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卷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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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下 |
○列女下
姚氏 方寧妻管勝娘 衣氏 曹德妻侯氏等 王琰妻潘氏 蔣氏 田氏 鄭氏 楊輝妻張氏 湯琦 俞士淵妻童氏 惠士玄妻王氏 費隱妻王氏 周婦毛氏 丁尚賢妻李氏 李順兒 吳守正妻禹氏 黃仲起妻朱氏 馮氏 蔡氏 也先忽都 呂彥能妻 利氏 王氏 袁氏孤女 徐允讓妻潘氏 王琪妻蔡氏 趙洙妻許氏 張正蒙妻韓氏 季銳妻何氏 劉氏二女 鄭奴 於同祖妻曹氏 季氏 李仲義妻劉氏 李弘益妻申氏 安氏 周如砥女 狄恆妻徐氏 李馬兒妻袁氏 王士明妻李氏 邵琪妻華氏 陶宗嬡 宗婉 王淑 高麗氏 張訥妻劉氏 張思孝妻華氏 觀音奴妻卜顏的斤 張棟妻王氏 安志道妻劉氏 宋謙妻趙氏溫氏等 齊關妻劉氏 王宗仁妻宋氏 王履謙妻齊氏 蕭氏 呂氏 王時妻安氏 李氏 徐猱頭妻岳氏 程徐妻金氏 孛術遠妻雷氏 武管嬰 王子溫諸氏 蒲氏 趙氏等 李哥
姚氏,餘杭人。夫出刈麥,姚居家執爨。母何氏,往汲澗水,久而不至。俄聞覆水聲,亟出視,則虎銜其母以走。姚倉卒逐之,以後掣其尾。鄰人競從之,虎乃置何氏去。姚負母發歸。求藥療之,奉養二十餘年而卒。
又方寧妻管姓娘者,建寧人。寧耕田,勝娘饁之,見一虎方攫其夫,勝娘即棄饁奮挺連擊之,虎捨去,勝娘負夫至中途而死。有司旌復其家。
孟志剛妻衣氏,汴梁人。志剛卒,貧而無子,有司給棺木。衣氏給匠者曰:「可寬大其棺,吾夫有遺衣服,欲盡置其中。」匠者然之。是夕,衣氏祭其夫,畢家之所有,悉散之鄰里及同居王媼,曰:「吾聞一馬不被兩鞍,吾夫既死,與之同棺共穴可也。」遂自剄死。
又有侯氏者,鈞州曹德妻。德病死,侯氏語人曰:「年少夫亡,婦人之不幸也。欲守吾志,而亂離如此,其能免乎!」遂縊死於墓。
又周經妻吳氏、郭惟辛妻郝氏、陳輝妻白氏、張頑住妻杜氏、程二妻成氏、李貞妻武氏、暗都剌妻張氏,並殉夫死。有司旌之。
王琰妻潘氏,徽州婺源人。年二十八而琰卒,潘誓不他適,以其夫從兄之子元圭為後。元圭時始三歲,鞠之不啻已出。潘氏卒年六十二。元圭之子良厚,有子燕山。燕山卒時,妻李氏年二十四,無子,乃寧志自誓。父母欲奪而嫁之,不聽。燕山兄子惟德妻俞氏,惟德早死,二子甚幼,俞氏守節,不墜家業。人稱為曰三節之門。
同郡歙縣吳子恭之妻蔣氏,年廿八而走亡,孀居五十年,年七十八卒。有司旌表其門。
又劉仲亨妻田氏,大同人。至正中,仲亨為渾源州知州卒,田氏年未三十,自經喪側。事聞,旌表其門。又李思齊妾鄭氏,思齊卒,鄭氏自縊死。時人諡以貞烈。
