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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集傳纂例/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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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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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敘會例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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啖子曰:凡朝聘盟會用兵,皆有會例,今總論之。非朝聘盟會用兵,亦有列爵位之處,同用此例。天子大夫士雖微,亦在諸侯上,尊王室也。僖八年公會王人、齊侯云云盟於洮之類,是也。盟會則會主為首,用兵則主兵者為首。不以班爵也。附庸主兵,亦在列國上,邾人、鄭人伐宋是也。在隱五年。大夫主兵,則不在諸侯上,會荀偃是也。襄十六年叔老會鄭伯、荀偃云云伐許之類,是也。餘皆以國小大為次。當時失禮,故不依爵命。夷狄常在中國下,義可知也。齊太子光,或在小國上,非禮也,故因書以示譏。卿未王命者,曰某人,而在既命者下。向之會在襄十四年,齊人、宋人在衛北宮括、鄭公孫蠆上,澶淵之會在襄二十六年,晉人在鄭良霄上,非禮也,故因書以示譏。陳本在衛下,齊桓霸後莊十五十六年,乃序衛上,蓋齊桓以其近楚,故優寵之,令來屬也。杜元凱云:或問曰:諸侯之會先後何如?答曰《左氏》雲叔孫豹曰宋衛吾匹也,又曰諸侯之會,寡君未嘗後衛君。據此魯在衛上,宋先代之後,其國又大,襄公復曾一合諸侯,則衛當次在宋下。凡朝聘,同時至同行禮,則列序之,滕侯、薛侯是也隱十一年。一前一後,不同行禮,則各書之。穀伯、鄧侯是也。桓七年穀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故《穀梁》雲直,言同時也,謂四時之時也。累數皆至也。是也。凡會盟以國為地者,國主亦與會,桓二年蔡侯鄭伯會於鄧,襄二十七年晉楚會於宋之類,是也。省文從可知也。

