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知錄/卷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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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四
○祖孫 自父而上之皆曰祖,《書・微子》之命曰:「乃祖成湯」是也。自子而下之皆曰孫,《詩・?宮》之篇曰:「後稷之孫,實維太王」;又曰:「周公之孫,莊公之子」是也。
○高祖 漢儒以曾祖之父為高祖。考之於傳,高祖者,遠祖之名爾。《左傳・昭公十七年》:「郯子來朝,曰:『我高祖少?摯之立也。』」則以始祖為高祖。《書・ 盤庚》:「肆上帝將復我高祖之德,亂越我家。」《康王之浩》:「張皇六師,無壞我高祖寡命。」則以受命之君為高祖。《左傳・昭公十五年》:「王謂籍談曰: 『昔而高祖孫伯?,司晉之典籍。」則謂其九世為高祖。
○藝祖 《書》:「歸格於藝祖。」長。注以藝祖為文祖,不詳其義。人知宋人稱太祖為藝祖,不知前代亦皆稱其太祖為藝祖。唐玄宗開元十一年,幸并州,作《起義堂頌》曰:東西南北,無思不服;山川鬼神,亦莫不寧,實惟藝祖儲福之所致。」十三年,封泰山。其序曰:「惟我藝祖文考精爽在天。」此謂唐高祖。張說作《享太廟樂章》曰:「肅肅藝祖,滔滔浚源。有雄武劍,作鎮金門。玄王貽緒,後稷謀孫。」此謂高祖之高祖諱熙,追尊宣皇帝者也。後漢高祖乾?元年,改元制祠: 「昔我藝祖神宗開基撫運,以武功平禍亂,以文德致昇平。」此謂前漢高祖。金世宗大定二十五年,《封混同江神冊文》曰:「仰藝祖之開基,佳江神之效靈。」此謂金太祖。然則是歷代大祖之通稱也。
唐武宗會昌三年,討劉稹制曰:「頃者烈祖在藩,先天啟聖。」是以玄宗為烈祖。宋王旦《封祀壇序》:「烈祖造新邦,臻大定,經制而未逞;神宗求至理,致昇平,業成而中罷。」是以太祖為烈祖,太宗為神宗,亦古人之通稱也。《左傳・哀公二年》:「衛太子禱曰:『曾孫蒯?敢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 《書・文侯之命》:「汝克昭乃顯祖、烈祖。」顯祖皆謂其始封之君,此古人之通稱。
○沖帝 幼主謂之沖帝。《水經注》:「漢沖帝詔曰:『翟義作亂於東,霍鴻負倚??芒竹。』」以孺子嬰為沖帝。
○考 古人曰父、曰考,一也。《易》曰「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書・大誥》:「若兄考,乃有友伐厥子,民養其勸,弗救。」《康誥》:「子弗祗服厥父事,大傷厥考心。」《酒誥》:「厥心臧,聰聽祖考之彝訓。」尹伯奇《履霜操》曰:「考不明其心兮聽讒言。」自《曲禮》定為生曰父,死曰考之稱,而為人子者當有所諱矣。
○伯父、叔父 古人於父之昆弟必稱伯父、叔父,未有但呼伯、叔者。若不言父,而但曰伯、叔,則是字之而已。《詩》所謂「叔兮伯兮」,「伯兮?兮」,「叔于田」之類,皆字也。
今之天子稱親王為叔祖、曾叔祖,甚非古義。《禮》:「天子稱同姓諸侯曰伯父、叔父,稱其先君亦曰伯父、叔父。」《左傳・昭公九年》:「景王使詹桓伯辭於晉曰:『伯父惠公。』」《十五年》:「景王謂籍談曰:『叔父唐叔。』」稱其先君為伯父、叔父之證也。故《禮》有諸父,無諸祖。
○族兄弟 《書》:「克明俊德,以親九族。」鄭康成謂:「九族者,據己上至高祖,下及玄孫之親。」《左傳・襄公十二年》:「凡諸侯之喪,同宗臨於祖廟,同族於祢廟。」註:「同族謂高祖以下是也。」故晉叔向言?之宗十一族。賈誼《新書》:「人有六親。六親始曰父;父有二子,二子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從父而昆弟,故為從父昆弟;從父昆弟又有子,子從祖而昆弟,故為從祖昆弟;從祖昆弟又有子,子從曾祖而昆弟,故為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為族兄弟。備於六,此之謂六親。」是同高祖之兄弟即為族,族非疏遠之稱。《顏氏家訓》:「凡宗親世數,有從父,有從祖,有族祖。江南風俗,自茲以往皆云族人。河北雖二三十世猶呼為從伯、從叔。梁武帝嘗問一中土人曰:『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答云:『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當時雖為敏對,於理未通。
○親戚 《史記・宋世家》:「箕子者,紂親戚也。」《路史》謂:「但言親戚,非諸父昆弟之稱。」非也。古人稱其父於兄弟亦曰親戚。《韓詩外傳》:「曾子曰:『親戚既沒,雖欲孝,誰為孝?』」此謂其父母。《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封建親戚,以善屏周。」此謂其子弟。《昭公二十年》:「棠君尚謂其弟員曰:『親戚為戮,不可以莫之報也。』」《三國志》:「張昭謂孫權曰:『況今奸宄兢逐,豺狼滿道,乃欲哀親戚,顧禮制。』」此謂其父兄。
