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活運動綱要
新生活運動綱要 作者:蔣中正 1934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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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五月十五日在南昌發表——
甲 新生活運動之主旨
[編輯]新生活運動者,我全體國民之生活革命也,以最簡易而最急切之方法,滌除我國民不合時代不適環境之習性,使趨向於適合時代與環境之生活;質言之,即求國民之生活合理化,而以中華民族固有之德性──「禮義廉恥」為基準也。
我中華民族本為「重禮義」、「明廉恥」之民族,而「禮義廉恥」之於今日之建國,則尤為迫切而不可須臾緩也。
我中華民族有五千年之文化,其食衣住行之法則,本極高尚;時至今日,反有粗野卑陋之狀態,而不免流為非人的生活者,厥為「禮義廉恥」不張之故。
我中華民國有三千五百萬方里之土地,其食衣住行之資源,本極豐富;時至今日,反多爭盜竊乞之現象,而不免流為非人的生活者,厥為「禮義廉恥」不張之故。
我中華民國有四萬萬之人民,其食衣住行之組織,本極鞏固;時至今日,反呈亂邪昏懦之現狀,而不免流為非人的生活者,厥為「禮義廉恥」不張之故。
今欲以優美之藝術,易其粗野卑陋之習尚,以固有之品性,化其爭盜竊乞之行為,固有待於「禮義廉恥」之複張;然在此亂邪昏懦狀態之下,社會秩序紛亂,邪說橫行,人多沈迷陷溺,莫知所從,故施政施教,都如搏沙捕風,未易見效;振衣者,必挈其領,提綱者,必挈其綱,若欲改善今日國民之生活,自糾正其亂邪昏懦,陷溺沈迷之風始,此新生活運動之所以為今日立國救民唯一之要道也。
乙 新生活運動之認識
[編輯]一 何為「生活」
[編輯]孫總理曰:「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會的生存,國民的生計,群眾的生命」。是民生雖分為四個方面,而生活實為其他三者之總表現;蓋生存重保障,生計重發展,生命重繁衍,而凡為達成保障、發展、與繁衍之種種行為,便是生活。換言之,生活即是人生一切活動之總稱。
二 何為「新」生活
[編輯]為欲繁衍生命,保障生存,發展生計而表現之一切行為,因時代與環境之遞嬗變遷,而呈現不同之形式,演化不同之方法;時不可留,環境亦隨之而異,惟能「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者,始得暢遂其生。凡民族之生活,當其蘄求適合時代與環境時,必須補偏救弊,一變其舊有生活之趨向,此即謂之「新」的生活。
三 何為新生活「運動」
[編輯]人民生活之滿足,固有賴於政治之教養,和各種制度之盡善推行;但政治上各種制度之推行,與社會風俗習慣之關係,至為密切;每當舊制度崩潰,新制度代興之時,苟不知提倡與其新制度相適應之風氣,以為推行之助,則新制度每為之紆回顛躓,末由展其效能,必須風以動之,教以化之,而後其政始得為之治也。水流濕,火就燥,社會運動之效用,正所以為之濕為之燥而已;故任何國家於革故鼎新之際,恆以「轉移風氣」為先,蓋其力較政教為尤大,其用較政教為尤廣,而其需要亦較政教為尤急也。此種「轉移風氣」之工作,即所謂新生活的「運動」,此運動之進行,端賴國民人人之自覺其需要,發乎己,應乎人,由近及遠,由淺入深,能修其身,所以立一家之風;能治其家,所以立一鄉之風;與政教相輔而行,而常在政教之先,與政教相得益彰,然不賴政教之力而始著者也。
丙 新生活運動之目的
[編輯]一 為何需要「新生活」
