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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會要/卷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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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明會要/卷002 卷三

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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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元年正月,追尊高祖妣胡氏曰元皇后,曾祖妣侯氏曰恆皇后,祖妣王氏曰裕皇后,皇妣陳氏曰湻皇后。(元皇后、恆皇后姓氏,《據明政統宗》、《弇山集》明史及三編質實俱未載。證之太祖世德碑書之。 )

太祖馬皇后,宿州人。父馬公。母鄭媼,早卒;馬公以後託郭子興。馬公卒,子興奇太祖狀貌,以後歸焉。洪武元年正月,太祖即位,冊爲皇后。十五年八月丙戌崩。九月庚午,葬孝陵。諡曰孝慈皇后。永樂元年,上尊諡曰孝慈昭憲至仁文德承天順聖高皇后。嘉靖十七年,加上尊諡曰考慈貞化哲惠仁徽成天毓聖至德高皇后。(校點者案:查《明史》及《明會典》,「惠」作「順」,「毓」作「育」。 )祔太廟。

惠帝嫡母孝康皇后常氏,本懿文太子元妃也。洪武四年四月,冊爲皇太子妃。十一年十一月薨,諡「敬懿」。建文元年二月,追尊爲孝康皇后。永樂元年,復稱敬懿皇太子妃。福王立南京,復故號。

惠帝生母呂氏,懿文太子繼妃也。建文元年二月,尊爲皇太后。永樂元年,復稱皇嫂懿文太子妃。福王立南京,復故號。

惠帝馬皇后,洪武二十八年,冊爲皇太孫妃。建文元年二月,冊爲皇后。四年六月,城陷,崩於火。

成祖徐皇后,洪武九年,冊爲燕王妃。王即帝位,冊爲皇后。永樂五年七月乙卯崩,諡曰仁孝皇后。十一年二月,長陵成,以後葬焉。仁宗即位,上尊諡曰仁孝慈懿誠明莊獻配天齊聖文皇后。祔太廟。

仁宗張皇后,洪武十六年,封燕世子妃。永樂二年,封皇太子妃。仁宗立,冊爲皇后。宣宗即位,尊爲皇太后。英宗即位,尊爲太皇太后。正統七年十月崩,上尊諡曰誠孝恭肅明德宏仁順天啟聖昭皇后。合葬獻陵,祔太廟。

宣宗胡皇后,永樂十五年,選爲皇太孫妃。已爲皇太子妃。宣宗即位,立爲皇后。時孫貴妃有寵,後未有子,又善病。三年春,帝令後上表辭位,乃退居長安宮,賜號靜慈仙師。正統八年崩,用嬪御禮,葬金山。天順六年,孫太后崩。錢皇后爲英宗言:「後賢而無罪,廢爲仙師。其沒也,人畏太后,殮葬皆不如禮。」因勸復其位號。英宗問大學士李賢,賢對曰:「陛下此心,天地鬼神實臨之。然臣以陵寢、享殿、神主俱宜如奉先殿式,庶稱陛下明孝。」七年七月,上尊諡曰恭讓誠順康穆靜慈章皇后。修陵寢,不祔廟。

孫皇后,宣宗即位,封貴妃。三年三月,胡後廢,遂冊爲皇后。英宗立,尊爲皇太后。英宗北狩,太后命郕王監國。景帝即位,尊爲上聖皇太后。英宗復辟,上徽號曰聖烈慈壽皇太后。(宮闈徽號自此始。 )天順六年九月崩,上尊諡曰孝恭懿憲慈仁莊烈齊天配聖章皇后。合葬景陵,祔太廟。

吳太后,景帝母也。宣德三年,封賢妃。景帝即位,尊爲皇太后。英宗復辟,復稱宣廟賢妃。成化中薨。

英宗錢皇后,正統七年,立爲後。後無子。周貴妃生憲宗,及即位,命議上兩宮尊號。中官夏時欲獨尊貴妃爲皇太后,李賢、彭時持不可。已而議兩宮並尊。將上冊寶,時曰:「兩宮同稱,則無別。錢皇后請加二字,以便稱謂。」從之,遂稱後爲慈懿皇太后。成化四年六月崩。七月,上尊諡曰孝莊獻穆宏惠顯仁恭天欽聖睿皇后。祔太廟。九月,合葬裕陵。

