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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卜生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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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卜生主義
作者:胡適
1918年6月15日
本作品收錄於《新青年/卷4

「易卜生主義」!這個題目是不容易做的。我又不是專門研究易卜生的人,如何配做這篇文字?但是我們現在出一本「易卜生號」,大吹大擂的把易卜生介紹到中國來,似乎又不能不有一篇「易卜生主義」的文字。沒奈何我只好把我心目中的「易卜生主義」寫出來,做一個「易卜生號」的引子。

  易卜生最後所作的《我們死人再生時》(When We Dead Awaken)一本戲裡面有一段話,很可表出易卜生所作文學的根本方法。這本戲的主人翁是一個美術家,費了全副精神鵰成一副像,名為「復活日」。這位美術家自己說他這副雕像的歷史道:

  我那時年紀還輕,不懂得世事。我以為這「復活日」應該是一個極精緻,極美的少女像,不帶着一毫人世的經驗,平空地醒來,自然光明莊嚴,沒有什麼過惡可除。……但是我後來那幾年,懂得些世事了,才知道這「復活日」不是這樣簡單的,原來是很複雜的。……我眼裡所見的人情世故,都到我理想中來,我不能不把這些現狀包括進去。我只好把這像的座子放大了,放寬了。

  我在那座子上雕了一片曲折爆裂的地面。從那地的裂縫裡,鑽出來無數模糊不分明,人身獸面的男男女女。這都是我在世間親自見過的男男女女。(二幕)

  這是「易卜生主義」的根本方法。那不帶一毫人世罪惡的少女像,是指那盲目的理想派文學。那無數模糊不分明,人身獸面的男男女女,是指寫實派的文學。易卜生早年和晚年的著作雖不能全說是寫實主義,但我們看他極盛時期的著作,盡可以說,易卜生的文學,易卜生的人生觀,只是一個寫實主義。1882年,他有一封信給一個朋友,信中說道:

  我做書的目的,要使讀者人人心中都覺得他所讀的全是實事。(《尺牘》第一五九號)

  人生的大病根在於不肯睜開眼睛來看世間的真實現狀。明明是男盜女娼的社會,我們偏說是聖賢禮義之邦;明明是贓官污吏的政治,我們偏要歌功頌德;明明是不可救藥的大病,我們偏說一點病都沒有!卻不知道:若要病好,須先認有病;若要政治好,須先認現今的政治實在不好;若要改良社會,須先知道現今的社會實在是男盜女娼的社會!易卜生的長處,只在他肯說老實話,只在他能把社會種種腐敗齷齪的實在情形寫出來叫大家仔細看。他並不是愛說社會的壞處,他只是不得不說。1880年,他對一個朋友說:

  我無論作什麼詩,編什麼戲,我的目的只要我自己精神上的舒服清淨。因為我們對於社會的罪惡,都脫不了干係的。(《尺牘》第一四八號)

  因為我們對於社會的罪惡都脫不了干係,故不得不說老實話。

  我們且看易卜生寫近世的社會,說的是一些什麼樣的老實話。第一,先說家庭。

  易卜生所寫的家庭,是極不堪的。家庭裡面,有四種大惡德:一是自私自利;二是倚賴性,奴隸性;三是假道德,裝腔做戲;四是懦怯沒有膽子。做丈夫的便是自私自利的代表。他要快樂,要安逸,還要體面,所以他要娶一個妻子。正如《娜拉》戲中的郝爾茂,他覺得同他妻子有愛情是很好玩的。他叫他妻子做「小寶貝」,「小鳥兒」,「小松鼠兒」,「我的最親愛的」,等等肉麻名字。他給他妻子一點錢去買糖吃,買粉搽,買好衣服穿。他要他妻子穿得好看,打扮的標緻。做妻子的完全是一個奴隸。他丈夫喜歡什麼,他也該喜歡什麼,他自己是不許有什麼選擇的。他的責任在於使丈夫歡喜。他自己不用有思想:他丈夫會替他思想。他自己不過是他丈夫的玩意兒,很像叫化子的猴子專替他變把戲引人開心的(所以《娜拉》又名《玩物之家》)。丈夫要妻子守節,妻子卻不能要丈夫守節,正如《群鬼》(Ghosts)戲裡的阿爾文夫人受不過丈夫的氣,跑到一個朋友家去;那位朋友是個牧師,很教訓了他一頓,說他不守婦道。但是阿爾文夫人的丈夫專在外面偷婦人,甚至淫亂他妻子的婢女;人家都毫不介意,那位牧師朋友也覺得這是男人常有的事,不足為奇!妻子對丈夫,什麼都可以犧牲;丈夫對妻子,是不犯着犧牲什麼的。《娜拉》戲內的娜拉因為要救他丈夫的生命,所以冒他父親的名字,簽了借據去借錢。後來事體鬧穿了,他丈夫不但不肯替娜拉分擔冒名的干係,還要痛罵他帶累他自己的名譽。後來和平了結了,沒有危險了,他丈夫又裝出大度的樣子,說不追究他的錯處了。他得意揚揚的說道:「一個男人赦了他妻子的過犯是很暢快的事!」(《娜拉》三幕)

