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紀事本末/卷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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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祖永樂二十二年秋七月,上北征,崩於榆木川。眾倉卒,莫知所措。大學士楊榮曰:「六師去京尚遠,不宜發喪,所至宜上食如常儀。」時有議欲借他事齎璽書馳訃者。榮曰:「大行皇帝在稱敕,今稱敕,是詐也。罪孰當之?」乃作啟先馳報,皇太子遣皇太孫往迎梓宮。時京兵皆隨征,城中空虛,浮議藉藉,慮趙王兵為變。皇太孫辭行,啟曰:「出外有封章白事,非印識無以防偽。」皇太子然之,急未有所與,以問大學士楊士奇。士奇言:「上所用東宮圖書,今暫假之,歸即進納。」太子悟,乃曰:「卿言誠是。昔大行臨御,儲位久未定。吾今即以付之,浮議何由興!」
八月,皇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天下。楊士奇草詔,如下西洋寶船、雲南取寶石、交趾採金珠、撒馬兒等處取馬,並採辦燒鑄進供諸務,悉皆停罷。
出戶部尚書夏原吉、刑部尚書吳中、侍郎楊勉、右春坊大學士黃淮、洗馬楊溥、正字金問於獄,復其官。以大學士楊榮為太常寺卿,金幼孜為戶部侍郎仍兼前職,左春坊大學士楊士奇為禮部右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黃淮為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學士。榮、幼孜、士奇、淮俱掌內制,備顧問,不預所陞職務。洗馬楊溥為翰林院學士,正字金問為翰林院修撰。初,上嘗諭士奇曰:「自今朝廷事,仗蹇義與汝。」士奇對曰:「漢文即位,首進宋昌,史以為貶。臣兩人侍陛下日久,雖聖恩不遺,不應先及臣等。」上益重之。
命減惜薪司賦棗之半。初,楊士奇入謝新命畢,聞惜薪司奏准歲例,賦北京、山東棗八十萬斤,為宮禁香炭之用,將復入奏。時蹇義、夏原吉奏事未退,上見士奇,顧義等曰:「新華蓋學士來奏事,必有理,試共聽之。」士奇因言:「詔下才兩日,今聞惜薪司傳旨,賦棗八十萬斤,得無過多?雖係歲例,然詔書所減除者,皆歲例也。」上喜曰:「吾固知學士言有理。吾數日來,宮中叢脞,此是急遽中答之,不暇致審。」即命減其半。復語義等曰:「卿三人朕所倚,宜盡言,匡朕不逮。」命吏部汰冗官。
九月,上念山林川澤,皆與民共,命自居庸以東,與天壽山相接,禁樵採,餘俱弛禁。河南黃河溢,令右都御史王彰往撫軍民,免今年糧稅。工部奏修軍器,請徵布漆於民。命給鈔市之。上曰:「古者土賦,隨地所產,不強其所無。比年如丹漆、石青之類,所司不究物產,概下郡縣徵之。小民鳩歛金幣,博易輸納,而吏胥因以為奸。其一切禁止。」
禮部尚書呂震請即吉,不從。時上喪服已踰二十七日,震請如太祖倣漢制,易吉服。上未答。震退,徧語羣臣,令釋服。楊士奇謂震曰:「洪武中有遺詔,今未可援以為例。且仁孝皇后崩,太宗衰服後,仍服素衣冠絰帶月數日。今可遽即吉乎?明旦,君臣宜素衣冠黑角帶。」遂以上聞,上亦未答。已而視朝,上素冠麻衣麻絰。文臣惟學士,武臣惟英國公如上所服。上歎曰:「張輔知禮,六卿乃反不及,士奇所執是也。」
以靈壁縣丞田誠為州判官,仍佐靈壁縣事。誠居官廉能,撫字九年,考滿,父老詣闕留之,遂有是命。
長沙府民自宮,求為內侍。上以其游惰不孝,發為卒戍邊。
以太常寺卿周訥為交趾升華府知府。訥永樂中為祠祭司郎中,請封禪,太宗不聽。後以方賓薦入太常。上曰:「諛佞之人,宜置遠徼,不可以玷朝行。」遂有是 命。
治水左通政樂福奏蘇、松、常、杭、嘉、湖六府水災,請俟來歲並徵。命以鈔布代輸。直隸廣宗縣水溢,命賑給之。諭兵部尚書李慶,以太僕寺馬分給諸衛所,及沿邊戍卒牧養。上念民力,恐廢耕桑也。
賜蹇義、楊士奇、楊榮、金幼孜「繩愆糾謬」圖書。
冬十月,革戶部及南京戶部行用庫。初建行用庫,專市民間金銀,至是罷革之。
賜衍聖公孔彥縉宅。初,彥縉來朝,館於民間。上聞之,顧近臣曰:「四裔來朝之使,至京皆有公館,先聖子孫,乃寓民家,何以稱崇儒重道之意。」命工部賜宅。
山東登、萊諸郡水災,蠲逋租。蘇州、徐州水災,免今年稅。浙江於潛、樂清民饑,命發倉賑之。
大理寺卿虞謙上言七事:「曰慎用人。用得其人則治道興,非其人則治道隳。曰興學校。教育之道,本於師範,不在於備而在得人。曰端風憲。都察院綱紀之職,今俾耑治獄,非設官本意。曰廣儲蓄。國用空乏,宜預為備。曰惜民力。畿南之兵,困於牧養,宜分給無馬郡縣。曰通貨財。鈔法不行,由於出多而入少。但多方收之而不輕出,則自能流通。曰治奸宄。畿民多盜賊,宜編里甲相覺察,犯者坐。」命議行之。