湯輝妻張氏,處州龍泉人。兵亂,其家財移入山砦,夫與姑共守之。舅以疾末行,張歸侍舅疾,且以輿自隨。既而賊至,即命以輿載其舅,而已遇賊。賊以刃臉之曰:「從我則生,否則死。」張掠發整衣請受刃,賊不忍殺。張懼污,即奪其刃自剚死,年二十七。
又湯婍者,亦龍泉人,有姿容。賊殺其父母,以刃脅之。婍不勝悲咽,乞早死,因以頭觸刃。賊怒,斫殺之。其妹亦不受辱而死。
俞士淵妻童氏,嚴州人。姑性嚴,侍之寡恩童氏事之無少拂其意者。至正十三年,賊陷威平,官軍復之,已乃縱兵剽掠。至士淵家,童氏以身蔽姑,眾欲污之,童氏大罵不屈。一卒以刀擊其左臂,愈不屈。又一卒斷其在臂。罵猶不絕。眾乃剝其面而去,明日乃死。
惠士玄妻王氏,大都人。至正十四年,士玄病革,王氏曰:「吾聞病者糞苦則愈。」乃嘗其糞,頗甘,王氏色愈憂。士玄囑五氏曰:「我病必不起,前妾所生子,汝善保護之。待此子稍長,即從汝自嫁矣。」王氏泣曰:「君何為出此言耶!設有不諱,妾義當死,君幸有兄嫂,此兒必不失所居。」數日,士玄卒。比葬,王氏遂居墓側,蓬首垢面,哀毀逾禮,常以妾子置左右,飲食寒暖惟恐不至。歲余,妾子亦死,乃哭曰:「無復望矣,」屢引刀自殺,家人驚救得免。至終喪,親舊皆攜酒祭士玄墓。祭畢眾欲行酒,王氏已經死於樹矣。
又有王氏者,良鄉費隱妻也。隱有疾,王氏數嘗其糞。及疾篤,囑王氏曰:「我一子一女,雖妾所生,無異汝所出也。我死,汝其善撫育之。」遂沒。王氏居喪,撫其子女。既而子又死。服除,謂其親屬曰:「妾聞夫乃婦之天,今夫已死,妾生何為!」乃執女手,語之曰:「汝今已長,稍知人事,管鑰在此,汝自司之。」遂相抱慟哭。是夜,縊死園中。
周婦毛氏,松陽人,美姿色。至正十五年,隨其夫避亂麻山中,為賊所得。脅之曰:「從我多與汝金,否則殺汝。」手氏曰:「寧剖我心,不願汝金。」賊以刀磨其身,毛氏因大詈曰:「碎剮賊,汝碎則臭,我碎則香。」賊怒刳其腸而去,年二十九。
丁尚賢妻李氏,汴梁人。年二十餘,有姿容。至正十五年,賊至,欲虜之。李氏怒曰:「吾家六世義門,豈能從賊以辱身乎!」於是闔門三百餘口,俱被害。
李順兒,許州儒士李讓女。性聰彗,頗涉經傳,年十八,未嫁。至正十五年,賊逼許州。父謂其母曰;「吾家以詩禮相傳,此女必累我。」女聞之,泣曰:「父母可自逃難勿以我為憂。」須臾於後園內自經而死。
吳守正妻禹氏,字淑靖,字素清,紹興人。至元十六年,徒家崇德之石門。淑清嘗從容謂守天曰:「方今群盜蜂起,萬一不測,妾惟有死而已,不使人污此身也。」是年夏,盜陷崇德,淑靖倉皇攜八歲女登舟以避。盜趨奔其舟,將犯之,淑靖乃抱女投河死。
黃仲起妻朱氏,杭州人。賊寇杭州,其女臨安奴倉皇言曰:「賊至矣,我別母求一死也。」俄而賊驅諸婦至其家,且指朱氏母子曰:「為我看守,日幕我當至也。」朱氏聞之,懼受辱,遂與女俱縊死。
妾馮氏,見其母子已死,嘆曰:「我生何為,徒受辱耳!」亦自縊死。繼而仲起弟妻蔡氏,抱幼子玄童,與乳母湯氏皆自縊。
