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㑹典 (四庫全書本)/卷029
明㑹典 卷二十九 |
欽定四庫全書
明會典卷二十九
戶部十四
廩祿二
俸給一
諸司職掌
凡在京五軍都督府首領官吏並六部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官吏俸給本部每歲於秋糧內會定數目起運撥赴各衙門倉內收貯按月造冊照依品從等第分豁該支糧數委官驗名支給其各衛軍官俸給已將人戶對定編給勘合自行依期送納供給其首領官吏俸給該衛造冊到部定倉放支年終通為稽考及在外各布政司府州縣官吏俸給照例每米一石折鈔二貫五百文按月於係官錢鈔內支給其支過數目通行歲報本部以慿查考
正一品每員月支米八十七石歲該一千四十四石五軍左右都督
從一品每員月支米七十四石歲該八百八十八石五軍左右都督同知
正二品每員月支米六十一石歲該七百三十二石
六部尚書 左右都御史
五軍僉都督 中都留守正
都指揮使
從二品每員月支米四十八石歲該五百七十六石
左右布政使 都司指揮同知
正三品每員月支米三十五石歲該四百二十石
六部侍郎 副都御史
通政使 太常司卿
大理寺卿 按察使
應天府尹 都司指揮僉事
各衛指揮使 中都留守副
從三品每員月支米二十六石歲該三百一十二石
光祿司卿 太僕寺卿
布政司叅政 鹽運使
宣慰使 各衛指揮同知
正四品每員月支米二十四石歲該二百八十八石
僉都御史 太常司少卿
左右通政 大理寺少卿
太僕寺少卿 應天府丞
按察司副使 各府知府
宣慰司同知 各衛指揮僉事
從四品每員月支米二十一石歲該二百五十二石
國子監祭酒 布政司叅議
鹽運司同知 宣慰司副使
宣撫司宣撫 中都國子監祭酒
正五品每員月支米一十六石歲該一百九十二石
宗人府經歴 尚寳司卿
六部郎中 通政司叅議
太醫院使 光祿司少卿
欽天監正 欽天回回監正
大理寺丞 翰林院學士
左右春坊大學士 左右春坊左右庶子
應天府治中 按察司僉事
各府同知 宣撫司同知
五軍斷事官 各千戶所正千戶
王府長史
從五品每員月支米一十四石歲該一百六十八石
尚寳司少卿 五軍都督府經歴
六部員外郎 侍讀學士
侍講學士 鹽運司副使
各州知州 鹽課司提舉
宣慰司僉事 宣撫司副使
招討司招討 安撫司安撫
左右春坊左右諭徳 各衛鎮撫
各千戶所副千戶 司經局洗馬
正六品每員月支米一十石歲該一百二十石
尚寳司丞 六部主事
太常司丞 太僕寺丞
欽天監副 欽天監五官正
欽天回回監副 欽天回回監五官正
翰林侍讀 翰林侍講
大理寺正 太醫院判
都察院經歴 兵馬指揮
國子監司業 京縣知縣
各府通判 都司經歴
斷事司斷事 安撫司同知
各長官司長官 宣撫司僉事
招討司副招討 留守司經歴
左右春坊左右中允 中都國子監司業
王府審理正 各百戶所百戶
儀衛司儀衛正
從六品每員月支米八石歲該九十六石
大理寺副 光祿司丞
翰林修撰 光祿司各署正
應天府推官 布政司經歴
理問所理問 鹽運司判官
各州同知 鹽課司同提舉
安撫司副使 各長官司副長官
左右春坊左右司直郎 左右贊善
各千戶所鎮撫
正七品每員月支米七石五斗歲該九十石
太常司博士 太常司典簿
五軍都督府都事 都察院都事
監察御史 通政司經歴
大理寺評事 翰林編修
營繕所正 兵馬司副指揮
京縣縣丞 各縣知縣
王府審理副 按察司經歴
