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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令減刑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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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令減刑敕
作者:李亨 
(唐肅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44

國之用刑,兼在於慎恤,王者布澤,亦貴於乘時。所以《大易》陳規,必議緩獄;《周官》設教,遵於中典。朕躬臨寶位,憂念黎元,乾乾之心,日慎一日。況兵戎未息,征役尤繁,哀此下人,無忘夕惕。如聞州縣之內,多有纍囚,囹圄之間,動淹時序。每軫納隍之慮,常懷解網之仁。屬陽春布和,品彙鹹達,宜覃在宥之澤,俾葉生成之化。其天下見禁囚徒,死罪降流,流已下一切放免。其十惡反逆,及偽造頭首,強盜劫殺,官吏犯贓枉法等,害政既甚,在法難容,不在此限。其諸供司及作曹,非切要外,並宜減省。京畿諸色和糴,一切並停。其天下百姓,灼然單貧交不存者,緣租庸先立限長行,每鄉量降十丁。猶恐編戶之中,懸磬者眾,限數既少,或未優矜。其實不支濟者,宜令每鄉量更矜放,待資產稍成,任依常式。以天下未寧,頻申赦令,公私庶務,優恤蓋多,載覃宥過之恩,庶及措刑之美。宣示中外,知朕意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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