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始真經言外經旨/文始真經言外經旨卷之四
符者,精神魂魄也,凡十七章。
關尹子曰:水可析可合,精無人也,火因膏因薪,神無我也。故耳蔽前後皆可聞,無人;智崇,無人;一奇,無人;冬凋秋物,無人;黑不可變,無人;北壽,無人;皆精。舌即齒牙成言,無我;禮卑,無我;二偶,無我;夏因春物,無我;赤可變,無我;南夭,無我;皆神。以精無人,故米去殼則精存,以神無我,故鬼憑物則神見。全精者,忘是非,忘得失,在此者非彼。抱神者,時晦明,時強弱,在彼者非此。
抱一子曰:一水析之,置於金器、石器、瓦器,至於萬器,皆可也。萬器之水,複合為一水,亦可也。其水或在器析而為萬,或離器合而為一,其內景之德,灼然無殊。故我之精散於事物,猶水之在眾器, 收視反聽,猶合眾水而為一。靈明絕待,窅然長存,故所見我獨,蓋精無人也。火因膏薪而後顯,非膏薪則外光不存,故我之神感而遂通,應物而顯,非物感之,則寂無所向,故所見人同,蓋神無我也。詳而推之,近身遠物,莫不皆然。
耳屬腎,雖蔽之前後,皆可聞,一也;智於五常應水,智崇,一也;冬於時應水,冬凋秋物而歸根,一也;黑於色應水,黑不可變,一也;北於方應水,北壽,一也;一數奇,獨也,故皆曰「無人」,水之象也。精者水,故曰「皆精」。曰可聞,曰崇,曰奇,曰凋,曰不可變,曰壽,又皆無人有我也。
舌屬心,即唇齒而成言,二也; 禮於五常應火,禮卑,二也; 夏於時應火,夏因春物而榮華,二也;赤於色應火,赤可變,二也; 南於方應火,南夭,二也;二數偶,兩也,故皆曰「無我」,火之象也。神者火,故曰「皆神」。曰成言,曰卑,曰偶,曰因,曰可變,曰夭,又皆無我也。
精無人,如粟中之有米,故曰「米去殼則精存」。 神無我,如鬼無體,附物則見,故曰「鬼憑物則神見」。
夫是非得失,因待而有,全精者既無人,則無所待,故忘是非、忘得失,猶米去殼而精存也。曰「在此」者,我也。「非彼」者,是非得失也。「時晦明,時強弱」者,隨時之宜也。抱神者既無我,則常應常靜,猶鬼憑物而神見也。曰「在彼」者,因時也。「非此」者,無我也。學者知乎此,則知所以無人無我、全精抱神之道也。
關尹子曰:精神水火也,五行互生滅之,其來無首,其往無尾。則吾之精,一滴無存亡耳,吾之神,一欻無起滅耳。惟無我無人,無首無尾,所以與天地冥。
抱一子曰:精神水火也,自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復生水,則互生也。自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復克火,則互滅也。其來無首,其往無尾,滅已復生,生已復滅,則知精未嘗有一滴存亡,神未嘗有一欻起滅,惟無我無人,無首無尾,與天地冥契,則精神長存矣。
關尹子曰:精者水,魄者金,神者火,魂者木。精主水,魄主金,金生水,故精者魄藏之。神主火,魂主木,木生火,故神者魂藏之。惟水之為物,能藏金而息之,能滋木而榮之,所以析魂魄。惟火之為物,能鎔金而消之,能燔木而燒之,所以冥魂魄。惟精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人為精。神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人為神。魄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人為魄。魂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人為魂。惟以我之精,合天地萬物之精,譬如萬水可合為一水,以我之神,合天地萬物之神,譬如萬火可合為一火。以我之魄,合天地萬物之魄,譬如金之為物,可合異金而鎔之為一金。以我之魂,合天地萬物之魂,譬如木之為物,可接異木而生之為一木。則天地萬物皆吾精吾神、吾魄吾魂,何者死,何者生!
抱一子曰:精水一合魄金四為五,神火二合魂木三為五,精藏魄而神藏魂,是則四物雖居兩處,可以一五擒之,然魂木為龍,魄金為虎,使魂藏於神,魄藏於精,則二物分於二所,終不能相制。惟火能鎔金燔木,故神可以制魂魄,殊不知神寓於魂,如火附於木,而火二木三之五,運於西北,制精煉魄,使四象五行俱歸於土,實資神火之功也,故丹法始終全資火候者,火之功用大矣哉。至於合天地萬物之水火金木,皆為吾之精神魂魄,譬如萬水可合為一水,萬火可合為一火,異金可鎔為一金,異木可接為一木,此則山河大地,皆吾法身之妙用也,安有所謂生,安有所謂死哉!
