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縣人民政府禁制春節賭博的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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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縣人民政府布告
昌民字(55)第1號
1955年1月22日

春節即將到來,根據歷年習慣,每屆春節期間,群眾積於固習,賭博之風極易盛行。春節賭博乃係舊社會遺留下的一種不良惡習,由於賭博輸贏引起種種問題,如贏者不免大吃大喝,浪費享受,對生產不利;輸者,有的就在壞分子挑動勾結下進行搶劫、偷盜,影響社會秩序。為厲行節約,發展生產,及杜絕壞分子破壞活動空隙,除由本府責成各區、鄉教育群眾自覺地遵守政府法令,對一切賭博或變相賭博行為一律加以禁止外,自布告之日起,如有屢經教育慣賭不改者,即按情節輕重依法處理。希各切實遵照為要!

此布

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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