[編輯]今日吾國社會,一般心理,苟且萎靡,其發現於行為者,不分善惡,不辨公私,不知本末。善惡不分,故是非混淆;公私不辨,故取予不當;本末不明,故先後倒置;於是官吏則虛偽貪污,人民則散漫麻木,青年則墮落放縱,成人則腐敗昏庸,富者則繁瑣浮華,窮者則卑污混亂;其結果遂使國家紀綱廢弛,社會秩序破壞,天災不能抗,人禍不能弭,內憂洊至,外侮頻仍,乃至個人、社會、國家與民族同受其害;若長此不變,則雖欲苟延其鄙野的非人的生活亦不可得!故欲繁衍我群眾之生命,保障我社會之生存,發展我國民之生計,非將上述各種病態,掃除而廓清之,並易之以合理的新生活不為功。
二 為何需要「新生活運動」
[編輯]欲建立人民現代之生活,造成一個新社會,自不能無需於政治,尤其是需要教育。但過去中國之教育,乃至一切政治,皆病於虛與偽,唯其虛與偽,故法令無效,技術無用,機械無能。官守相同,效率終異;技術相同,成就各殊;機械相同,功用不一。今欲求法令與技術之有效,其關鍵不在法令與技術之本身,而在使用法令技術之人;欲求機械有效,其關鍵亦不在機械之本身,而在運用機械者之精神如何?人之臧否,固關係乎政教,而社會習尚所予人之薰陶鍛練,其效力迅速而普及,實非任何政教制度所能比擬。關於政教制度諸問題,政府方從事於改造,自不必贅;值此國家存亡危急之時,吾人若不願束手待斃者,應不坐俟其自然的推演,必以非常手段,謀社會之更新;質言之,當以勁疾之風,掃除社會上污穢之惡習;更以薰和之風,培養社會上之生機與正氣;負此重大使命者,唯新生活之運動。
丁 新生活運動之內容
[編輯]一 新生活運動之規律
[編輯]新生活運動,就是提倡「禮義廉恥」的規律生活。以「禮義廉恥」之素行,習之於日常生活──「食衣住行」四事之中,故「禮義廉恥」者,乃發民德以成民事,為待人、處事、持躬、接物之中心規律;違反此規律者,無論其個人、國家、與民族,未有不為之敗亡者。持懷疑論者,約有二端:
其一、謂「禮義廉恥」不過是一種美善的行為,但恐智識技能不若人,則德行雖美善,亦不足救國,此說殆未諳本末先後之義。人因求行為之完善,而後有智識技能之需要;否則,智識技能不過為濟奸作惡之具。「禮義廉恥」者,乃為社會為團體為國家惟一之規律,反乎「禮義廉恥」之行為,其智識技能適足以損人,結果亦不能有利於己,敗群害國而已;故「禮義廉恥」不獨可以救國,且所以立國。
其二、謂「禮義廉恥」不過是一種節文,凍餒不給,節文何用。推此說者之意向,乃由於管子「衣食足而後知榮辱,倉廩實而後知禮節」二語之誤解而來;殊不知「禮義廉恥」為人之本,未能為人,何有衣食?蓋管子此言,僅示一方,綜其治平之要,仍以四維為先。蓋有「禮義廉恥」之社會,衣食不足,可以人力足之,倉廩不實,可以人力實之。無「禮義廉恥」之社會,衣食不足,爭之盜之仍不得足;倉廩不實。為竊為乞仍不得實;「禮義廉恥」之行為,乃糾正爭盜竊乞之行為,所謂以正當方法求其足,求其實耳;故反乎「禮義廉恥」之行為者,衣食不足,倉廩不實,終不得實;即使已足已實,而以爭盜竊乞行為施於人與人之間,衣食雖足亦不能用,倉廩雖實亦不能享矣!世界最富足之都市,往往盜匪亦最多,此其明證;而今日一般「漢奸」「奴才」「國賊」「共匪」與乎「貪官汙吏」等等,察其作惡之由,豈皆為饑寒所驅使?只忘其固有「禮義廉恥」之本心耳。「禮義廉恥」之重要如此,故必須以「禮義廉恥」為生活之規律。
二 「禮義廉恥」之解釋
[編輯]「禮義廉恥」,古今立國之常經,然依時間與空間之不同,自各成其新義;吾人應用於今日待人、處事、接物、持躬之間,得為簡要之解釋如下:
「禮」是規規矩矩的態度。
「義」是正正當當的行為。
「廉」是清清白白的辨別。
「恥」是切切實實的覺悟。
禮者,理也:理之在自然界者,謂之定律;理之在社會中者,謂之規律;理之在國家者,謂之紀律;人之行為,能以此三律為準繩,謂之守規矩,凡守規矩之行為的表現,謂之規規矩矩的態度。
義者,宜也:宜即人之正當行為,依乎禮──即合於自然定律,社會規律,與國家紀律者,謂之正當行為;行而不正當,或知其正當而不行,皆不得謂之義。