關尹子曰:五行之運,因精有魂,因魂有神,因神有意,因意有魄,因魄有精,五者迴環不已,所以我之偽心,流轉造化幾億萬歲,未有窮極。然核芽相生,不知其幾萬株,天地雖大,不能芽空中之核,雌卵相生,不知其幾萬禽,陰陽雖妙,不能卵無雄之雌。惟其來干我者,皆攝之以一息,則變物為我,無物非我,所謂五行者,孰能變之。
抱一子曰:精神魂魄意五者,迴環相生不已,則人之偽心,輪迴四生六道,經幾億萬年,未有窮極。何則?有此偽心,則有此偽意,有意則有魄,有魄則有精,有精則有魂,有魂則有神,有神則又有意矣。彼空中之核與無雄之雌,胡為而不芽不卵耶?蓋精不存也。物則自清而入濁,故始因精而終成魄,神則自微而入妙,故始因意而終成神。蓋意土數五,而五與人俱生,故首與四肢及手足之指,皆五也,使終能至神而不復生意,則遇物對境,當以一息攝之,則變物為我矣,無物非我,則五行皆為五用,而不復有相生相滅之機,孰能變之哉,此永不輪迴、不受生之妙用也,學者欲知之乎。
關尹子曰:眾人以魄攝魂者,金有餘則木不足也,聖人以魂運魄者,木有餘則金不足也。蓋魄之藏,魂俱之,魂之游,魄因之,魂晝寓目,魄夜舍肝,寓目能見,舍肝能夢。見者魂無分別,析之者分別,析之曰天地者,魂狃習也,夢者魄無分別,析之者分別,析之曰彼我者,魄狃習也。火生土,故神生意。土生金,故意生魄。神之所動,不名神名意,意之所動,不名意名魄,惟聖人知我無我,知物無物,皆因思慮計之而有。是以萬物之來,我皆對之以性,而不對之以心,性者心未萌也。無心則無意矣,蓋無火則無土,無意則無魄矣,蓋無土則無金。一者不存,五者皆廢。既能渾天地萬物以為魂,斯能渾天地萬物以為魄,凡造化所妙皆吾魂,凡造化所有皆吾魄,則無有一物可役我者。
抱一子曰:愚解前章,謂物之自精至魄,從清入濁而魄盛,則死矣,故曰金有餘,則木不足。若夫聖人自意生身,至於成神,則木有餘而金不足,魂有餘者多覺,魄有餘者多夢,覺之與夢,皆能分別者,非魂魄能自析之也,皆有真性存乎其中,而狃習既久,而能生此分別識也。惟聖人知我無我,知物無物,皆因心意計之,故對境忘識無意,而對之以性,性者心未萌也,無心則無意矣,一意不存,五行皆廢,斯能渾天地造化之所妙者,皆為吾魂,渾天地造化之所有者,皆為吾魄,是則萬物皆為吾役,而不役於物矣。
關尹子曰:鬼云為魂,鬼白為魄,於文則然,鬼者,人死所變。雲者風,風者木,白者氣,氣者金,風散故輕清,輕清者上天,金堅故重濁,重濁者入地,輕清者,魄從魂升,重濁者,魂從魄降。有以仁升者為木星佐,有以義升者為金星佐,有以禮升者為火星佐,有以智升者為水星佐,有以信升者為土星佐。有以不仁沉者木賊之,不義沉者金賊之,不禮沉者火賊之,不智沉者水賊之,不信沉者土賊之。魂魄半之,則在人間,升魂為貴,降魄為賤,靈魂為賢,厲魄為愚,輕魂為明,重魄為暗。揚魂為羽,鈍魄為毛,明魂為神,幽魄為鬼。其形其居,其識其好,皆以五行契之。惟五行之數,參差不一,所以萬物之多,盈天地間,猶未已也。以五事歸五行,以五行作五蟲,可勝言哉。譬猶兆龜數蓍,至誠自契,五行應之,誠苟不至,兆之數之,無一應者。聖人假物以游世,五行不得不對。
抱一子曰:雲、白,今之楷字也,楷字出於秦之程邈變篆為隸,王次仲即隸成楷而後有也。在當時字體,與今不同。 ?字,古之雲字;?字,古之白字。是則 ?鬼為魂,?鬼為魄,於古文則然。?則從虛,輕清,故為風, ?古風字。?則從身,重濁,故為氣。?古氣字。然則古人制字亦或有道焉。