趙子曰:凡盟會侵伐城等,前已列序而又須重言者,皆前目後凡。前目謂列序宋公、鄭伯、杞子之類,後總言諸侯,從可知也。凡公再與他國序,謂已會畢又盟。則但言諸侯盟於首止,僖五年公及齊侯云云會王世子於首止,諸侯盟於首止。諸侯盟於葵丘。義同首止,在僖九年之類,是也。魯卿再與他國序,則再言其名,豹及諸侯之大夫盟,襄二十七年叔孫豹會晉趙武、楚屈建云云於宋,辛巳豹及諸侯之大夫盟。所以然者,卿恐涉他臣,故言豹。公則無二也。不假重言公也。皋鼬之盟,再序獨言公者,以盟會異處,定四年三月公會劉子、晉侯於召陵侵楚,五月公及諸侯盟於皋鼬,即召陵諸侯也。故須言公以審之。重丘之盟,襄二十五年公會晉侯宋公云云於夷儀,八月諸侯同盟於重丘,即夷儀之諸侯。盟會亦異處,不言公者,以言同盟,並會可知也。言同,則與會者皆盟也。凡召盟而後至,則曰會盟,鄫子是也。僖十九年宋人、曹人、邾人盟於曹南,鄫子會盟於邾。召伐而後至,則曰會伐,單伯會伐宋是也。莊十四年齊人、陳人、曹人伐宋,單伯會伐宋是也。凡歸未及國而會圍,則曰遂。曹伯遂會諸侯圍許是也。僖二十八年公會晉侯云云於溫,時曹伯襄被執,晉文釋之,遂會諸侯也。亦為已舉諸侯,故但書會,從省文也。屈完不言會者,僖四年公會齊侯宋公云云伐楚,次於陘,屈完來盟於師。本非召盟,又非其君使請盟,故特異其文。凡非召盟而來,既會乃謀盟,則先言如會如師,後乃言盟袁僑,襄三年公會單子晉侯云云同盟於雞澤,陳侯使袁僑如會,戊寅叔孫豹云云及陳袁僑盟。國佐。成二年季孫行父會晉郤克云云及齊侯戰於鞍,齊師敗績,齊侯使國佐如師,己酉及國佐盟於袁婁之類,是也。凡他國自盟會,多不書卿名,唯昭二十七年晉士鞅、宋樂祁犁、衛北宮喜、曹人、邾人、滕人會於扈,定十年冬齊侯、衛侯、鄭遊速會於安甫,書名,餘皆不書,謂告辭例不具其名。於扈會為納公昭公,故獨具安甫,則不詳其事跡。三傳俱無事跡。然則外盟會不書卿名者,乃是其常,而左氏妄為義說,左氏見外盟會書人者,多言貶。何不尋前後大例乎?征伐會盟,自僖公以前諸國卿書名者至少,文公之後則多也。成公之後,齊、晉、宋、衛、陳、蔡、鄭等七國,唯三兩會書人,餘並書卿名,蓋東周之初,諸國皆不請命,及霸者漸興,則多請命以爭長,又遠事難詳,或有遺落,所謂傳聞異辭也。文、宣間三十年中,經書人者多矣,《左氏》言其名氏而言貶之,以他時雖有此類,不書為義說。夫子豈於此時偏貶諸卿?又貶之而不名,是隱其惡也,何名貶乎?凡魯與一兩國盟及用兵,而言及者,乃是魯為之主。說在盟例。若諸國大會,而盟及用兵,悉是盟主所召,故往就之,非魯起意,故悉不言及。唯僖四年雲及江人黃人伐陳,是齊所命以伐,我及江黃人同行耳,非魯主也。據上言齊人執轅濤塗,義即可知。又僖五年公及齊侯、宋公會王世子於首止,尊王世子,齊不敢為會主,故不言會齊侯,而言及也。並變例也。凡外諸侯自盟及侵伐,皆以謀主居首,義即可知,無會及之異。唯三十三年晉人及姜戎敗秦師於甗者,衍及字耳。僖三十二年衛人及狄盟,緣就狄國中,不可言衛人盟於狄故也。凡魯會盟主之盟謂大會也,若於會日便盟者,即但云某日公會某侯盟於某;若既行會禮,別日又集而盟,則書日以隔之,以明會後更盟也。文十四年公會宋公云云,癸酉同盟於新城,是也。與他國戰亦然。凡戰伐,例書日。若不行會禮,但合戰,則雲某日會某及某戰。成二年鞍戰,是也。若先行會禮,別日合戰,則書日以隔之。桓十三年公會紀鄭及齊戰,是也。若魯與他國同侵伐,不行會禮,而便侵伐者,則但言會某伐某。桓十六年公會宋公伐鄭之類也。若成會禮,而後往伐,則書曰會於某伐某。桓十五年公會宋公云云於袲,伐鄭之類,是也。此並略舉大綱,以示常例。但文異者,即皆有義,各自見本傳矣。

○軍旅例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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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六年:秋八月,壬午,大閱。三傳並雲閱兵車也。《穀梁》又雲平而修戎事,非正也。

莊八年:春,甲午治兵。《穀梁》雲治兵而陳、蔡不至,言得備敵之道也。夏,師及齊師圍郕,郕降於齊師。秋,師還。以告廟,故書,記是以著非。三十一年:六月,齊侯來獻戎捷。當為齊人,文誤。

僖二十一年:冬,楚人使宜申來獻捷。《左氏》雲諸侯不當相遺俘。《公羊》雲貶楚子詐宋,故稱人。同年上有伐宋,知是宋捷,故不言宋。

成元年:三月,作丘甲。《穀梁》雲甲非人人之所能為,令丘作甲,譏之也。

襄十一年:春,王正月,作三軍。《公》《穀》皆云不當作也。昭五年:春,王正月,舍中軍。譏作舍自己也。

啖子曰:凡軍旅,國之所以安危也,故紀其善否焉。統論書軍旅之意。觀民以定賦,賦不過什一。量賦以製用,於是經之以文,董之以武,使文足以經綸,武足以禦寇。故靜以自保,則為禮樂之邦;動而救亂,則為仁義之師。是以天子六軍,軍亦師也,萬二千五百人為軍,二千五百人為師。傳或稱六軍,或六師,蓋六卿分管為名,人數不必常定。大國三之一,謂置二軍。小國半大國,謂一軍也。數不必常,所以示稱也。言軍數與人力相稱。因蒐狩以訓之,習武備也。有事則聚之,無事則散之。今政弛民困,而增虛名以奉私慾,危亡之道也。譏作三軍。