周太后,英宗妃,憲宗生母也。天順元年,封貴妃。憲宗即位,尊爲皇太后。二十三年四月,上徽號曰聖慈仁壽皇太后。孝宗立,尊爲太皇太后。宏治十七年三月崩,諡孝肅貞順康懿光烈輔天承聖睿皇后。合葬裕陵,別祀於奉慈殿,不祔廟。嘉靖十五年,與紀、邵二後並移祀陵殿。題主曰「皇后」,不繫帝諡,以別嫡庶。其後穆宗母孝恪、神宗母孝定、光宗母孝靖、熹宗母孝和、莊烈帝母孝純,咸遵用其制。

景帝汪皇后,正統十年,冊爲郕王妃。十四年,王即皇帝位,冊爲皇后。景泰三年,妃杭氏生子見濟。景帝欲立爲太子而廢憲宗,後執不可。以是忤帝意,遂廢后。英宗復位,仍稱郕王妃。正德元年十二月薨。議祭葬禮,大學士王鏊曰:「葬以妃,祭以後。」遂合葬金山。明年,上尊諡曰貞惠安和景皇后。

杭皇后,景帝妃。景泰三年五月,汪後廢,遂立爲皇后。七年崩,諡「肅孝」。英宗復位,削皇后號,毀所葬陵。

憲宗吳皇后,天順八年七月壬申,立爲皇后。先是,憲宗居東宮,萬貴妃已擅寵。後既立,摘其過,杖之。帝怒,廢后別宮,立甫逾月耳。正德元年薨,以妃禮葬。

王皇后,憲宗既廢吳後,遂冊爲皇后。孝宗立,尊爲皇太后。武宗立,尊爲太皇太后。正德五年十二月,上尊號曰「慈聖康壽」。十三年二月崩。上尊諡曰孝貞莊懿恭靖仁慈欽天輔聖純皇后。合葬茂陵,祔太廟。

紀太后,憲宗妃,孝宗生母也。賀縣士官女。成化中征蠻,俘入掖庭,授女史,命守內藏。帝偶行內藏,悅,幸之,遂有身。時萬貴妃專寵而妒,聞而甚恚,令婢鉤治。婢謬報曰:「病痞。」乃謫居安樂堂。六年七月,皇子生,使門監張敏溺焉。敏驚曰:「上未有子,奈何棄之。」稍哺粉餌飴,密藏之他室。貴妃日伺無得。時吳後廢居西內,近安樂堂,密知其事,往來哺養,帝不知也。帝自悼恭太子薨,常鬱鬱不樂。成化十一年,帝召張敏櫛髮,照鏡歎曰:「老將至而無子。」敏伏地曰:「死罪。萬歲已有子也。」帝愕然,問安在,對曰:「奴言即死。萬歲當爲皇子主。」於是太監懷恩頓首曰:「敏言是。皇子潛養西內,今已六歲,匿不敢聞耳。」帝大喜,即日幸西內,遣使召皇子。使至,妃抱皇子泣曰:「兒去,吾不得生。兒見黃袍有鬚者,即兒父也。」衣以小緋袍,乘小輿,擁至階下,髮披地,走投帝懷。帝置之膝,撫視久之,悲喜泣下曰:「我子也,類我。」使懷恩赴內閣,具道其故。明日,頒詔天下,移妃居永壽宮。其年六月乙巳,妃暴薨,諡恭恪莊僖淑妃。孝宗即位,追諡淑妃爲孝穆慈慧恭烙莊僖崇天承聖純皇后。遷葬茂陵,別祀奉慈殿。

御批輯覽》曰:「憲宗偏寵萬妃,任其妒毒而不能檢制,幾成炎劉燕啄之禍,柔闇實無可辭責。但宮闈事秘,流傳又豈可盡憑。如所稱:『後宮有娠,皆遭潛害。』則前此之祐極,生於成化五年,何獨無恙?且其伺察必嚴,又何獨於紀妃得以病痞相蒙,而宮婢鉤治亦肯代爲容隱?至皇子既生,即使張敏溺斃,敏從欲護救,亦必潛藏外庭,密爲保育,又安敢仍留附近安樂堂之他室,吳後復往來哺養,竟不慮萬妃之稍有知覺乎?且祐極故在,而敏之驚稍『上未有子』,出於何意?且祐極旋即立儲,又豈能隱秘不使萬妃知之?紀載家傳聞異辭,往往從而緣飾,不足深信者,類此多矣。」

