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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林補遺/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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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藏否章第八十三[編輯]

(以用爻為主,應象為憑。)

凡用他人應上尋,家親各有用爻分,日沖月破空亡者,臨在斯爻永不亨。

凡若用人行事、或請人代己之勞、或招人而作生涯、或託付而圖利益,如用他人,以應爻為主。若占親戚,以用象為憑。用爻若遇日辰沖、月建破、或落旬空者,皆主不成,縱成無力又不久遠,切莫用之。

用遇絕鄉終不美,世遭用克卻無情,六衝反目非賓主,用變刑傷力必輕。

倘若用爻臨絕又無生助者,此人定主無能。用來克世者,實懷欺主之心,彼非仗義之人。若卜六衝之卦,終成反目,豈得和諧?卦上用爻雖然有氣,變成克制之鄉或之墓絕,人必先勤後惰,事當有始無終。

以上七般發不犯,方言和悅又多能,若還世得他扶助,必受渠恩事有成。

應爻並用爻,不遇日沖、月破、空亡、死絕、又不克世、又不變出沖傷,本卦興之卦皆非六衝便曰賓主相投,用之有力。用爻若來生世合世者,賴以難持,周旋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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