  這種極不堪的情形,何以居然忍耐得住呢?第一,因為人都要顧面子,不得不裝腔做勢,做假道德遮着面孔。第二,因為大多數的人都是沒有膽子的懦夫。因為要顧面子,故不肯鬧翻;因為沒有膽子,故不敢鬧翻。那《娜拉》戲裡的娜拉忽然看破家庭是一座做猴子戲的戲台,他自己是台上的猴子。他有膽子,又不肯再裝假面子,所以告別了掌班的,跳下了戲台,去干他自己的生活。那《群鬼》戲裡的阿爾文夫人沒有娜拉的膽子,又要顧面子,所以被他的牧師朋友一勸,就勸回頭了,還是回家去盡他的「天職」,守他的「婦道」。他丈夫仍舊做那種淫蕩的行為。阿爾文夫人只好犧牲自己的人格,盡力把他羈縻在家。後來生下一個兒子,他母親恐怕他在家學了他父親的壞榜樣,所以到了七歲便把他送到巴黎去。他一面要哄他丈夫在家,一面要在外邊替他丈夫修名譽,一面要騙他兒子說他父親是怎樣一個正人君子。這種情形,過了十九個足年,他丈夫才死。死後,他妻子還要替他裝面子,花了許多錢,造了一所孤兒院,作他亡夫的遺愛。孤兒院造成了,把他兒子喚回來參預孤兒院落成的慶典。誰知他兒子從胎里就得了他父親的花柳病的遺毒,變成一種腦腐症,到家沒幾天,那孤兒院也被火燒了,他兒子的遺傳病發作,腦子壞了,就成了瘋人了。這是沒有膽子,又要顧面子的結局。這就是腐敗家庭的下場!

  其次,且看易卜生的社會的三種大勢力。那三種大勢力:一是法律,二是宗教,三是道德。

  第一,法律 法律的效能在於除暴去惡,禁民為非。但是法律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在於法律是無有偏私的;犯了什麼法,就該得什麼罪。壞處也在於此。法律是死板板的條文,不通人情世故;不知道一樣的罪名卻有幾等幾樣的居心,有幾等幾樣的境遇情形;同犯一罪的人卻有幾等幾樣的知識程度。法律只說某人犯了某法的某某篇某某章某某節,該得某某罪,全不管犯罪的人的知識不同,境遇不同,居心不同。《娜拉》戲裡有兩件冒名簽字的事:一件是一個律師做的,一件是一個不懂法律的婦人做的。那律師犯這罪全由於自私自利,那婦人犯這罪全因為他要救他丈夫的性命。但是法律全不問這些區別。請看這兩個「罪人」討論這個問題:

  (律師)郝夫人,你好像不知道你犯了什麼罪,我老實對你說,我犯的那樁使我一生聲名掃地的事,和你所做的事恰恰相同,一毫也不多,一毫也不少。

  (娜拉)你!難道你居然也敢冒險去救你妻子的命嗎?

  (律師)法律不管人的居心如何。

  (娜拉)如此說來,這種法律是笨極了。

  (律師)不問他笨不笨,你總要受他的裁判。

  (娜拉)我不相信。難道法律不許做女兒的想個法子免得他臨死的父親煩惱嗎?難道法律不許做妻子的救他丈夫的命嗎?我不大懂得法律,但是我想總該有這種法律承認這些事的。你是一個律師,你難道不知道有這樣的法律嗎?柯先生,你真是一個不中用的律師了。(《娜拉》一幕)

  最可憐的是世上真沒有這種入情入理的法律!

