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四版)
← | 2020年1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三版)》 |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四版)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0年1月27日 發布於2020年1月27日國家衛健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四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77號 |
2020年2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五版)》 |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
(試行第四版)
2019年12月以來,湖北省武漢市陸續發現了多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隨着疫情的蔓延,我國其他地區及境外也相繼發現了此類病例。現已將該病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隨着疾病認識的深入和診療經驗的積累,我們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三版)》進行了修訂。
一、病原學特點
[編輯]新型冠狀病毒屬於β屬的新型冠狀病毒,有包膜,顆粒 呈圓形或橢圓形,常為多形性,直徑 60-140nm。其基因特徵 與 SARSr-CoV 和 MERSr-CoV 有明顯區別。目前研究顯示與蝙 蝠 SARS 樣冠狀病毒(bat-SL-CoVZC45)同源性達 85%以上。 體外分離培養時,2019-nCoV 96 個小時左右即可在人呼吸道 上皮細胞內發現,而在 Vero E6 和 Huh-7 細胞系中分離培養 需約 6 天。
對冠狀病毒理化特性的認識多來自對 SARS-CoV 和 MERS-CoV 的研究。病毒對紫外線和熱敏感,56℃ 30 分鐘、 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劑、過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劑均 可有效滅活病毒,氯己定不能有效滅活病毒。
二、流行病學特點
[編輯](一)傳染源。 目前所見傳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二)傳播途徑。 經呼吸道飛沫傳播是主要的傳播途徑,亦可通過接觸傳 播。 (三)易感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老年人及有基礎疾病者感染後病情較重, 兒童及嬰幼兒也有發病。
三、臨床特點
[編輯](一)臨床表現。 基於目前的流行病學調查,潛伏期一般為 3-7 天,最長 不超過 14 天。 以發熱、乏力、乾咳為主要表現。少數患者伴有鼻塞、 流涕、腹瀉等症狀。重型病例多在一周後出現呼吸困難,嚴 重者快速進展為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膿毒症休克、難以糾 正的代謝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礙。值得注意的是重型、 危重型患者病程中可為中低熱,甚至無明顯發熱。 部分患者僅表現為低熱、輕微乏力等,無肺炎表現,多 在 1 周后恢復。 從目前收治的病例情況看,多數患者預後良好,兒童病 例症狀相對較輕,少數患者病情危重。死亡病例多見於老年 人和有慢性基礎疾病者。 (二)實驗室檢查。 發病早期外周血白細胞總數正常或減低,淋巴細胞計數 減少,部分患者出現肝酶、肌酶和肌紅蛋白增高。多數患者 C 反應蛋白(CRP)和血沉升高,降鈣素原正常。嚴重者 D- 二聚體升高、外周血淋巴細胞進行性減少。 在咽拭子、痰、下呼吸道分泌物、血液等標本中可檢測 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 (三)胸部影像學。 早期呈現多發小斑片影及間質改變,以肺外帶明顯。進 而發展為雙肺多發磨玻璃影、浸潤影,嚴重者可出現肺實變, 胸腔積液少見。 四、診斷標準 (一)疑似病例。 結合下述流行病學史和臨床表現綜合分析: 1.流行病學史 (1)發病前 14 天內有武漢地區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續 傳播地區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發病前 14 天內曾接觸過來自武漢市或其他有本地 病例持續傳播地區的發熱或有呼吸道症狀的患者; (3)有聚集性發病或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 學關聯。 2.臨床表現 (1)發熱; (2)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學特徵; (3)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細胞計 數減少。 有流行病學史中的任何一條,符合臨床表現中任意 2 條。 (二)確診病例。 疑似病例,具備以下病原學證據之一者: 1.呼吸道標本或血液標本實時熒光 RT-PCR 檢測新型冠 狀病毒核酸陽性; 2.呼吸道標本或血液標本病毒基因測序,與已知的新型 冠狀病毒高度同源。
五、臨床分型
