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張軍 2022年10月28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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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根據本次會議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請審議。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保護好未成年人,是在做「守心」的工作,「守」的不僅是億萬家庭的幸福生活,更是紅色江山根基永固、黨和人民事業薪火相傳。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指出「培養好少年兒童是一項戰略任務,事關長遠」,特別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社會各界都要重視培育未來、創造未來的工作,關心愛護少年兒童」。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在未成年人保護大格局中肩負重要責任。去年6月,黨中央製發《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強化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完善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的保護體系」。各級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切實增強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不斷加強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傾情守護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長,保障黨和人民事業永續發展。
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面臨的新情況
[編輯]近年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未成年人保護力度不斷加大,但隨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未成年人實施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下合稱涉未成年人犯罪)也呈現新的複雜情況,暴露出一些深層次問題,深刻警醒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須與時俱進、法治建設須不斷加強。
(一)未成年人犯罪總體呈上升趨勢。犯罪數量上升。2018年至2021年,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24.9萬人,年均上升8.3%;今年1月至9月,受理審查起訴5.6萬人,同比又上升6.4%。低齡犯罪上升。起訴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從2018年3534人上升至2021年5334人,占同年起訴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從8.9%上升至15.1%,今年1月至9月達17.3%。特別是個別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等惡性犯罪,情節極為惡劣,社會反映強烈。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時回應社會呼聲,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針對性下調未成年人實施惡性犯罪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核准追訴,對經審查決定不予核准的,一律督促送專門學校從嚴矯治教育。犯罪類型集中。2018年至今年9月,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居前六位的分別是盜竊、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搶劫、強姦和故意傷害,六類犯罪人數占受理總數的76.5%。
(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續上升。2018年至2021年,檢察機關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2萬人,年均上升6.1%。性侵已成侵害未成年人最突出犯罪。2019年至2021年,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從4.6萬人上升至5.2萬人,年均上升6.3%;其中,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被害人占56.5%。
(三)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制度和保護責任尚待充分落實。涉未成年人犯罪不僅是重要的司法問題,更是突出的社會問題。各類涉未成年人犯罪與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制度和相關主體的保護責任須進一步落實密切相關。一些未成年人家庭監護缺失、監護不力。2018年至今年9月,未成年人脫離家庭後實施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48%。一些未成年人輟學失管。2018年至今年9月,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的涉罪未成年人中,未完成小學階段義務教育的3萬人,占9.9%。一些經營場所無視法定責任。近年來,一些住宿、娛樂等場所違反法律法規,允許未成年人隨意出入,成為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高發地。2018年至今年9月,檢察機關起訴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發生在賓館、酒店等住宿經營場所的占31.5%,有的省份甚至高達50%。隨着電競酒店、密室逃脫等新興業態的快速發展,配套監管尚未跟上,給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帶來更大挑戰。一些網絡亂象誘發甚至教唆犯罪。信息網絡技術飛速發展,給學習、生活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虛假、低俗、色情、暴力等信息充斥其間,成為誘發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未成年人遭受網絡侵害問題突出。2018年至今年9月,利用網絡對未成年人實施「隔空猥褻」和線上聯繫、線下侵害的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15.8%。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利用網絡實施犯罪不斷上升。2018年至2021年,起訴此類犯罪從1127人上升至2853人,年均上升36.3%。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心理疏導、矯治改造工作有待加強。2018年至今年9月,檢察機關起訴的涉罪未成年人中,受過刑事處罰後在未成年階段又重新犯罪的9905人,占5.9%,表明涉罪未成年人矯治改造工作統籌抓、個性化和實效性還需加強。