邵太后,憲宗妃,興獻帝母也。成化十二年,封宸妃,尋進封貴妃。世宗入繼大統,尊爲皇太后,嘉靖元年,上尊號曰「壽安」。十一月崩。十二月,上尊諡曰孝惠康肅溫仁懿順協天祐聖皇太后。別祀奉慈殿。七年七月,改稱太皇太后。十五年,遷主陵殿,仍稱皇后,與孝肅、孝穆等。

世宗母獻皇后蔣氏,興獻王妃也。宏治五年,冊爲興王妃。世宗入承大統,遣使詣安陸奉迎,以嘉靖元年改稱興國太后。三年,上尊號曰本生章聖皇太后。是年秋,用張璁等言,尊爲聖母章聖皇太后。七年,上尊號曰「慈仁」。十五年,加上尊號曰「康靜貞壽。」十七年十二月崩。上尊諡曰慈孝貞順仁敬誠一安天誕聖獻皇后。合葬顯陵,主祔睿宗廟。

孝宗張皇后,成化二十三年,選爲太子妃。孝宗即位。冊立爲皇后。武宗立,尊爲皇太后。正德五年,上尊號曰慈壽皇太后。世宗入,繼稱「聖母」,加上尊號曰「昭聖慈壽」。嘉靖三年,加上「昭聖康惠慈壽」。已改稱「伯母」。十五年,復加上「昭聖恭安康惠慈壽」。二十年八月崩,諡曰孝康靖肅莊慈哲懿翊天贊聖敬皇后。合葬泰陵,祔廟。

武宗夏皇后。正德元年,冊立爲皇后。嘉靖元年,上尊號曰莊肅皇后。十四年正月崩,合葬康陵,祔廟。及議諡,大學士張孚敬曰:「大行皇后,上嫂也。與累朝元後異,宜用二字或四字。」李時曰:「宜用八。」左都御史王廷相、吏部侍郎霍韜等曰:「均帝后也,何殊?」尚書夏言集眾議,因奏曰:「古人尚質,諡法簡,稱其行。後人增加,臣子情也。生今世,宜行今制。大行皇后宜如列聖元後諡。二、四及八,於禮無據。」帝不從,令再議。羣臣請如孚敬言,帝曰:「用六,合陰數焉。」於是上諡孝靜莊惠安肅毅皇后。十五年,帝覺孚敬言非是,敕曰:「孝靜皇后諡不備,不稱配武宗。」乃改諡孝靜莊惠安肅溫誠順天偕聖毅皇后。

世宗陳皇后,嘉靖元年,冊立爲皇后。七年十月崩,諡曰「悼靈」,葬襖兒峪。十五年,改諡「孝潔」。穆宗即位,禮臣議:「孝潔皇后,大行皇帝元配,宜合葬祔廟。若遵遺制祔孝烈,則舍元配也。若同祔,則二後也。大行皇帝升祔時,宜奉孝潔配,遷葬永陵。孝烈主,宜別祀。」報可。隆慶元年二月,上尊諡曰孝潔恭懿慈睿安莊相天翊聖肅皇后。

張皇后,世宗第二後也。初封順妃。七年,陳皇后崩,遂立爲後。十三年正月,廢居別宮。十五年薨。喪葬儀視宣宗胡廢后。

方皇后,世宗第三後。十三年正月,張後廢。遂立爲後。舊制:立後謁內廟而已。至是,下禮臣議廟見禮。於是羣臣以天子立三宮以承宗廟,《禮經》有「廟見」之文,乃考據禮經,參稽《大明集禮》,擬儀注以上。至期,帝率後謁太廟及世廟。越三日,頒詔天下。明日,受命婦朝。二十六年十月乙未,後崩。詔以元後禮葬,豫名葬地曰永陵,諡「孝烈」。二十九年十一月,豫祧仁宗,祔孝烈皇后於太廟。隆慶初,上尊諡曰孝烈端順敏惠恭誠祗天衛聖皇后。移主宏孝殿。