○蒐狩例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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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八年:秋,蒐於紅。非時也。十一年:夏,大蒐於比蒲。二十二年:春,大蒐於昌間。

定十三年:夏,大蒐於比蒲。十四年:秋,大蒐於比蒲。已上譏失禮,而大為之。

啖子曰:蒐,閱車馬,逐田獵,示威武也。《公羊》曰:蒐,簡車徒。是也。蒐狩合禮者,常事不書,非時及越禮而為之,則書以示譏也。或曰,言春包今之正月,言夏包今之二月三月,皆不失時也;書春秋者,非時也。

桓四年:春正月,公狩於郎。《公羊》雲譏遠也。

莊四年:冬,公及齊人狩於郜。與鄰國臣狩,非禮也,況仇國乎。

僖二十八年:冬,天王狩於河陽。為晉文避召天王之名也,三傳意同。哀十四年:春,西狩獲麟。西狩常事,為麟,故書之。

趙子曰:四時之田,其事各殊,其名亦異。春以閱武擇材,故以蒐為稱。夏以為苗除害,故以苗為名。秋則順天時以殺物,故以獮為義。冬則因守禽獸以習戰,故以狩為目。《左氏》曰春蒐、夏苗、秋獮、冬狩,是也。《周禮》《爾雅》並同此說。《公羊》則曰,春曰苗,秋曰蒐,冬曰狩。《穀梁》則曰,春曰田,夏曰苗,秋曰蒐,冬曰狩。《公羊》《穀梁》冬狩秋蒐並同;而苗,則《公羊》在春,《穀梁》在夏;《公羊》則夏時無名,《穀梁》則春曰田。田者,四時獵之總名,不當專在於春,故非也。《公羊》之義,夏時務農不苗,然則自非警急及有獸害苗,則不苗也。

○賦稅例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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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十五年:秋,初稅畝。《公羊》雲,譏履畝而稅之也。

成元年:三月,作丘甲。《公羊》雲,唯工人解作甲;使丘作甲,非也。哀十二年:春,用田賦。以田多少出軍賦也。

趙子曰:賦稅者,國之所以治亂也,故志之。統綸書賦稅之意。民,國之本也,取之甚,則流亡,國必危矣,故君子慎之。有國者慎賦稅。

○興作例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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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及築台囿五,城邑二十四隱七年:夏,城中丘。九年:夏,城郎。桓五年:夏,城祝丘。十六年:冬,城向。

莊元年:秋,築王姬之館於外。二十八年:冬,築郿。二十九年:冬,城諸及防。三十一年:春,築台於郎。夏,築台於薛。冬,築台於秦。三十二年:春,城小穀。在它國例。

僖二年:春,城楚丘。在它國例。文七年:春,遂城郚。十二年:冬,季孫行父城諸及鄆。宣八年:冬,城平陽。成四年:冬,城鄆。九年:冬,城中城。十八年:秋,築鹿囿。

襄七年:夏,城費。十三年:冬,城防。十五年:夏,季孫宿、叔孫豹帥師城成郛。十九年:冬,城西郛,城武城。昭九年:冬,築郎囿。

定六年:冬,城中城。十三年:夏,築蛇淵囿。十四年:城莒父及霄。十五年:冬,城漆。

哀三年:夏,季孫斯、叔孫州仇帥師城啟陽。有晉難也。四年:夏,城西郛。五年:春,城毗。六年:春,城邾瑕。○雜興作

莊九年:冬,浚洙。二十九年:春,新延廄。

僖二十年:春,新作南門。《左氏》雲不時,《穀梁》雲譏加其度。

文十六年:秋,毀泉台。《公羊》雲,先祖為之,已毀之,不如勿居而已。

定二年:冬,十月,新作雉門及兩觀。十二年:夏,叔孫州仇帥師墮郈。義見下文。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墮費。《公羊》雲夫子之謀,又雲墮,正也。

