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政府、民間文化交流合作機制進一步健全,部際、部省等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形成政府統籌、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整體發展機制和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文化交流合作協調發展態勢。

  ——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基本形成。加快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設立中國文化中心,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備的設施網絡。以「一帶一路」為主題的各類藝術節、博覽會、交易會、論壇、公共信息服務等平台建設逐步實現規範化和常態化。

  ——文化交流合作品牌效應充分顯現。打造文化交流合作知名品牌,繼續擴大「歡樂春節」品牌在沿線國家的影響,充分發揮「絲綢之路文化之旅」、「絲綢之路文化使者」等重大文化交流品牌活動的載體作用。

  ——文化產業及對外文化貿易漸成規模。面向「一帶一路」國際文化市場的文化產業發展格局初步形成,文化企業規模不斷壯大,文化貿易渠道持續拓展,服務體系建設初見成效。

  三、重點任務

  (一)健全「一帶一路」文化交流合作機制

  積極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簽署政府間文件,深化人文合作委員會、文化聯委會等合作機制,為「一帶一路」文化發展提供有效保障。加強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文化部長會晤、中國—中東歐國家文化部長會議、中阿文化部長論壇、中國與東盟「10+1」文化部長會議等高級別文化磋商。推動與沿線國家和地區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交流與合作機制。與沿線國家和地區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和世界遺產申報等方面的長效合作機制。支持國家藝術基金與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同類機構建立合作機制。

  完善部省合作機制,鼓勵各省區市在文化交流、遺產保護、文藝創作、文化旅遊等領域開展區域性合作。發揮海外僑胞以及港澳台地區的獨特優勢,積極搭建港澳台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文化交流平台。充分考慮和包含以媽祖文化為代表的海洋文化,構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文化紐帶。引導和扶持社會力量參與「一帶一路」文化交流與合作。

  專欄1 「一帶一路」文化交流合作機制建設

  1.「一帶一路」國際交流機制建設計劃

  積極貫徹落實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簽訂的文化合作(含文化遺產保護)協定、年度執行計劃、諒解備忘錄等政府間文件,加強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文化交流與合作機制化發展,推動成立「絲綢之路國際劇院聯盟」、「絲綢之路國際圖書館聯盟」、「絲綢之路國際博物館聯盟」、「絲綢之路國際美術館聯盟」、「絲綢之路國際藝術節聯盟」、「絲綢之路國際藝術院校聯盟」等,與「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組織和重點國家逐步建立城際文化交流合作機制。

  2.「一帶一路」國內合作機制建設計劃

  建立「一帶一路」部省對口合作機制,共同研究制定中長期合作規劃,在項目審批、資金、人才、技術等方面予以支持,建立對口項目合作機制和目標任務考核機制,研究提出績效評估辦法。

  (二)完善「一帶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

  優先推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中國文化中心建設,完善沿線國家和地區的中心布局。着力打造以「一帶一路」為主題的國際藝術節、博覽會、藝術公園等國際交流合作平台。鼓勵和支持各類綜合性國際論壇、交易會等設立「一帶一路」文化交流板塊。逐步建立「絲綢之路」文化數據庫,打造公共數字文化支撐平台。

  專欄2 「一帶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建設

  3.「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中國文化中心建設計劃

  落實《海外中國文化中心發展規劃(2012—2020年)》,優先在緬甸、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越南、匈牙利、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哈薩克斯坦、白俄羅斯、塞爾維亞、拉脫維亞、土庫曼斯坦、以色列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設立中國文化中心。

  4.「一帶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建設計劃

  將「中國新疆國際民族舞蹈節」「絲綢之路國際藝術節」「海上絲綢之路國際藝術節」「絲綢之路(敦煌)國際文化博覽會」「廈門國際海洋周」「中國海洋文化節」等活動打造成國際交流合作平台,建設「海上絲綢之路(泉州)藝術公園」和「中阿友誼雕塑園」等重點項目平台。

  鼓勵中國—亞歐博覽會、中國—阿拉伯國家博覽會、中國—東盟博覽會、中國西部國際博覽會、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中國西部文化產業博覽會等綜合性平台設立「一帶一路」文化交流板塊。

  (三)打造「一帶一路」文化交流品牌

  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打造「歡樂春節」「絲綢之路文化之旅」等重點交流品牌以及互辦文化節(年、季、周、日)等活動,擴大文化交流規模。

  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共同遴選「絲綢之路文化使者」,通過智庫學者、漢學家、翻譯家交流對話和青年人才培養,促進思想文化交流。推動中外文化經典作品互譯和推廣。

  積極探索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開展同源共享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聯合保護、研究、人員培訓、項目交流和聯合申報。加大「一帶一路」文化遺產保護力度,促進與沿線國家和地區在考古研究、文物修復、文物展覽、人員培訓、博物館交流、世界遺產申報與管理等方面開展國際合作。鼓勵地方和社會力量參與文化遺產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繁榮「一帶一路」主題文化藝術生產,倡導與沿線國家和地區的藝術人才和文化機構聯合創作、共同推介,搭建展示平台,提升藝術人才的專業水準和綜合素質,為絲路主題藝術創作儲備人才資源。

  專欄3 「一帶一路」文化交流品牌建設

  5.「絲綢之路文化之旅」計劃

  打造「絲綢之路文化之旅」品牌,到2020年,實現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文化交流規模達3萬人次、1000家中外文化機構、200名專家和100項大型文化年(節、季、周、日)活動。聯合沿線國家和地區共同開發絲綢之路文化旅遊精品線路及相關文創產品。邀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知名藝術家來華舉行「意會中國」採風創作活動,推動沿線國家的國家級藝術院團及代表性舞台藝術作品開展交流互訪,形成品牌活動。