大理寺奏決囚。命同大學士審錄,召楊士奇等諭以欽恤至意。
命翰林院嚴考歲貢生。上諭楊士奇曰:「百姓不蒙福者,由守令匪人;守令匪人,由學校失教;自今宜嚴試之。五經四書義,不在文辭之工拙,但取其明理者。或人材難得,即數百人中得一人亦可。蓋取之嚴,則不學者不敢萌僥倖之望。」
十一月,宥建文諸臣家屬。上嘗語廷臣曰:「方孝孺輩皆忠臣。」遂及寬典。
改大理寺卿楊時習交趾按察司,復虞謙為大理卿。先是,謙奏事,侍臣有言其當密請,不宜於朝中敷奏沽名者。又言其屬官楊時習導之密陳,而謙不納。上乃降謙,擢時習為卿。至是,楊士奇從容言之,且曰:「謙歷三朝,得大臣體,今犯過極小。」上曰:「吾亦悔之。顧時習其人若何?」對曰:「雖起於吏,然明習法律,公正廉潔。」上喜曰:「吾有以處之。」遂有是命。
召太監馬騏還京。騏還未幾,矯旨下內閣書敕,復往交趾辦金珠。內閣復請,上正色曰:「朕安得有此言!騏在交趾,荼毒軍民,卿等獨不聞乎?自騏召還,交人如解倒懸,豈可再遣!」然亦不誅騏也。
遣監察御史分巡天下,考察官吏。進戶部尚書郭資太子太師,命致仕。蹇義、夏原吉言其偏執妨事,且多病。上問楊士奇,對曰:「資強毅能守廉,人不得干以私。但性偏執,甚至沮格恩澤,不得下究。」上問其故。對曰:「詔書數下蠲免災傷租稅。不聽開除,必令有司依額徵納,此其過之大者。」遂有是命。
賜戶部尚書夏原吉「繩愆糾謬」圖書。上諭夏原吉曰:「古者寓兵於農,民無轉輸之勞,而兵食足。後世莫善於漢之屯田。先帝立屯種法甚善,但所司數以征徭擾之。自今天下衛所屯田軍士,毋擅役妨其農務,違者治之。」
命都察院捕治湖廣副使舒仲成,以楊士奇言罷之。上監國時,仲成為御史,常奉旨理木植歲課之弊,忤旨。至是,因吏部奏仲成他事,命捕治之。士奇上疏曰:「向來小臣得罪者眾,陛下即位以來,皆已宥之,今復追理前事,則詔書不信。漢景帝為太子時,召衛綰,稱疾不赴,即位,進用綰,前史美之。」上覽疏喜,即有旨罷仲成,而降璽書褒士奇,賜鈔幣,面諭之曰:「卿盡心如此,朕復何憂。」
上嘉羣臣能言,謂楊士奇曰:「朕嘗處事有過,退朝思之,方自悔,而廷臣已有言者,甚愜朕意。」士奇對曰:「宋臣富弼有言,願不以同異為喜怒,不以喜怒為用舍。」上曰:「然。《書》云:『有言逆於汝心,必求諸道。』羣臣所言,有咈意者,朕退必自思。或朕實有失,亦未嘗不悔。」士奇曰:「成湯改過不吝,所以為聖人。」上曰:「朕有不善,患未知耳。知之,不難於改。」
十二月,諭吏部慎選師儒。令吏、兵二部書各都司、布政司、按察司官姓名於奉天門內西序。上諭蹇義等曰:「庶官賢否,軍民休戚之所係也。昔唐太宗書各刺史於屏間,有善政,則各書於下。皇考亦嘗書中外官姓名於武英殿,時復觀之。今五府、六部之臣,朕朝夕接見,詢察其賢否。而在外諸司官,既久不能不忘。為臣有善而上忘之,誰肯自勉;有不善而上忘之,誰復自戒。爾吏部、兵部具各司官姓名,揭諸西序,朕將考其行事而黜陟焉。」
罷海子、西湖巡視官。上謂蹇義曰:「朕之心,苟可推以利民,雖府庫之儲不吝,況山澤之利哉!」命戶部,被災田土,分遣人馳諭各郡縣,停免催徵糧稅。命刑部、都察院、通政司,自今內外官貪贓者,錄其姓名藏於官,以便稽閱。
仁宗洪熙元年春正月壬申朔,上御奉天殿,朝羣臣,命禮部、鴻臚寺不作樂。先是,禮部尚書呂震請於上,宜受賀作樂如朝儀,上不從。震固請之,大學士楊士奇、楊榮、黃淮、金幼孜皆言陛下言是。震曰:「四方萬國之人,遠朝新主,皆欲一觀天顏,固聖孝誠至,亦宜勉徇下情。」上顧士奇等曰:「禮過矣。」對曰:「誠如聖諭,必欲俯徇輿情,亦不宜備禮。」上從之。明日,召士奇等諭曰:「為君以受直言為明,為臣以能直言為忠。如昨日朝會從震言,今悔何及。自今朕行有未當,但直言之,毋以不從為慮。」各賜鈔文幣。
南京龍山產靈芝,禮部尚書呂震請賀,不許。
建弘文閣於思善門,命翰林學士楊溥掌閣事。上親舉印授溥曰:「朕命卿等於左右,非止幫助學問,亦欲廣知民事。即有建白,封識以進。」
大祀天地於南郊。頒詔天下,罷山場、園林、湖池、坑冶,聽民採取,悉照洪武年間例辦納。
罷給朝覲官孳牧馬。初,兵部尚書李慶言於上曰:「民間牧馬蕃衍,已散之軍伍,尚餘數千。請令朝覲官領之,太僕苑馬,歲課其息。有虧,罰與民同。」楊士奇不可,慶忿不納。士奇奏曰:「朝廷求賢任官,今乃使養馬而課,責與民同。且所散不及三千,而朝廷負此名於天下,豈貴賢賤畜之意乎?」上許出內批罷之,已而不聞。明日,士奇又言之,上曰:「偶忘之。」有頃,上御思善閣,召士奇諭曰:「內批豈真忘之!朕聞呂震、李慶等皆忿卿,朕念卿孤立,恐為眾所傷,不欲因卿言而罷,今有名矣。」出示章,則陝西按察使陳智言畜馬不便,命士奇據此草敕止之。士奇頓首言:「陛下知臣,臣不孤矣。」上謂士奇曰:「繼今令有不便,惟密與朕言。李慶、呂震輩不識大體,不足語也。」