  第二,宗教 易卜生眼裡的宗教久已失了那種可以感化人的能力;久已變成毫無生氣的儀節信條,只配口頭念得爛熟,卻不配使人奮發鼓舞了。《娜拉》戲裡說:

  (郝爾茂)你難道沒有宗教嗎?

  (娜拉)我不很懂得究竟宗教是什麼東西。我只知道我進教時那位牧師告訴我的一些話。他對我說宗教是這個,是那個,是這樣,是那樣。(三幕)

  如今人的宗教,都是如此,你問他信什麼教,他就把他的牧師或是他的先生告訴他的話背給你聽。他會背耶穌的祈禱文,他會念阿彌陀佛,他會背一部《聖諭廣訓》。這就是宗教了!

  宗教的本意,是為人而作的,正如耶穌說的,「禮拜是為人造的,不是人為禮拜造的」。不料後世的宗教處處與人類的天性相反,處處反乎人情。如《群鬼》戲中的牧師,逼着阿爾文夫人回家去受那蕩子丈夫的待遇,去受那十九年極不堪的慘痛。那牧師說,宗教不許人求快樂;求快樂便是受了惡魔的魔力了。他說,宗教不許做妻子的批評他丈夫的行為。他說,宗教教人無論如何總要守婦道,總須盡責任。那牧師口口聲聲所說是「是」的,阿爾文夫人心中總覺得都是「不是」的。後來阿爾文夫人仔細去研究那牧師的宗教,忽然大悟。原來那些教條都是假的,都是「機器造的!」(《群鬼》二幕)

  但是這種機器造的宗教何以居然能這樣興旺呢?原來現在的宗教雖沒有精神上的價值,卻極有物質上的用場。宗教是可以利用的,是可以使人發財得意的。那《群鬼》戲裡的木匠,本是一個極下流的酒鬼,賣妻賣女都肯干的。但是他見了那位道學的牧師,立刻就裝出宗教家的樣子,說宗教家的話,做宗教家的唱歌祈禱,把這位蠢牧師哄得滴溜溜的轉(二幕)。那《羅斯馬莊》(Rosmer-sholm)戲裡面的主人翁羅斯馬本是一個牧師,後來他的思想改變了,遂不信教了。他那時想加入本地的自由黨,不料黨中的領袖卻不許羅斯馬宣告他脫離教會的事。為什麼呢?因為他們黨里很少信教的人,故想借羅斯馬的名譽來號召那些信教的人家。可見宗教的興旺,並不是因為宗教真有興旺的份值,不過是因為宗教有可以利用的好處罷了。

  第三,道德 法律宗教既沒有裁製社會的本領,我們且看「道德」可有這種本事。據易卜生看來,社會上所謂「道德」不過是許多陳腐的舊習慣。合於社會習慣的,便是道德;不合於社會習慣的,便是不道德。正如我們中國的老輩人看見少年男女實行自由結婚,便說是「不道德」。為什麼呢?因為這事不合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社會習慣。但是這班老輩人自己討許多小老婆,卻以為是很平常的事,沒有什麼不道德。為什麼呢?因為習慣如此。又如中國人死了父母,發出訃書,人人都說「泣血稽顙」,「苫塊昏迷」。其實他們何嘗泣血?又何嘗「寢苫枕塊」?這種自欺欺人的事,人人都以為是「道德」,人人都不以為羞恥。為什麼呢?因為社會的習慣如此,所以不道德的也覺得道德了。

  這種不道德的道德,在社會上,造出一種詐偽不自然的偽君子。面子上都是仁義道德,骨子裡都是男盜女娼。易卜生最恨這種人。他有一本戲,叫做《社會的棟梁》(Pillars of Society)。戲中的主人名叫褒匿,是一個極壞的偽君子;他犯了一樁姦情,卻讓他兄弟受這惡名,還要誣賴他兄弟偷了錢跑脫了。不但如此,他還雇了一隻爛脫底的船送他兄弟出海,指望把他兄弟相一船的人都沉死在海底,可以滅口。

  這樣一個大奸,面子上卻做得十分道德,社會上都尊敬他,稱他做「全市第一個公民」,「公民的模範」,「社會的棟梁」!他謀害他兄弟的那一天,本城的公民,聚了幾千人,排起隊來,打着旗,奏着軍樂,上他的門來表示社會的敬意,高聲喊道,「褒匿萬歲!社會的棟梁褒匿萬歲!」

  這就是道德!