杜太后,世宗妃,穆宗生母也。嘉靖十年,封康嬪。十五年,進封妃。二十三年正月薨,賜諡「榮淑」,葬金山。穆宗立,上尊諡曰孝恪淵純慈懿恭順贊天開聖皇太后。遷葬永陵,祀主神霄殿。

穆宗李皇后,穆宗爲裕王,選爲妃,生憲懷太子。嘉靖三十七年四月薨。穆宗即位,諡曰「孝懿」。神宗即位,上尊諡曰孝懿貞惠順哲恭仁儷天襄聖莊皇后。葬昭陵,祔太廟。

陳皇后,嘉靖三十七年,選爲裕王繼妃。隆慶元年,冊爲皇后。神宗即位,上尊號曰仁聖皇太后。六年,加上「貞懿」。十年加「康靜」。二十四年七月崩,諡曰孝安貞懿恭純溫惠佐天宏聖莊皇后。祀奉先殿別室。

李太后,穆宗妃,神宗生母也。隆慶元年三月,封貴妃。神宗即位,上尊號曰慈聖皇太后。舊制:天子立,尊皇后爲皇太后。若有生母稱太后者,則加徽號以別之。是時太監馮保欲媚貴妃,因以並稱風。大學士張居正下廷臣議,尊皇后曰仁聖皇太后,貴妃曰慈聖皇太后。始無別矣。六年三月,加尊號曰「宣文」,十年加「明肅」,二十九年加「貞壽端獻」,三十四年加「恭熹」。四十二年二月崩,上尊諡曰孝定貞純欽仁端肅弼天祚聖皇太后。合葬昭陵,別祀崇殿。

神宗王皇后,萬厤六年,冊立爲皇后。四十八年四月崩,諡「孝端」。光宗即位,上尊諡曰孝端貞恪莊惠仁明媲天毓聖顯皇后。合葬定陵,主祔廟。

王太后,神宗妃,光宗生母也。萬厤十年四月,封恭妃。八月,光宗生,是爲皇長子。既而鄭貴妃生皇三子,進封皇貴妃,而恭妃不益封。三十四年,元孫生,加「慈聖」徽號,始進封皇貴妃。四十年薨,諡溫肅端靜純懿皇貴妃。熹宗即位,上尊諡曰孝靖溫懿敬讓貞慈參天允聖皇太后。遷葬定陵。祀奉慈殿。

光宗郭皇后,萬厤二十九年,冊爲皇太子妃。四十一年十一月薨,諡「恭靖」。熹宗即位,上尊諡曰孝元昭懿哲惠莊仁合天弼聖貞皇后。遷葬慶陵,祔廟。

王太后,光宗妃,熹宗生母也。侍光宗東宮爲選侍。萬厤三十二年,進才人。四十七年三月薨。熹宗即位,上尊諡曰孝和恭獻溫穆徽慈諧天鞠聖皇太后。遷葬慶陵,祀奉先殿。

劉太后,光宗淑女,莊烈帝生母也。初入宮,爲淑女。萬厤三十八年十二月,生莊烈皇帝。已,失光宗意,被譴薨,葬西山。莊烈封信王,追進賢妃。及即位,上尊諡曰孝純恭懿淑穆莊靜毗天毓皇太后,遷葬慶陵。帝五歲失太后,問左右遺像,皆莫能得。傳懿妃者,舊與太后同爲淑女,比宮居,自稱習太后,言宮人中狀貌相類者,命後母瀛國夫人指示畫工,可意得也。圖成,由正陽門具法駕迎入。帝跪迎於午門,懸之宮中。

熹宗張皇后,天啟元年四月,冊爲皇后。性嚴正,數於帝前言客氏、魏忠賢過失。嘗召客氏至,欲繩以法。客、魏交恨。三年,後有娠。客、魏盡逐宮人異己者,而以其私人承奉,竟損元子。帝嘗至後宮,後方讀書,問何書,對曰:「《趙高傳》也。」帝默然。及熹宗大漸,折忠賢逆謀,傳位信王者,後力也。莊烈帝上尊號曰懿安皇后,十七年三月,李自成陷都城。後自縊。大清順治元年,命合葬熹宗陵。

