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公布自治區歷史文化街區的通知 (第一批)
關於公布自治區歷史文化街區的通知 新政辦發〔2023〕10號 制定機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2月17日 |
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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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更好保護、挖掘和傳承我區歷史文化遺產,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根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喀什地區喀什市高台民居等9片歷史文化街區為自治區歷史文化街區,現予以公布。
歷史文化街區是城市歷史文化變遷的縮影,是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歷史文化街區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要完善相關制度機制政策,統籌保護利用傳承,正確處理好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與城市建設發展的關係,依法依規做好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編制、審批和實施管理工作。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化和旅遊廳等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不斷提升全區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水平。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論述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新疆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意見》,深入推進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管理工作,確保各時期重要城鄉歷史文化遺產得到系統性保護,為建設團結和諧、繁榮富裕、文明進步、安居樂業、生態良好的美好新疆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附件:2023年自治區歷史文化街區名單(第一批)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2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喀什市高台民居歷史文化街區
喀什市恰薩-亞瓦格歷史文化街區
喀什市艾提尕爾歷史文化街區
和田市團城歷史文化街區
塔城市滿城歷史文化街區
塔城市喀爾墩歷史文化街區
巴里坤縣漢城南街歷史文化街區
巴里坤縣滿城十一巷歷史文化街區
巴里坤縣地藏寺歷史文化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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