○哥 唐時人稱父為哥。《舊唐書・王琚傳》:「玄宗泣曰:『四哥仁孝,同氣惟有太平。』睿宗行四故也。玄宗子《棣王剡傳》:「惟三哥辨其罪。」玄宗行三故也。有父之親,有君之尊,而稱之為四哥、三哥,亦可謂名之不正也已。玄宗《與寧王憲書》稱大哥,則唐時宮中稱父、稱兄皆曰哥。
○妻子 今人謂妻為妻子,此不典之言,然亦有所自。《韓非子》:「鄭縣人卜子使其妻為褲。其妻問曰:『今褲何如?』夫曰:『象吾故。』妻子因毀新令如故褲。」杜子美詩:「結髮為妻子,席不暖君床。」
○稱某 經傳稱某有三義。《書・金滕》:「惟爾元孫某。」史文諱其君,不敢名也。《春秋・宣公六年,公羊傳》:「於是使勇士某者往殺之。」傳:「失其名也。」《禮記・禮》:「內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儀禮・士冠禮》:「某有「子某。」《論語》:「某在斯,某在斯。」通言之也。
周人以諱事神。《牧誓》之言「今予發」。《武成》之言「周王發」,生則不諱也;《金滕》之言「惟爾元孫某」,追錄於武王既崩之後,則諱之矣。故《禮》:「卒哭乃諱。」
○互辭《易》:「斡父之蠱,有子,考無咎。」言「父」又言「考」。《書》:「予恐來世以台為口實。」言「予」又言「台」。「汝猷黜乃心。」言「汝」又言 「乃」。「予念我先神後之勞爾先。」言「予」又言「我」。「越予沖人,不印自恤。」言「予」又言「?」。《詩》:「豈不爾受,既其女遷。」言「爾」又言 「女」。《論語》:「吾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孟子》:「我善養吾浩然之氣。」言「我」又言「吾」。《左傳》:「爾用而先人之治命。」言「爾」又言 「而」。「女畏而宗室。」言「女」又言「而」。《史記・張儀傳》:「若善守汝國,我顧且盜而城。」言「若」言「汝」又言「而」。《詩》:「王於出征,以佐天子。」言「王」又言「天子」。「乃命魯公,俾侯於東。」言「公」又言「侯」。《穀梁傳》:「言君之不取,為公也,」言「君」又言:「公」。《左傳》: 「以其子更公女,而嫁公子。」言「公女」又言「公子」。《史記・齊世家》:「子我盟諸田於陳宗。」言「田」又言「陳」。皆互辭也。
○豫名《詩》:「鳥乃去矣,後稷呱矣。」子初生而已名之為後稷也。「為韓?吉相攸。」女在室而已名之為韓?吉也。皆因其異日之名而豫名之,亦臨文之不得不然也
○重言 古經亦有重言之者。《書》:「自朝至於日中昃,不遑暇食。」「遑」即「暇」也。《詩》:「無己太康」。「已」即「太」也。「既安且寧」。「安」 即「寧」也。「既庶且多。」「庶」即「多」也。《左傳》:「一薰一獲,十年尚猶有臭。」「尚」即「猶」也。「周其有王,亦克能修其職。」 「克」即「能」也。《禮記》:「人喜則斯陶。」「則」即「斯」也。
○後 《白虎通》曰:「天子之配,商之前皆稱妃,周始立後。」今考帝嚳四妃,帝舜三妃,以至周初太姜、太任、太姒、邑姜,皆無後名。而《詩》、《書》所云後,皆君也。《春秋?桓八年》:「祭公來,遂逆王后於紀。」《襄十五年》:「劉夏逆王后於齊。」於是始稱後。《曲禮》:「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又云:「天子之妃曰後。」而宣王晏起,姜後脫簪,見於《列女之傳》。此周人立後之據。惟《左傳・哀公元年》:「後緡方娠。」是夏時事,疑此後人追稱之辭。自《春秋》以下之文,則有以君為後者,有以妃為後者,雜然於書傳矣。
人君之號,唐虞曰帝,夏曰後,商曰王。然帝王,天子所專,後則諸侯皆得稱之。故《書》言「肆覲東後」,「群後四朝」,「禹乃會群後,誓於師」。《伊訓》之祠先王,「侯甸群後咸在。」周王大告武成,亦曰:「嗚呼群後。」而後夔、后羿、伯明後寒之稱,皆見於傳。《胤征》之篇亦稱胤後。康王作《畢命》曰:「三後協心,同底於道。」穆王作《呂刑》曰:「乃命三後,恤功於民。」然則禹之降帝而稱後,是禹之謙,禹之不矜也。
諸侯謂之群後,故天子獨稱元後。
漢時郡守之於吏民,亦有君臣之分,故有稱府主為後者。漢《武都大守李翕西狹頌》云:「赫赫明後,柔嘉維則。」《桂陽太守周憬銘》云:「懿賢后兮發聖英。」 晉應詹為南平太守,百姓歌之曰:「僥倖之運,賴茲應後。」《蘭亭宴集》有郡功曹魏滂詩云:「明後欣時豐,駕言映清瀾。」
○王 三王之名,自後人追稱之;而禹之為王,未嘗見於書也。《甘誓》:「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胤征》:「胤後承王命徂征。」而《夏小正》言:「十有一月,王狩。」夏之王見於書者始此,然無稱禹為王者。經傳之文,凡言夏必曰夏后氏。
