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易學象數論/二比用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目錄 易學象數論
◀上一巻 卷六·二比用 下一巻▶

四課中或有二、三、四課上下相剋,陽日用陽比,去陰不用;陰日用陰比,去陽不用。

假如丙寅日,功曹加酉,四課:戌丙、卯戌、未寅、子未。內卯戌爲上克下,因有下克上,故不用。用未寅、子未皆下克上,未寅爲陰比,陰陽以天盤爲主。子未爲陽比。丙陽日,故用子未爲初傳,巳子爲再傳,戌巳爲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