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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後紀/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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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後紀卷第一逸文《起延暦十一年正月、盡同十二月》

延暦十一年春正月丙辰朔。皇帝御大極殿受朝拝。

丁巳。宴侍臣於前殿。賜御被。

壬戌。御南院、宴五位以上。賜祿有差。雲々。

甲子。車駕巡覧諸院於豬熊院令五位以上射。賜中射銭。射罷賜五位以上及內命婦帛有差。

丙寅。陸奧國言。斯波村夷膽沢公阿奴志等、遣使請曰己等思帰王化、何日忘之。而為伊治村俘等所遮、無由自達。願制彼遮闘、永開降路、即為示朝恩、賜物放還。夷鏑之性、虛言不実、常稱帰服、唯利是求。自今以後、有夷使者、勿加常賜。

己巳。先是、薬物往々出、公卿詣闕上表白、。雲々。

庚午。伝燈大法師位施暁奏曰。竊以、真理無二、帝道亦一。敷化之門是異、覆載之功乃同。故衛護萬邦、唯資仏化。弘隆三寶、靡非帝功。夫沙門釈侶、三界旅人。離國離家、無親無族。或坐山林而求道、或蔭松柏而思禪。雖有避世出塵之操、不忘護國利人之行。而糧粒罕得、飢餓常切。伏望、以本寺供、給彼住処、則緇徒各全百年之命、聖化遠流千載之表。又山城國姓秦忌寸刀自女等卅一人、倶発誓願、奉為聖朝、自寶亀三年、迄於今年、毎年春秋、悔過修福。顧其精誠、実可隨喜。伏望、従其心、咸令得度。並許之。

壬申。幸南院観射。

遊猟於登勒野。猟罷臨葛野川、賜従臣酒。

山背國地四十町、賜大納言紀船守

壬午。地震。

癸未。大納言正三位藤原朝臣小黒麻呂奉獻。五位以上及藤原氏六位以上賜物有差。

甲申。白気貫日。

二月丙辰朔。皇帝御大極殿、聴朝禮也。

丁亥。任官。

辛卯。遊猟於水生野。

壬辰。宴侍臣。賜物有差。

乙未。任官。

庚子。伊豫親王冠。

癸卯。遊猟於大原野。

甲辰。以大和國高市郡水田一町、施入長谷川原寺。

壬子。遊猟於栗前野。猟罷御右大臣藤原朝臣是公別業、賜物有差。

癸丑。率諸衛府、守平城舊宮。

甲寅。巡幸京中。御兵部大輔従四位下藤原朝臣乙叡第、宴飲奏楽。父右大臣継縄獻布帛。賜従官有差。大臣孫正六位上諸主従授従五位下

大蔵省奏請。頃年所施善珠法師■綿類、以法師辭而不受、物実在省。伏望、依數返納官庫。上聞而驚焉。

三月丁巳。幸南園、禊飲。命群臣賦詩。賜綿有差。(『類聚國史』七三三月三日)

乙丑。行幸■谷。■(杉すぎ)

壬申。流內膳奉膳正六位上安曇宿祢継成於佐渡國。初安曇高橋二氏、爭供奉神事。是以去年十一月新嘗之日、有勅以高橋氏為前、而継成不遵詔旨、背職出去。憲司請誅之、特恩旨以減死。

乙亥。美作國獻白雉。

戊寅。造伊勢國天照大神宮。以遭失火也。(『類聚國史』三伊勢大神・『日本紀略』)

戊寅。曲宴。賜五位以上銭有差。

(『日本紀略』)四月丙戌。大納言紀船守薨。詔贈正二位右大臣。』(『類聚國史』百八十二寺田地)四月丙戌。在摂津國嶋上郡菅原寺野五町、梶原僧寺野六町、尼寺野二町、或寺家自買、或債家所償。並縁法制、還與本主。贈太政大臣正一位藤原朝臣不比等野八十七町、贈太政大臣正一位藤原朝臣房前野六十七町、故入唐大使贈正二位藤原朝臣清河野八十町、或久載寺帳、或世為家野。因隨舊給之。