  6.「絲綢之路文化使者」計劃

  開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智庫交流與合作,舉辦青年漢學家、翻譯家研修活動,邀請800名著名智庫學者、漢學家、翻譯家來華交流、研修。實施「一帶一路」中國文化譯介人才發展計劃。與周邊國家舉辦文化論壇。與沿線國家和地區合辦代表國家水準和民族特色的優秀藝術家互訪、文化藝術人才培訓和青少年交流活動。培養150名國際青年文物修復和博物館管理人才。

  7.「一帶一路」藝術創作扶持計劃

  支持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文化機構在戲劇、音樂、舞蹈、美術等領域開展聯合創作,在國內「一帶一路」沿線區域實施「中華優秀傳統藝術傳承發展計劃」,通過國家藝術基金對「一帶一路」主題藝術創作優秀項目予以支持。

  8.「一帶一路」文化遺產長廊建設計劃

  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共同實施考古合作、文物科技保護與修復、人員培訓等項目,實施文物保護援助工程。舉辦以「絲綢之路文化遺產」為主題的研討交流活動。推進海上絲綢之路申遺以及世界文化遺產「絲綢之路:長安—天山廊道的路網」擴展項目。

  (四)推動「一帶一路」文化產業繁榮發展

  建立和完善文化產業國際合作機制,加快國內「絲綢之路文化產業帶」建設。以文化旅遊、演藝娛樂、工藝美術、創意設計、數字文化為重點領域,支持「一帶一路」沿線地區根據地域特色和民族特點實施特色文化產業項目,加強與「一帶一路」國家在文化資源數字化保護與開發中的合作,積極利用「一帶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推介文化創意產品,推動動漫遊戲產業面向「一帶一路」國家發展。順應「互聯網+」發展趨勢,推進互聯網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絲綢之路文化產業帶」建設。持續推進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建設。

  專欄4 「一帶一路」文化產業發展

  9.「絲綢之路文化產業帶」建設計劃

  鼓勵國內「一帶一路」沿線文化企業跨區域經營,實現文化旅遊互為目的地和客源地,建設具有代表性的特色文化產品生產和銷售基地。運用文化產業項目服務平台,加強對絲綢之路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徵集發布、宣傳推介、融資洽談、對接落地等全方位服務。將國內「一帶一路」沿線區域符合條件的城市納入擴大文化消費試點範圍,逐步建立促進文化消費的長效機制。

  10. 動漫遊戲產業「一帶一路」國際合作行動計劃

  發揮動漫遊戲產業在文化產業國際合作中的先導作用,面向「一帶一路」各國,聚焦重點,廣泛開展。搭建交流合作平台、開展交流推廣活動,促進互聯互通,構建產業生態體系。發揮中國動漫遊戲產業創新能力強、產業規模大的優勢,培育重點企業,實施重點項目,開展國際產能合作,實現中國動漫遊戲產業與沿線國家合作規模顯著擴展、水平顯著提升,為青少年民心相通發揮獨特作用。

  11.「一帶一路」文博產業繁榮計劃

  推進「互聯網+中華文明」及「文物帶你看中國」項目,提高「一帶一路」文化遺產與旅遊、影視、出版、動漫、遊戲、建築、設計等產業結合度,促進文物資源、新技術和創意人才等產業要素的國際流通。

  (五)促進「一帶一路」文化貿易合作

  圍繞演藝、電影、電視、廣播、音樂、動漫、遊戲、遊藝、數字文化、創意設計、文化科技裝備、藝術品及授權產品等領域,開拓完善國際合作渠道。推廣民族文化品牌,鼓勵文化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投資。鼓勵國有企業及社會資本參與「一帶一路」文化貿易,依託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推動骨幹和中小文化企業的聯動整合、融合創新,帶動文化生產與消費良性互動。

  專欄5 「一帶一路」文化貿易合作

  12.「一帶一路」文化貿易拓展計劃

  扶持外向型骨幹文化企業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文化企業圍繞重點領域開展項目合作。開展1000人次文化貿易職業經理人、創意策劃人和經營管理人才的交流互訪。在國內舉辦的國際文化會展推出「一帶一路」專館或專區,支持國內文化企業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參加知名文化會展。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運用好對外文化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機制,在文化部「一帶一路」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根據本規劃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強化督促檢查,形成工作合力。

  (二)政策法規保障

  簽署和落實國際間政府文化合作協定,全面落實國家文化、外交和貿易政策,加強文化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建立和完善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對外文化貿易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引導企業自覺遵守國際法律和貿易規則。

  (三)資金保障

  完善財政投入機制,設立文化部「一帶一路」文化交流專項資金。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引導社會資本投入「一帶一路」文化發展建設。鼓勵政策性、商業性金融機構發揮優勢,探索支持「一帶一路」文化發展建設的有效模式,為「一帶一路」文化項目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務。

  (四)人才保障

  培養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外語嫻熟、紀律嚴明、作風過硬的文化外交人才隊伍。加大非通用語人才儲備,引導文化藝術專業技術人才和複合型經營管理人才投身於「一帶一路」文化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一帶一路」文化交流培訓工作,加強「一帶一路」文化人才隊伍建設,提升人才隊伍的素質和能力。

  (五)評估落實

  建立「一帶一路」文化發展重點項目庫,定期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評估、總結,宣傳推廣先進經驗和有效做法。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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