各府推官 安撫司僉事
都司都事 斷事司副斷事
各衛經歴 煎鹽提舉
中都留守司都事
五軍斷事司〈稽仁稽義稽禮稽智稽信並同〉
從七品每員月支米七石歲該八十四石
中書舍人 翰林檢討
光祿司典簿 光祿司各署丞
光祿司各署奉祀
欽天監五官靈臺郎〈欽天回回監同〉
應天府經歴 太僕寺主簿
布政司都事 理問所副理問
各州判官 鹽運司經歴
宣慰司經歴 儀衛司儀衛副
鹽課提舉司副提舉
正八品每員月支米六石五斗歲該七十八石
都給事中 太常司恊律郎
通政司知事 翰林院五經博士
太醫院御醫 欽天監主簿
欽天監五官保章正 京縣主簿
國子監丞 典牧所提領
寳鈔提舉司提舉 龍江提舉司提舉
各府經歴 各縣縣丞
按察司知事 宣慰司都事
中都國子監丞 各衛知事
遼東煎鹽同提舉 王府典膳正
典寳正 奉祠正
紀善 良醫正
照磨所照磨 營繕所副
從八品每員月支米六石歲該七十二石
左右給事中 國子監典簿
國子監博士 助教
光祿司錄事 各署監事
翰林典籍 儀禮司正
五官挈壼正 各署祀丞
王府典膳副 典寳副
奉祠副 良醫副
應天府知事 鹽運司知事
宣撫司經歴 儀衛司典仗
正九品每員月支米五石五斗歲該六十六石
太常司贊禮郎 翰林侍書
儀禮司副司丞 國子監學正
行人司正 寶鈔提舉司副提舉
五官監𠉀 文思院大使
會同舘大使 寳源局大使
給事中 太僕寺各牧監正
鞍轡局大使 皮作局大使
應天府織染局大使 龍江提舉司副提舉
各府知事 各縣主簿
茶馬司大使 宣撫司知事
典牧所大使 安撫司知事
王府典簿 典樂
典儀正 教坊司奉鑾
五官司厯 內府庫大使
甲乙丙丁戊字等庫大使
承運庫大使 照磨所檢校
寳鈔廣源廣惠廣積贓罰等庫大使
營繕所丞
從九品每員月支米五石歲該六十石
太常司司樂 翰林待詔
五官司辰 漏刻博士
行人司副 國子監學錄
典籍 司經局校書
正字 儀禮司鳴讚
序班 都稅司大使
會同舘副使 典牧所副使
宣課司大使 文思院副使
寶源局副使 鞍轡局副使
軍儲倉副使 皮作局副使
各牧監副 監丞
馭良 司牧局大使
司牲局大使 寳泉局大使
軍器局大使 斷事官提控案牘
王府典儀副 各布政司庫大使
府學教授 各府司獄
廵檢 雜造局大使
應天府織染局副 府倉大使
茶馬司副使 吏目
教坊司韶舞 教坊司司樂
內府庫副使 甲乙丙丁戊字庫副使寳鈔廣源廣惠廣積贓罰等庫副使
承運庫副使
後改定並添革官員已詳見吏部官制項下
事例
洪武二十三年令六部都察院所屬歴事官三年無私過者給全俸一年者給半俸 永樂元年令在京文武官一品二品四分支米六分支鈔三品四品米鈔中半兼支五品六品六分米四分鈔七品八品八分米二分鈔每新鈔二錠折米一石該衙門按月自赴該庫關支九年令在京文武官九品至七品八分米二分鈔六
品七分米三分鈔五品六分米四分鈔四品至一品米鈔中半兼支雜職官全支米辦事官該支半俸者月支米二石餘折鈔 十六年令除北京文武官俸照舊其扈從等項官一品至五品米鈔中半兼支六品至九品六分米四分鈔留守等項官一品至四品二分米八分鈔五品三分米七分鈔六品至九品四分米六分鈔雜職官月支米一石餘折鈔每鈔二十五貫折米一石十九年以行在衙門裁革令隨從在京官員一品至五品三分米七分鈔六品至九品四分米六分鈔其米每月在京支五斗餘於南京倉支不願者准在京折鈔雜職官有家小者月支六斗無者四斗五升餘折鈔各衙門支半俸辦事官不分有無家小月支米三斗餘折鈔在京達官併入畨等項官該支全米者米鈔中半兼支南京文武官一品至九品二分米八分鈔 二十二年令在京文武官折俸鈔俱給胡椒蘇木胡椒每斤准鈔一十六貫蘇木每斤八貫仍自一品至九品每月在京各添給米五斗共一石其米於折鈔內扣除雜職官有家小者添給四斗共一石無者添給一斗五升共六斗洪熈元年詔官員有父母年老不得離職侍養願分