廉者,明也:能辨別是非之謂也,合乎禮義為是,反乎禮義為非;知其是而取之,知其非而舍之,此之謂清清白白的辨別。
恥者,知也:即知有羞惡之心也,己之行為,若不合禮義與廉,而覺其可恥者,謂之羞;人之行為,若不合禮義與廉,而覺其可恥者,謂之惡;惟羞惡之念,恆有過與不及之弊,故覺悟要在切實,有切實之羞,必力圖上進;有切實之惡,必力行湔雪;此之謂切切實實的覺悟。
禮義廉恥之解釋,既如上述,可知恥是行為之動機,廉是行為之嚮導,義是行為之履踐,禮是行為之表現;四者相連貫,發於恥,明於廉,行於義,而形之於禮,相需相成,缺一不可;否則,禮無義則奸,禮無廉則侈,禮無恥則諂,此奸、侈、諂,皆似禮而非禮者也。
義無禮則犯,義無廉則濫,義無恥則妄,此犯、濫、妄,皆似義而非義者也。
廉無禮則偽,廉無義則吝,廉無恥則汙,此偽、吝、汙,皆似廉而非廉者也。
恥無禮則亂,恥無義則忿,恥無廉則醜,皆似有恥而無恥者也。是誠所謂「恥非所恥」,則恥蕩然矣。如果其禮為非禮之禮,義為不義之義,廉為無廉之廉,則「禮義廉恥」適足以濟其奸,犯偽亂者之私而已,可不辨乎!
三 食衣住行之解釋
[編輯]食衣住行之遂行條件有二:一為物質的資料,一為精神的表現。物質的資料即食物、衣服、房屋、道路、舟、車等是也;精神的表現,即飲食、服禦、居住、行走等是也。
惟「行」之一字,有廣狹二義:狹義之行,訓為行走,廣義之行,訓為行動;故以廣義言之,「食衣住行」之一切動作,無一不可納諸「行」之範疇,而狹義之行,只為「行」之一端耳。
由此吾人可知,三民主義之「食衣住行」,仍注重物質資料之解決,而「行」之一字,系從一面的名辭之解釋,觀於建國大綱中「政府當與人民協力,共謀農業之發展,以足民食;共謀織造之發展,以裕民衣;建築大計畫之各式屋舍,以樂民居;修治道路運河,以利民行」一段可以知矣;至現在新生活運動中之「食衣住行」之「行」字,乃兼有廣狹之義,吾之「行的哲學」意亦在此,觀於前章新生活運動內容之所述,其大意可得而知也。
四 「禮義廉恥」與食衣住行之關係
[編輯]食衣住行之遂行條件,由物質與行動兩事而具備,已於前章詳言之;「行」之為訓,有廣狹之義:廣義之行,其於「禮義廉恥」之關係,亦見於「禮義廉恥」之解釋一章,茲俱不贅;今所欲言者,為「禮義廉恥」如何直接表現於食衣住行之中。
食衣住行之遂行,可分為資料之獲得,品質
之選擇,與方式之運用的三個方面,今試分別言之。
一、資料之獲得應合乎廉──廉者明也,應明其分,苟非其分,一介莫取;質言之,食衣住行之資料,須以自己勞力換得,或以正當名分取予;若爭奪依賴,固所不可,即施讓贈與,亦所不屑。先儒所謂「失節事大,餓死事小」,即此意也。
二、品質之選擇應合乎義──義者宜也,須因人制宜,因時制宜,因地制宜與因位制宜。何謂因人制宜?老者衣帛食肉不負戴於道路,宜於飽暖舒閑,而少年僅以不饑不寒為足,宜於刻苦鍛練也;何謂因時制宜?四季寒暖不同,飲食起居宜順時調節,以與氣候相適應也;何謂因地制宜?南北土壤氣候不齊,近山濱水,生活習慣亦異,宜依地為良,以與環境相適應也;何謂因位制宜?或臨萬民以執法,或帥三軍以禦敵,必有一定體制,始足以見威儀自蕆所事,要在不卑不亢,毋泰毋嗇,因其地位之上下以制宜也。
三、方式之運用應合乎禮──禮者理也,(一)須合乎自然的定律,(二)須合乎社會的規律,(三)須合乎國家的紀律,其具體事項,列舉於「新生活須知」,茲不具論。
「禮義廉恥」之互相連貫,前已言之;食衣住行之必合乎禮義廉恥,其間亦互相連貫,固無待言。無論其為資料之獲得,品質之選擇,方式之運用,皆有密切之關係;如三者有一失禮、亡義,與不廉之事,即成為生活污點,皆當引以為恥也。
戊 新生活運動之方法
[編輯]一 運動之責任
[編輯]一、全部運動,由南昌新生活運動促進會主持之,各省市縣如有發起同樣運動者,乃可設會,但縣會應受其省市會之指導,而免分歧。
二、省市縣會應由省市縣中最高行政長官主持之,以省黨部,民政廳(或社會局),教育廳(或教育局)公安局及軍事機關各派高級人員一名,社會各公法團亦公派負責人員若干人共同組織之,以資劃一。
