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林補遺/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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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頓貨物章第一百六
[編輯](以妻財為主,衰旺為憑。)
凡占頓貨,先訪脫期。有遲速之不同,取旺衰之名異,近買近賣,於本月當旺相而得財。今置後脫,於經年值休囚而有利。
置買貨物慾求利息,專看遲速之期,可覓厚薄子財。近買即賣,求目下財旺之日而利入手。今制後脫,待年餘財逢生旺之日而可入囊。
且如冬藏夏貨,宜巳午之財爻。秋放春收,喜卯寅之妻位。夏育冬魚利見水,春培秋果要逢金。
假令冬收夏發,乃夏旺於火,在四五巳午之期有財。秋置春賣,乃春旺於木,故正二月卯寅之期大吉。夏養冬魚,乃冬旺於水,是十月十一月亥子節而得利。春種秋收,乃秋旺於金,在七八月申酉之令而財可得。
買時,世克財當賤;賣時,財克世為高。兄臨月將,價不長而宜收。財值提綱,利當興而可脫。
但世克財爻、或兄臨月將、或財值休囚,皆系價值賤而貨宜買。若財爻克世或財值月建,皆屬貨價高而利倍增,各趕其時不可挫也。
內宮為目下之時,外卦乃未來之節。內強外弱,必前重而後輕。內弱外強,必前輕而後重。
凡內卦為近時,外卦為遠期,內卦旺相外卦衰,彼決見前貴後賤,外象強盛內象無氣,必然後重前輕。
置脫用子孫發動,始終嫌兄弟交重。貴賤趕時,盈虧據卜大凡脫貨制貨,最宜子動,子動生財,獨忌兄興,興則克財,大概如此據理推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