莊烈帝周皇后,天啟七年,帝即位,立爲皇后。崇禎十七年三月丁未,日晡,都城陷。帝令後自裁。後入室闔戶,遂先帝崩。世祖章皇帝定鼎,諡後曰莊烈愍皇后。(巳上皆《后妃傳》。 )

妃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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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貴妃:憲宗封萬貴妃,始稱『皇』。萬厤十三年,冊鄭氏爲皇貴妃。三十四年,進封恭妃爲皇貴妃。崇禎元年,封田氏爲貴妃。

貴妃:洪武三年,冊孫氏爲貴妃,但授冊無寶。宣宗立孫貴妃,製金寶賜焉。貴妃有寶自此始。[1]

妃:妃嬪無寶,止用塗金銀冊。[2]

諸妃位號,惟取「賢、淑、莊、敬、惠、順、康、甯」爲稱。[3]

洪武十七年十月,冊李氏爲淑妃,攝六宮事。未幾卒。冊郭氏爲淑妃,攝六宮事。[1]

正德元年,冊沈氏爲賢妃,吳氏爲德妃。上御華蓋殿,皮弁,升座傳制。執事官舉冊至右順門,捧冊授內官,由正門入,詣二妃所。二妃拜受之。女官宣冊,授二妃,而以節授內官。內官出右順門授使。使持節復命。(《彤史拾遺記》。 )

嬪:明初無九嬪名。自后妃下,雜置諸宮嬪,而間以婕妤、昭儀、貴人、美人諸位號。[4]

嘉靖十年三月二日,上欲仿古禮爲九嬪之選,冊方氏爲德嬪,與鄭氏、王氏、閻氏、韋氏、沈氏、盧氏、沈氏、杜氏同冊爲賢嬪、莊嬪、麗嬪、惠嬪、安嬪、和嬪、僖嬪、康嬪。冠九翟冠,大采鞠衣,圭用次玉穀文,冊黃金塗,視皇后殺五分之一。帝袞冕告太廟。還服皮弁,御華蓋殿傳制,遣大臣行冊禮。既冊,從皇后朝奉先殿。禮成,帝服皮弁,受百官賀,蓋創禮也。[4]

才人:(《孝和王太后傳》:萬厤二十二年,進才人。 )

婕妤:(永樂中,李婕妤,朝鮮人。見弇山集。 )

美人:(永樂中,崔美人,朝鮮人。正德十二年,太原劉氏,命爲美人。 )

昭容:(永樂初,王氏冊爲昭容。)已上皆《彤史》。 )

選侍:(《李康妃傳》:光宗時,有二李選侍。又《孝和王太后傳》:初侍光宗東宮爲選侍。 )

淑女:(《大政記》:嘉靖十年正月,選淑女四十八人。《明史孝純劉太后傳》 )初入宮爲淑女。

后妃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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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元年,帝謂翰林學士朱升等曰:「治天下者,修身爲本,正家爲先。正家之道,始於謹夫婦,後雖母儀天下,然不可使預政事;嬪嬙之屬,不過備職事,侍巾櫛;恩寵或過,則驕恣犯分。厯代政由內出,鮮不爲禍。惟智者能察於未然。其纂述女誡及古賢后妃事可爲法者,使子孫知所持守。」[5]

三年五月,詔嚴宮閫之政。上以元末宮嬪淫瀆褻亂,深戒前代之失,著爲令。皇后止治宮中嬪婦事,宮門之外,悉不得預。羣臣命婦非朝賀不見中宮。人君無見命婦禮。以上皆垂爲永制,命子孫世世守之。[6]

五年,命工部製紅牌,鐫戒諭后妃之詞,懸於宮中。牌用鐵,字飾以金。[3]

成化四年九月,彗星見,敕羣臣修省。彭時等言:「外廷大政,固所當先;宮中根本,尤爲至急。諺云:『子出多母。』今嬪嬙眾多,惟熊無兆,必陛下愛有所專,而專寵者已過生育之期故也。望均恩愛,爲宗社大計。」[7]