針對上述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針對性地強化立法保障,專門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簡稱未成年人「兩法」),確立了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六位一體」未成年人保護大格局,為全面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撐;國務院專門成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帶動省、市、縣三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全覆蓋,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檢察機關全過程參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修訂後未成年人「兩法」進一步明確檢察機關對涉未成年人訴訟活動、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預防等工作的法律監督職責,賦予更重政治責任。在黨中央高度重視下,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專設未成年人檢察職能部門,地方檢察機關跟進落實,已有2207個檢察院設立未成年人檢察機構。各級檢察機關積極作為,強化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護,能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職責,充分釋放未成年人檢察制度效能,攜手政法各機關、政府有關部門、群團組織、社會力量,共同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境。
二、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主要做法
[編輯]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全社會盡責共畫「同心圓」。檢察機關攜手各方力量,認真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的「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不斷更新理念、完善機制、建強隊伍,推動新時代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心智還不成熟、人格尚未定型。大多數未成年人犯罪在一念之間,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惡向善。對涉罪未成年人既須依法懲戒,更要教育幫扶,重在轉化挽救。檢察機關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情懷,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把「保護、教育、管束」一體落實到位,力阻重新犯罪。一方面,堅持嚴管厚愛,以司法溫度充分釋放司法政策效果。從最有利於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出發,統籌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提出適用緩刑建議。今年1月至9月,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訴率分別為66.6%、57.6%,高出整體刑事犯罪24.8個、32.4個百分點,較2018年同期上升32.2個、34.4個百分點。充分發揮附條件不起訴的特殊預防和矯治功能,對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侵犯財產或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犯罪,情節輕微,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具有悔罪表現的未成年人,在設置的考驗期內,遵守監督管理規定,沒有發生新的違法犯罪,就不再起訴,儘可能避免貼上犯罪「標籤」。2018年至今年9月,附條件不起訴6.3萬人,適用率由12.2%上升至36.6%;通過設置個性化附帶條件並全程監督考察,提升精準幫教實效,超過97%的被附條件不起訴未成年人走上正途。未成年人劉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檢察機關依法對其附條件不起訴並開展幫教,引導劉某正確發揮網絡技術特長,協助公安機關破獲一起特大網絡傳銷案件,未成年人網絡「黑客」變「白客」。另一方面,堅持寬容不縱容,把依法懲治作為特殊形式的教育挽救。對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護、依法從寬,決不是一味縱容。對主觀惡性深、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堅決依法懲治,既讓涉罪未成年人感受法治威嚴,也警示教育社會和相關責任主體。2018年至今年9月,共起訴16.9萬人;對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內違反規定、拒不悔改的,依法起訴1877人。
(二)堅持「零容忍」,從嚴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守的是社會底線。檢察機關會同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堅持依法從嚴懲治,2018年至今年9月,起訴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審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4.7萬人,占判決總人數的42%,高出整體刑事犯罪24.3個百分點。對重罪輕判、量刑畸輕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出抗訴1065件,法院已改判486件。在依法懲治的同時,結合監督辦案,引領更新完善司法理念和辦案規則。針對成年人拉攏、誘迫未成年人參與有組織犯罪,製發一律依法從嚴追訴、從重提出量刑建議的檢察政策並督導落實。伴隨掃黑除惡鬥爭縱深推進,一些與黑惡勢力犯罪密切相關的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未成年人賣淫犯罪被查處,2021年起訴該類犯罪2841人,較2018年上升64.3%。針對校園暴力,發布指導性案例,明確成年人遇到未成年人欺凌弱小,制止無效,可以對正在施暴者進行正當防衛,不應視而不見、路過不管。針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多發,以典型案例引領法律適用規則不斷完善。齊某強姦、猥褻多名女童,拒不認罪,僅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後,改判無期徒刑,並結合辦理此案,促進完善辦案規範,明確在集體宿舍實施猥褻犯罪,應認定為在公共場所當眾犯罪,依法加重處罰。針對一些「大灰狼」通過網絡聊天,脅迫女童自拍裸照上傳,嚴重侵害兒童人格尊嚴和身心健康,2018年發布指導性案例,確立無身體接觸猥褻行為視同線下犯罪的追訴原則。至今年9月,起訴利用網絡「隔空猥褻」未成年人犯罪1130人。徐某利用某APP私信功能,打着贈送禮品、參加比賽等幌子,誘騙多名兒童發送裸體照片、視頻,檢察機關以猥褻兒童罪對其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