二月,舞陽、清河、睢寧民饑,命發本縣倉粟賑之。
大理寺少卿弋謙言事過激,呂震等交奏其沽名,上頗厭之。楊士奇以主聖臣直,從容為上言之,且曰:「謙雖昧於大體,蓋亦感恩圖報耳。」上因免謙朝參而視事如故。士奇復進曰:「四方朝覲之臣咸在,豈能盡知謙過。傳之於遠,將謂朝廷不能容直言。」上惕然曰:「此呂震誤朕也。朕非惡言事,謙言自有過者。卿可以朕言諭眾人。」士奇曰:「此非臣所能諭,當以璽書開喻之。」上遂命士奇書敕引過,而待謙如初,命百官毋以謙為戒。已而召謙為副都御史。時有中官採木四川擾民者,召謙諭曰:「爾素清直,其為朕窮治之,勿懷疑畏。」
三月,諭三法司,自今誹謗者悉勿治。
樂亭、連城、萊蕪、蓬萊、黃巖民饑,命發本縣倉賑之。
夏四月,詔免山東、淮安、徐州今年夏稅之半。停罷一切官買物料。時有至自南京者,言徐、淮、山東民多乏食,而有司催科方急。上問蹇義,義對亦同。上命楊士奇草詔蠲恤。士奇言:「不可不令戶部、工部與聞。」上曰:「姑徐之,救民如拯溺,不可須臾緩。有司慮國用不足,必持不決。」因命中官給筆札,士奇就西角門草詔。上覽畢,即遣使齎行,顧士奇曰:「卿今可語部臣,朕悉免之矣。」左右或言宜有分別,庶不濫恩。上曰:「恤民寧過厚。為天下主,可與民較錙銖耶!」大名府民饑,命發長垣倉粟賑之。河南鎮、汝、鈞、許四州,延津、襄城等二十二縣,及山東昌邑,直隸邢臺等縣民饑,命所在發倉粟賑之。
時近臣有進言太平之政者,楊士奇進曰:「流徙未歸,瘡痍未復,遠近猶有艱食之民,須休養數年,庶幾人得其所。」上嘉納之。復諭蹇義等曰:「曩與卿『繩愆糾謬』銀章,惟士奇封入五疏,餘皆無有,豈朝政果無闕,生民果皆安乎?」諸臣頓首謝。
太常寺卿兼學士楊溥上言犧牲少,請遣官市。上曰:「愛人而後可以事神,其令有司監市,毋擾民。」
五月,諭吏部慎選御史,以清風紀,咨訪可任都御史以聞。上曰:「都御史,十三道之表,都御史廉,御史雖不才,亦知畏憚。今不才者無復畏憚矣。」時左都御史劉觀有貪名。
上崩。洪武中,上隨文皇入侍,太祖令閱皇城衛卒。還奏遲。問:「何後也?」對曰:「旦寒甚,衛士方食,俟食畢乃閱,以故遲。」太祖曰:「善。孺子知恤下乎!」又令閱奏疏,多取言民瘼者上白,太祖曰:「兒生長深宮,乃知民間疾苦。」嘗問:「堯九年水,湯七年旱,百姓何所恃?」對曰:「恃聖人有恤民之政耳。」太祖大喜,稱善。文皇即位,為皇太子監國,多仁政。既即位,天下益歸心。每邊將陛辭,輒戒曰:「民力罷矣,毋貪功。脫擾塞下,驅之而已。」用法尚寬厚,然深惡贓吏,每戒法司曰:「國家恤民,必自去贓吏始。」在位僅十月,而百政俱舉雲。
六月,皇太子即皇帝位。
罷浙江布政司參議王和、袁昱、陝西按察司僉事韓善為民。和等坐贓遇赦,吏部奏擬還職,上曰:「士大夫當務廉恥,三人皆貪汙,豈可復任方面!」
河南新安知縣陶鎔奏民饑,借驛糧千石賑救,秋成償還。上謂夏原吉曰:「有司拘文法,饑荒必申報賑濟,民饑死久矣。陶鎔先給後聞,能稱任使,毋責其耑擅。」
定會試分南、北卷取士例。先是,仁宗嘗與侍臣論科舉之弊。楊士奇曰:「科舉當兼取南、北士。」仁宗曰:「北人學問遠不逮南人。」士奇曰:「長才大器,俱出北方,南人雖有才華,多輕浮。」仁宗曰:「然則將何如?」士奇曰:「試卷例緘其姓名,請於外書『南』、『北』二字,如當取百人,則南六十,北四十,南北人才,皆入彀矣。」仁宗曰:「然。往年北士無入格者,故怠惰成風。今如是,則北方學者亦感奮興起。」命與禮部議聞,未上而仁宗崩。上即位,遂行之。後復定南、北、中卷。北卷則北直隸、山東、河南、山西、陝西,中卷則四川、廣西、雲南、貴州及鳳陽、廬州二府,徐、滁、和三州,餘皆南卷。
御史何文淵言:「太祖令州縣設老人,以年高有德者為之。比年所用,多非其才,或出自僕隸,憑藉官府,肆虐閭閻。」上命戶部申舊制,違者並有司置之法。
冬十月,思州府通判檀凱九載考滿,其民詣闕乞留,令予正五品俸以優之。
十一月,工部尚書吳中言:「製造御用器物不足,請買於民間。」上曰:「漢文服御帷帳無文繡,史稱其恭儉愛民。朕方以儉約率下。」命止之。
宣宗宣德元年二月,禮部進《籍田儀注》,上觀之,謂侍臣曰:「先王制籍田,率天下務農,天子公卿躬秉耒耜,貴有實心耳。不然,三推五推,何益於事!」侍臣頓首曰:「先王制禮有本有文,陛下言及此,蒼生之福也。」
夏四月,戶部奏青州借官糧賑饑,乞復勘,然後給。上曰:「民饑無食,當如拯溺救焚,即命就便分給。」
五月,論三法司審錄繫囚,務在平恕。御左順門,諭廷臣遵守皇祖舊典。上曰:「皇太祖肇建國家,皇祖考相承,謀慮深遠。子孫遵而行之,猶恐未至。世之作聰明,亂舊章,馴至敗亡,往事多有可鑒。古人云:『商、周子孫,能守先王之法。』至今存可也。」
秋七月,命六科給事中,凡內官傳旨,皆須復奏,然後行。
