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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林補遺/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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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師美惡章第一百二十二[編輯]

(以文書為主,應象為憑。)

舉訴還須擇訟師,輸贏勝負仗文書,臨空值破難舉訟,遇動逢生易起詞。

凡人興訟,必仗訟師之忠厚、刀筆之利修,方可獲勝。故以文書為主,若父母興隆生合我者,則狀易准而事亦勝。若日辰衝剋父母、或臨旬空月破、化財等類,則外有虛名,內無實學,不惟無益,抑且有害,在意難以興舉耳。

妻體動來終不准,夫身空去亦非宜。

文書為之用爻,若逢財動乃傷用象決非美辭難以聳聽。夫身者,即官鬼也,若值空亡,乃無貴主張,決不准理。卦爻之內此為大忌也。

應如克世遭欺詐,鬼若傷身反被輸,應落空亡無彼方,世逢衝破有人欺。

一卦之中,勝負全在世應之生克,如應多克世、或是鬼克世者,必然彼行欺詐之心,無益於我,反遭刑辱。應若空絕,決無奇策良詞。世逢日沖月破,須防奸人有嫉妒暗傷之禍。

交重坐印行行美,日月生文字字奇。

舉訟者,先憑文書為主,若父母發動戊日辰月建生用合用者,則積金美玉之辭,運籌帷幄之計。若父母逢空被克者,不過是孤陋寡聞,浮言淺見耳,豈堪大用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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