(三)加強「雙向保護」,幫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融入社會。幫助未成年人從實施犯罪的迷途或遭受侵害的陰影中走出來,重新融入社會,是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必須擔起的司法責任。檢察機關堅持「雙向保護」,既用心幫教涉罪未成年人,又全力關愛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一方面,把傾心幫教貫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辦理始終,力促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改過自新。會同公安機關、人民法院、相關社會組織等一體落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別程序,結合辦案全面落實社會調查制度,實現訊問時法定代理人、合適成年人到場全覆蓋。充分了解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環境、成長經歷、一貫表現等情況,有針對性制定幫教方案,積極開展訴前觀護幫教、不起訴跟蹤幫教,用心用情感化挽救。2020年至今年9月,共有3747名涉罪未成年人經檢察機關攜手各方幫教知錯悔改,努力學習考上大學。加強涉罪未成年人刑事執行監督,2018年至今年9月,監督糾正與成年人混管混押6313人,防止再受「二次感染」。今年,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組織對2個未成年犯管教所開展跨省交叉巡迴檢察,既監督監管執法問題,更督促提升幫教質效。另一方面,更加注重未成年被害人權益保護,幫助走出困境、擁抱陽光。會同公安機關、婦聯等推行「一站式」詢問、救助機制,檢察官、警察、醫務人員、心理諮詢師等同步介入,一次性完成證據收集、受害身體檢查等工作,及時開展心理疏導,避免反覆詢問取證對未成年人造成「次生傷害」。目前,已建成2053個「一站式」辦案場所。針對一些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後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專門出台檢察政策,加強司法救助工作。2018年至今年9月,救助未成年被害人3.4萬人5億餘元,會同教育、民政等部門綜合落實心理疏導、身體康復、生活安置、復學就業等多元救助,助力重歸快樂生活。
(四)深化融合履職,加強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一些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暴露出涉未成年人民事權益保障、行政監管以及公益保護等多領域存在的綜合責任落實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以推進未成年人檢察專業化建設為契機,創新部署未成年人檢察業務集中統一辦理,把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案件,歸口未成年人檢察機構統一辦理,打好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組合拳」。各級檢察機關在涉未成年人案件辦理中綜合審查有無犯罪侵害發生、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確認為刑事案件的,同時研判涉案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權益及公共利益是否遭受損害,更加注重系統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未成年人民事檢察工作中,深入貫徹民法典,着力加強對涉未成年人權益的婚姻家庭、監護、繼承、人格權糾紛及撫養費優先執行等民事案件法律監督。針對監護侵害、監護失職等問題,重點加強監護監督。2021年受理撤銷監護人資格監督申請758件,同比上升70%;對符合撤銷條件的,支持起訴464件,同比上升49.2%。未成年人行政檢察工作中,加大對涉未成年人權益行政訴訟案件監督力度,通過檢察聽證、司法救助、促成和解等方式,切防程序空轉,促進實質性化解涉未成年人行政爭議224件。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檢察工作中,聚焦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網絡傳播黃賭毒、少兒圖書宣揚暴力內容等痛點難點問題,加大公益訴訟辦案力度。2021年立案6633件,是2020年的4.2倍;今年1月至9月立案7045件。北京、河北、上海、山東、陝西等地探索設立未成年人公益訴訟觀察員制度,發動社會力量發掘線索、加強保護。未成年人文身的潛在和現實危害極大,家長、學校多有反映,江蘇、浙江等地檢察機關以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推動禁止為未成年人文身。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專題報告,引起高度重視,國家層面出台治理辦法,明確規定任何企業、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從源頭解決此類問題。
(五)做實訴源治理,實現未成年人保護治罪與治理並重。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每一個孩子走上犯罪歧途,每一個孩子遭受侵害,都讓家庭痛苦、社會痛心。深化治理、源頭預防,是最實最有效的保護。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不能止於辦好個案,更重要的是針對個案、類案發生的原因,做實訴源治理,力防相關案件反覆發生。針對校園安全問題,2018年向教育部發出「一號檢察建議」。4年來,檢察機關攜手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等「沒完沒了」抓落實,積極參與校園安全專項整治,促推建立完善預防性侵害、性騷擾、防控校園欺凌等工作機制,協同查訪中小學校、幼兒園11萬所,監督整改安全隱患1.5萬個。「一號檢察建議」落實情況被納入全國校園安全常態化督查範圍。2021年起訴校園暴力和欺凌犯罪1062人,較2018年下降76.9%;今年1月至9月起訴491人,同比又下降37.8%。