風屬木,氣屬金,木主升,金主降,以五常而升者,為五星之佐,反五常而沉者,為五行所賊。《楞嚴》所述升沉之報,與此同義。魂魄相半,則在人間,然常人止有三魂七魄,故魂多者為貴,為賢為明,為羽為神,魄多者為賤,為愚為暗,為毛為鬼,而其識其好,皆契五行。惟五行參差不一,故胎卵濕化,有色無色,有想無想等類眾生,盈天地間,生生不已也。然聖人本無我,不假於物則不能游世,如火不附木,則無所託形,然物之在世,豈能堅久哉,聖人必以五行對之,然後生生不窮,如水火相剋,卻成既濟,金木相剋,卻成夫婦,皆對法也。是道也,如兆龜數蓍,至誠自契,誠若不至,則五行無一應者矣。
關尹子曰:五者具有魂,魂者識,目者精,色者神。見之者為魂,耳目口鼻心之類,在此生者,愛為精,為彼生父本,觀為神,為彼生母本,愛觀雖異,識生[1]。彼生生本,在彼生者,一為父,故受氣於父,氣為水,二為母,故受血於母,血為火。有父有母,彼生生矣。惟其愛之無識,如鎖之交,觀之無識,如燈之照,吾識不萌,吾生何有。
抱一子曰:目耳鼻口心,謂之五根,聲色香味事,謂之五塵,觀聽嗅嘗思,謂之五識。五根主於精,精,有我無人之物也,五塵主於神,神,無我即物而見也,五識主於魂,故曰魂識,蓋根塵識三者具而後有魂也。父以精愛,母以神觀,愛為水,觀為火,水為氣,火為血,父精母血交,而識存乎中,此降本流末,生生不窮之理也。若夫愛無識而如鎖之交,觀無識而如燈之照,則吾識未嘗萌,吾生何嘗有哉。
關尹子曰:如桴叩鼓,鼓之形者,我之有也,鼓之聲者,我之感也,桴已往矣,餘聲尚在,終亦不存而已矣。鼓之形如我之精,鼓之聲如我之神,其餘聲者,猶之魂魄。知夫倏往倏來,則五行之氣我何有哉。
抱一子曰:精如鼓,神如聲,餘聲如魂魄,固矣。然則鼓不叩則不生聲,精不感則不生神,叩鼓以桴,桴亡則雖有餘聲,終亦不存矣。感精以氣,氣亡,則雖有魂魄,終亦不存矣。是則五行之氣倏往倏來,我本無有,而我之所有者,叩桴感氣者而已矣。或問曰,今欲聲聲不絕,鼓鼓長存,畢竟以何道感之,曰請放下手中桴,方向汝說。
關尹子曰:夫果之有核,必待水火土三者具矣,然後相生不窮,三者不具,如大旱大潦大塊,皆不足以生物。夫精水神火意土三者本不交,惟人以根合之,故能於其中橫見有事。猶如術祝,能於至無見多有事。
抱一子曰:世之術祝,能於無中見多有事,如張諧作五里之霧,左慈擲梁上之杯。是道也,無出於精神意三者,合而為之。如果之有核,必待水火土三者俱而後生,三者不交,則如大旱大潦大塊,不能生物。然三者本不能自交,惟人以根合之,如男女二根交精而生形也,然天有天根,地有地根,人有人根,而造化有造化之根,人能於造化之根上,以起天地之根,則能無中生有,而知變化之道矣。
關尹子曰:魂者木也,木根於冬水,而華於夏火,故人之魂藏於夜精,而見於晝神。合乎精,故所見我獨,蓋精未嘗有人;合乎神,故所見人同,蓋神未嘗有我。
抱一子曰:此章獨言木喻者,發明上章言根之旨也。蓋木為魂為人也,人之所以為人,以魂識晝夜隱見於精神之中而已矣。精一也,故魂識合精,則所見惟我獨;神二也,故魂識合神則所見與人同。如木之根於冬,而榮於夏,即魂之藏於夜,而見於晝也,知夫木之根,則知魂之根矣,知夫魂之根,則知天地造化之根矣。
關尹子曰:知夫此身如夢中身,隨情所見者,可以飛神作我而游太清,知夫此物如夢中物,隨情所見者,可以凝精作物而駕八荒。是道也,能見精神而久生,能忘精神而超生。吸氣以養精,如金生水,吸風以養神,如木生火,所以假外以延精神。漱水以養精,精之所以不窮,摩火以養神,神之所以不窮,所以假內以延精神。若夫忘精神而超生者,吾嘗言之矣。