三、鄉村農人由區保甲長,工人由廠長或工會負責人,商人由各業公會負責人,學生由校長教職員,軍隊由政訓處長與主管長官或軍隊黨部負責人員,公務員由各該機關主管官,家庭婦女由婦女協會,負責提倡,仍須由當地促進會派人指導之。
二 運動之工作
[編輯]分調查、設計、推行三項。
三 運動之費用
[編輯]一切費用應極力節省,由發起人與主持之人或當地政府籌給,但不得向外募捐。
四 運動之事項
[編輯]由南昌促進會決定分發,先從規矩與清潔兩種運動開始進行。
五運動之程式
[編輯]一、由自己作起,再求之他人。
二、由公務人員作起,再推之民眾。
三、由簡要之事作起,再及其次。
四、由不費錢不費時不費力之事作起,再行其餘。
五、由機關團體,及公共場所,如學校、公署、車站、碼頭、戲館、公園、會場……等作起,再求之於全體之社會。
六 運動之方式
[編輯]一、先以教導,後以檢閱──教導是以身教、口教,再以圖畫、文字、戲劇、電影為教;檢閱是由促進會派人查考或由其本處每年分季比賽,評定甲乙以獎勉之。
二、除原有隸屬之關係(如長官之於部下,父兄之於子弟,教員之於學生等)外,不得干涉;一般普通朋友性質者,只可勸導而已。
七 運動之時間
[編輯]一切運動,只可在公餘及休假等閒暇之時間行之,不可耽誤本業。
己 結論
[編輯]要之,新生活運動者,即除去不合理之生活,代之以合理之生活。如何能使國民之生活合理?曰必提倡以「禮義廉恥」為日常生活之規律。
一、提倡「禮義廉恥」使反乎粗野卑陋之行為,求國民生活之藝術化。藝術者,非少數有產階級之裝飾,乃無男女老幼貧富階級之分,實為我全體民眾生活之準繩,所謂人的生活,與非人的生活之分野,即在於此;凡人慾盡其所以為人之道,舍此莫由,故必以藝術「持躬待人」者,始能盡互助之天職。中國古代「禮、樂、射、禦、書、數」之六藝,現今反為東西列強建國主要之藝術,殊不知此即我中華民族持躬待人,修齊治平最優美之固有的藝術,現在社會之所以猜忌、嫉妒、怨恨、傾軋者,皆遺忘此藝術陶養而生之病態也;必以藝術「治事接物」,始能收整齊完善,利用厚生之宏效,而其要旨莫過於格物致知,明辨本末,器求創造,術尚精微,能如是則粗野錯亂,簡陋卑劣諸弊自除。
二、提倡「禮義廉恥」使反乎爭盜竊乞之行為,求國民之生活生產化。中國之貧,由於生之者寡,食之者眾,凡不生而食者,其食之所資,不出於劫奪,必出於倚賴,而皆由於不知「禮義廉恥」為之也。故必須使生活生產化,而後勤以開源,儉以節流,知奢侈不遜之非禮,不勞而獲之可恥;昔者齊楚之所以霸,今者意德之所以強,胥賴是耳。故救中國之貧困,弭中國之亂源,其道莫要於此。
三、提倡「禮義廉恥」使反乎亂邪昏懦之行為,求國民之生活軍事化。國不能戰,無以為國,廣土眾民,徒資寇盜;救國之弱,惟有尚武!方今赤匪充斥,內亂未已,版土日蹙,外侮頻仍,帝國主義者與漢奸赤匪,內外勾結,皆挾其全力,以壓迫我民族,破壞我國家。吾人慾救此危機,完成其安內攘外之目的,亦非準備全國國民之軍事化,不足以圖存;而軍事化之前提,即在養成國民生活之整齊、清潔、簡單、樸素、迅速、確實之習性,以求其共同一致之守秩序、重組織、盡責任、尚紀律,而隨時能為國家與民族同仇敵愾,捐軀犧牲,盡忠報國也。綜合上述諸義。約而言之,國民生活如何始得高尚?曰生活藝術化;國民生活如何始得富足?曰生活生產化;國民生活如何始得鞏固?曰生活軍事化;三者實現,是謂生活合理化。合理化所賴以實現之規律,曰「禮義廉恥」;「禮義廉恥」所賴以實現之事項,曰「食衣住行」;使我全體國民以「禮義廉恥」為規律,實現之於「食衣住行」之中,則生活之內容充足,條件具備,是謂生活革命之完成,而我中華民族復興之基礎,亦即奠定於此。
附新生活須知
[編輯]第一新生活之準則
[編輯]生活須知,禮義廉恥。整齊清潔,簡單樸素;迅速確實,共同一致。食衣住行,依此為據;既適衛生,又合規矩。民族復興,但看此舉!
