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二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外觀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及《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精神,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要求,經市人民政府核定,現將第二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0處)予以公布。請各級各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切實加強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積極推動我市文物保護事業健康發展。
附件:曲靖市第二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公布名單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日
附件
曲靖市第二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公布名單
一、古遺址(共計7處)
[編輯]序號 | 名稱 | 時代 | 地址 |
---|---|---|---|
1 | 小田壩營盤遺址 | 明代至清代 | 會澤縣火紅鄉 |
2 | 白塔內古城 | 元代 | 陸良縣板橋鎮 |
3 | 淑龍山寨城遺址 | 明代 | 羅平縣鍾山鄉 |
4 | 沙寨營盤山城址 | 元代 | 富源縣富村鎮 |
5 | 老廠溝鑽礦洞遺址 | 清乾隆至嘉慶 | 會澤縣上村鄉 |
6 | 三寶銀子山城址 | 漢代 | 麒麟區三寶鎮 |
7 | 法窩岩洞遺址 | 新石器時代 | 宣威市寶山鎮 |
二、古墓葬(共計3處)
[編輯]序號 | 名稱 | 時代 | 地址 |
---|---|---|---|
8 | 終南山和尚墓群 | 清代至「中華民國」 | 陸良縣馬街鎮 |
9 | 河東堡火葬墓群 | 宋代至清代 | 陸良縣板橋鎮 |
10 | 黃泥堡青銅墓地 | 春秋至漢代 | 麒麟區越州鎮 |
三、古建築(共計14處)
[編輯]序號 | 名稱 | 時代 | 地址 |
---|---|---|---|
11 | 樂峰天主教堂 | 清代 | 羅平縣富樂鎮 |
12 | 浙溪書院 | 清代 | 羅平縣富樂鎮 |
13 | 東嶽宮大殿 | 明代至清代 | 陸良縣中樞鎮 |
14 | 黑橋 | 唐代至清代 | 霑益縣西平鎮 |
15 | 塊擇河大橋 | 清代 | 富源縣富村鎮 |
16 | 抹閣橋 | 清代 | 富源縣黃泥河鎮 |
17 | 二道巷九號張氏住宅 | 清末 | 會澤縣金鐘鎮 |
18 | 江底鐵索橋 |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 | 會澤縣迤車鎮 |
19 | 金鐘山文昌宮 | 清雍正五年(1727年) | 會澤縣金鐘鎮 |
20 | 石鼓福海橋 | 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 | 會澤縣金鐘鎮 |
21 | 鍾屏街西來寺 |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 | 會澤縣金鐘鎮 |
22 | 五聯天主教堂 | 清光緒六年(1880年) | 麒麟區三寶鎮 |
23 | 小河三官橋 | 清嘉慶十三年(1808年) | 馬龍縣王家莊鎮 |
24 | 舊堡天水祠 | 清宣統二年(1910年) | 宣威市倘塘鎮 |
四、古代石刻(共計2處)
[編輯]序號 | 名稱 | 時代 | 地址 |
---|---|---|---|
25 | 五峰山石雕像 | 民國初年 | 陸良縣馬街鎮 |
26 | 如意龍潭禁樹碑 | 清乾隆至咸豐 | 陸良縣馬街鎮 |
五、近現代史跡及代表性建築物(共計14處)
[編輯]序號 | 名稱 | 時代 | 地址 |
---|---|---|---|
27 | 羅平革命烈士紀念碑 (含抗戰陣亡將士紀念碑) |
「中華民國」至中華人民共和國 | 羅平縣羅雄鎮 |
28 | 魯布革水電站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羅平縣魯布革鄉 |
29 | 羊者窩吳氏宅院 | 「中華民國」 | 羅平縣羅雄鎮 |
30 | 永康橋 | 民國9年(1920年) | 羅平縣鍾山鄉 |
31 | 黎家壩村李氏民居 | 「中華民國」 | 師宗縣葵山鎮 |
32 | 梅建安家宅 | 民國7年(1918年) | 陸良縣中樞鎮 |
33 | 劉苑梅家宅 | 民國30年(1941年) | 陸良縣馬街鎮 |
34 | 中國人民解放軍 滇桂黔邊縱三支隊隊部舊址 |
民國初年 | 陸良縣龍海鄉 |
35 | 馬武安家公館 | 民國34年(1945年) | 會澤縣金鐘鎮 |
36 | 侯氏宗祠 | 民國28年(1939年) | 宣威市落水鎮 |
37 | 虎頭山紅軍烈士陵園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宣威市來賓鎮 |
38 | 攀枝嘎農業學大寨遺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宣威市普立鄉 |
39 | 原中心小學校址 | 民國28年(1939年) | 霑益縣白水鎮 |
40 | 多樂張氏宅院 | 「中華民國」 | 富源縣中安鎮 |
註:撤銷曲靖市第一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五聯紅軍宣傳標語」,合併入曲靖市第二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五聯天主教堂」。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