針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發現難、發現晚問題,推廣浙江、河南、湖北等地經驗,2020年會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強制報告、入職查詢制度,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納為法律規定。通過強制報告,已辦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700餘件,對不履行報告義務的督促追責400餘人;推動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開展入職查詢1000餘萬人次,解聘有前科劣跡人員4400餘人,讓隱匿的「大灰狼」無所遁形。湖南檢察機關辦理一起校園性侵案件時發現,某小學兩名負責人知情隱瞞,不查不報,導致罪犯繼續實施犯罪行為,兩名負責人被依法以瀆職犯罪追究刑事責任。針對未成年罪犯刑滿釋放後因「標籤效應」難以融入社會,認真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實施辦法,細化封存工作的責任主體、具體程序等,確保制度落到實處。2018年至今年9月,共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記錄10.6萬人次。針對農村留守兒童等更易遭受侵害,部署開展「檢愛同行——法治進鄉村」全國巡講活動,重點面向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促進增強鄉村兒童自護意識及家庭法治意識。
(六)依法能動履職,以司法保護助推「六大保護」融通發力。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六大保護」相互融合、協同發力。檢察機關堅持監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以司法保護、能動履職助推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保護形成「化學反應」,讓「1+5>6」,共同把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做得更實。積極融入家庭保護。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會同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印發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意見,發布典型案例,推動對「問題父母」進行家庭教育指導。針對嚴重監護失職、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等,創新建立「督促監護令」制度,2021年至今年9月製發5.7萬餘份,有力促進「甩手家長」依法帶娃。主動融入學校保護。會同教育部落實「法治教育從娃娃抓起」,製發專門規定,全面推進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全國3.9萬餘名檢察官在7.7萬餘所學校擔任法治副校長,實現四級檢察院檢察長全覆蓋。會同教育部開展為期三年的「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編寫《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全書》,連續5年聯合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製作播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節目《守護明天》,精心製作微電影、微視頻、微動漫等法治宣傳作品,以中小學生喜聞樂見的方式促進學法、懂法、守法。紮實融入社會保護。針對賓館、酒店等場所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高發問題,助力公安機關、市場監管等部門對6.6萬餘家住宿經營場所進行排查,對其中1.1萬餘家疏於履行社會保護義務的進行處罰、督促整改。與共青團中央簽署合作框架協議,持續加強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建設。會同民政部、共青團中央制定首個《未成年人司法社會工作服務規範》國家標準,倡導、支持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有力融入網絡保護。針對一個時期以來的網絡亂象,2020年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出「六號檢察建議」,抄送公安部等部門,促請、配合相關部門淨化未成年人成長網絡環境。浙江檢察機關針對有的網絡平台侵犯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推動行業整改。最高人民檢察院結合辦案向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提出淨化網絡工作建議,合力築牢未成年人網絡安全「防火牆」。全面融入政府保護。積極履行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推動將司法保護納入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要點及重點實事共抓落實。會同民政部推進基層檢察機關與民政部門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深度合作試點,加大未成年人監護保障、關愛幫扶力度,打通未成年人保護「最後一公里」。一些地方檢察機關會同政府職能部門加強對殘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權和孤獨症兒童康復訓練權益的公益司法保護,不讓一個孩子在成長路上掉隊。
(七)加強隊伍素能建設,不斷提升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水平。堅持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抓實融為一體的政治與業務建設,提升監督辦案能力。2018年至今年9月,最高人民檢察院針對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制定司法解釋性質文件4件,發布指導性案例3批13件、典型案例14批75件,編寫未成年人檢察業務教材,舉辦專題培訓15期,力促未成年人檢察官當好「四大檢察」業務「全科醫生」,湧現出重慶「莎姐」、四川成都「亮晶晶」、福建泉州「刺桐花」等一批深受群眾歡迎的未成年人檢察優秀團隊。加快建設「數字未檢」,上線運行未成年人檢察信息化系統,推出一批未成年人檢察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以「數字賦能」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質效。