周人之追王止於太王,而組紺已上至后稷則謂之先公,《詩》:「礻龠祠?嘗,於公先王」是也。通言之則亦可稱之為王。《書・武成》:「惟先王建邦啟土。」《周語》:「太子晉諫靈王:『自后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十八王而康克安之。』」是也。
王而尊之曰帝,黃歇《上秦昭王書》:「先帝文王、武王、王之身三世,不忘接地於齊,以絕從親之要」是也。王而等之曰諸侯,漢王告諸侯曰:「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是也。
○君 古時有人臣而隆其稱曰君者,周公若曰「君?」是也,篇中言君?者四,但言君者六。而成王之書王若曰「君」,陳穆王之書王若曰「嗚呼!君牙」,皆此例也,猶漢時人主稱丞相為君侯也。《禮記・坊記》云:「大夫不稱君,恐民之惑也。」故《春秋》傳中稱君者,皆國君。然亦有卿大夫而稱為君者,《莊公十一年》: 「楚門廉語屈暇曰:『君次於郊郢,以御四邑。』」《襄公二十五年》:「鄭子產對晉士莊伯曰:『成公播蕩,又我之自入,君所知也。』」至家臣則直謂其主曰君。《昭公十四年》:「司徒老祁慮癸謂南蒯曰:『群臣不忘其君。』」《二十八年》:「晉祁盈之臣曰:『?使吾君聞勝與臧之死也以為快。』」《哀公十四年》:「宋司馬命其徒攻桓氏,其父兄故臣曰『不可』,其新臣曰『從吾君之命』」是也。《儀禮・喪服》篇:「公士大夫之眾臣為其君布帶繩屨。」傳曰:「君謂有地者也。」 鄭氏曰:「天子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喪大記》:「大夫君。」孔氏曰:「大夫之臣稱大夫為君。」《周禮・調人》註:「主,大夫君也。」此則上下之通稱,不始於後代矣。
人臣稱君,自三代以前有之。《孟子》:「象曰:漠蓋都君。」
《漢書・高帝紀》:「爵或人君,上所尊禮。」師古曰:「爵高有國邑者,則自君其人,故曰人君也。上謂天子。」
漢時曹掾皆稱其府主為君。至蒼頭亦得稱其主人為君,《後漢書・李善傳》:「君夫人,善在此」是也。女亦得稱其父為君,《漢書・王章傳》:「我君素剛,先死者必我君」是也。婦亦得稱其舅為君,《爾雅》:「姑舅在則曰君舅、君姑,沒則曰先舅、先姑。」《淮南子》:「君公知其盜也,逐而去之。」《列女傳》:「我無樊、衛二姬之行,故君以責我」是也。
《喪服》:「妾為君。」鄭氏注曰:「妾謂夫為君者,不得體之加尊之也,雖士亦然。」
○主 春秋時稱卿大夫曰主。故齊侯唁昭公,稱主君。子家子曰:「齊卑君矣。」而南唐降號江南國主,亦以奉中國正朔,自貶其號。若劉玄德帝蜀,諡昭烈,葬惠陵。初無貶絀,末帝降魏,封為安樂公,自可即以本封為號。陳壽作《三國志》,創立先主,後主之名,常璩《蜀志》因之。以晉承魏統,義無兩帝。今千載之後,而猶沿此稱,殊為不當。況改漢為蜀,亦出壽筆。當時魏已篡漢,改稱昭烈為蜀,使不得附漢統。異代文人不察史家阿枉之故,若杜甫詩中便稱蜀主,殊非知人論世之學也。昔劉知幾論《後漢書・劉元列傳》:以為東觀秉筆,容或諂於當時,後來所修理宜刊革。今之君子既非曹氏、司馬氏之臣,不當稱昭烈為先主矣。諸葛孔明書中亦多有稱先主者。本當是先帝,傳之中原,改為先主耳。主者次於君之號。蘇林解《漢書》「公主」云:「婦人稱主,」引《晉語》:「主孟啖我」。
○陛下 賈誼《新書》:「天子卑號稱陛下。」蔡邕《獨斷》:「陛,階也,所由升堂也。天子必有近臣,執兵陳於陛側,以戒不虞。謂之陛下者,群臣與天子言,不敢指斥天於,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因卑達尊之義也。」上書亦如之。乃群臣士庶相與言曰殿下、閣下、執事之屬,皆此類也。據此,則陛下猶言執事,後人相沿,遂以為至尊之稱。
○足下 今人但見《史記》秦閻樂數二世稱「足下」,遂以為相輕之辭,不知乃戰國時人主之稱也。如蘇代遺燕昭王書,樂毅報燕惠王書,蘇厲與趙惠文王書,皆稱 「足下」。又如蘇秦謂燕易王,范睢見秦昭王,蘇代謂齊?王,齊人謂齊?王、孟嘗君舍人謂衛君,張丐謂魯君,趙郝對趙孝成王,酈生說沛公,張良獻項王,亦皆稱「足下」。《漢書・文帝紀》:「丞相臣平、太尉臣勃、大將軍臣武、御史大夫臣蒼、宗正臣郢、朱虛侯臣章、東牟候臣興、居典客臣揭,再拜言大王足下。」
《宋書・西南夷傳》載諸國表文,訶羅陀國稱「聖王足下」,義稱「天子足下」,阿羅單國稱「大吉天子足下」,閻婆婆達國稱「宋國大王大吉天子足下」,天竺迦毗黎國稱「大王足下」。《梁書・諸夷傳》表文,盤盤國稱「常勝天子足下」,干利國稱「天子足下」,狼修牙國稱「大吉天子足下」,婆利國稱「聖王足下」。