朶顏衛朝貢不至,遼東總兵武進伯朱榮請掩擊之。上曰:「馭夷之道,毋令擾邊而已。」不許。
八月,漢王高煦反,上親征,高煦降。尚書陳山請移師彰德襲趙王,楊士奇力止之。〈詳《高煦之叛》。〉
冬十月,復李時勉翰林侍讀。先是,洪熙中,時勉言事過激,仁宗怒,命武士撲以金瓜,斷脅不死,繫獄。時上面訊釋之,復召入翰林。
二年二月,上御文華殿,賜輔臣蹇義、夏原吉、楊士奇、楊榮、胡濙範銀圖書。義曰「忠厚寬弘」,原吉曰「含弘貞靖」,士奇曰「清方貞靖」,榮曰「方正剛直」,濙曰「清和恭靖」。
上御左順門,夏原吉等侍。上曰:「讒慝小人,直能變白為黑。聽其言若忠,究其心則險。汲黯正直,奸邪寢謀,卿等所宜法也。」原吉等頓首受命。
八月,禁有司沮格詔令。
九月,命浙江按察使林碩復職。碩振舉憲法不稍貸,中官裴可立督事浙江,以沮格詔令誣之。上遣人逮碩至,親問之曰:「爾毋怖,但盡實對。」碩叩頭具言故,立命馳驛復任,而降敕切責可立。
冬十月,上御文華殿,儒臣講《易觀大象》畢,上曰:「古者帝王有巡狩之禮,後世何以不行?」對曰:「古之君臣,上下往來,以通禮意。至秦尊君抑臣,斯禮遂廢。」上曰:「亦時勢不同也。舜時五載一巡狩,《虞書》所載一年徧天下。後世人君一出,千乘萬騎,百姓騷驛。成周十二年一巡,已與虞時不同矣,況後世乎!予謂治貴實效。巡狩之禮,考制度,觀民風,明黜陟,此其大節也。誠能體帝王之心,選賢任良,不患不振。若以後世侍衛之眾,徵求之廣,欲行時巡之禮,難矣。」時征交趾屢失利,上密問英國公張輔,輔請益發兵誅之。楊士奇、楊榮力言棄交趾便。上從之,赦交趾罪。〈詳《議棄交趾》。(按當作詳《安南叛服》。)〉
三年二月,易皇后胡氏,冊妃孫氏為皇后。先是,上嘗召張輔、蹇義、夏原吉、楊士奇、楊榮諭之曰:「朕年三十未有子,今幸貴妃生子,母從子貴,古亦有之。但中宮宜何如處置?」因舉中宮過失數事。榮曰:「舉此廢之可也。」上曰:「廢后有故事否?」義曰:「宋仁宗降郭后為仙妃。」上問輔、原吉、士奇何無言?士奇對曰:「臣於帝后,猶子事父母。今中宮母也,羣臣子也,子豈當議廢母!」上問輔、原吉云何?二人依回其間,曰:「此大事,容臣詳議以聞。」上問:「此舉得不貽外議否?」義曰:「自古所有,何得議之!」士奇曰:「宋仁宗廢郭后,孔道輔、范仲淹率臺諫十數人入諫被黜,至今史冊為貶,何謂無議!」既退,榮、義語原吉、士奇曰:「上有志久矣,非臣下所能止。」原吉曰:「但當議處置中宮。」士奇曰:「今日所聞中宮過失,皆非當廢之罪。」議不決。明旦,上召士奇、榮至西角門,問:「議云何?」榮懷中出一紙,列中宮過失二十事進,皆誣詆,曰:「即此可廢也。」上覽二三事,遽艴然變色曰:「彼曷嘗有此,宮廟無神靈乎?」顧士奇:「爾何言?」對曰:「漢光武廢后,詔書曰:『異常之事,非國休福。』宋仁宗廢后,後來甚悔。願陛下慎之。」上不懌而罷。他日又詔問,士奇曰:「皇太后必有主張。」上曰:「與爾等語,太后意也。」一日,獨召士奇至文華殿,屏左右,諭曰:「若何處置為當?」士奇因問:「中宮與貴妃若何?」上曰:「甚和睦,相親愛。但朕重皇子,而中宮祿命不宜子,故欲正其母以別之。中宮今病踰月矣,貴妃日往視,慰藉甚勤也。」士奇曰:「然則乘今有疾,而導之辭讓,則進退以禮,而恩眷不衰。」上頷之。數日,復召士奇曰:「爾前說甚善,中宮果欣然辭。貴妃堅不受,太后亦尚未聽辭。然中宮辭甚力。」士奇曰:「若此,則願陛下待兩宮當均一。昔宋仁宗廢郭后,而待郭氏恩意加厚。」上曰:「然,吾不食言。」其議遂定。敕曰:「皇后胡氏,自惟多疾,不能承祭養,重以無子,固懷謙退,上表請閑。朕念夫婦之義,拒之不從。而陳詞再三,乃從所志,就閑別宮。其稱號、服食、侍從悉如舊。貴妃孫氏,皇祖太宗選嬪於朕。十有餘年,德義之茂,冠於後宮。實生長子,已立為皇太子。羣臣咸謂《春秋》之義,母以子貴,宜正位中宮。今允所請,冊妃孫氏為皇后。」
上御文華殿,諭侍臣曰:「治民有本末,制田裡,設學校,本也。不幸而有愚頑者,然後刑之。然觀肉刑,則過於慘。」侍臣曰:「古人用肉刑,則人人自愛而重犯法。至漢文帝除之,自是人輕冒法。」上曰:「古人教民之道周備,故犯法者少,後世教民之道不至,故犯法者多,未必係肉刑之存否。舜法有流宥金贖,而四凶之罪止於流放竄殛,可見當時被肉刑者,必當重罪。況漢承秦敝,以不教之民而遽斷其支體,刻其肌膚,傷殘者多矣。隋、唐以後,以笞杖徒流死為五刑,亦良法也。」又曰:「漢文除肉刑,唐太宗觀《明堂針灸圖》,禁鞭背,皆後世仁政。漢、唐享國長久,有以哉!」
三月,召蹇義、夏原吉、楊士奇、楊榮等十有八人遊萬歲山,命乘馬,中官導引,登山周覽。上指御舟曰:「以操以濟,羣卿之力也。」義等叩頭呼萬歲。上喜,特召士奇、榮諭曰:「天下無事,雖不可流於安逸,然古人遊豫之樂,不可廢也。」復命乘馬遊小山。中官出酒饌,皆珍奇。及歸,醉,出西安門,天已暝。
