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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告敕宜粘連逐縫使印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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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告敕宜粘連逐縫使印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0

凡是選人,皆有資考,每至赴調,必驗文書,或不具全,多稱失墜,將明本末,須示規程。其判成諸色選人黃甲下後,將曆任文書告敕連粘,宜令南曹逐縫使印,都於後麵粘紙,具前後曆任文書,都計多少紙數,具年月日,判成授某官。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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