啖子曰:凡土功,皆當以農隙之時。若有難,亦有非時。城者,非得禮也。《穀梁》云:凡城之志,皆譏也。此說非也。凡城,國之急也,但問時與不時,不應一切是譏。浚洙作兩觀延廄之類,皆當從土功之時。王姬之館,以非常,不論不時也。新作南門,《左氏》雲不時也,凡啟塞從時。謂作門戶為啟,當用春分以後;城郭為塞,當用秋分以後;順天時以開閉也。延廄莊二十九年春,又曰不時也,凡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謂春分、秋分。亦言馬春分入廄,秋分入牧,縱馬合依時出入,新廄何妨用農隙之時。既非開閉之物,又何象乎?故皆不用此義。墮費及郈,毀泉台,亦以非常書。毀,全除之也。墮,但損之,令不周爾。城與築義,見凡例篇。

○城他國

莊三十二年:春,城小穀。《左氏》雲,為管仲城之,不繫齊,非為齊也。說具本傳註中。

僖元年:夏六月,齊師、宋師、曹師城邢。來告故書。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穀梁》雲,楚丘,衛邑也;不言城衛,衛未遷也。十四年:春,諸侯城緣陵。前年會咸之諸侯,不列序,前日也。緣陵,杞邑也;不言杞,與楚丘同。

襄二年:冬,遂城虎牢。

襄二十九年:夏,仲孫羯會晉荀盈、齊高止、宋華定、衛世叔儀、鄭公孫段、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

昭三十二年:冬,仲孫何忌會晉韓不信、齊高張、宋仲幾、衛世叔申、鄭國參、曹人、莒人、邾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城成周。

啖子曰:凡興作必書,重民力也。動眾則皆書之。觀其時,而是非昭矣。書秋夏,則知非時;書春冬,則知得時。凡外興作,《春秋》不書;關於魯及來告,故書之。

○改革例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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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五年:九月,考仲子之宮,初獻六羽。義見郊廟例。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於太廟,躋僖公。義見郊廟例。宣十五年:秋,初稅畝。義見賦稅例。

成元年:三月,作丘甲。義見賦稅例。六年:二月,辛巳,立武宮。義見郊廟例。襄十一年:春,王正月,作三軍。義見軍旅例。昭五年:春,王正月,舍中軍。義見軍旅例。

定元年:秋,立煬宮。義見郊廟例。八年:冬,從祀先公。義見郊廟例。哀十二年:春,用田賦。義見賦稅例。

趙子曰:凡變常之事皆書。《公》《穀》皆云用者不宜用也,用田賦是也;作者不宜作也,作三軍是也,立者不宜立也,立武宮、煬宮是也。凡改舊而遂以為常者,則曰初稅畝及六羽是也。言自此始,而常行也。躋僖公、作三軍,不言初者,暫作暫用,非常行也。又云:法者,以保邦也,中才守之,久而有敝,況淫君邪臣,從而壞之哉?故革而上者比於治,革而下者比於亂。謂從逾製。察其所革,而興亡兆矣。此統論《春秋》中凡改革事悉書之意。

○慶瑞例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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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三年:冬,有年。《公羊》雲僅有年。宣十六年:冬,大有年。《公羊》雲豐年也。哀十四年:春,西狩獲麟。

趙子曰:符祥者,天地所以人也,是以志之。統綸書符瑞之意。國有政理,則神祇之以祥驗也。至如獲麟,則孔子之應祥,非為魯也。凡豐年,告於宗廟,勤民而敬先也。見其告廟,則表其憂念人庶、尊敬祖考之心。故書之,記是以著非也。告廟為是,故書之,則知不書為不告,非也。《公羊》雲喜有年。按,合禮,故書,以表他年之不書為怠慢。此存禮以示後世,豈獨為喜哉!二百四十二年,唯兩度書之,足知他年不告廟耳,不應豐年如此之少也。