工部侍郎李新自河南還,言:「山西民饑,流徙至南陽諸郡,不下十餘萬。有司遣人捕逐,民死亡者多。」上諭夏原吉曰:「民饑流亡,豈其得已。昔富弼知青州,飲食居處醫藥,皆為區畫,山林河泊之利,聽民取之,全活五十餘萬人。今乃驅逐使之失所,不仁甚矣。」乃遣官往山西、河南賑濟,禁捕治。
夏四月,吏部尚書蹇義請裁內外冗員,從之。
寧王權奏乞賜南昌土田。上曰:「王者食租衣稅,今有歲祿足矣。一鄉之田,民所衣食,不當奪以自養。」
五月,巡撫大理卿胡槩請增設杭、嘉、湖管糧布政司官一員。上曰:「糧稅自有常賦,朕方裁抑冗濫。古語:『省事不如省官。』」不許。
六月,出左都御史劉觀,以通政使顧佐為左都御史。上罷朝,諭朝臣:「貪濁奈何?」楊士奇對曰:「貪風始永樂末,今更甚。」上問:「何如?」對曰:「太宗自十五六年,數疾不視朝,扈從之臣,請託賄賂,公行無忌。」楊榮曰:「當是時,惟方賓有貪名。」上即顧榮問:「今日貪者誰甚?」對曰:「莫甚劉觀。」士奇曰:「風憲所以肅百僚。憲長如此,則不肖御史皆效之。御史奉巡四方,則不肖有司皆效之。」上歎息曰:「除惡務本,顧觀去,誰代觀者?」士奇曰:「通政使顧佐廉公有威。」榮曰:「佐為京尹,能禁防下吏,政清弊革。」上喜曰:「顧佐乃能如是!」閱數月,乃命觀巡閱河道,而以佐代之。尋下觀獄。工部尚書吳中,以官木磚瓦私遺太監楊慶作私第,甚弘壯。上登皇城,遙望見之,詰左右,得其實,下中獄。尋釋之。
上閱《皇明祖訓》,諭侍臣遵舊法。侍臣對曰:「誠如聖諭。但躬蹈當自陛下始。」上嘉納之。
秋七月,召蹇義、夏原吉、楊士奇、楊榮遊東苑,賜宴於東廡。上與義等語良久,乃曰:「此中復有草舍,朕致齋之所。非敢比茅茨不剪之意,然庶幾不忘乎儉矣。卿等可徧觀。」上臨河舉網取魚,令中官賜食。
青州民劉中等奏:「自永樂中歲歉,流徙畿南棗強縣凡二百餘戶,居二十年,已成家業。今有司遣還山東,乞附籍棗強。」上謂夏原吉曰:「彼此皆吾土,但得民安即已。唐宇文融括流民,過期不首者謫邊。州縣承風勞擾,百姓逃竄。爾其申飭有司,以此為戒。」
八月,上御文華殿,與侍臣論歷代戶口盛衰。上曰:「戶口之盛衰,足以見國家之治忽。其盛也本於休養生息,其衰也必有土木兵戈。漢武承文、景之餘,煬帝繼隋文之後,開元之盛,遂有安史之亂,豈非恃富庶不知儆戒乎?漢武末年乃悔輪臺,煬帝遂以亡國,玄宗卒至播遷,皆足為世大戒。」
車駕巡邊,發京師,英國公張輔、陽武侯薛祿帥師從。駐蹕虹橋,諭諸將曰:「朕深居九重,豈不自逸,但朝夕思念保民,故有此行。今渡河道路所經,皆水潦之後,秋田無穫,朕甚憫焉。其將士有擾民者,殺無赦!」
九月庚戌朔,駐蹕薊州,進州官諭之曰:「此漢漁陽郡也。昔張堪為政,民有樂不可支之謠,爾曹勉之!」又進耆老諭曰:「今歲豐稔,無他虞,善訓厲子孫,務禮義廉恥,毋安溫飽自棄。」眾叩頭退。
四年春正月,上御齋宮,召大學士楊溥諭曰:「朕每念創業難,守成不易,夙夜惓惓。今幸百姓稍安,顧禍亂生於不虞。邇來羣臣好進諛辭,令人厭聞,卿宜勉輔朕。」溥頓首謝:「臣不敢忘報。」上曰:「直箴朕過,報朕多矣。」溥又頓首謝曰:「直言求之非難,受之為難。」上曰:「然。」
二月,南京守備襄城伯李隆獻騶虞二,出滁州來安縣石固山,禮部尚書吳濙請上表賀。上曰:「朕嗣位四年,民生未能得所,騶虞之祥,於德弗類。」不許。
夏四月,上御便殿,問侍臣:「漢、唐諸君在位孰久?」對曰:「漢之武帝,唐之玄宗。」上曰:「漢武好大喜功,海內虛耗,末年能懲前過。玄宗初政,有貞觀之風,久而縱欲,遂致禍亂。武帝猶為彼善於此。」又曰:「武帝以田千秋為賢,玄宗以李林甫為賢,此治亂所由異也。」
工部尚書吳中言:「山西圓果寺,為國釐祝之所。舊塔損壞,乞役民為之。」上曰:「卿欲藉此求福乎?朕以安民為福。」不許。
五月,諭六部、都察院戒濫差擾民,巡按御史及按察使不察舉者同罪。命工部尚書吳中申飭郡縣,務及時修築陂池隄堰,慢令者罪之。
六月,裁湖廣採辦竹木。先是,命侍郎黃宗載往湖湘採宮殿大材。至是,上聞湖廣災,諭吳中曰:「百姓艱難宜恤。比聞工部採辦竹木,動以萬計,不為國家愛惜民力,而勞擾如此,其斟酌裁之。寬一分,則民受一分之賜。」
秋七月,戶部上戶口登耗之數,上曰:「隋文帝戶口繁殖,自漢以來,皆莫能及。議者以當時必有良法,享國不永,故無傳焉。此未必然。夫法存乎人,理財國之大務,漢、唐初政,立法未嘗不善,而子孫力役繁興,費用無度,天下不能不凋弊。隋文克勤克儉,足致富庶,豈徒以其法哉!秦法多非先王之制,後世猶有存者,亦未嘗計其享國長短也。大抵人君恭儉,則生齒日繁,財賦自然充足。」
廣東海陽縣進白烏二,胡濙請率羣臣上表賀。不許。
謫御史沈潤戍遼東。潤受金出死罪,事覺。上曰:「御史朝廷耳目,受重賂縱死罪,是耳目蔽矣。」時事在赦前,特命謫戍。