也先忽都,蒙古欽察氏,大寧路達魯花赤鐵木兒不花之妻,封雲中郡君。夫坐事免官,居大寧。紅巾賊至,也先忽都與妾玉蓮走尼寺中,為賊所得,令與眾婦縫衣,拒不肯為。賊哧以刃,也先忽都罵曰:「我達魯花赤妻也,汝曹賊也,我不能為針工以從賊。」賊怒殺之。玉蓮自縊者三,賊並殺之。
先是,其子完者帖木兒年十四,與父出城,見執於賊。完者帖木兒拜哭,請以身代父死。賊愛完者帖木兒姿秀,遂挈以從。久之,乃獲脫歸,訪母屍並玉蓮葬焉。
呂彥能妻劉氏,陵州人。賊犯陵州,彥能與家人謀所往。其姊久嫠,寓彥能家,先曰:「我喪夫二十年,又無後,不死何為?苟辱身,則辱吾弟矣。赴井死。其妻劉氏語彥能曰:「吾為君家婦二十八年,茲不幸逢亂,必不負君,君可自往,妾入井矣。」彥能二女及子婦王氏、二孫女,皆隨劉氏溺井。一門死者七人。
袁氏孤女,建康路溧水州人,年十五。其母嚴氏,孀居極貧,病癱瘓臥於床者數年,女事母至孝。至正十八年,賊至燔其里,鄰強攜女出避火,女泣曰:「我何忍舍母去乎,同死而已!」遂入室抱母,共焚而死。
徐允讓妻潘氏,名妙圓,山陰人。至正十九年,與其夫從舅避兵山谷間。舅被執,夫泣以救父,為兵所殺,欲強辱潘氏。潘氏因紿之曰:「我夫既死,我從汝必矣。若能焚吾夫,可無憾也。」兵信之,聚薪以焚其夫。火既熾,潘氏且泣且語,遂投火以死。
又諸暨蔡氏者,王琪妻也。至正二十二年,張士誠陷諸暨,蔡氏避之長寧鄉山中,兵猝至,有造紙鑊方沸,遂投其中而死。
趙洙妻許氏,集賢大學士有壬侄女也。至正十九年,紅巾賊陷遼陽,洙時為儒學提舉,夫婦避亂匿資善寺。洙以叱賊見害,許氏不知也。賊甘言誘許氏,令指示金銀之處,許氏大言曰:「吾詩書冠冕故家,不幸遇難,但知守節而死,他皆不知也。」賊以刃肋之,許氏色不變。已而知其夫死,因慟哭仆地,罵不絕口,且曰:「吾母居武昌,死於賊,吾女兄弟亦死賊,今吾夫又死焉。使我得報汝,當醢汝矣。」遂遇害。寺僧見許氏死狀,哀其貞烈,賊退,與洙合葬之。
張正蒙妻韓氏,紹興人。正蒙嘗為湖州德清稅務提領。至正十九年,紹興兵變,正蒙謂氏曰;「吾為元朝臣子,於義當死。」韓氏曰:「爾果能死於忠。吾必能死於節。」遂俱縊死。其女池奴,年十七,泣曰:「父母既亡,吾何以獨生!」亦投崖而死。
又何氏者,龍泉縣季銳妻。因避兵於邑之繩門岩,賊至,何氏被執,欲污之,與子榮兒、女回娘投崖而死。
劉死二女,長曰貞,年十九,次曰孫,年十七,龍興人,皆未許嫁。陳友諒寇龍興,其母泣謂二女曰:「城或破,置汝何所?」二女曰:「寧死不辱父母也。」城陷,二女登樓,相繼自縊。婢鄭奴,亦自殺。
於同祖妻曹氏,茶陵人。父德夫,教授湖、湘間,同祖在諸生中,因以女妻焉。至正二十年,茶陵陷,曹氏謂其夫及子曰:「我義不辱身,以累汝也。顧舅年老,汝等善事之。」遂自剄死。妾李氏驚,抱持之不得,亦引刀自剄,絕而復甦,曰:「得從小君地下足矣。」未幾死。
李仲義妻劉氏,名翠哥,房山人。至正二十年,縣大飢,平章劉哈剌不花兵乏食,執仲義。弟馬兒走報劉氏,劉氏遽往救之,涕泣伏地,告於兵曰:「所擴者是吾夫也,乞矜憐之,貸其生,吾家有醬一瓮、米一斗五升,窖於地中,可掘取之,以代吾父。」兵不從,劉氏曰:「吾夫瘦,不可食。吾聞婦人肥黑者味美,吾肥且黑,原就烹以代夫死。」兵遂釋其夫而烹劉氏。眾莫不哀之。
