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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第449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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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施公案
◀上一回 第四四九回 施賢臣再回漕督任 黃天霸初訪琥珀杯 下一回▶

  話說施公陛見之後,當蒙聖上令他候旨。施公便帶領黃天霸等,在京內公館中居住,專候聖旨。當在京城時,自有許多親戚故舊前來拜訪,並互相筵宴等事;黃天霸等也是如此。這日元宵佳節,京城內外大放花燈,共慶昇平之樂。宮內自然也是大排筵宴,慶賞元宵。這宮內所有筵宴上的器皿,自然藏諸內府。外間哪裡有這等上用的寶物?即使偶然無意而得,亦斷不敢公然應用,定要敬謹入貢,不然要有了罪名。這皆是古禮,臣子不敢僭用天子之物。除非是欽賜物件,遇有大事,方敢請出供奉堂中,半為尊君,半為榮寵。這日聖上因元宵佳節,又因四海昇平,龍心大悅。因命內監在大內裡將外國進貢來的一對琥珀夜光杯,取出來飲酒;待至筵宴既畢,內監當晚未及珍藏原處。到了次日,忽然這一對琥珀夜光杯不知去向。當下經管內監即各處尋找,哪裡來的形影?內監見這琥珀夜光杯忽然失卻,只嚇得膽戰心驚,卻又不敢隱瞞,只得於聖上駕臨早朝時,自己待罪奏聞,先請失察的罪名。聖上聞奏,龍顏不悅,卻是仁慈為懷,當下並未問著內監的處分,便與眾大臣說道:「朕上用的這一對琥珀夜光杯,原不算什麼寶物,即使丟失,卻於無關緊要。但宰庭之內,居然有此不顧王法的人,前來盜劫,若不嚴加拿緝,何以申國法以肅宮廷。爾等文武功臣,著即一體明察暗訪,果為何人所盜?務要追還原物。統限三個月,將原物進呈,不得空言塞責。倘逾期未獲,所有值日各官,定即革職拿問。」當下施公卻也在朝,聽了這道聖旨,隨即出班俯伏金階,奏道:「據臣愚見,皇上所失的寶物,絕非宮廷之內的人所盜,必有外來巨盜,將此寶物盜去。但不知昨日御膳之後,這夜光杯擺在何處?聖上可傳經管內監詢問明白,便知底細。」聖上道:「是。」當即傳旨,即著施公將經管內監,帶往刑部訊問。施公領旨。聖上退朝。施公也就散朝。當下並不先回私第,即將經管內監帶往刑部,訊了一堂,方知這琉璃夜光杯是御膳後未經收入大內,即擺在內監房中,預備明早再行珍藏。施公問明,次日又奏明聖上,請旨踏勘失竊之處。奉旨著照所請。

  當下施公即遵旨,由經管內監帶領到失竊之處,看了一遍。

  施公見無甚形跡,好不納悶。當即退出,回至公館,便將上項的話與黃天霸等說了一遍。天霸聽說,吃驚不小,因向施公道:「在大人的意見:這琥珀夜光杯忽然失落,還是為宮內的人所盜去?還是為宮外的人盜去呢?」施公道:「據本部堂看來:宮內的人斷不敢有此膽量,定然是宮外的人所盜。但經本部堂親去查勘,毫無形跡,因此又疑惑是宮內人了。」天霸道:「據卑鎮看來:定是宮外人所盜。惜卑鎮不能進宮查勘,若能奉旨入宮,查勘形跡,便可知道這盜杯的人是宮內的人,抑是宮外的人了。」施公道:「且候本部堂明日早朝,再行奏聞。如蒙奉旨准予賢臣入宮查勘,即就有些端倪了。但不過一層,如果查出是外人盜去,恐怕賢弟又不免要奉旨訪查了,那時如何推卻?」天霸道:「大人言之差矣!為臣子者,食君之祿,當忠君之事;今者上用之物被人盜去,若不訪緝出來,既非慎重國寶之道,也非忠君之心。而況訪拿緝盜,是卑鎮等應分之事。如果有旨奉行,何敢不遵呢?」施公大喜道:「賢弟如此忠心為國,某當代奏明,賢弟明日可即預備,候旨遵行。」天霸唯唯答應。

  施公到了次日果然奏明聖上。當即奉旨,著黃天霸入宮查勘一番。只見失落御杯那間房內屋上,有一排望磚,非同他處可比,分明是盜賊由屋面揭去磚瓦,垂身而下,將御杯盜去。

  天霸看明,也就出來回明施公,請施公代奏,並請旨寬限。施公答應,次日又代奏聞,聖上大喜。這日聖旨出來:仍著施公回淮安漕督本任;黃天霸補授江南提督;所有漕標向來出力員弁,均著以本缺坐升;其賀人傑著加恩以游擊遇缺補用;殷龍著賞給「急公好義」匾額;殷猛等兄弟四人,均以千總發交施公差遣;殷賽花也有獎賞。施公遵旨,便率領黃天霸等謝恩、請訓,就預備出京回任。施公、天霸當殿陛召見之時,聖上又命他出京以後,沿途遇有土豪惡霸,不公不法之事,仍要隨時辦理。並面諭黃天霸仍隨施公前往江南,沿途緝訪御杯所在,俟拿獲正盜,取回御杯,再行赴提督本缺。施公、黃天霸二人,復又遵旨謝恩退出,三日後即行出京。這日,自有許多官員前來相送,這也不必細表。

  計自施公上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到京,至本年二月二十八日出京,統共兩個月。這日出京,自然還帶了關小西、何路通、計全、李昆、李七侯、金大力、王殿臣、郭起鳳、賀人傑等人。現在關太已坐升總鎮,計全升副將,李昆升參將,何路通升都司,其餘皆坐升一級。沿途之上,大家皆為那一對琥珀夜光杯用心查訪。在路行程,不止一日,並未訪出一毫影響。

  這日,到了山東沂州府界,正是三月中旬,頗覺春光和煦。

  當下施公就命隨從諸人等就驛站住下。施公因聞沂州有座瑯琊山,甚是高峻;昔日齊景公曾與晏子說過:「吾欲觀於轉附、朝舞,遵海而南,放於瑯琊。」這瑯琊山就在沂州府境內。施公便想到瑯琊山憑眺一回,卻不曾與黃天霸等人說明,心中卻是暗想。哪知黃天霸等已知此心,卻不是為去游觀,想要到瑯琊山左近,訪查訪查可有夜光杯消息。當下施公就在驛館中住下,當晚就與黃天霸等說道:「本部堂因近日車馬勞頓,意欲此間暫歇一兩日,再行前進,不知諸位意下如何?」黃天霸等齊道:「便是某等也想暫歇一兩日,不過不敢與大人啟齒。今大人既有此意,某等當得遵命。」施公大喜,一宿無話。

  次日,黃天霸等也就進內稟明施公,欲往附近一帶地方訪緝訪緝夜光杯的消息。施公當也答應。黃天霸等大家商議,就留賀人傑、金大力二人保護施公,其餘諸人皆分頭往各處而去。

  施公自己也就換了便服,招呼施安看守驛館,便自出去遊玩一番。此一去有分教,鬧出一件天翻地覆的事來,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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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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