抱一子曰:人假精神以有生,善養精神者,能見精神而久生,《陰符經》謂,天有五賊,見之者昌是也。能忘精神而超生,《陰符經》謂,人知其神而神,不知不神之所以神是也。世有夢飛神而游太清者,亦有夢乘物而駕八荒者,此身此物,皆如夢如幻,夢而能之者,靈於神也;覺而不能者,拘於形也。惟能自見精神者,覺夢一致,可以飛神作我,可以凝精作物,是皆法之妙用也。至於吸氣吸風以益金木於外,漱水摩火以養精神於內,亦皆足以延精神,斯術之粗者也[2]。若夫忘精神而超生者,道也。是道也,隱然述於此書,又在夫人之自得而已矣。
關尹子曰:人勤於禮者,神不外馳,可以集神,人勤於智者,精不外移,可以攝精。仁則陽而明,可以輕魂,義則陰而冥,可以御魄。
抱一子曰:聖人因人之常心之所固有者,立為五常,皆自然而然,非有牽強,故曰常也。人能循此常而行之,至可以集神攝精、輕魂御魄,蓋人之五神主此五常,猶天之五星主此五事也。火星主禮,禮主升,火亦升,神屬火,人勤於禮者,神不外馳,可以集神,其餘如木星主仁,金星主義,水星主智,而木輕金冥水降,所以能輕魂,御魄攝精,莫不皆然。只言四者,四物具,則土在其中,四常具,則信在其中,四神具,則意在其中,四方立,則中在其中,《孟子》亦只言四端,而不及信,與此意同。
關尹子曰:蜣蜋轉丸,丸成,精思之,而有蝡白者存丸中,俄去殼而蟬,彼蜣不思,彼蝡奚白。
抱一子曰:此章言感化之機,能動無情之物也,丸本無情,而蜣蜋轉而精思之,則蝡生丸中,俄去殼而化為蟬。外爐金丹生於金鼎神室之中,神室本虛器,全藉守爐之人神識不昧,晝夜精觀,而神丹生於虛器之中,外丹既熟,而內丹亦就,化形而仙矣。《參同契》曰:萬象憑虛生,感化各有類。感化者,亦蜣精思之意耶。
關尹子曰:庖人羹蟹,遺一足几上,蟹已羹,而遺足尚動。是生死者,一氣聚散耳,不生不死,而人橫計曰生死。
抱一子曰:人以動物為有生,今釜中之蟹已羹,而几上之遺足尚動,是則生者一氣之聚,死者一氣之散耳,彼非氣者,何嘗有聚散生死哉,人橫計之耳。
關尹子曰:有死立者,有死坐者,有死臥者,有死病者,有死藥者,等死,無甲乙之殊。若知道之士,不見生,故不見死。
抱一子曰:世人不知我本無生,而見坐脫立亡者,以為了達,見臥死病死者,以為未了達,殊不知均一死耳,初無甲乙之殊,惟知道者,未嘗有生,故不見其生,未嘗有死,故不見其死。
關尹子曰:人之厭生死超生死者,皆是大患也,譬如化人,若有厭生死心,超生死心,止名為妖,不名為道。
抱一子曰:老子謂:專氣致柔,能如嬰兒。今問嬰兒曰:汝生乎?則不知也,汝死乎?則不知也,然則人之有厭生死心,非大患乎,有超生死心,非妖乎。
關尹子曰:計生死者,或曰死已有,或曰死已無,或曰死已亦有亦無,或曰死已不有不無,或曰當幸者,或曰當懼者,或曰當任者[3],或曰當超者,愈變情識,馳騖不已。殊不知我之生死,如馬之手,如牛之翼,本無有,復無無,譬如火水,雖犯火水,不能燒之,不能溺之。
抱一子曰:以馬之無手,牛之無翼,以況我之未嘗有生死也,以水犯水,以火犯火,以況我之入生死也。然則既曰如馬手牛翼之未嘗有矣,又何入哉?曰:以未嘗有生而入死,以未嘗有死而入生,是則入亦無入,犯亦無犯。若夫以謂或有或無,或幸或懼,或任或超,愈變情識,而馳騖愈遠矣,安足以知此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