李弘益妻申氏,冀寧人。至正二十年,賊陷冀寧,申氏語弘益曰:「君當速去,勿以我婦人相累。若賊入吾室,必以妾故害及君矣。」言訖,投井死。
弘益既免於難,再娶安氏。居二歲而弘益以疾卒,安氏時年三十,泣謂諸親曰:「女子一適人,終身不改。不幸夫死,雖生亦何益哉!」乃竊入寢室,膏沐薰衣,自縊於柩側。
周如砥女,年十九,末適人。至正二十年,鄉民作亂,如砥與女避於新昌西之客僧嶺,女為賊所執。賊曰:「吾未娶,當以汝為妻。」女曰:「我周典史女也,死即死,豈能從汝耶!」賊遂殺之。如砥時為紹興新昌典史。
狄恆妻徐氏,天台人。恆早沒,徐氏守節不再醮。至正二十年,鄉民為亂,避難於牛囤山,為賊所執,驅迫以前。徐紿之曰:「吾渴甚,欲求水一杯。」賊令自汲,即投井而死,時年十八。
李馬兒妻袁氏,瑞州人。至正二十二年,李病沒,袁氏年十九,誓不再嫁,以養舅姑。有王成者,聞袁氏有姿色,挾勢欲娶之,袁氏曰:「吾聞烈女不更二人,寧死不失身也。」遂往夫墓痛哭,縊死樹下。
王士明妻李氏,名賽兒,房山人。至正二十五年,竹貞軍至,李氏及其女李家奴皆被執。士明隨至軍,軍怒逐之。李氏謂其女曰:「汝父既為軍所逐,吾與汝必不得脫。與其受辱。不若死。」女曰:「母先殺我。」李氏即以軍所遺鈈刀殺其女,遂自殺。竹貞聞之,為之葬祭,仍書其門曰「王士明妻李氏貞節之門。」有司上其事,為立碑。
同時,邵洪妻華氏,無錫人。兵至,謂其夫曰:「我義不可辱。」赴水死。
陶宗媛,台州人,儒士杜思綱妻也。歸杜四載而亡。矢志守節。台州被兵,宗媛方居姑喪,忍死護柩,為游軍所執,迫脅之,媛曰:「我若畏死,豈留此耶!任汝殺我,以從姑於地下爾!」遂遇害。
其妹宗婉,弟妻王淑,亦皆赴水死。
高麗氏,宣慰副使勃羅帖木兒妻。至正二十七年十二月,其夫死於兵,謂人曰:「夫既死矣,吾安能復事人!」乃積薪塞戶,以火自焚而死。
張訥妻劉氏,藍田人。訥為監察御史,早卒,劉守志不二。河東受兵,劉氏二子衡、衍俱以事出外,度不能自脫,遂與二婦孫氏、姚氏決死,盡發貲囊分給家,婦姑同縊焉。
又有華氏,大同張思孝妻,為貊高兵所執,以不受辱見殺。其婦劉氏,僵壓姑屍,大罵不已,兵並殺之。後家人殮其屍,婦姑之手猶相持不舍。
觀音奴妻卜顏的斤,蒙古氏,宗王黑閭之女。大都被兵,卜顏的斤謂其夫曰:「我乃國族,且年少,必不容於人,豈惜一死以辱國乎!」遂自縊而死。時張棟妻王氏語家人曰:「吾為狀元妻,義不可辱。」赴井死。其姑哭之慟,亦赴井死。
安志道妻劉氏,順州人,志道及劉氏之弟明理,並登進士第。劉氏避兵匿岩穴中,軍至,欲污之。劉氏曰:「我弟與夫綿進士也,豈受汝辱乎!」軍士以兵磨其體,劉大罵不輟,軍士怒,乃鈎斷其舌而死。
宋謙妻趙氏,大都人。兵破大都,趙氏子婦溫氏、高氏,孫婦高氏、徐氏,皆有盜色,合謀曰:「兵且至矣,我等豈可辱身以苟全哉。」趙即自經死,諸婦四人,諸孫男女六人,眾妾三人,皆赴井而死。
