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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獨立與言論自由(台北市編輯人協會歡迎會上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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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獨立與言論自由(台北市編輯人協會歡迎會上講詞)
作者:胡適

主席,各位同仁:

  剛才程滄波先生說我也算是一個編輯人,我的確是編過好幾個報,只是沒有編過日報。有一個時候,我幾乎做程滄波先生的前任。上海有個大報,要我去做編輯人,那時我考慮結果,我不敢做,因為日報的工作太苦,我的生活不規則,擔任不了。除日報以外,我曾編過三個周報,編過兩個月報,周報最早的是《每周評論》,但最初並不是我編起來的,而是陳獨秀這班朋友編的。不過在民國八年陳獨秀先生被拘捕,那時沒有人負責,就由我接辦了幾期,直到被北京警察廳封掉為止。以後又辦《努力周報》,辦了七十五期,有一年半,到曹錕賄選時期,我們自己宣告停止。以後的《獨立評論》是三個人負責,大部分是我編的,編了五年,出了二百五十期。因為這個資格,所以我在美國做外交官的時候,美國有個新聞記者名譽協會,叫我「正在工作中的新聞記者」,並送我一個金質鑰匙,因為我正在做外交官。假如我知道今天會有這樣一個盛會,一定會把那個金質鑰匙帶來給大家看看,因為有這個資格,所以剛才我敢稱大家為同仁。

  在參加今天這個盛會以前,我決沒有想到大家要請我來說話,以為只是請我來吃飯的。到了門口才看到是講演會,所以今天我一點沒有準備,在餐桌上就請程滄波先生和曾虛白先生給我題目,他們都很客氣,可是剛才主席說的話等於給了我一個範圍。可是這個題目太大了,言論自由的確是個大題目。

  前天在《自由中國》雜誌三周年紀念的茶會上我也稍微說了幾句,我說言論自由同一切自由一樣,都是要各人自己去爭取的。言論自由並不因為法律上有規定,或者憲法上有這一條文,就可以得來,就是有規定也是沒有用的。言論自由都是自己爭取來的。我為什麼這樣說呢?這幾天與朋友們也講過,無論世界任何國家,就是最自由、最民主的國家,當政的人以為他是替國家做事,替人民做事,他們總是討厭人家批評的。美國當然是很尊重自由的,絕對沒有限制言論自由,但是諸位還記得的吧,前兩年在華盛頓,有一個《華盛頓郵報》的戲劇音樂批評家,批評總統的小姐唱歌唱的不好,杜魯門先生就生氣了。第二天自己寫了一封信送給這個音樂評論專欄記者,連他的秘書也不知道,罵他,並且說,你要再這樣批評,我就要打你。這件事也曾轟傳一時,成為笑談。故事開始時,我們明白,杜魯門總統對於人家批評他的政治,已經養成容忍的習慣,不能發脾氣。批評他的行為,批評他的政策,批評他的政治,他儘管不高興,但是沒有法子干涉。不過到了人家批評他小姐的唱歌好不好時,他覺得做爸爸的忍不住了,就出出氣,用粗鄙的語句說要打人家。可是他的信寫出以後,得到社會上很不好的反應,我可以相信,杜魯門先生決不會寫第二次這樣的信。因為他的小姐唱歌好不好,別人有批評的自由,可是他寫信時並沒有想到戲劇歌曲家批評唱歌好不好,這也是言論自由。而且言論自由是社會的風氣,大家覺得發表言論,批評政府是當然的事,久而久之,政府當局也會養成習慣,所以言論自由是要爭取的。要把自由看做空氣一樣的不可少。不但可以批評政治,不但有批評政策的自由,還可以批評人民的代表,批評國會,批評法院,甚至於批評總統小姐唱歌唱的好不好,這都是言論自由。人人去做,人人去行,這樣就把風氣養成了。所以我說言論自由是大家去爭取來的。這樣好像是略不負責任的答覆,但是我想不出比這更圓滿的答案。

  在自由企業發達的國家,尤其像美國,他們的報紙是不靠政府津貼的。所用的紙,都是在公開市場上買的。他的收入完全靠廣告。因為在自由企業發達的國家,商業競爭劇烈,無論有了那一樣新的產品,大家互相競爭,所以花在廣告上的錢往往不下於製造的費用。這是報紙經費最大的來源。雜誌也是這樣,這些條件我們都缺乏。在美國就沒有一個報紙可以說是國家的。政府決不辦報紙。有黨籍的人辦報也不是以黨的資格來辦。譬如有許多報紙,在選舉期間,在候選人出來之前就有一種表示,有些表示的早,有些較晚,當初共和黨人的報紙占大多數,然而二十年來共和黨並不能當政。共和黨人都是有錢的大資產階級;民主黨向來是代表農民、小資產階級、知識階級的黨。照黨的背景看來,報紙老闆共和黨的人特別多,應該是共和黨永遠當政。但是社會並不因為共和黨報紙多而影響選舉。英國也是一樣,有一個時期,工黨只有一個報,銷路很小,叫做《H. R. 報》,後來銷路增加,那時自由黨有無數報社,然而工黨已經當政了兩次。這就說明這些國家沒有一個報算是政府的,他們是獨立的,能夠自立的。這與我們有很大的區別。像我們現在的困難狀況之下,紙的來源要政府配給,一部分材料也得要政府幫忙,至於廣告,在我們工業不發達的國家等於沒有。所以廣告的收入不算重要。尤其在這個困難時期,主要的報紙都是政府報,或是黨的報紙,因為是政府的報、黨的報,言論自由當然就比較有限制,我個人的看法,感覺到勝利之後,政府把上海幾個私家報紙都收歸政府辦、黨辦,至少黨或政府的股東占多數,這個政策我想是不對的。應該多容許私營的報紙存在,而且應該扶助,鼓勵私家報紙,讓它發展,這也是養成言論自由的一個方向。政府要靠政策行為博取輿論的支援,而不靠控制來獲取人民的支持。我覺得這是言論自由裡面一個重要問題,值得大家考慮的。