○閣下 趙?《因話錄》曰:「古者三公開閣,郡守比古人之侯伯,亦有閣,故世俗書題有『閣下』之稱。前輩呼刺史太守亦曰『節下』,與宰相人僚書往往稱『執事 』,言閣下之執事人耳。劉子玄為史官,《與監修宰相書》稱『足下』,韓文公《與使主張僕射書》稱『執事』,即其例也。若記室本系王侯賓佐之稱,他人亦非所宜。執事則指其左右之人,尊卑皆可通稱。侍者則士庶可用之。近日官至使府、御史及畿令,悉呼閣下。至於初命賓佐,猶呼記室,今則一例閣下,上下無別。其執事才施於舉人,侍者止行於釋子而已。今之布衣相呼盡曰閣下,雖出於浮薄相戲,亦是名分天壤矣。」 謝在杭《五雜俎》言:「閣,夾室也,以板為之。《禮記・內則》:『天子之閣,左達五,右達五。』蓋古人置此以度飲食之所,即今房中之板閣,而後乃廣之為樓觀之通名,如石渠、天祿、麒麟之類。或以藏書,或以繪像,或以為登眺遊覽之所。閣者,門旁小戶也。因設館於其旁,即謂之閣。」《漢書・公孫宏傳》:「開東閣以迎賢人。」師古曰:「閣者,小門也。東向開之。避當庭門而引賓客,以別於椽吏官屬。」如今官署角門旁有延賓館是也。故《蕭望之傳》言:「自引出閣。」 而《雋不疑傳》:「暴勝之為直指使者,不疑至門,勝之開閣延請。」是凡官府皆有閣,不獨三公也。《韓延壽傳》:「行縣至高陵,入臥傳舍,閉閣思過。」如今之閉角門,不聽官屬人也。《朱博傳》:「召見功曹,閉閣數責。」此又是閉角門不聽出也。東晉太極殿有東西閣。唐制仿之,以宣政為前殿,紫宸為便殿。前殿謂之正衙。天子不御前殿而御紫宸,乃自正衙喚仗由閣門而入,百官候朝於衙者,因隨以入見,謂之入閣,蓋中門不啟而開角門也。《爾雅》:「小閨謂之閣。」而室中之門亦或用此為稱。是則二字之義本自不同。《漢舊儀》曰:「丞相聽事門曰黃閣,不敢洞開朱門,以別於人主,故以黃塗之,謂之黃閣。」今代以文淵閣藏書,而大學士主之,故謂之閣老,蓋亦論經石渠、校書天祿之遺意爾。然西京但有閣,而未以為官曹之稱。至後漢始謂之台、閣。《古詩為焦仲卿作》云:「汝是大家子,仕宦於台閣。」陳壽《三國志》評曰:「魏世事統台閣,重內輕外,故八座尚書即古六卿之任也。」裴松之《三國志注》引《魏略》曰:「薛夏為秘書丞,嘗以公事移蘭台。蘭台自以台也,而秘書署耳,謂夏為不得移。推使當有坐者,夏報之曰:「蘭台為外台,秘書為內閣,台閣一也,何不相移之有?』蘭台屈,無以折。自是之後,遂以為常。」《唐書・職官志》:「光宅元年九月,改門下省為鸞台,中書省為鳳閣。」然則今之內閣實本於此,而非取三公黃閣之義。其言入閣辦事,謂入此內閣爾,而與唐之隨仗入閣不相蒙也。閣下之稱猶雲台下,古今異名,亦何妨乎。
○相《管子》曰:「黃帝得六相。」《宋書・百官志》曰,「殷湯以伊尹為右相,仲虺為左相。」然其名不見於經,惟《書・說命》有「愛立作相」之文。而《左傳・定公元年》薛宰言:「仲虺居薛,以為湯左相。」《禮記・月令》:「命相布德和令。」註:「相謂三公相王之事也。」正義曰:「案《公羊傳・隱公五年》傳曰: 「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自陝而東者周公主之,自陝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處乎內,是三公相王之事也。」至六國時,一人知事者特謂之相,故《史記》稱穰侯范雎、蔡澤皆為秦相,後又為丞相也。杜氏《通典》曰:「黃帝六相,堯十六相,為之輔相,不必名官。」是則三代之時言相者皆非官名,如《孟子》言:舜相堯,禹相舜,益相禹,伊尹相湯,周公相武王,《禮記・明堂位》:「周公相武王」之類耳。《左傳・桓公二年》:「太宰督遂相宋公。」《莊公九年》:「鮑叔言於齊侯曰:『管夷吾治於高?,使相可也。』」《昭公元年》:「祁午謂趙文子曰:『子相晉國。』」按當時官名皆不謂之相。是相矣。《哀公十七年》:「右領差車與左史老皆相令尹、司馬,以伐陳。」又是相二官,而非相楚王。惟《襄公二十五年》:「崔杼立景公而相之,慶封為左相。」則似真以相名官者。《定公十年》:「公會齊侯於夾谷,孔丘相。」杜氏解曰:「相,會儀也。如『願為小相焉』之相。」《史記・孔子世家》乃云:「孔子為大司寇,攝相事。」 是誤以「儐相」之相為「相國」之相。不知魯無相名,有司寇而無大司寇也。
○將軍 《春秋傳》:「晉獻公作二軍,公將上軍,太子申生將下軍。」是已有將軍之文,而未以為名也。至昭公二十八年,閻沒女寬對魏獻子曰:「豈將軍食之而有不足。」正義曰:「此以魏子將中軍,故謂之將軍。」及六國以來,遂以將軍為官名,蓋其元起於此。《公羊傳》:「將軍子重諫曰。」《穀梁傳》:「使狐夜姑為將軍。」《孟子》:「魯欲使慎子為將軍。」《墨子》:「昔者晉有六將軍,而智伯莫為強焉。」《莊子》:「今將軍兼此三者。」《淮南子》:「趙文子問於叔向曰:『晉六將軍,其孰先亡?』」「張武為智伯謀曰:『晉六將軍。』」又曰: 「魯君召子貢,授之將軍之印。」而《國語》亦曰:「鄭人以詹伯為將軍。」又曰:「吳王夫差黃池之會,十行一嬖大夫,十旌一將軍。」《禮記・檀弓》:「衛將軍文子之喪。」《史記・司馬穰直傳》:「景公以為將軍。」《封禪書》:「杜主者,故周之右將軍。」《越世家》:「范蠡稱上將軍。」《魏世家》:「令太子申為上將軍。」《戰國策》:「梁王虛上位,以故相為上將軍。」《漢書・百官表》曰:「前後左右將軍,皆周末官。」《通典》曰:「自戰國置大將軍,楚懷王與秦戰,秦敗楚,虜其大將軍屈丐。至漢則定以為官名矣。」