  其次,我們且看易卜生寫個人與社會的關係。

  易卜生的戲劇中,有一條極顯而易見的學說,是說社會與個人互相損害;社會最愛專制,往往用強力摧折個人的個性,壓制個人自由獨立的精神;等到個人的個性都消滅了,等到自由獨立的精神都完了,社會自身也沒有生氣了,也不會進步了。社會裡有許多陳腐的習慣,老朽的思想,極不堪的迷信,個人生在社會中,不能不受這些勢力的影響。有時有一兩個獨立的少年,不甘心受這種陳腐規矩的束縛,於是東衝西突想與社會作對。上文所說的褒匿,當少年時,也曾想和社會反抗。但是社會的權力很大,網羅很密;個人的能力有限,如何是社會的敵手?社會對個人道:「你們順我者生,逆我者死;順我者有賞,逆我者有罰。」那些和社會反對的少年,一個一個的都受家庭的責備,遭朋友的怨恨,受社會的侮辱騙逐。再看那些奉承社會意旨的人,一個個的都升官發財,安富尊榮了。當此境地,不是頂天立地的好漢,決不能堅持到底。所以像褒匿那般人,做了幾時的維新志士,不久也漸漸的受社會同化,仍舊回到舊社會去做「社會的棟梁」了。社會如同一個大火爐,什麼金銀銅鐵錫,進了爐子,都要熔化。易卜生有一本戲叫做《雁》(The Wild Duck)寫一個人捉到一隻雁,把他養在樓上半閣里,每天給他一桶水,讓他在水裡打滾遊戲。那雁本是一個海闊天空逍遙自得的飛鳥,如今在半閣里關久了,也會生活,也會長得胖胖的,後來竟完全忘記了他從前那種海闊天空來去自由的樂處了!個人在社會裡,就同這雁在人家半閣上一般,起初未必滿意,久而久之,也就慣了,也漸漸的把黑暗世界當作安樂窩了。

  社會對於那班服從社會命令,維持陳舊迷信,傳播腐敗思想的人,一個一個的都有重賞。有的發財了,有的升官了,有的享大名譽了。這些人有了錢,有了勢,有了名譽,就像老虎長了翅膀,更可橫行無忌了,更可借着「公益」的名義去騙人錢財,害人生命,做種種無法無天的行為。易卜生的《社會的棟梁》和《博克曼》(John Gabriel Borkman)兩本戲的主人翁都是這種人物。他們錢賺得夠了,然後掏出幾個小錢來,開一個學堂,造一所孤兒院,立一個公共遊戲場,「捐二十磅金去買麵包給貧人吃」(用《社會的棟梁》二幕中話)。於是社會格外恭維他們,打着旗子,奏着軍樂,上他們家來,大喊「社會的棟梁萬歲!」

  那些不懂事又不安本分的理想家,處處和社會的風俗習慣反對,是該受重罰的。執行這種重罰的機關,便是「輿論」,便是大多數的「公論」。世間有一種最通行的迷信,叫做「服從多數的迷信」。人都以為多數人的公論總是不錯的。易卜生絕對的不承認這種迷信。他說「多數黨總在錯的一邊,少數黨總在不錯的一邊」(《國民公敵》五幕)。一切維新革命,都是少數人發起的,都是大多數人所極力反對的。大多數人總是守舊麻木不仁的;只有極少數人,有時只有一個人,不滿意於社會的現狀,要想維新,要想革命。這種理想家是社會所最忌的。大多數人都罵他是「搗亂分子」,都恨他「擾亂治安」,都說他「大逆不道」;所以他們用大多數的專制威權去壓制那「搗亂」的理想志士,不許他開口,不許他行動自由;把他關在監牢裡,把他趕出境去,把他殺了,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活活的釘死,把他捆在柴草上活活的燒死。過了幾十年幾百年,那少數人的主張漸漸的變成多數人的主張了,於是社會的多數人又把他們從前殺死釘死燒死的那些「搗亂分子」一個一個的重新推崇起來,替他們修墓,替他們作傳,替他們立廟,替他們鑄銅像。卻不知道從前那種「新」思想,到了這時候,又早已成了「陳腐的」迷信!當他們替從前那些特立獨行的人修墓鑄銅像的時候,社會裡早已發生了幾個新派少數人,又要受他們殺死釘死燒死的刑罰了!所以說「多數黨總是錯的,少數黨總是不錯的」。