齊關妻劉氏,河南人。關應募為千夫長,戰死澤、潞間,劉氏貧無所依,守志不奪。有來強議婚者,劉氏給曰:「吾三月三日有心願,償畢,當從汝所言。」是日,徑往彰德天寧寺,登浮圖絕頂,祝天曰:「妾本河南名家劉氏婦,遭世亂,適湖南齊關為妻。今夫已死,不敢失節也。」遂投地而死。
王宗仁妻宋氏,進士宋聚之女也。宗仁家永平。永平受兵,宋氏從夫避於鏵子山。夫婦為軍所虜,行至玉田縣,有窺宋氏色美欲害宗仁者,宋氏顧謂夫曰:「我不幸至此,必不以身累君。」言訖,遂攜一女投井死,時年二十九。
王履謙妻齊氏,太原人。治家嚴肅,守婦道。賊陷太原,齊氏與二婦蕭氏、呂氏及二女避難於趙莊石岩。賊且至,度不能免,顧謂二女曰:「汝家五世同居,號為清白,凱可虧節辱身以苟生哉!」長女曰:「吾夫已死,今為未亡人,得死為幸。」呂氏曰:「吾為中書左丞之孫,義不受辱。」齊氏大哭,乃與二婦二女及二孫女,俱投岩下以死。
王時妻安氏,名正同,磁州人,平章政事祐孫女也。至正十九年,時以參知政事分省太原,安氏從之。及賊兵寇太原,城陷,眾皆逃,安氏與其妾李氏同赴井死。事聞,贈梁國夫人,諡莊潔。
徐猱頭妻岳氏,大都人。兵入都城,岳氏告其夫曰:「我等恐被驅逐,將奈何?」其夫曰:「事急,惟有死耳,何避也。」遂火其所居,夫婦赴火以死。其母王氏,二女一子,皆抱持赴火死。
金氏,詳定使四明程徐妻也。京城既破,謂其女曰:「汝父出捍城,我三品命婦,汝儒家女又進士妻,不可受辱。」抱二歲子及女赴井死。
孛術遠妻雷氏,南陽人,孛術魯翀子婦也。遠為襄陽尹,拒賊被害。雷為賊所執,欲妻之,乃罵賊曰:「我魯參政冢婦,肯從汝狗彘生乎!」遂見殺。
武管嬰,太原人。年十七未嫁。至正示,避兵山洞,其父被執。女走至父所,謂:「兵勿殺我父,請以身代。」父脫去,又言:「我有金,早瘞井邊。」兵往掘之,女投井死。
王子溫妻諸氏,華亭人。子溫家貧,諸氏以女工資給。賊入松江,子溫欲挈之逃,諸氏泣曰:「豈可以我一婦人,致累汝等耶?我自為計。」乃與鄰嫗避賊。賊至,不屈而死。
蒲氏,行唐人,嫁樊氏。山賊至,逼為妻,蒲氏投塘而死。鄉人號曰義姜,稱其地為玉女塘。
又趙氏,平陽人。年二十,未嫁。賊至,投於廁而死。詔旌之。
李宗頤妻夏氏,富州人;季■〈釒邑〉妻何氏,龍泉人;至正中,賊至,俱不屈死。
李哥,霸州倡家女。年十三,母教之歌舞,不肯從。母告以倡業不可廢,哥曰;「若此,聽母。母亦當從我好。」自是不粉澤茹葷,所歌多道情仙曲。有如者,必詢主客姓名,乃往。人亦預戒毋戲狎。
孟津監縣賂母,夜抵舍,哥懷利刃,閉臥內曰:「汝職風化首,而狗彘行,恐血污吾刃也!」監慚去。
明日,知州聞之,曰:「此間有貞女不知,吾過矣。吾子明經,舉秀才,真若配。」以禮取之。
未幾,紅巾入寇,夫婦皆見執,覘哥美,將殺其夫。哥前抱夫頸,大呼曰:「吾斷不斯須求活!」寇並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