○相公 前代拜相者必封公,故稱之曰相公,若封王則稱相王。自洪武中革去丞相之號,則有公而無相矣。即初年之制,亦不盡沿唐宋,有相而不公者胡惟庸是也,有公而不相者常遇春之倫是也,封公拜相惟李善長、徐達,三百年來有此二相公耳。魏王粲《從軍行》:「相公征關右,赫怒震天威。」《羽獵賦》:「相公乃乘輕軒,駕四駱。」相公二字似始見此。
○司業 國子司業,以為生徒所執之業,非也。唐歸崇敬授國子司業,上言:「司業義在《禮記》『樂正司業』。正,長也。言樂官之長,司主此業。《爾雅》云: 『大版謂之業。』按《詩・周頌》:『設業設虛,崇牙樹羽。』則業是懸鐘磐之и虛也。今太學既不教樂,於義無取,請改國子監為辟雍,祭酒為太師氏,司業一為左師,一為右師。」詔下尚書集百僚定議以聞。議者重難改作,其事不行。按《靈台》之詩曰:「虛業維樅。」即此「業」字。傳曰:「業,大版也。所以飾?為懸也。捷業如鋸齒,或白畫之。」《爾雅》:「大版謂之業。」《左氏傳・昭公九年》傳:「辰在子卯謂之疾日,君徹宴樂,學人舍業。」《禮記・檀弓》:「大功廢業。」並謂此也。懸者,常防其墜。故借為敬謹之義,《書》之「兢兢業業」,《詩》之「赫赫業業」、「有震且業」是也。凡人所執之事亦當敬謹,故借為事業之義。《易》傳之「進德修業」,「可大則賢人之業」,「盛德大業」;《禮記》之「敬業樂群」是也。然三代《詩》、《書》之文並無此義,而「業廣惟勤」一語,乃出於梅賾所上之古文《尚書》。
梁劉勰《文心雕龍》謂:《淪語》以前,經無「論」字,《六韜三論》後人追題,今《周官篇》有「論道經邦」之語,蓋梅賾古文之書,其時未行。然即此二字,亦足以蔡時世言語之不同矣。
○翰林 《唐書・職官志》曰:「翰林學士之職,本以文學言語備顧問,出入侍從,因得參謀議,納諫爭。而翰林院者,待詔之所也。」唐制,乘輿所在,必有文辭經學之士,下至卜醫伎術之流,皆直於別院,以備燕見,而文書詔令則中書舍人掌之。太宗時,名儒學士時時任以草制,然猶未有名號。乾封以後,始號北門學士。玄宗之代,張說、陸堅,張九齡、徐安貞、張?等召入禁中,謂之翰林待詔,掌中外表疏批答應和文章。繼以詔敕文告悉由中書,每多窒滯,始選朝官有辭藝學識者人翰林供奉,然亦未定名制。開元二十六年,始改翰林供奉為學士,別置學士院,專掌內命。至德以後,天下用兵,軍國多務,深謀密詔皆從中出,置學士六人,內擇年深德重者一人為承旨,以獨當密命故也。德宗好文,尤難其選。「貞元以後,為學士承旨者多至宰相;而其官不見於《唐六典》,蓋書成於張九齡,其時尚未置也。
《舊書》言翰林院有合練,僧道、卜祝、術藝、書奕,各別院以廩之。陸贄與吳通玄有隙,乃言承平時工藝書畫之徒,待詔翰林,比無學士,請罷其官。其見於史者:天寶初嵩山道士吳筠,乾元中占星韓穎、劉ピ,貞元末奕棋王叔文,侍書王亻丕,元和未方士柳泌,浮屠大通,寶曆初善奕王倚、興唐觀道士孫准,並待詔翰林。又如黎斡雖官至京兆尹,而其初亦以占星待詔翰林。而貞元二十一年二月丙午,罷翰林醫工相工占星射履冗食者四十二人。寶曆二年十二月庚申,省教坊樂官、翰林待詔伎術官並總監諸色職掌內冗員共一千二百七十人。此可知翰林不皆文學之士矣。趙磷《因話錄》云:「文宗賜翰林學士章服。續有待詔欲先賜,本司以名上,上曰:『賜君子小人不同日,且待別日。』」
成化三年,以明年上元張燈,命翰林院詞臣撰詩詞。編修章懋,黃仲昭、檢討莊昶上疏言:「翰林之官,以論思代言為職。雖曰供奉文字,然鄙俚不經之詞,豈宜迸於君上?固不可曲引宋祁,蘇軾之教坊致語,以自取侮慢不敬之罪。臣等又嘗伏讀宣宗章皇帝御製《翰林箴》,有曰:『啟沃之言,惟義與仁。堯舜之道,鄒孟以陳。』今張燈之舉,恐非堯舜之道;應制之詩,恐非仁義之言。臣等知陛下之心即祖宗之心,故不敢以是妄陳於上,伏願采萏蕘之言,於此等事一切禁止。」上怒,命杖之,滴懋臨武知縣,仲昭湘潭知縣,昶桂陽州判官,各調外用。已而諫官為之申理,乃改懋、仲昭南京大理寺評事,昶南京行人司司副。自此翰林之官重矣。
○洗馬 《越語》:「句踐身親為夫差前馬。」《韓非子》云:「為吳王洗馬。」洗音銑。《淮南子》云:「為吳兵先馬走。」《荀子》:「天子出門,諸侯持輪挾輿先馬。」賈誼《新書》:「楚懷王無道,而欲有霸王之號,鑄金以象諸侯人君,令大國之王編而先馬,梁王御,宋王驂乘,滕、薛、衛、中山之君隨而趨。」然則洗馬者,馬前引導之人也。亦有稱馬洗者,《六韜》:「賞及牛豎、馬洗,廄養之徒。」《漢書・百官表》:「太子太傅、少傅屬官有先馬。」張晏曰:「先馬,員十六人,秩比謁者。『先』或作『洗』」。又考《周禮》:「齊右」職云:「凡有牲事則前馬。」註:「王見牲則拱而式,居馬前,卻行,備驚奔也。」又「道右」職云:「王式則下前馬。」是此官古有之矣。《莊子》:「黃帝將見大隗乎具茨之山,張若訁?朋前馬。」
