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州刺史李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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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州刺史李公墓誌銘
作者:梁肅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20

大曆七年冬十月甲子,前明州刺史李公寢疾終於晉陵之無錫私館。嗚呼!公諱長,字某,隴西狄道人。其先自涼武昭王元盛七葉至皇朝工部侍郎岐州刺史義琛,生吏部郎中綰,綰生蔡州長史贈宋州刺史某,某生公。

公生而聰明,治《左氏春秋》。舉孝廉,初任貝州參軍,三遷至國子主簿。御史中丞盧弈司察甸服,辟為從事。天寶十五載,大盜覆東周,弈死節,公遁脫而南。會永王璘都督江左諸軍,雅知公才,將置於幕公畫,公告不能。無何,璘果敗,君子以公為知幾。時肅宗在岐,朝廷擢良吏以慰郡縣,不限官次,多即授印綬。丞相韋見素表公可用牧民,詔攝安州刺史,考績既成,真拜均州治中,遷鄧州。康允之叛,南土大擾。公會諸將,以王命討不臣,尺兵不喪,凶黨大壞,宛鄧之間,民到於今受其蜴。上方勤恤下民,重二千石之任,不暇登公於朝。由是曆隨、曹、婺三州,三州輯寧。征傅韓王。王德既宣,出為辛州,又換明州。時越初靜,瘡痍未複。公務穡勸分,人安懷之。及其去也,如奪乳育。嗚呼!公凡曆官一十有四,其部符分憂者八。享年七十。其為人也。剛毅寬明,惠和而清。所至之邦,先以禮,後以刑,使人遷善遠罪,而不知其止。君子曰:「古之良吏也。」

初公無允子,命兄子某為後。八年冬十月,某奉公之喪,反葬於河南萬安山之陽。夫人博陵崔氏,秦州掾孝之女,既笄而歸於我,以宣慈恭順聞。享年五十,先公而歿。公為明州之二年,以夫人之喪反葬萬安,至是祔焉,禮也。夫惟天地之道可久,若陵穀,則無不遷也。遂銘曰:

於惟公先,實曰庭堅。作舜五臣,為唐八元。周道不行,伯陽西遷。晉失其政,涼興勃焉。武昭之孫,宋州之子。如珪如璧,如鬆如辛。爰在下位,令聞亹。帝曰體哉,命牧南鄙。在鄧有亂,惟我行師。寇戎既夷,剖符於隨。曹無罷人,婺有去思。或傅或藩,受命咸宜。爰自東南,薄言旋歸。謂天聰明,胡不憖遺。節彼萬安,松柏丸丸。猗與齊薑,同穴其間。橫峙惟鬆。旁流洛川。銘勒金石,永昭億年。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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