九月,命戶部申明栽種桑棗舊令。自洪武來,栽種之令,多廢不講。上曰:「古人宅不毛者罰布,其申明之。務求成效,毋具文。」
冬十月,上再幸文淵閣,命增直字,設飲饌器用。大學士楊士奇等上表謝。降璽書,賜詩褒答。
改大學士張瑛南京禮部尚書,陳山專授小內史書。上御左順門,望見山,謂楊士奇曰:「山為人何如?」士奇頓首對曰:「君父有問,不敢不盡誠以對。山雖侍陛下久,其人寡學多欲,而昧大體,非君子也。」上曰:「然,趙王事幾為所誤。近聞於諸司徵求不厭,當不令溷內閣也。」數日,遂有是命。山、瑛俱東宮舊臣,瑛行事亦類山。朝士皆多上明決雲。
十一月,奸吏捃左都御史顧佐過,謂受皂隸賂放歸,訴通政司以聞。上密示楊士奇,且曰:「爾不舉佐廉乎?」對曰:「所訴事,誠有非誣。蓋朝臣月俸,止給米一石,薪炭、馬芻,咸資於皂,不得不遣半歸,使備所用。而皂亦皆樂得歸耕,實官皂兩便。此京師臣僚皆然,臣亦不免。仁宗皇帝知之,增朝臣俸,蓋為此也。」上曰:「朝臣之艱如此。」因怒訴者,欲罪之。士奇曰:「此末事,不足干聖怒。但付佐自治,恩與法並行矣。」士奇退,上召佐以狀授之,諭之曰:「此京官皆然,不足為過。小人不樂檢束,誣陷正人,汝自治之。」佐頓首退,召吏示之狀。吏惶恐請死,佐曰:「汝但改行為善。」竟不治。上聞之,喜曰:「佐得大體矣。」時又有囚告佐枉法者,上怒,召楊士奇、楊榮諭曰:「此必有重囚教之陷佐。」因命法司窮治之。得千戶臧清,殺無罪三人,當死,教之誣告。上曰:「不誅之,佐何以行事!」立命磔清於市。上明決類如此。
五年春正月,吏部奏選官。上曰:「省官,安民之道。唐、虞建官惟百,夏、商官倍,秦、漢以下,設官益多何也?」侍臣對曰:「時不同也。」上曰:「唐、虞、三代,事簡民淳,不可比擬。唐太宗定內外官七百三十員,去古未遠,亦可為法。」侍臣對曰:「然必君心清,則事簡;事簡,則官可省;官省,則民安矣。若政務龐雜,小人倖進,則冗食者多。」上嘉納之。
二月,上御齋宮,召大學士楊士奇議寬恤。士奇首以蠲災傷田租進,因及寬馬畜、免薪芻、蠲采買、恤刑獄、覈工匠、清糧運數事。詔下,民大悅。
三月,上奉皇太后謁陵,命召張輔、蹇義、楊士奇、楊榮、金幼孜、楊溥六臣。太后曰:「卿等先朝舊臣,勉輔嗣君。」太后退謂上曰:「先帝曩在宮時,議諸臣優劣。輔武臣,達大義,厚重小心,但多思少斷。士奇能持正,不避忤意,每議事,先帝數不樂,後竟從士奇言。」帝還京師,道中見耕者,以數騎往視之。下馬從容詢稼穡事,因取所執耒三推。耕者初不知上也,中官語之,乃驚,羅拜。上顧侍臣曰:「朕三舉耒,已不勝勞,況常事此乎!人恆言勞苦莫如農,信矣。」命耕者隨至營,人賜鈔六十錠。已而道路所經農家,悉賜鈔如之。既還京,因錄其語,作《耕夫記》以示蹇義、楊士奇等。
夏四月,江西、淮安饑,吉水民胡有初、山陽民羅振出穀千餘石賑濟。命行人齎璽書旌為義民,復其家。
工部尚書黃福請:「濟寧以北,衛輝、真定以南,近河之地,役軍民十萬人,屯田積穀,以省漕粟。」下戶、兵部議。尚書郭資、張本皆言:「屯田便。鳳陽、淮安以北,及山東、河南、北直隸近河二百里內通舟楫處,擇荒閑地,以五萬頃為率,發附近軍民五萬人耕之,官給牛器。但山東邇年饑旱,流徙初復,宜遣官行視,以示開墾。」上從之,遣郎中趙新等經理,而以福總其事。已而有言:「軍民各有常業,恐分屯滋勞擾。」竟寢不行。
五月,上以除郡守由資格,多不稱任。命部、院大臣各舉薦擢用之。禮部郎中況鍾以楊士奇薦,知蘇州,御史何文淵以顧佐薦,知溫州,皆有善政,而鍾出吏員尤有聲。
豹房勇士奏與民分居。上曰:「勇士在京師十年,安得今尚無居!此必民居寬好,欲舍而就民。民何罪!」命杖之,荷校示警。召六科給事中諭曰:「此曹敢犯法,恃中官為之救解也。自今中官傳朕言釋有罪人,須覆奏。」
六月,上御文華殿,召楊士奇,屏左右言:「張瑛嘗言:『楊榮畜馬甚富。』今察之,皆邊將餽榮,榮大負朕。」士奇對曰:「榮屢從文皇北征,典兵馬,以故接諸將。今內閣臣知邊將才否、阨塞險易遠近及寇情順逆,臣等皆不及榮遠甚。」上笑曰:「朕初即位,榮數短汝,非義、原吉,汝去內閣久矣。汝顧為榮地耶?」士奇頓首曰:「願陛下以曲容臣者容榮,使改過。」
秋七月,諭吏部甄別郡縣守令。上曰:「郡縣守令,所使安民者,若賢否溷淆,無所激勸,則中才之士皆流而忘反。吏部以進退為職,未聞有所甄別,何也?」因降璽書申諭。
八月,日食,陰雨不見。禮部尚書胡濙請率羣臣賀。上曰:「日食,天變之大者。陰雨不見,得非朕昧於省過而然歟!古人云:『京師不見,四方必有見者。』其止勿賀。」
上罷朝,諭吏部尚書郭璡等曰:「東漢初,竇融保河西,以孔奮為姑臧長。姑臧最富饒,而奮守甚潔。光武知之,擢奮武都郡丞。夫激濁揚清,為治之道,光武即位未幾,舉卓茂,又舉孔奮,故東漢多循吏。卿其甄別以聞。」
上與學士楊溥論人才,溥對曰:「嚴薦舉,精考課,不患不得。」上曰:「此恐非探本之論。若不素教預養,則人才已壞,猶濁其源而求其流之清也。」溥頓首稱善。
