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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林補遺/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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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毆爭競章第一百二十[編輯]

(以世應為主,生克為憑。)

彼我相爭世應尋,忌沖忌克喜相生。

凡占爭鬥,只把世應分為兩我,若世應行合,彼此並無大忿,亦無大損大益,倘遇克害刑沖,則爭長競短,各用機謀,故經云:欲分勝負,先將世應推詳。

日月沖身我受辱,交重克應彼遭刑。

世乃我之用爻,豈可傷克?若日辰月建衝剋世者,我必被辱。若內外動爻克應者,彼必受虧。

應爻克世他當勝,世爻克應我當贏。

應爻為彼,若克我世者,我必有虧。彼旺克我,世又衰微大受損傷。若帶官兄雀虎劫煞等神來克者,小則受辱破財,大則經官被責,莫可輕視。倘或應雖伐世,彼當衰絕之鄉,或被日辰月將沖應克世者,名曰自己受制無能害人,我雖被克決無大害,空則亦然。若世旺克應或世動克應、日辰生我克應、或動爻助我克應者,則不費心力理直勢順,大獲全功。

世空自退無相敵,應空彼避不相征。

如世爻逢旬空,乃自己理屈心辰有始無終而已,但得天乙青龍天喜吉神動扶,當有維持之力,若值兄鬼兩動,必要破財。應爻落空,乃虎頭蛇尾之事,彼必漸退,訟無了結。世應兩空,則彼此甘休,官父並衰,乃公私盡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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