○災異例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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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食三十六隱三年:春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十七年: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莊十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二十六年:冬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

僖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十二年:春三月,庚午,日有食之。十五年:夏五月,日有食之。

文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

宣八年: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十年: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

成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襄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十五年:秋八月,丁巳,日有食之。二十年: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二十三年春王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昭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定五年:春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地震

文九年:九月,癸酉,地震。襄十六年:五月,甲子,地震。昭十九年:五月,己卯,地震。二十三年:八月,乙未,地震。

哀三年:四月,甲午,地震。○震電隱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電。

僖十五年: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廟。○山崩僖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

成五年:夏,梁山崩。○星異

莊七年:夏四月,辛卯,夜恆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啖子曰:為奔流者眾,如雨之多。《詩》曰眾多如雨,傳曰謀臣如雨,皆言多也。

昭十七年:冬,有星孛於大辰。又,十四年,有星孛入於北斗。

哀十三年,冬十一月,有昆孛於東方。十四年:冬,有星孛。案,此條《左氏》錄魯史之文,陸氏列入之,誤。○火災

桓十四年:秋八月,壬申,禦廩災。莊二十年:夏,齊大災。僖二十年:五月,乙巳,西宮災。

宣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趙子曰:以樂器之所藏,見周之所司無人焉,示譏焉耳。成三年:二月,甲子,新宮災,三日哭。襄九年:春,宋災。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災。

昭九年:夏四月,陳災。十八年:夏五月,壬午,宋、衛、陳、鄭災。定二年:夏五月,壬辰,雉門及兩觀災。

哀三年:五月,辛卯,桓宮、僖宮災。四年:六月,辛丑,亳社災。○大水桓元年:秋,大水。十三年:夏,大水。

莊七年:秋,大水。十一年:秋,宋大水。二十四年:秋,大水。二十五年:秋,大水,鼓用牲於社於門。宣十年:秋,大水。成五年:秋,大水。

襄二十四年:秋,大水。○大雨雹僖二十九年:秋,大雨雹。

昭三年:冬,大雨雹。四年:春,王正月,大雨雹。○大雨雪隱九年:三月,庚辰,大雨雪。桓八年:冬十月,雨雪。

僖十年:冬,大雨雪。○無冰桓十四:年,春無冰。成元年:二月,無冰。

襄二十八年:春,無冰。○雨木冰

成十六年:春,王正月,雨木冰。○不雨莊三十一年:冬,不雨。趙子曰:凡經時不雨,告廟則書。

僖二年:冬十月,不雨。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

文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於秋七月。十年: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十三年: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大旱

僖二十一年:夏,大旱。

宣七年:秋,大旱。○螽

桓五年:秋,螽。杜預曰:蚣蝑之屬。按,《爾雅》,蚣蝑乃斯螽,俗呼蹐,未知是何物。僖十五年:八月,螽。

文三年:秋,雨螽於宋。趙子曰:自空而下,又多,有似雨耳。有雨毛、雨血、雨土,皆此類。《穀梁》義非。八年:冬,螽。宣六年:八月,螽。十三年:秋,螽。十五年:秋,螽。

襄七年:八月,螽。

哀十二年:十二月,螽。十三年:九月,螽。十二月,螽。○螟隱五年:九月,螟。八年:九月,螟。

莊六年:秋,螟。○饑宣十年:冬,饑。十五年:冬,饑。

襄二十四年:冬,大饑。○麋

莊十七年:冬,多麋。○蝝

宣十五年:冬,蝝生。○蜚

莊二十九年:秋,有蜚。○蜮

莊十八年:秋,有蜮。○隕石蠲〈抃〉退飛

僖十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隕石於宋,五。是月,六蠲退飛過宋都。○鴝鵒

昭二十五年:夏,有鴝鵒來巢。○霜僖三十三年:十二月,隕霜不殺草,李梅實。

定元年冬:十月,隕霜殺菽。○無麥無麥禾莊七年:秋,無麥苗。二十八年:冬,大無麥禾。

已上陸淳辭亡。案,陸淳字誤,當作啖趙。它篇多言啖趙之辭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