[編輯](一)普通型。 具有發熱、呼吸道等症狀,影像學可見肺炎表現。 (二)重型。 符合下列任何一條: 1.呼吸窘迫,RR≥30 次/分; 2.靜息狀態下,指氧飽和度≤93%; 3.動脈血氧分壓(PaO2)/吸氧濃度(FiO2)≤300mmHg (1mmHg=0.133kPa)。 (三)危重型。 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 1.出現呼吸衰竭,且需要機械通氣; 2.出現休克; 3.合併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 ICU 監護治療。 六、鑑別診斷 主要與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 毒、鼻病毒、人偏肺病毒、SARS 冠狀病毒等其他已知病毒性 肺炎鑑別,與肺炎支原體、衣原體肺炎及細菌性肺炎等鑑別。 此外,還要與非感染性疾病,如血管炎、皮肌炎和機化性肺 炎等鑑別。 七、病例的發現與報告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發現符合病例定義的疑 似病例後,應立即進行隔離治療,院內專家會診或主診醫師 會診,仍考慮疑似病例,在 2 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並採集 呼吸道或血液標本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同時儘快將 疑似病人轉運至定點醫院。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有流行病學關聯的,即便常見呼吸道病原檢測陽性,也建議 及時進行新型冠狀病毒病原學檢測。 疑似病例連續兩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檢測陰性(採樣時間 至少間隔 1 天),方可排除。 八、治療 (一) 根據病情嚴重程度確定治療場所。 1.疑似及確診病例應在具備有效隔離條件和防護條件 的定點醫院隔離治療,疑似病例應單人單間隔離治療,確診 病例可多人收治在同一病室。 2.危重型病例應儘早收入 ICU 治療。 (二)一般治療。 1.臥床休息,加強支持治療,保證充分熱量;注意水、 電解質平衡,維持內環境穩定;密切監測生命體徵、指氧飽 和度等。 2.根據病情監測血常規、尿常規、CRP、生化指標(肝 酶、心肌酶、腎功能等)、凝血功能,必要時行動脈血氣分 析,複查胸部影像學。 3.根據氧飽和度的變化,及時給予有效氧療措施,包括 鼻導管、面罩給氧,必要時經鼻高流量氧療、無創或有創機 械通氣等。 4.抗病毒治療:可試用α-干擾素霧化吸入(成人每次 500 萬 U,加入滅菌注射用水 2ml,每日 2 次);洛匹那韋/ 利托那韋(200 mg/50 mg,每粒)每次 2 粒,每日二次。 5.抗菌藥物治療:避免盲目或不恰當使用抗菌藥物,尤 其是聯合使用廣譜抗菌藥物。加強細菌學監測,有繼發細菌 感染證據時及時應用抗菌藥物。 (三)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療。 1.治療原則:在對症治療的基礎上,積極防治併發症, 治療基礎疾病,預防繼發感染,及時進行器官功能支持。 2.呼吸支持:無創機械通氣 2 小時,病情無改善,或患 者不能耐受無創通氣、氣道分泌物增多、劇烈咳嗽,或血流 動力學不穩定,應及時過渡到有創機械通氣。 有創機械通氣採取小潮氣量「肺保護性通氣策略」,降 低呼吸機相關肺損傷。 必要時採取俯臥位通氣、肺復張或體外膜肺氧合(ECMO) 等。 3.循環支持:充分液體復甦的基礎上,改善微循環,使 用血管活性藥物,必要時進行血流動力學監測。 4.其他治療措施 可根據患者呼吸困難程度、胸部影像學進展情況,酌情 短期內(3~5 天)使用糖皮質激素,建議劑量不超過相當於 甲潑尼龍 1~2mg/kg·d;可靜脈給予血必淨 100mL/日,每 日 2 次治療;可使用腸道微生態調節劑,維持腸道微生態平 衡,預防繼發細菌感染;有條件情況下可考慮恢復期血漿治 療。 患者常存在焦慮恐懼情緒,應加強心理疏導。 (四)中醫治療。 本病屬於中醫疫病範疇,病因為感受疫戾之氣,各地可 根據病情、當地氣候特點以及不同體質等情況,參照下列方 案進行辨證論治。 1.醫學觀察期 臨床表現 1:乏力伴胃腸不適 推薦中成藥:藿香正氣膠囊(丸、水、口服液) 臨床表現 2:乏力伴發熱 推薦中成藥:金花清感顆粒、連花清瘟膠囊(顆粒)、 疏風解毒膠囊(顆粒)、防風通聖丸(顆粒) 2.臨床治療期 (1)初期:寒濕郁肺 臨床表現:惡寒發熱或無熱,乾咳,咽干,倦怠乏力, 胸悶,脘痞,或嘔惡,便溏。舌質淡或淡紅,苔白膩,脈濡。 推薦處方:蒼朮 15g、陳皮 10g、厚朴 10g、藿香 10g、 草果 6g、生麻黃 6g、羌活 10g、生薑 10g、檳郎 10g (2)中期:疫毒閉肺 臨床表現:身熱不退或往來寒熱,咳嗽痰少,或有黃痰, 腹脹便秘。胸悶氣促,咳嗽喘憋,動則氣喘。舌質紅,苔黃 膩或黃燥,脈滑數。 推薦處方:杏仁 10g、生石膏 30g、瓜蔞 30g、生大黃 6g(後下)、生炙麻黃各 6g、葶藶子 10g、桃仁 10g、草果 6g、檳郎 10g、蒼朮 10g 推薦中成藥:喜炎平注射劑,血必淨注射劑 (3)重症期:內閉外脫 臨床表現:呼吸困難、動輒氣喘或需要輔助通氣,伴神 昏,煩躁,汗出肢冷,舌質紫暗,苔厚膩或燥,脈浮大無根。 推薦處方:人參 15g、黑順片 10g(先煎)、山茱萸 15g, 送服蘇合香丸或安宮牛黃丸 推薦中成藥:血必淨注射液、參附註射液、生脈注射液 (4)恢復期:肺脾氣虛 臨床表現:氣短、倦怠乏力、納差嘔惡、痞滿,大便無 力,便溏不爽,舌淡胖,苔白膩。 推薦處方:法半夏 9g、陳皮 10g、黨參 15g、炙黃芪 30g、 茯苓 15g、藿香 10g、砂仁 6g(後下)
九、解除隔離和出院標準
[編輯]體溫恢復正常 3 天以上、呼吸道症狀明顯好轉,連續兩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檢測陰性(採樣時間間隔至少 1 天),可解除隔離出院或根據病情轉至相應科室治療其他疾病。
十、轉運原則
[編輯]運送患者應使用專用車輛,並做好運送人員的個人防護和車輛消毒,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轉運工作方案(試行)》。
十一、醫院感染控制
[編輯]嚴格遵照我委《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一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護中常見醫用防護使用範圍指引(試行)》的要求執行。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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