第二新生活與禮
[編輯]何者為禮,敬恭是主。守法循理,戒慎將事;和氣肅容,善與人處;孝親敬長,克敦倫紀。
第三新生活與義
[編輯]何者為義,一心濟世。厚人薄己,不爭權利;急公忘私,弗辭勞瘁;扶善除惡,以彰公理。
第四新生活與廉
[編輯]何者為廉,既明且潔。嚴慎取予,操守有節;辨別是非,力排謬說;崇尚節約,以惜物力。
第五新生活與恥
[編輯]何者為恥,心存羞惡。不屑卑污,尊重自處;不甘暴棄,力求進步;不圖苟存,寧死禦侮。
第六新生活中之食
[編輯]飲食養生,人之大欲;食貴定時,莫恣口腹。飲具須淨,食物須潔;要用土產,利勿外溢。遇酒毋酗,食量有節;飲嚼無聲,座必正席;飯屑骨刺,毋使狼藉。宴客聚餐,相讓舉筷。注意微菌,生冷宜戒。鴉片屏絕,紙煙勿吃。恥養於人,自食其力。
第七新生活中之衣
[編輯]衣服章身,禮貌所寄;莫趨時髦,樸素勿恥。式要簡便,料選國貨;注意經用,主婦自做。洗滌宜勤,縫補殘破;拔上鞋跟,扣齊鈕顆;穿戴莫歪,體勿赤裸。集會入室,冠帽即脫。被褥常曬,行李輕單。解衣贈友,應恤貧寒。
第八新生活中之住
[編輯]住居有室,創業成家;天倫樂聚,敦睦毋嘩。黎明即起,漱口刷牙;剪甲理髮,沐浴勤加。建築取材,必擇國產;牆壁勿汙,傢俱從簡;窗牖多開,氣通光滿;愛惜分陰,習勞勿懶。當心火燭,謹慎門戶;莫積垃圾,莫留塵土。廚房廁所,尤須淨掃;捕鼠滅蠅,通溝清道。和洽鄰里,同謀公益;互救災難,種痘防疫。國有紀念,家揚國旗;敬旗敬國,升降循規。
第九新生活中之行
[編輯]行是走動,行亦作為;舉止穩重,步武整齊。乘車搭船,上落莫擠;先讓婦孺,老弱扶持。走路靠左,胸部挺起;兩目平看,端其聽視。拾物還主,相識見禮。遇喪知哀,觀火勿喜。噴嚏對人,吐痰在地,任意便溺,皆所禁忌。公共場所,遵守紀律。就位退席,魚貫出入;莫作吵鬧,莫先搶說。聞黨國歌,肅然起立。約會守時,做事踏實;應酬戒繁,嫖賭絕跡。
第十新生活之推行
[編輯]生活革新,乃除惡習;最先從手,規矩清潔。由簡入繁,由淺入深;先公後私,推己及人。由近而遠,由小而大;逐漸感化,力行勿懈。公務人員,在校學子;以身作則,率先做起;示人模範,彼此督勉;團體家庭,次第實現。父訓其子,兄教其弟;夫婦相勸,朋友互勵。不費金錢,不耗時日;運動完成,風氣移易。奉告國人,一致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