  易卜生有一本戲叫做《國民公敵》,裡面寫的就是這個道理。這本戲的主人翁斯鐸曼醫生從前發現本地的水可以造成幾處衛生浴池。本地的人聽了他的話,覺得有利可圖,便集了資本造了幾處衛生浴池。後來四方的人聞了這浴池的名,紛紛來這裡避暑養病。來的人多了,本地的商業市面便漸漸發達興旺。斯鐸曼醫生便做了浴池的官醫。後來洗浴的人之中,忽然發生一種流行病症;經這位醫生仔細考察,知道這病症是從浴池的水裡來的,他便裝了一瓶水寄與大學的化學師請他化驗。化驗出來,才知道浴池的水管安的太低了,上流的污穢,停積在浴池裡,發生一種傳染病的微生物,極有害於公眾衛生。斯鐸曼醫生得了這種科學證據,便做了一篇切切實實的報告書,請浴池的董事會把浴池的水管重行改造,以免妨礙衛生。不料改造浴池須要花費許多錢,又要把浴池閉歇一兩年;浴池一閉歇,本地的商務便要受許多損失。所以本地的人全體用死力反對斯鐸曼醫生的提議。他們寧可聽那些來避暑養病的人受毒病死,卻不情願受這種金錢的損失,所以他們用大多數的專制威權壓制這位說老實話的醫生,不許他開口。他做了報告,本地的報館都不肯登載。他要自己印刷,印刷局也不肯替他印。他要開會演說,全城的人都不把空屋借他做會場。後來好容易找到了一所會場,開了一個公民會議,會場上的人不但不聽他的老實話,還把他趕下台去,由全體一致表決,宣告斯鐸曼醫生從此是國民的公敵。他逃出會場,把褲子都撕破了,還被眾人趕到他家,用石頭擲他,把窗戶都打碎了。到了明天,本地政府革了他的官醫;本地商民發了傳單不許人請他看病;他的房東請他趕快搬出屋去;他的女兒在學堂教書,也被校長辭退了。這就是「特立獨行」的好結果!這就是大多數懲罰少數「搗亂分子」的辣手段!

  其次,我們且說易卜生的政治主義。易卜生的戲劇不大討論政治問題,所以我們須要用他的《尺牘》(Letters,ed. by his son,Sigurd Ibsen,English Trans. 1905)做參考的材料。

  易卜生起初完全是一個主張無政府主義的人。當普法之戰(1870至1871年)時,他的無政府主義最為激烈。1871年,他有信與一個朋友道:

  ……個人絕無做國民的需要。不但如此,國家檢直是個人的大害。請看普魯士的國力,不是犧牲了個人的個性去買來的嗎?國民都成了酒館裡跑堂的了,自然個個是好兵了。再看猶太民族:豈不是最高貴的人類嗎?無論受了何種野蠻的待遇,那猶太民族還能保存本來的面目。這都因為他們沒有國家的原故。國家總得毀去。這種毀除國家的革命,我也情願加入。毀去國家觀念,單靠個人的情願和精神上的團結做人類社會的基本,——若能做到這步田地,這可算得有價值的自由起點。那些國體的變遷,換來換去,都不過是弄把戲,——都不過是全無道理的胡鬧。(《尺牘》第七九)

  易卜生的純粹無政府主義,後來漸漸的改變了。他親自看見巴黎「市民政府」(Commune)的完全失敗(1871),便把他主張無政府主義的熱心減了許多(《尺牘》第八一)。到了1884年,他寫信給他的朋友說,他在本國若有機會,定要把國中無權的人民聯合成一個大政黨,主張極力推廣選舉權,提高婦女的地位,改良國家教育,要使脫除一切中古陋習(《尺牘》第一七八)。這就不是無政府的口氣了。但是他自己到底不曾加入政黨。他以為加入政黨是很下流的事(《尺牘》第一五八)。他最恨那班政客,他以為「那班政客所力爭的,全是表面上的權利,全是胡鬧。最要緊的是人心的大革命」(《尺牘》第七七)。

  易卜生從來不主張狹義的國家主義,從來不是狹義的愛國者。1888年,他寫信給一個朋友說道:

  知識思想略為發達的人,對於舊式的國家觀念,總不滿意。我們不能以為有了我們所屬的政治團體便足夠了。據我看來,國家觀念不久就要消滅了,將來定有人種觀念起來代他。即以我個人而論,我已經過這種變化。我起初覺得我是那威國人,後來變成斯堪丁納維亞人(那威與瑞典總名斯堪丁納維亞),我現在已成了條頓人了。(《尺牘》第二〇六)

  這是1888年的話。我想易卜生晚年臨死的時候(1906),一定已進到世界主義的地步了。

  我開篇便說過易卜生的人生觀只是一個寫實主義。易卜生把家庭社會的實在情形都寫了出來,叫人看了動心,叫人看了覺得我們的家庭社會原來是如此黑暗腐敗,叫人看了曉得家庭社會真正不得不維新革命:——這就是「易卜生主義」。表面上看去,像是破壞的,其實完全是建設的。譬如醫生診了病,開的一個脈案,把病狀詳細寫出,這難道是消極的破壞的手續嗎?但是易卜生雖開了許多脈案,卻不肯輕易開藥方。他知道人類社會是極複雜的組織,有種種絕不相同的境地,有種種絕不相同的情形。社會的病,種類紛繁,決不是什麼「包醫百病」的藥方所能洽得好的。因此他只好開個脈案,說出病情,讓病人各人自己去尋醫病的藥方。

  雖然如此,但是易卜生生平卻也有一種完全積極的主張。他主張個人須要充分發達自己的天才性;須要充分發展自己的個性。他有一封信給他的朋友白蘭戴說道:

  我所最期望於你的是一種真益純粹的為我主義。要使你有時覺得天下只有關於我的事最要緊,其餘的都算不得什麼。……你要想有益於社會,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這塊材料鑄造成器。……有的時候我真覺得全世界都像海上撞沉了船,最要緊的還是救出自己。(《尺牘》第八四)

  最可笑的是有些人明知世界「陸沉」,卻要跟着「陸沉」,跟着墮落,不肯「救出自己」!卻不知道社會是個人組成的,多救出一個人便是多備下一個再造新社會的分子。所以孟軻說「窮則獨善其身」,這便是易卜生所說「救出自己」的意思。這種「為我主義」,其實是最有價值的利人主義。所以易卜生說,「你要想有益於社會,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這塊材料鑄造成器」。《娜拉》戲裡,寫娜拉拋了丈夫兒女飄然而去,也只為要「救出自己」。那戲中說:

  (郝爾茂)……你就是這樣拋棄你的最神聖的責任嗎?

  (娜拉)你以為我的最神聖的責任是什麼?

  (郝)還等我說嗎?可不是你對於你的丈夫和你的兒女的責任嗎?

  (娜)我還有別的責任同這些一樣的神聖。

  (郝)沒有的。你且說,那些責任是什麼。

  (娜)是我對於我自己的責任。

  (郝)最要緊的,你是一個妻子,又是一個母親。

  (娜)這種話我現在不相信了。我相信第一我是一個人正同你一樣。——無論如何,我務必努力做一個人。(三幕)

  1882年,易卜生有信給朋友道:

  這樣生活,須使各人自己充分發展:——這是人類功業頂高的一層;這是我們大家都應該做的事。(《尺牘》第一六四)

  社會最大的罪惡莫過於摧折個人的個性,不使他自由發展。那本《雁》戲所寫的只是一件摧殘個人才性的慘劇。那戲寫一個人少年時本極有高尚的志氣,後來被一個惡人害得破家蕩產,不能度日;那惡人又把他自己通姦有孕的下等女子配給他做妻子,從此家累日重一日,他的志氣便日低一日。到了後來,他墮落深了,竟變成了一個懶人懦夫,天天受那下賤婦人和兩個無賴的恭維,他洋洋得意的覺得這種生活很可以終身的。所以那本戲借一個雁做比喻:那雁在半閣上關得久了,他從前那種高飛遠舉的志氣全消滅了。居然把人家的半閣做他的極樂國了!