給事中魏元等言:「入春以來,災異疊至,近又彗星見東方,光拂台垣,皆陰盛陽微之徵。臣聞君之與後,猶天之與地,不可得而參貳也。傳聞宮中乃有盛寵,匹耦中宮。尚書姚夔等向嘗言之。陛下謂:『內事朕自裁置。』屏息傾聽,將及半載,而昭德宮進膳未聞少減,中宮未聞少增。夫宮闈雖遠而視聽猶咫尺,衽席之微,謫見天象,不可不懼。且陛下富有春秋,而震位尚虛。豈可以宗社大計,一付之愛專情一之人,而不求所以固國本、安民心哉!願明伉儷之義,嚴嫡妾之防。俾尊卑較然,各安其分。本支百世之基,實在於此。」[8]

宏治元年,中官郭鏞請豫選妃嬪以廣儲嗣庶子。謝遷上言:「山陵之工未畢,諒闇之痛猶新。此必宦豎巧爲諛詞,以動陛下,非本心也。陛下富於春秋,俟祥禫之後,徐議未晚。願亟寢前命。」從之。[5]

嘉靖九年十月丁巳朔,禮部奏宮中應行事宜及講女訓儀注。初,上諭翰林院,撮諸書關女教者,撰爲詩言進呈,以備宮中誦詠。又命將仁孝文皇后《內訓》及聖母章聖皇太后所撰《女訓》通行翰林院講讀官,每月撰成直解各三章,仍依經傳及《高皇后傳》內事實互證。事取簡明,以便女官記誦。每月逢六之期,女官進講三次,皇后率妃夫人於坤甯宮聽講,並具儀註上之。報可。[6]

穆宗頗耽聲色,陳皇后微諫,帝怒,出之別宮。外庭皆憂之,莫敢言。隆慶三年,御史詹仰庇入朝,遇醫禁中出,詢之,知後寢疾危篤,即上疏言:「先帝慎擇賢淑,作配陛下,爲宗廟社稷主。陛下宜遵先帝命,篤宮闈之好。近聞皇后移居別宮,已近一載,抑鬱成疾。陛下略不省視。萬一不諱,如聖德何?臣下莫不憂惶,徒以事涉宮禁,不敢訟言。臣謂人臣之義:知而不言,當死;言而觸諱,亦當死。臣今固不惜死。願陛下采聽臣言,立復皇后中宮,時加慰問。臣雖死,賢於生。」帝手批答曰:「後無子,多疾,移居別宮,聊自適以冀卻疾。爾何知內廷事,顧妄言!」仰庇自分得重譴,同列亦危之。及旨下,中外驚喜過望。仰庇益感奮。(《仰庇傳》。 )

萬厤十四年二月,貴妃鄭氏生子常洵,進封皇貴妃;而王恭妃育皇長子已五歲,無所益封。中外藉藉,疑帝將立愛。給事中姜應麟言:「禮貴別嫌,事當慎始。貴妃所生陛下第三子,猶位亞中宮;恭妃誕育元嗣,翻令居下;揆諸倫理則不順,質之人心則不安,傳之天下萬世則不正,非所以重儲貳、定眾志也。請俯察輿情,收還成命。其或情不容已,請先加恭妃爲皇貴妃,而後及於鄭妃。則禮既不違,情亦不廢。」疏入,帝怒,謫典史。(《姜應麟傳》。 )

光宗即位,諭閣臣,封貴妃爲皇太后。孫如游奏曰:「考累朝典禮:以配而『後』者,乃敵體之經;以妃而『後』者,則從子之義。祖宗以來,豈無抱衾之愛,而終引去席之嫌。此禮所不載也。先帝念貴妃勞,不在無名之位號。陛下體先帝志,亦不在非分之尊崇。若義所不可,則遵命非孝,尊禮爲孝。臣不敢曲阿,自蹈不忠之罪。」(《孫如游傳》。 )

給事中楊漣亦言:「貴妃封號尤乖典常。尊以嫡母,若大行皇后何?尊以生母,若本生皇后何?請亟寢前命。」(《楊漣傳》。 )

