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ICD代碼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ICD代碼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0年2月13日於北京市
發布於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ICD代碼的通知

一、在ICD-11代碼中增加緊急代碼「RA01.0」,代表2019冠狀病毒病。

二、在ICD-10代碼中增加緊急代碼情況見下表。

序號 ICD-10代碼 代碼名稱 代碼注釋
1 U07.100 2019冠狀病毒病 統計代碼
2 U07.100x001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適用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住院患者,為主診代碼
3 U07.100x002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適用於確診感染住院患者(不包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為主診代碼
4 U07.100x003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臨床診斷病例 適用於湖北省等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臨床診斷病例住院患者,為主診代碼
5 Z03.800x001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 適用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住院患者,不可做主診,在其他診斷標註使用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規範性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