乙巳。任官。従四位下大中臣朝臣諸魚為近衛大將。雲々。』勅。近衛中衛両府大將、元従四位官也。去天平神護元年、改為正三位官。宜依舊為従四位上官。

己酉。曲宴。四五位以上帛有差。

五月丁巳。於禁中行潅頂経法。

己未。停馬射。以頻年有旱災也。宴侍臣、奏楽賜物有差。

甲子。唐女李自然授従五位下。大春日朝臣清足之妻也。入唐娶自然為妻。帰朝之日、相隨而來。

庚午。幸葛野川。便御右大臣藤原継縄別業。

六月甲申朔。寒。人或著絮。

丙戌。任官。

奉幣於畿內名神。以皇太子病也。

癸巳。皇太子久病。卜之祟道天皇為祟。遣諸陵頭調子王等於淡路國、奉謝其霊。

庚子。勅。去延暦九年、令淡路國充某親王《祟道天皇》守冢一煙、兼隨近郡司、専當其事。而不存敬衛、致令有崇。自今以後、冢化置隍、勿使濫穢。

乙巳。雷雨。潦水滂沱。式部省南門為之仆。

秋七月乙卯。勅。頃年京職輙賜諸王姓、即著籍帳以成常。自今以後、六世以下之王、情願賜姓、注所願姓、先以申請、然後行之。

戊午。禁桑棗鞍橋。但舊者申所司、焼印用之。

曲宴。賜五位以上衣。

戊寅。勅。今聞。夷爾散南公阿破蘇、遠慕王化、情望入朝。言其忠款、深有可嘉。宜路次之國、撰壯健軍士三百騎、迎接國堺、専示威勢。

八月丙戌。禁葬埋山城國紀伊郡深草山西面。縁近京城。

辛卯。大雨洪水。

癸巳。幸赤目埼、覧洪水。

甲午。遣使賑瞻百姓。以遇水害也。

己亥。曲宴。賜五位以上帛有差。

壬寅。制。頃年隼人之調、或輸或不輸。於政事、甚渉不平。自今以後、宜令偏輸。

九月丙辰。曲宴。賜五位以上物有差。

辛酉。遊猟於大原野。

己酉。遊猟於栗前野。賜五位以上衣被。

遊猟於登勒野。

任官。

庚辰。遊猟於交野。

冬十月癸未朔。陸奧國俘囚吉彌侯部真麻呂、大伴部宿奈麻呂、敘外従五位下。懐外虜也。

乙未。遊猟於大原野。

丁未。停相模國獻橘、伊豫國獻瓜。以路遠也。(『類聚國史』三三御膳『日本紀略』) 野日

庚戌。勅。班京畿百姓田者、男分依令給之、以其餘給女。其奴婢者、不在給限。

十一月壬子朔。日有蝕

甲寅。饗陸奧夷俘爾散南公阿波蘇、宇漢米公隠賀、俘囚吉彌侯部荒嶋等於朝堂院。阿波蘇、隠賀、並授爵第一等。荒嶋外従五位下。以懐荒也。詔曰。蝦夷爾散南公阿波蘇、宇漢米公隠賀、俘囚吉彌侯部荒嶋等、天皇朝《爾》參上仕奉《■て》今者己國《爾》罷去《天》仕奉《牟止》白《止》聞食行《■て》、冠位上賜《比》、大御手物賜《久止》宣。又宣《久》。自今往前《母》伊佐乎《之久》仕奉《波》、益々《須》治賜物《曾止》宣大命《乎》聞食《止》宣。

乙丑。聴捨故入唐大使贈正二位藤原朝臣清河家為寺。號曰済恩院。

戊辰。宴群臣。賜物有差。大歌弾琴人正六位上巨勢王・甘南備真人國成、大宅朝臣広足、授従五位下。

乙亥。雨雪。近衛官人已下、賜物有差。

丙子。大雪。駕輿丁已上、賜綿有差。

己卯。永免出羽國平鹿・最上・置賜三郡狄田租。

閏十一月壬午朔。新弾例八十三條、賜弾正台。文多不載。

癸未。遊猟於水生野。

乙酉。従四位□多治比真人子姉卒。故右大臣正二位大中臣朝臣清麻呂之妻、參議従四位下守近衛大將兼神祇伯行式部大輔近江守諸魚之母也。先是、諸魚進家牒雲。中臣朝臣任神祇伯者、是天照大神神主也。累世相承、遭喪不解者。勅。雖不躬喪紀、不可供神事。宜令終其服。

戊子。巡幸諸院。還宮賜従官祿有差。

甲寅。遊猟於葛葉野。

壬辰。勅。今聞。畿內百姓、奸詐多端、或競増戸口、或浪加生年。宜勘真偽、乃給其田。若致粗略、処以重科。(『日本紀略』)壬辰。伊豫國獻白鹿。

丁酉。遊猟於大原野。日暮還宮。賜五位已上綿有差。

己亥。幸高橋津。便遊猟於石作丘。

乙巳。遊猟於登勒野。

辛丑。勅。明経之徒、不可習音。発聲誦読。既致訛謬。熟習漢音。

己酉。征東大使大伴乙麻呂辭見。

十二月丁丑。東大寺三綱言。案去天平勝寶元年十二月廿七日勅曰。以奴婢等、奉施金光明寺。其年至六十已上、及癈疾者、准官奴婢、依令行之。雖非高年、立性恪勤、駆使無違、衆僧矜請、放免従良。今奴広前等、恪勤非懈、駆使合心。伏請従良。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