  發展個人的個性,須要有兩個條件。第一,須使個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須使個人擔干係,負責任。《娜拉》戲中寫郝爾茂的最大錯處只在他把娜拉當作「玩意兒」看待,既不許他有自由意志,又不許他擔負家庭的責任,所以娜拉竟沒有發展他自己個性的機會。所以娜拉一旦覺悟時,恨極他的丈夫,決意棄家遠去,也正為這個原故。易卜生又有一本戲,叫做《海上夫人》(The Lady From The Sea),裡面寫一個女子哀梨妲少年時嫁給人家做後母,他丈夫和前妻的兩個女兒看他年紀輕,不讓他管家務,只叫他過安閒日子。哀梨妲在家覺得做這種不自由的妻子,不負責任的後母,是極沒趣的事。因此他天天想跟人到海外去過那海闊天空的生活。他丈夫越不許他自由,他偏越想自由。後來他丈夫知道留他不住,只得許他自由出去。他丈夫說道:

  (丈夫)……我現在立刻和你毀約,現在你可以有完全自由揀定你自己的路子。……現在你可以自己決定,你有完全的自由,你自己擔干係。

  (哀梨妲)完全自由!還要自己擔干係!還擔干係咧!有這麼一來,樣樣事都不同了。

  哀梨妲有了自由又自已負責任了,忽然大變了,也不想那海上的生活了,決意不跟人走了(《海上夫人》第五幕)。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世間只有奴隸的生活是不能自由選擇的,是不用擔干係的。個人若沒有自由權,又不負責任,便和做奴隸一樣,所以無論怎樣好玩,無論怎樣高興,到底沒有真正樂趣,到底不能發展個人的人格。所以哀梨妲說,有了完全自由,還要自己擔干係,有這麼一來,樣樣事都不同了。

  家庭是如此,社會國家也是如此。自治的社會,共和的國家,只是要個人有自由選擇之權,還要個人對於自己所行所為都負責任。若不如此,決不能造出自己獨立的人格。社會國家沒有自由獨立的人格如同酒里少了酒麴,麵包里少了酵,人身上少了腦筋:那種社會國家決沒有改良進步的希望。

  所以易卜生的一生目的只是要社會極力容忍,極力鼓勵斯鐸曼醫生一流的人物(斯鐸曼事見上文四節);要想社會上生出無數永不知足,永不滿意,敢說老實話攻擊社會腐敗情形的「國民公敵」;要想社會上有許多人都能像斯鐸曼醫生那樣宣言道:「世上最強有力的人就是那個最孤立的人!」

  社會國家是時刻變遷的,所以不能指定那一種方法是救世的良藥:十年前用補藥,十年後或者須用泄藥了;十年前用涼藥,十年後或者須用熱藥了。況且各地的社會國家都不相同,適用於日本的藥,未必完全適用於中國;適用於德國的藥,未必適用於美國。只有康有為那種「聖人」,還想用他們的「戊戌政策」來救戊午的中國;只有辜鴻銘那班怪物,還想用二千年前的「尊王大義」來施行於二十世紀的中國。易卜生是聰明人,他知道世上沒有「包醫百病」的仙方,也沒有「施諸四海而皆準,推之百世而不悖」的真理。因此他對於社會的種種罪惡污穢,只開脈案,只說病狀,卻不肯下藥。但他雖不肯下藥,卻到處告訴我們一個保衛社會健康的衛生良法。他仿佛說道:「人的身體全靠血裡面有無量數的白血輪時時刻刻與人身的病菌開戰,把一切病菌撲滅乾淨,方才可使身體健全,精神充足。社會國家的健康也全靠社會中有許多永不知足,永不滿意,時刻與罪惡分子齷齪分子宣戰的白血輪,方才有改良進步的希望。我們若要保衛社會的健康,須要使社會裡時時刻刻有斯鐸曼醫生一般的白血輪分子。但使社會常有這種白血輪精神,社會決沒有不改良進步的道理。」1883年,易卜生寫信給朋友道:

  十年之後,社會的多數人大概也會到了斯鐸曼醫生開公民大會時的見地了。

  但是這十年之中,斯鐸曼自己也刻刻向前進;所以到了十年之後,他的見地仍舊比社會的多數人還高十年。即以我個人而論,我覺得時時刻刻總有進境。我從前每作一本戲時的主張,如今都已漸漸變成了很多數人的主張。但是等到他們趕到那裡時,我久已不在那裡了。我又到別處去了。我希望我總是向前去了。(《尺牘》第一七二)

  民國七年五月十六日作於北京

  民國十年四月二十六日改稿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62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6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包括兩岸四地、馬來西亞),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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