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內瓦公約/1949年/附錄
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四公約簽字國名單及其交存批准書日期和加入國名單及其加入日期
(截至1958年1月21日)
(一)簽字國
[編輯]國名 交存批准書日期
阿富汗 1956年9月26日
阿爾巴尼亞 1957年5月27日
阿根廷 1956年9月18日
澳大利亞、奧地利 1953年8月27日
比利時 1952年9月3日
白俄羅斯 1954年8月3日
玻利維亞、巴西 1957年6月29日
保加利亞 1954年7月22日
加拿大、錫蘭(在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公約、改善海上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及遇船難者境遇公約、戰俘待遇公約上簽字)、智利 1950年10月12日
中國 1956年12月28日
哥倫比亞、古巴 1954年4月15日
丹麥 1951年6月27日
埃及 1952年11月10日
厄瓜多爾 1954年8月11日
西班牙 1952年8月4日
美國 1955年8月2日
埃塞俄比亞、芬蘭 1955年2月22日
法國 1951年6月28日
希臘 1956年6月5日
危地馬拉 1952年5月14日
匈牙利 1954年8月3日
印度 1950年11月9日
伊朗 1957年2月20日
愛爾蘭、以色列 1951年7月6日
意大利 1951年12月17日
黎巴嫩 1951年4月10日
列支敦士登 1950年9月21日
盧森堡 1953年7月1日
墨西哥 1952年10月29日
摩納哥 1950年7月5日
尼加拉瓜 1953年12月17日
挪威 1951年8月3日
新西蘭、巴基斯坦 1951年6月12日
巴拉圭、荷蘭 1954年8月3日
秘魯 1956年2月15日
菲律賓 1951年3月7日(交存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公約的批准書);1952年10月6日(交存改善海上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及遇船難者境遇公約、戰俘待遇公約和戰時保護平民公約的批准書)
波蘭 1954年11月26日
葡萄牙、羅馬尼亞 1954年6月1日
英國 1957年9月23日
聖座 1951年2月22日
薩爾瓦多 1953年6月17日
瑞典 1953年12月28日
瑞士 1950年3月31日
敘利亞 1953年11月2日
捷克斯洛伐克 1950年12月19日
土耳其 1954年2月10日
烏克蘭 1954年8月3日
蘇聯 1954年5月10日
烏拉圭、委內瑞拉 1956年2月13日
南斯拉夫 1950年4月21日
(二)加入國
[編輯]國名 加入日期
約旦 1951年5月29日
南非聯邦 1952年3月31日
日本 1953年4月21日
聖馬力諾 1953年8月29日
南越 1953年11月14日
利比里亞 1954年3月29日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1954年9月3日
泰國 1954年12月29日
巴拿馬 1956年2月10日
伊拉克 1956年2月14日
利比亞 1956年5月22日
摩洛哥 1956年7月26日
老撾 1956年10月29日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 1956年11月30日
海地 1957年4月11日
突尼斯 1957年5月4日
越南民主共和國 1957年6月28日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1957年8月27日
蘇丹 1957年9月23日
多米尼加 1958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