○比部 《周禮・小司徒》:「及三年則大比,大比則受邦國之比要。」註:「大比謂使天下更簡閱民數及其財物也。」鄭司農云:「五家為比,故以比為名。今時八月案比是也。」《莊子》云:「禮法度數刑名比詳。」唐時刑部有刑比都官司門四曹。《通典》:「比部郎中,龍朔二年改為司計大夫。咸亨元年復舊。天寶十一載又改比部為司計,至德初復舊。」《舊唐書・職官志》:「比部郎中員外郎之職,掌勾諸司百僚俸料、公廨、贓贖、調斂、徒役、課程,通懸數物,周知內外之經費,而總勾之。」《楊炎傳》:「初,國家舊制,天下財賦皆納於左藏庫,而太府四時以數聞尚書,比部覆其出入。」《宋史・職官志》:「比部郎中、員外郎,掌勾覆中外帳籍,凡場務倉庫出納在官之物,皆月計季考歲會,從所隸監司檢察以上,比部至則審覆其多寡登耗之數,考其陷失,而理其侵負。」《山堂考索》:「會計逋欠,每三月一比,謂之比部。故昔人有刑罰與賦檢相為表里之說。今四曹改為十三司,而財計之不關刑部久矣,乃猶稱郎官為比部,何邪?」
○員外 員外之官本為冗秩。《舊唐書・李嶠傳》:「嶠為吏部時,志欲曲行私惠,冀得復居相位,奏置員外官數千人。以至官寮倍多,府庫減耗。」事在中宗神龍二年。又有謂之員外置同正員者。迨乎玄宗,猶不能盡革。故肅宗乾元二年九月詔曰:「應州縣見任員外官,並任其所適。其中有材識幹濟,曾經任使州縣所資者,亦聽量留,上州不得過五人,中州不得過四人,下州不得過三人,上縣已上不得過一人。」今則副郎而取名員外,於義何居?當由定製之初,主爵諸臣未考源流,有乖名實。了不云乎: 「必也正名。」則斜封墨敕之朝,不可沿其遺號矣。
○主事 後漢光祿勛有南北廬主事,主三署之事,於諸郎之中察茂材者為之,然其職不過如椽史之等。故范滂遷光祿主事時,陳蕃為光祿勛,滂執公儀詣蕃,蕃亦不止。滂懷恨,投版棄官而去。後因郭泰之言,蕃乃謝之。而張霸,戴封、戴就、公沙穆並以孝廉為光祿主事,其他府寺則不聞有此名也。《宋書・百官志》:「中書通事舍人」下云:「其下有主事,本用武官,宋改用文吏。」至後魏則於尚書諸司置主事令史。隋煬帝去令史之名,但曰主事。唐時並流外為之。尚書省主事六人,從九品上,門下省主事四人,中書省主事四人,並從八品下。而劉祥道上疏言:「尚書省二十四司及門下省中書都事、主書主事等,比來選補,皆取舊任流外有刀筆之人,縱慾參用士流,皆以儔類為恥。前後相承遂成故事。望有釐革,稍清其選。」事竟不行。《宋史・職官志》:「門下省吏四十有九,錄事、主事各三人,令史六人,書令史十有八人,守當官十有九人。」是在前代皆椽史之任也,明初設六部主事意亦仿此。永樂十四年,永新伯許成以擅杖工部主事王景亮被勘。
○主簿 《周禮・司會》註:「主計會之簿書。」疏云:「簿書者,古有簡策以記事,若在君前,以笏記事。後代用簿,簿,今手版。故云吏當持簿,簿則簿書也。」 漢御史台有此官,御史大夫張忠署孫寶為主簿。而魏晉以下,則寺監以及州郡並多有之。杜氏《通典》「州佐」條下云:「主簿一人,錄門下眾事,省署文書,漢制也。歷代至隋,皆有。」又引晉習鑿齒為桓溫荊州主簿,親遇深密,時人語曰:「徒三十年看儒書,不如一詣習主簿。」在當時為要職。
○郎中 待詔北人謂醫生為大夫,南人謂之郎中,鑷工為待詔,木工、金工、石工之屬皆為司務。其名蓋起於宋時。《老學庵筆記》:「北人謂醫為衙推,卜相為巡官。巡官,唐五代郡僚之名,或以其巡遊賣術,故有此稱,亦莫詳其所始也。」《實錄》:「洪武二十六年十二月丙戌,命禮部申禁,軍民人等不得用太孫、太師、太保、待詔、大官、郎中等字為名稱。」
○外郎 今人以吏員為外郎。按《史記・秦始皇紀》:「近官三郎」,索隱曰:「三郎謂中郎、外郎、散郎。」《通典》:「漢中郎將分掌三署,郎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凡四等,皆無員,多至千人,掌門戶,出充車騎,其散郎謂之外郎。」今以之稱吏員,乃世俗相褒之辭。
○門子 門子者,守門之人,《舊唐書・李德裕傳》:「吐蕃潛將婦人嫁與此州門子」是也。今之門子乃是南朝時所謂縣僮,《梁書・沈璃傳》:「為餘姚令,縣南有豪族數百家,子弟縱橫遞相庇蔭,厚自封殖,百姓甚患之,?召其老者為石頭倉監,少者補縣僮。」《唐志》:「二品以下有白直執衣,皆中男為之。」
○快手 快手之名,起自《宋書・玉鎮惡傳》:「東從舊將猶有六隊千餘人,西將及能細直吏快手復有二千餘人。」《建平王景素傳》:「左右勇士數十人,並荊楚快手。」《黃回傳》:「募江西楚人,得快射手八百。」亦有稱精手者。沈約自序:「收集得二千精手。」《南史・齊高帝紀》:「王蘊將數百精手,帶甲赴粲。」《梁書・武帝紀》:「航南大路悉配精手利器,尚十餘萬人。」
○火長 今人謂兵為戶長,亦曰火長。崔豹《古今注》:「伍伯,一伍之伯也。五人為伍,五長為伯,故稱伍伯。一曰戶伯。漢制:兵五人一戶灶,置一伯,故曰戶伯。亦曰火伯,以為一灶之主也。」《通典》:「五人為列,二列為火,五火為隊。」《唐書・兵志》:「五十人為隊,隊有正;十人為火,大有長。」又云:「十人為人,五火為團。」則直謂之火矣。《宋書・卜天與傳》:「少為隊將,十人同火。」《木蘭詩》:「出門看火伴。」柳子厚《段太尉逸事狀》:「叱左右皆解甲,散還火伍中。」或作」伙」,誤。