宮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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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五年六月,命禮臣議宮官女職之制。禮臣上言:「周制:後宮設內官,以贊內治。漢設內官一十四等,凡數百人。唐設六局二十四司,官凡一百九十人,女史五十餘人,皆選良家女充之。」帝以所設過多,命重加裁定。於是折衷曩制,立六局一司。局曰尚宮、尚儀、尚服、尚食、尚寢、尚功,司曰宮正,俱正六品。每局領四司,其屬二十有四,而尚宮總行六局之事。戒令賞罰,則宮正掌之。官七十五人,女史十八人。自后妃以下至嬪御女史,巨細衣服之費,金銀、幣帛、器用、百物之供,皆自尚宮取旨,牒內使監覆奏移部臣取給焉。以私書出外者死。宮嬪以下有疾,醫者不得入,以證取藥。(《后妃傳序》。 )

是年選蘇杭二府婦女願入宮者四十四人,授內職,蠲其家徭役。(《野獲編》。 )

大祖嘗怒責宮人;後亦佯怒,令執付宮正司議罪。帝曰:「何爲?」後曰:「帝王不以喜怒加刑賞。當陛下怒時,恐有畸重。付宮正,則酌其平矣。」(《高皇后傳》。 )

十四年,敕諭蘇、松、嘉、湖及浙江、江西有司:「民間女子年十三以上,十九歲以下,婦人年三十以上。四十歲以下,無夫者;願入宮備,使令各給鈔爲道里費,送京師。」女子以備後宮,婦人則充六宮也。(《野獲編》。 )

十五年,更定品秩:二十四司正六品;增設二十四掌,正七品;宮正司增設司正,正六品。二十七年,重定品職:增設二十四典,正七品;改二十四掌爲正八品;尚儀局增設彤史,正六品;宮正司增設典正,正七品。六局各鑄印給之。凡宮官一百八十七人,女史九十六人。(《職官志》。 )

二十二年,定六尚局官服勞既多,或五載、六載、歸其父母,從宜婚嫁。年高者許歸,願留者聽其。在宮闈及見受職者,家給與祿,視外品。(王圻《續通考》。 )

二十九年敕:「周之內宰,以陰禮教六宮九嬪,以婦職之法教九御;各有職司。朕起布衣,陟尊位,於內治不敢忽。是以設六尚,以職六宮,即列聖相繼之道。近年精選民間淑德入宮者數人,使兼六尚事。爾等慎守乃職,毋怠!」(《春明夢餘徐錄》。 )

成祖初,詔求民間婦女充內宮。其婦人年至五十,願還鄉里;女子給事十年,願還家適人者;從之。(《大政記》。 )

凡諸宮人通文理者,先爲女秀才,遞陞女史,陞宮官,以至六局掌印,則爲清華內職。凡聖母、後、妃禮儀等事,用女秀才爲引禮贊禮官。(《彤史》。 )

嘉靖九年,皇后行親蠶禮。內賜酒飯,以夫人、秀才爲第一等。(《野獲編》。 )

隆慶三年諭禮部:「祖制設六尚,以備內治。其選民間淑女十一歲至十六歲者三百人。」(王圻《續通考》。 )

出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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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元年八月甲午,遣內官往北平放元宮人,諭之曰:「宮人皆良家子,幽閉深宮,誠有可憫。至即放遣適人,勿使失所。」

天順八年,憲宗即位。李賢上言:「天時未和,由陰氣太盛。自宣德至天順間,選取宮人太多。浣衣局沒官婦女,愁怨尤甚。宜皆放還。」從之。(已上《三編》。 )

嘉靖四年五月己未朔,放宮女。(《大政記》。 )

八年二月丙戌,御史穆相等以災異陳八事:一、清宮禁;謂「後宮女謁太多,陰氣閉鬱,亦足以致災異,宜如貞觀故事,大出宮女」。上以其事關君德,留中自裁。(《實錄》。 )

  1. ^ 1.0 1.1 《后妃傳》
  2. 《會典》
  3. ^ 3.0 3.1 《后妃傳序》
  4. ^ 4.0 4.1 《彤史》
  5. ^ 5.0 5.1 《三編》
  6. ^ 6.0 6.1 《實錄》
  7. 《彭時傳》
  8. 《魏元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