俸於原籍奉養者聽 宣徳三年令各衙門辦事官月米停支 四年令各處鎮守總兵官俸願移支所在官司者聽 六年令以承運庫生絹折在京文武官十一月十二月本色俸每疋折米二石 七年令以兩京贓罰庫衣服布絹等物折文武官月支本色俸一石 八年令兩京文武官折色俸每鈔一十五貫折米一石仍以十分為率七分折絹三分折布絹每疋准鈔四百貫布每疋二百貫 九年令仍以胡椒蘇木折兩京文武官俸鈔胡椒每斤准鈔一百貫蘇木每斤五十貫 正統元年令在京文武官俸每歲半年折支鈔半年折胡椒蘇木 二年令添給南京六品以下官俸本色三分折鈔七分雜職官本色米一石 又令以各處起運折色稅糧銀給北京武職南京本色俸每銀一兩折米四石 四年令南京文武官五品以上原二八分支者每月添五斗雜職每月添二斗北京文武官自一品至九品俱添本色米一石雜職每月添二斗 又令在京文武官每月該支俸仍給本色其十月十一月南京該支米數照舊折絹 五年令在京文武官係山西陜西雲南四川北直隸保定等府者不許分俸 八年令在京武職官願分南京俸於原籍者照文職例支給 九年令在京文武官該支南京四月五月俸並在京軍官該折銀俱照折絹支綿布每疋折米一石 十一年令兩京文武官十月十一月本色俸折絹改為七月八月之數 景泰元年令在京文職官該支南京俸照在京武職例折銀不願者聽各府都督亦照此例 又令以龍江鹽倉檢校批驗所存積鹽折支南京文武官本色俸每鹽五十斤折米一石 三年令以太倉銀庫折草銀准在京文武官折俸鈔每銀一兩准鈔五百貫 七年令每銀一兩准鈔七百貫 又令以甲字庫三梭布折在京文武官俸每布一疋准絹一疋 天順元年令在京文職官俸仍照正統時例於南京支本色米 七年令兩京文武官七月八月本色俸折絹改為四月五月之數 八年令各處廵撫鎮守等官有帶家小隨住者量分本色米於所在官司支給 令在京官願分俸於原籍養親者南京本色盡數分回 成化二年令各衙門官員在任患病三月者住俸 又令南京文武官本色俸每歲間月折支絹 又令在京文武官折俸鈔每十貫折米一石 四年令在京文武官折色俸錢鈔兼支三分鈔七分銅錢每錢三文准鈔一貫 十一年令錢二文准鈔一貫 十五年令宛平大興二縣官俸照南京上元江寜二縣例知縣三七分縣丞以下四六分米鈔兼支 十六年令在京文武官折色俸鈔折支闊白三梭布每疋折米三十石 二十年令五府六部等衙門官員三分四分本色俸每石暫折銀七錢以後如舊例 𢎞治元年令五府六部等衙門官員本色俸仍折支銀 四年令在京各衛經歴等官該支南京本色俸每石折銀七錢 六年令在京文職官分俸於原籍養親者不許分在京折絹俸 十年令兩京五府六部等衙門官員三分四分本色俸自後每石折銀七錢十一年令京衛武學及順天府所屬在京衙門官員俸俱照在京衙門例支給 又令南京太常寺博士選送都察院理刑及在京太常寺博士行人司行人選送南京都察院理刑者其每月食米於原任衙門扣除一石關支理刑衙門待實授之日照例支給 十三年令南京各衛軍職俸糧折支絹疋改於四月支絹八月支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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