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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林補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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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卜男婚章第十一[編輯]

(以官爻為主,應象為憑。)

女卜男婚當用官,財興子靜是良緣。

女占夫,以官爻為主,官旺為佳,鬼空莫用。又嫌子動傷官,所喜財興助鬼。

妻看內爻夫看外,世為女體應為男。

女占男,反取內為婦外為夫,又以世為婦應為夫。

夫擇婦兮陰應美,婦擇夫兮陽應歡。陰陽得位方和合,縱然交錯樂長年!

夫聚婦,世陽應動為得位。女嫁男,世陰應陽為得位。或內陰外陽者,亦同。若得陰陽得位,喜悅無窮,縱然陰陽交錯,也主歡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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