九月,初設巡撫。
冬十月,車駕巡近郊,駐蹕雷家站,召楊士奇、楊榮、金幼孜、楊溥問曰:「唐太宗過此,非征遼時乎?」眾對曰:「然。」上曰:「太宗恃其英武而勤遠略,此行所喪不少,帝王之鑒戒也。」
廣平、大名水災,命蠲其租。
六年二月,逮江西巡按御史陳祚下錦衣衛獄。祚上疏勸上務帝王實學,退朝之暇,命儒臣講說真德秀《大學衍義》一書。上覽疏怒曰:「朕不讀書,《大學》且不識,豈堪作天下主乎!」命緹騎逮至京,並其家下錦衣獄,禁錮者五年。時上方以博綜經史自負,祚之措詞,若上未嘗學問者,故怒不可解。
敕賜少師蹇義、少傅楊士奇、楊榮等御製《招隱歌》及《喜雨詩》。
令北直隸地方,如洪武間山東、河南事例,民間新開荒田,不問多寡,永不起科。
秋七月,帝幸楊士奇宅。時上頗微行,夜半,從四騎至士奇家。比出迎,上已入門,立庭中。士奇悚懼,俯伏地下言:「陛下奈何以宗廟社稷之身自輕?」上笑曰:「思見卿一言,故來耳。」明早,遣太監范弘問:「車駕幸臨,曷不謝?」對曰:「至尊夜出,愚臣迨今中心惴慄未已,豈敢言謝!」又數日,遣弘問:「堯不微行乎?」對曰:「陛下恩澤豈能徧洽幽隱,萬一有怨夫寃卒窺伺竊發,誠不可無慮。」後旬餘,錦衛獲二盜,嘗殺人,捕急,遂私約候駕之玉泉寺,挾弓矢伏道旁林叢中作亂。捕盜校尉變服如盜,入盜羣,盜不疑,以謀告,遂為所獲。上歎曰:「士奇愛我。」遣弘賜金綺。賜蹇義、楊士奇、楊榮等御製《豳風圖詩》。圖,元趙孟頫所繪也。
九月,宛平民以地施崇國寺,請蠲其稅。上曰:「民地衣食之資,乃以施僧,且求免稅,甚無謂。」令亟以還之民。
十一月,敕賜蹇義、楊榮、楊士奇御製《喜雪歌》。
太監袁琦假公務擅遣內使,事發伏誅。
七年二月,上御文華殿,召大學士楊士奇諭曰:「憶五年二月,共爾齋宮論寬恤事,今兩閱歲矣,民事不更有可恤者乎?」對曰:「誠有之,即五年官田減租額一事,璽書已下,戶部格而不行。」上怒曰:「戶部可罪也。」對曰:「此永樂末年循習之弊,往年高煦反,以夏原吉為罪首,亦指此事。」上怒稍解,曰:「今必舉此為第一事,如再格不行,朕必罪之。卿試言今日更當寬恤者。」對曰:「所在官司不能容逃民,則相結為非。宜令郡縣撫恤。不願歸者,聽附籍為民,亦弭患於未萌。」又言:「方面郡守,小民安危係焉。吏部往往循資格陞受,不免賢愚雜進。請自今令京官三品以上及布政、按察使薦用,犯贓者坐。又乞極刑之家,有賢子弟勿棄。」上皆從之。士奇請更得一人論此事,上曰:「胡濙謹厚,汝與之密議。」於是士奇等議增十數事以進。上悅。
三月,賜大臣御製《猗蘭操》及《招隱詩》。
五月,上御便殿觀《宋史》,曰:「宋有國三百餘年,武事終於不振,何也?」侍臣對曰:「宋太祖、太宗以兵定天下,其子孫率流於弱,致武備不飭。」上曰:「宋之君,誠失之弱。將帥雖才,亦不得展,蓋為小人所壞。大抵宋之亡,柄用小人之過也。」
六月,巡按湖廣御史朱鑑上言:「洪武間,郡縣皆置東西南北四倉,以貯官穀,設富民守之,遇水旱饑饉,以貸貧民。今廒倉廢弛,贖穀罰金,有司皆掩為己有,深負朝廷仁民之意。」上從其言,命違者從按察使、監察御史劾奏。
秋七月,賜大臣御製《祖德詩》九章。上曰:「朕與卿等當思祖宗創業之難,守成不易。國家安,卿等亦與有榮焉。」又賜《織婦詞》一篇。上曰:「朕非好為詞章,昔真西山有言:『農桑,衣食之本也。』朕作為詩歌,使人誦於前。又繪圖揭於宮掖戚里,令皆知民事之艱,是以賦此。」
上登萬歲山,坐廣寒殿。上曰:「此元之故都也。世祖知人善任使,故能成帝業。泰定以後,享祚不久。順帝荒淫,紀綱蕩然。使長守祖宗之法,天下豈為我有!」侍臣頓首曰:「桀、紂之跡,殷、周之鑒也。」上曰:「然。」
八月,釋故城縣丞陳銘復任。先是,上聞內官奉使者,多貪縱為民害。以太監劉寧清謹,命同御史馳往各郡,盡收所差內官資橐,並其人解京師。既還,道經故城。縣丞陳銘聞有內官至,不問從來,輒奮前捽寧,手擊之。御史奏丞無狀,逮至。上曰:「丞固可罪。朕以其一時偏於所惡,姑宥之。」侍臣言:「縱赦之,亦不可使復任。」上曰:「朕既釋之,彼當知所改過也。」
冬十月,八百大甸宣慰司刁之雅貢方物,且雲波勒來侵掠,乞發兵討之。上曰:「八百去雲南五千里,荒服之地也,豈能勞中國為遠人役乎!」不許。
八年春正月,天下朝覲官在京,賜宴溫州知府何文淵等七人於廷,以《招隱詩》賜之。命致仕大學士黃淮與張輔、蹇義、楊士奇等十人遊西苑,賜宴萬歲山之麓。 淮尋辭歸,上宴之於太液池,親灑宸翰送之。
夏四月,畿內、河南、山東、山西旱,詔賑恤之。上作《閔旱詩》示羣臣。
八月,南海諸國獻麒麟四,景星見天門。少傅楊士奇等進頌,上謙不自居,降璽書推功天地宗廟,而勵羣臣勿恃以驕。
十一月,命楊士奇、楊榮試吏部引進庶官六十八人,錄其優者:知縣孔友諒,進士廖莊、胡莊禎、宋璉,教諭黃純、徐惟超,訓導晏昇七人。命吏部改進士為庶吉士,知縣、教諭歷事六科備用。