○樓羅 《唐書・回紇傳》:「加冊可汗為登里頡咄登密施含俱錄英義建功毗伽可汗。含俱錄,華言婁羅也,蓋聰明才敏之意。」《酉陽雜俎》引梁元帝《風人辭》云:「城頭網雀,樓羅人著。」《南齊書》顧歡論云:「蹲夷之儀,婁羅之辯。」《北史・王聽傳》:「嘗有鮮卑聚語,崔昂戲問聽曰:『頗解此不?』聽曰:『樓羅樓羅,實自難解。時唱染干,似道我輩。』」《五代史・劉銖傳》:「諸君可謂樓羅兒矣。」《宋史》:「『張思鈞起行伍,征伐稍有功。質狀小而精悍,太宗嘗稱其樓羅;自是人目為小樓羅焉。」
○自衣 白衣者,庶人之服,然有以處士而稱之者。《風俗通》:「舜禹本以白衣砥行顯名,升為天子」;《史記・儒林傳》:「公孫宏以《春秋》,白衣為天子三公」;《後漢書・崔る傳》:「憲諫以為不宜與白衣會」;《孔融傳》:「與白衣稱衡跌蕩放言」;《晉書・閻纘傳》:「薦白衣南安朱沖,可為太孫師傅」;《胡奮傳》:「宣帝之伐遼東,以白衣侍從左右」是也。有以庶人在官而稱之者。《漢書・兩龔傳》:「聞之白衣,」師古曰:「白衣,給官府趨走賤人,若今諸司亭長掌固之屬」;蘇伯玉妻《盤中詩》:「吏人婦,會夫希,出門望,見白衣。謂當是,而更非」;《續晉陽秋》:「陶潛九月九日無酒,於宅邊菊叢中坐.望見白衣人,乃王弘送酒」是也,人主左右亦有白衣。《南史・佞幸傳》:「宋孝武選白衣左右百八十人。」《魏書・恩幸傳》:「趙修給事東宮,為白衣左右。」「茹皓充高祖白衣左右。
唐李泌,在肅宗時不受官,帝每與泌出,軍人環指之曰:「衣黃者,聖人也。衣白者,山人也。」則天於前不禁白。《清波雜誌》言:「前此仕族子弟,未受官者皆衣白,今非跨馬及弔慰不敢用。」
白衣但官府之役耳,若侍衛則不然。《史記・趙世家》:「願得補黑衣之缺,以衛王宮。」《漢書?谷永傳》:「摧之皂衣之吏。」
《詩》:「麻衣如雪,」鄭氏曰:「麻衣,深衣也,古時未有棉布,凡布皆麻為之。《記》曰『治其麻絲,以為布帛』是也。」然則深衣亦用白。
○郎 郎者,奴僕稱其主人之辭。唐張易之、昌宗有寵,武承嗣、三思、懿宗,宗楚客、晉卿等,候其門庭,爭執鞭轡,呼易之為「五郎」,昌宗為「六郎」,鄭果謂宋憬曰:「中丞奈何卿五郎」??曰:「以官言之,正當為卿,足下非張卿家奴,何郎之有?」安祿山德李林甫,呼「十郎」。王繇謂王鉷為「七郎」;李輔國用事,中貴人不敢呼其官,但呼「五郎」;程元振,軍中呼為「十郎」;陳少游謁中官董秀,稱「七郎」是也。其名起自秦漢郎官。《三國志》:「周瑜至吳,時年二十四,吳中皆呼為周郎。」《江表傳》:「孫策年少,雖有位號,而士民皆呼為孫郎。」《世說》:「桓石虔小字鎮惡,年十六八,未被舉,而僮隸已呼為鎮惡郎。」《後周書》:「獨孤信少年,好自修飾,服章有殊於眾,軍中呼為獨孤郎,」《隋書》:「滕王瓚,周世以貴公子,又尚公主,時人號曰楊三郎。」溫大雅《大唐創業起居注》:「時文武官人並未署置,軍中呼太子、秦王為大郎,二郎。」自唐以後,僮僕稱主人通謂之郎,今則輿台廝養無不利;之矣。
又按,北朝人子呼其父亦謂之郎。《北史・節義傳》:「李憲為汲固長育,至十餘歲,恆呼固夫婦為郎、婆。」
○門主 《後漢書・賈逢傳》:「皆拜逵所選弟子及門生為千乘王國郎。」是弟子與門生為二。歐陽公《孔宙碑陰題名跋》曰:「漢世公卿多自教授,聚徒常數百人,其親受業者為弟子,轉相傳授者為門生。今宙碑殘缺,其姓名邑里僅可見者才六十二人,其稱弟子者十人,門生者四十三人,故吏者八人,故民者一人。愚謂漢人以受學者為弟子,其依附名勢者為門生。」《那壽傳》:「時大將軍竇憲,以外戚之寵威傾天下。憲常使門生齎書詣壽,有所請託。」《楊彪傳》:「黃門令王甫,使門生於京兆界辜榷官財物七千餘萬。」憲,外戚;甫,奄人也。安得有傳授之門生乎!
《南史》所稱門生,今之門下人也。《宋書・徐湛之傳》:「門生千餘人,皆三吳富人之子,姿質端妍,衣服鮮而。每出人行游,塗巷盈滿。泥雨日,悉以後車載之。」《謝靈運傳》:「奴僮既眾,義故門生數百。」《南齊書?劉懷珍傳》:「懷珍北州舊姓,門附殷積。啟上,門生千人充宿衛,孝武大驚。」其人所執者奔走仆隸之役,《晉書・劉魄傳》:「周嵩嫁女,門生斷道,斫傷二人,建康左尉赴變,又被斫」;《南史・齊東昏侯紀》:「丹陽尹王志被驅急,狼狽步走,唯將二門生自隨」;《后妃傳》:「門生王清與墓工始下插」;《劉?傳》:「游詣故人,惟一門生持胡床隨後是也。其初至,皆入錢為之,《宋書・顏竣傳》:「多假資禮解為門生,充朝滿野,殆將千計」;《梁書・顧協傳》:「有門生始來事協,知其廉潔,不敢厚響,止送錢二千,協怒杖之二十」;《南史・姚察傳》:「有門生送南布一端,花練一疋,察厲聲驅出」是也。故《南齊書・謝超宗傳》云:「白從王永先。」又云:「門生王永先。」謂之自從,以其異於在官之人。而《宋書・顧琛傳》:「尚書寺門有制,八座以下。門生隨人者各有差,不得雜以人士。」其冗賤可知矣。梁傅昭不蓄私門生,蓋所以矯時人之弊乎?
