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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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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
制定機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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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位階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性法規在維基數據編輯
立法機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維基數據編輯
有效區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在維基數據編輯
公布日期2020年5月14日在維基數據編輯
施行日期2020年5月14日在維基數據編輯
收錄於 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在維基數據編輯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

(2020年5月1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一項重大舉措,是強化法律監督、加快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我區檢察公益訴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法律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作出如下決定:

  1. 全區各級檢察機關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特別是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始終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的憲法定位,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精準有效實施檢察公益訴訟工作。各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和公民,要充分認識檢察公益訴訟制度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支持和推進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維護憲法權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2. 檢察機關應當依法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責,充分運用訴前檢察建議、提起訴訟、支持起訴等方式,全面深入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持續聚焦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經濟高質量發展和人民群眾關注的切身利益問題,服務自治區發展大局,依法辦理雪山冰川、戈壁沙漠、綠洲草原、野生動植物等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英雄烈士權益保護等領域公益訴訟案件。

檢察機關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安全生產、衛生健康、公共安全、產品質量、農產品質量、互聯網公益、文物和文化遺產、未成年人保護、婦女兒童和老年人權益保護、扶貧開發等領域公益訴訟案件。

三、鼓勵社會公眾依法向檢察機關舉報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經核實採用的,給予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制定。

四、檢察機關依法行使公益訴訟調查權,行政機關、其他組織和公民應當配合檢察機關開展查閱、利用行政執法卷宗材料以及收集證據等調查核實工作。對不履行或者消極履行調查義務的,檢察機關可以建議有關機關和單位依規依紀予以處理;對妨礙檢察人員依法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檢察機關在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前,應當依法嚴格履行訴前程序,向被監督的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檢察建議可以採用宣告送達或公開送達方式,並就檢察建議書載明的案件事實、法律依據、建議事項等向行政機關進行闡釋說明。公開送達可以在檢察機關、被建議單位或者其他適宜場所進行。

經過訴前程序,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仍不依法履行職責,受損公益未得到有效保護的,檢察機關應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在辦理公益訴訟案件過程中發現的治理漏洞及行業性、普遍性問題,應當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提出工作建議。

六、檢察機關在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前,應當依法公告。法律規定的機關、組織或者個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檢察機關可以支持起訴。

檢察機關在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的刑事案件時,發現符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條件的,可以與刑事案件一併起訴。

七、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支持檢察機關開展工作。行政機關收到檢察機關提出的訴前檢察建議後,應當認真研究、及時辦理,並在收到檢察建議書之日起兩個月內將依法履職情況書面回復檢察機關;出現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損害繼續擴大等緊急情形的,行政機關應當在十五日內書面回復。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的,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人民法院裁判生效後,被訴行政機關應當自覺履行。

八、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應當加強工作銜接,建立行政執法、司法審判與公益訴訟工作銜接信息平台,相互開放相關信息和數據,實現信息共享。建立重大情況相互通報、案件線索雙向移送等辦案協作機制。

九、各級財政部門對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所需經費予以保障,納入年度部門預算。自治區財政部門應當探索建立公益訴訟賠償金管理使用機制,確保賠償資金用於公益賠償、修復、保護等。

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其所屬部門支持檢察公益訴訟工作情況列為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內容。考核職能部門應聽取檢察機關關於對被考核行政機關在配合調查取證、辦理訴前檢察建議案件、公益訴訟案件生效裁判執行情況等方面的意見建議。

十一、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加強涉及公益訴訟領域的司法鑑定機構建設,依法規範司法鑑定行為,推行檢察公益訴訟案件先鑑定、後付費工作機制。

十二、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協同保護公益原則,與檢察機關建立案件線索雙向移送及辦案協作機制。公安機關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應當及時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檢察機關在辦理公益訴訟案件中發現刑事犯罪案件線索,應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十三、監察機關在開展監察工作時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應當及時移送檢察機關。對檢察機關移送的公益訴訟案件中公職人員涉嫌違紀、職務違法或職務犯罪的問題線索,監察機關應當及時處置並將處置結果反饋檢察機關。

十四、審判機關應當充分發揮公益訴訟審判職能作用,準確把握公益保護特殊要求。對檢察機關提起的符合受理條件的公益訴訟案件依法立案和審理。

審判機關在審判過程中發現可以由檢察機關支持起訴的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受損案件,應當及時將線索移送檢察機關;對被告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的,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執行;對不履行相關義務的被執行人、協助執行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五、各級檢察機關在開展檢察公益訴訟工作中應當探索建立與周邊省區的跨區域公益保護協同機制。會同軍事檢察機關開展涉軍公益訴訟工作。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檢察機關在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中,與地方檢察機關相互配合。

十六、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和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對公益保護的宣傳,提升全民法治意識和公益保護意識,提高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社會知曉度,積極營造保護公益的良好社會氛圍和輿論環境。

十七、各級人大常委會及其相關專門委員會應當加強對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監督,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暢通人大代表反映公益問題渠道,適時聽取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情況的專項報告,督促本決定有效實施。

十八、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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