巡撫南直隸工部侍郎周忱奏定濟農倉之法,令諸縣各設倉,擇縣官之廉公有威與民之賢者司其籍。每歲種蒔之際量給之,秋成還官。明年,江南大旱,諸郡發濟農米以賑貸,民不知饑。
九年三月,廬陵民陳謙出穀一千二百石賑饑,遣行人齎敕旌為義民。
上御便殿,觀《晉史》,上曰:「晉武開創之主,不為遠圖,託付非才。羌、胡、鮮卑雜處內郡,不能以時區處。國禍方殷,戎寇遽至。東晉僅能立國,而逆臣接跡,然猶延數世者,亦有賢人為之用也。」又曰:「帝王維持天下,以禮教為本。兩晉風俗淫僻,教化蕩然,豈久安之道!」
九月,上臨朝諭曰:「天下雖安,不可忘武。今穡事既成,朕將親帥六師,以行邊塞,飭武備。」於是車駕發居庸關,駐蹕宣府洗馬林。晚御幄殿,楊士奇、楊榮侍,上曰:「人君馭世之權孰重?」榮對曰:「命德討罪。」上曰:「然,二者天下公器。舜舉十六相,誅四凶,而天下服,以天下之好惡為好惡也。齊威王烹阿,封即墨,不以左右之好惡為好惡也。」二臣頓首稱善。
十二月,瓦剌順寧王脫歡使臣昂克等來朝貢,請並獻前元玉璽。降敕褒諭曰:「王克紹爾先王之志,遣使來朝進馬,具悉王意。所得玉璽,朕觀前代傳世之久,歷年之多,皆不在此。王既得之,可自留用,其毋獻。」
時有僧自陳修寺祝延聖壽,上斥之,謂侍臣曰:「人情莫不欲壽。古之人君,若商中宗、高宗、祖甲、周文王享國最久,其時豈有僧道神仙之說!秦皇、漢武求神仙。梁武帝、宋徽宗崇僧道,效驗可見。世人不悟,可歎也!」上御文華殿,召楊士奇等,出御書《洪範篇》及御製序文示之。上曰:「所論或未當,卿等當直言無隱。」士奇等對曰:「聖論真得古人之精蘊。」上曰:「朕在宮中,雖寒暑不廢書冊。」對曰:「帝王學問,則宗社生民有賴矣,惟願陛下始終此心。」上嘉納之。
宣德十年春正月,上崩。皇太子即皇帝位。時太子方九歲,大學士楊溥復入內閣,首言:「聖帝明王,莫不務學。先帝在時,屢諭臣等勸學東宮,遺音尚在。皇上肇登寶位,必明堯、舜之道,以圖唐、虞之治。乞早開經筵,擇老成識大體者輔之。太皇太后、皇太后為皇上慎選左右侍從之臣,涵養本源,輔成德性。」太皇太后喜。時中官王振,故青宮舊侍,上即位,命掌司禮監。一日,太皇太后坐便殿,上西面立,召三楊及國公輔、尚書濙諭曰:「卿等老臣,嗣君沖年,幸同心協力,共安社稷。」又召溥前諭曰:「先帝每念卿忠,屢形愁歎,不謂今日復得見卿。」溥伏地泣,太皇太后亦泣,左右皆悲愴。蓋先是永樂中,上巡幸北京,太子居守,以讒故,官僚大臣輒下詔獄,陳善、解縉等相繼死,而溥及黃淮一繫十年。仁宗每與後言,輒慘然泣下,以故太皇太后為言。又顧英宗曰:「此五臣,三朝簡任貽皇帝者。非五人所言,不可行也。」又召王振至,欲寘之死。英宗跪請得免。〈詳《王振用事》。〉踰年,太后崩。時蹇、夏皆先卒,而三楊相繼老,振漸居中用事,仁、宣之業衰焉。
- 谷應泰曰:明有仁、宣,猶周有成、康,漢有文、景,庶幾三代之風焉。然高、成肇造,享國長久,六七十年之間,倉廩贍足,生齒繁殖,而兵革數起,脫劍未祀。後之哲王,但當愉愉煦煦,撫摩瘡痏,斲雕為樸,廢觚為圓,是所尚矣。語有之,承平之主,與戡亂異。假令永樂以前,施仁、宣之政,則行軍而用鄉飲;洪熙以後,用高、成之治,則無疾而食烏喙也。故余以仁、宣之朝,專務德化,雖曰度量,蓋亦有時勢焉。
- 乃仁宗之初御也,停罷采買,平反寃濫,貢賦各隨物產,陂池與民同利,施絰帶於常朝,錄外吏於西省,凡此皆善政也。而弋謙直言坐徙,馬騏矯旨不誅,李時勉廷諍被擊,毋亦外示止輦,內則瑱規,讓善即喜,翹君即怒耶?此則仁宗之失也。方宣宗之即位也,法祖重農,賑荒懲貪。文事則經史在御,武備則車駕待邊。又且卻騶虞之祥,禁白烏之瑞。《豳圖》《織婦》,訓誥同風。《招隱》《猗蘭》,四詩媲美。凡此皆善政也。而棄交趾於荒外,廢胡後於長門,繫陳祚於犴狴。毋亦稽中之德,大醇小疵,克終之規,百里九十耶?此則宣宗之失也。雖然,創業固難,守成匪易。仁、宣之治,非高、成不開;而高、成之政,非仁、宣不粹也。嘗考仁宗一祀不永,而繼以宣之濟美,則久道化成。宣宗十載未多,而溯於仁之監國,則重熙累洽。故原其初造,則仁危於宣,席其已安,則宣光於仁。劉緒纘於元嘉,宋治盛於慶曆。王道無旦夕之效,禮樂必百年而興。嗚呼!此其時哉。
- 然而三楊作相,夏、蹇同朝。所稱舟楫之才,股肱之用者,止士奇進封五疏,屢有獻替耳。其他則都俞之風,過於吁咈;將順之美,踰於匡救矣。假使齊桓樂善,管子勉之至王;孝公奮烈,商鞅進之於帝,則仁、宣之間,化理郅隆,又能進賢退不肖,而數世之後,固可蒙業而安也。奈何章帝賓天,太后震怒,論誅王振,大臣緘口,坐令勃鞮之禍伏於多魚,石顯之專萌於病已。而仁、宣之業,則幾乎熄,朝廷尚為有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