  關於材料,包括紙、原料的配給,在現在艱難的時期,我覺得應該養成一種習慣,由編輯人協會,報業公會,外勤記者聯誼會等團體,參加支配報紙。因為言論自由不應該受這種不能避免的物資的影響,這是值得討論的,不過要想在這困難時候做到完全自由獨立,確是很難。

  回想我們辦《獨立評論》時,真是獨立。那時銷路很廣,銷到一萬三千份。我們是十二個朋友組織一個小團體,預備辦報,在幾個月之前,開始捐款,按各人的固定收入百分之五捐款,這是指固定收入而言,臨時的收入不計算,幾個月收了四千多元,就拿來辦報。我們工作的人不拿一個津貼,也沒有一個廣告,因為那時廣告要找國家銀行或國營機關去要,那麼就等於接受了政府的津貼,等於賄賂,所以五年之中,我們除了登書刊的廣告之外,沒有收入。我們發表的文章有四千篇,沒有出一個稿費,因為那時我們這班人確是以公平的態度為國家說話,為人民說話,所以我們即使不給稿費,人家也把最好的稿子送來。最初我們的稿件百分之九十是自己寫的,後來外稿逐漸增加,變成自己的稿只有百分之四十五,外稿占百分之五十五,甚至有許多好的文章先送到我們這裡來,如果我們不登,再轉投其他有稿費的刊物去發表。在民國三十五年回國的時候,許多朋友說:「胡先生,我們再來辦個《獨立評論》,」但是那時排字工人的工資比稿費還要高,我拿不出這些費用,非政府幫忙不可,而且人人都要稿費,我也拿不起,若是我辦雜誌而要求人的話,我就不辦了。這並不是責備任何人,而是事實。這就表示在自由企業不發達的國家,又在這種局面之下,當然有許多方面不容易有完全獨立或完全自由的言論。不過無論如何,自由的風氣總應該養成。就是政府應該尊重輿論,我說這話是一個事實,大家應該諒解。我覺得,不要以為自己黨來辦報、政府來辦報,就可以得到輿論的支持,沒有這回事的。這種地方,應該開放,越開放越可以養成新聞獨立,越可以養成言論自由,而政府也就可以得到輿論的支援。至於支配紙張材料的機關,應該由有關的團體參加,政府不要以配給政策影響言論的自由。

  有人說只有胡適之有言論自由,這話不是這樣說的。從前我們辦《努力周報》,正在北洋軍閥時代;辦《每周評論》是民國八年,也是軍閥時代;辦《新月》雜誌是國民革命後的頭兩年,後來辦《獨立評論》,完全是國民黨當政時候,是在九一八事件發生以後的幾個月,我們受了「九一八」的刺激才辦的,一直辦了五年,到民國二十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出最後的一期,二十八日北平就丟了。在這個時期,人家就曾說過胡適之才有言論自由,其實不然。我承辦的頭一個報就是被北平警察廳關閉的。第二個在曹錕賄選時代,當時的局面使我們不能說話,所以就自己將它取消了。後來的《新月》雜誌也曾有一次被政府沒收,《獨立評論》也曾被停止郵寄,經過我打電報抗議以後才恢復的。當宋哲元在北方的時候,那時是1936年(民國二十五年),我新從國外歸來,一到上海就看見報紙上說「北平的冀察政務委員會把《獨立評論》封了」。這是因為我12月1日到了上海,所以就給我一個下馬威。那時我也抗議,結果三個月後又恢復出版,所以我並沒有完全失掉言論自由。為什麼那時我們的報還有一點言論自由呢?因為我們天天在那裡鬧的。假使說胡適之在二十年當中比較有言論自由,並沒有秘訣,還是我自己去爭取得來的。

  爭取言論自由我們最重要的是要得到政府的諒解,得到各地方政府的諒解。政府當然不願意你批評,但要得到政府諒解,必須平時不發不負責的言論。比方中日問題,我們的確對於政府有一百分的諒解,在報上不說煽動的話,即使有意見或有建議,只見之於私人的通信,而不公開發表。在那時,我們曾提出一個平實的態度,就是公正而實際,說老實話,說公平話,不發不負責的高論,是善意的。久而久之,可以使政府養成容忍批評的態度。

  人家說,自由中國言論自由不多,不過我看到幾個雜誌是比較有言論自由的,譬如杜衡之先生辦的《明天雜誌》,臧啟芳先生辦的《反攻雜誌》,我覺得他們常有嚴厲的批評。《反攻》上的文章對於讀經,有贊成的,有反對的,這個也是言論自由。我還看見幾個與黨有關係的雜誌,對於讀經問題,批評的也很嚴厲。《明天雜誌》對於政治的批評也頗有自由,這都是好的現象。只要大家能平實,以善意的態度來批評,是可以爭取言論自由的。況且我想政府也需要大家的幫助,只要大家都說公平的話,負責任的話。今天我因為沒有準備;講的很草率,請大家原諒。

(本文為1952年12月1日胡適在台北市編輯人協會歡迎會上的演講,收入1986年3月25日台北遠流出版公司出版的《胡適作品集》第26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