守門之人亦有稱門人者。《春秋・襄公二十九年》:「閽弒吳子餘祭。」《公羊傳》:「間者何?門人也。」《韓非子》:「門人捐水而夷射誅。」
○府君 府君者,漢時太守之稱。《三國志》:「孫堅襲荊州刺史王?。?見堅,驚曰:『兵自求賞,孫府君何以在其中?』」「孫策進軍豫章,華欲為太守,葛中迎策。策謂歆曰: 『府君年德名望,遠近所歸。』」
○官人 南人稱士人為官人。《昌黎集・王適墓志銘》:「一女憐之,必嫁官人,不以與凡子。」是唐時有官者方得稱官人也。杜子美《逢唐興劉主簿詩》:「劍外官人冷。」
明制:郡王府自鎮國將軍而下,稱呼止曰官人。
○對人稱臣 漢初,人對人多稱臣,乃戰國之餘習。《史記・高祖紀》:「呂公曰:『臣少好相人。』」張晏曰:「古人相與言,多自稱臣,猶今人相與言自稱仆也。」至天下已定,則稍有差等,而臣之稱惟施之諸侯王,故韓信過樊將軍噲,噲趨拜送迎,言稱臣,曰:「大王乃肯臨臣。」至文、景以後,則此風漸衰。而賈誼《新書》有尊天子,避嫌疑,不敢稱臣之說。《王子侯表》有利侯釘,坐遺淮南王書稱臣棄市。《功臣侯表》安平侯鄂但,坐與淮南王女陵通,遺淮南王書稱「臣盡力」,棄市。平棘侯薛穰,坐受淮南王賂,稱臣,在赦前,免。皆在元狩元年。而《嚴助傳》天於令助諭意淮南王,一則曰「臣助」,再則曰「臣助」,史因而書之,未嘗以為罪,則知釘等三人所坐者交通之罪。而自此以往,廷臣之於諸侯王遂不復有稱臣者爾。時有自稱民者,《世說》:「陸太尉對王丞相曰:『公長民短。』」然王官之於國君,屬吏之於府主,其稱臣如故。《宋書》:人孝武孝建元年十月己未,大司馬江夏王義恭等奏:「郡縣內史及封內官長於其封君,既非在三罷官,則不復追敬,不合稱臣。」詔可。齊、梁以往,王官仍復稱臣,而屬吏則不復稱矣。
諸侯王有自稱臣者,齊哀王遺諸侯王書曰:「惠帝使留侯張良立臣為齊王」是也。天子有自稱臣者,高祖奉玉卮起為太上皇壽曰:「始大人常以臣無賴,不能治產業」;景帝對竇太後言:「始南皮章武侯,先帝不侯,及臣即位乃侯之」是也。
○先卿 稱其臣為卿,則亦可稱其臣之父為先卿。《宋史・理宗紀》:「工部侍郎朱在進對奏人主學問之要,上曰:『先卿《中庸》序,言之甚詳,朕讀之不釋手,恨不與同時。』」此如《商書》之言「先正保衡」,蓋尊禮之辭也。
○先妾 人臣對君稱父為先臣,則亦可稱母為先妾。《左傳》晏嬰辭齊景公曰:「君之先臣容焉。」《戰國策》匡章對齊威王曰:「臣非不能更葬先妾也。」陳沈炯表言:「臣母妾劉年八十有一,臣叔母妾丘七十有五。」
○稱臣下為父母 父母二字乃高年之稱。漢文帝問馮唐曰:「父老,何自為郎?」是稱其臣為父也。趙王謂趙括母曰:「母置之,吾已決矣。」是稱其臣之母為母也。
○人臣稱人君 人臣有稱人君者。《漢書》高帝詔曰:「爵或人君,上所尊禮。」師古曰:「爵高有國邑者,則自君其人,故云或人君也。」
郡縣初立,亦有君臣之分,故尉繚說秦王曰:「以秦之強諸侯,譬如郡縣之君臣。」《水經注》引黃義仲《十三州記》曰:「郡之言君也。改公侯之封而言君者,至尊也。今『郡』字『君』在其左,『邑』在其右,君為元首,邑以載民,故取名於君謂之郡。」
○上下通稱 《漢書・霍光傳》:「?數鳴殿前樹上。」師古曰:「古者室屋高大,則通呼為殿耳,非止太子宮中。」《黃霸傳》:「丞相請與中二千石、博士雜問郡國上計長吏、守丞,為民興利除害者,為一輩,先上殿,」師古曰:「殿,丞相所坐屋也。」《董賢傳》:「為賢起大第北閾下,重殿洞開。」《後漢書・蔡茂傳》:「夢坐大殿。」《三國志・張遼傳》:「為起第舍,又特為遼母作殿。」左思《魏都賦》:「都護之堂,殿居綺窗。」是人臣亦得稱殿也。《鮑宣傳》:「為豫州牧,行部乘傳,去法駕,駕一馬。」是人臣亦得稱法駕也。《舊唐書・吳元濟傳》:「詔以裴度為彰義軍節度使,兼申光蔡四面行營招撫使,以鄙城為行在,蔡州為節度所。」是人臣亦得稱行在也。
漢人有以郡守之尊稱為本朝者。《司隸從事郭究碑》云:「本朝察孝,貢器帝庭」;《豫州從事尹宙碑》云:「綱紀本朝」是也。亦謂之郡朝。《後漢書・劉寵傳》:「山谷鄙生,未嘗識郡朝」是也。亦謂之府朝,《晉書・劉琨傳》:「造府朝,建市獄」是也。亦有以縣令而稱朝。晉潘岳為長安令,其作《西征賦》曰: 「勵疲鈍以臨朝」是也。
漢《丹陽太守郭?碑》有曰:「君之弟故大尉薨,歸葬舊陵。」歐陽永叔以人臣為疑,蓋徒見唐盧集駁武承訓造陵之奏,以為陵之稱謂施於尊極,不屬王公己下。此自南北朝已後然爾,按《水經注》言:「秦名天子冢曰山,漢曰陵。」又引《風俗通》言:「王公墳壟稱陵。」書中有子夏陵、老子陵及諸王公妃之陵甚多。《後漢書・明、章二帝紀》言祠東海恭王陵、定陶大後恭王陵、東平憲王陵、沛獻王陵。《西京雜記》:董仲舒之墓稱下馬陵。曹公《祭橋玄文》:「北望貴土,乃心陵墓。」《三國志》注陳思王上書言:「陛下既爵臣百寮之右,居藩國之任,屋名為宮,家名為陵。」則人臣而稱陵,古多有之,不以為異也。呂東萊《大事記》: 「墓之稱陵,占無貴賤之別。」《國語》管仲曰:「定民之居,成民之事,陵為之終。」是凡民之墓亦得稱陵。
人臣稱鹵簿,《石林燕語》曰;「鹵簿之名,始見於蔡邕《獨斷》。唐人謂鹵,櫓也,甲盾之別名。凡兵衛以甲盾居外,為前導、捍蔽其先後,皆著之簿籍,故曰鹵簿。」因舉南朝御史中丞、建康令皆有鹵簿,為君臣通稱。
今人以皇族稱為宗室,考之於古不盡然,凡人之同宗者即相謂曰宗室。《左傳・昭公六年》:「宋華亥讒華合比而去之,左師曰:『女喪而宗室,於人何有?』」《魏書・胡叟傳》:「史與始昌雖宗室,性氣殊詭,不相附。」《北齊書・邢邵傳》:「十歲便能屬文,族兄巒有人倫鑒,謂子弟曰:『宗室中有此兒,非常人也。』」 《張雕傳》:「胡人何洪珍,大蒙主上親寵,與張景仁結為婚媾。雕以景仁宗室,自托於洪珍。」《後周書・裴俠傳》:「撰九世伯祖貞侯傳,欲使後生奉而行之,宗室中知名者咸付一通。」《薛端傳》:「為東魏行台薛循義所逼,與宗室及家憧等走免。」《杜叔毗傳》:「兄君錫及宗室等為曹策所害。」《徐陵集》有《在北齊與宗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