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編輯]近年來,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雖取得一些進展,但與黨中央和人民群眾更高要求、黨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時代未成年人保護和教育成長更重任務相比,檢察履職還有不小差距。一是以「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引領檢察履職還有欠缺。履職中存在對這一原則把握不實,新時代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理念、政策、措施等落實力度和效果參差不齊,未成年人特殊保護、優先保護在一些方面還不到位。二是綜合運用「四大檢察」職能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還有差距。履職中囿於以往辦案習慣,更熟悉並滿足於未成年人刑事保護工作,主動發現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權益及公共利益保護突出問題的意識不強、能力跟不上。三是以檢察履職融入其他「五大保護」還不夠有力有效。聯動相關部門對失職家長開展家庭教育指導還不夠。對不履行強制報告義務、不按規定開展入職查詢等問題,監督追責、推動整改還有不足。對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參與司法保護工作推動融合不夠。對辦案發現的網絡亂象,促請、配合相關部門推進治理不夠,跟蹤落實還需加強。對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涉案未成年人的專門矯治教育監督落實不夠。四是基層未成年人檢察力量還很薄弱,尚不能適應新時代未成年人保護更高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當代中國少年兒童既是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的經歷者、見證者,更是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生力軍」。孩子就是未來,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須持續做得更實。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要求,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保障兒童合法權益。新征程上,檢察機關將始終堅持「從政治上看」,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認真落實未成年人「兩法」,深入踐行「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更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助推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制度落地落實,攜手為孩子們撐起一片法治艷陽天。
(一)優化、做實「全面保護」,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加大依法懲治力度,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完善辦理性侵犯罪案件司法解釋,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發勢頭。持續推進「一站式」辦案機制建設,綜合用好司法救助、綜合救助、法律援助等方式,加強未成年被害人關愛救助工作。始終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深入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能動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推動完善涉案未成年人分級預防、干預、矯治體系,有效教育挽救,促進回歸社會;對未成年人實施的嚴重惡性犯罪依法追訴,做實「寬容不縱容」。
(二)強化「四大檢察」綜合保護,提升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質效。持續深化未成年人檢察業務集中統一辦理,強化系統審查、全面審查思維,深挖案件背後的監督線索,在深化辦好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時,切實加強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權益和公共利益保護。用好大數據,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化優勢,積極探索更加契合涉未成年人案件特點的多維度、集成式履職方式,讓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更加全面、有效落到實處。加強典型案例總結髮布,強化以案釋法,引領促進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進一步走深走實。
(三)助推「六大保護」,增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合力。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要求「健全學校家庭社會育人機制」「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等,為我們全面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深入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規範適用「督促監護令」,攜同婦聯等部門推動建立家庭教育指導基地,不斷提升涉案、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工作質效。持續落實「一號檢察建議」,加強檢校合作,積極參與校園安全專項整治,促推完善性侵害、性騷擾、校園欺凌懲防機制。積極爭取黨委領導、政府支持,促進社會資源統籌與社會責任落實有機銜接,提升社會保護水平。會同相關部門持續落實依法治網,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清朗網絡空間。結合檢察履職發現的突出問題,積極向各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建言獻策,以依法監督的「我管」促各司其職的「都管」。推動完善司法保護聯動機制,促進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既分工負責、又協同配合,增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合力。
(四)強化自身建設,提升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專業化水平。落實未成年人「兩法」要求,持續推動未成年人檢察專門機構、專職檢察官隊伍建設,培育優秀辦案團隊,不斷完善符合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規律的管理制度和評價體系,努力建設一支政治素質強、專業素質優、職業道德素質好的未成年人檢察隊伍。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列席會議的各位代表:做好新時代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離不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和關心支持。藉此機會,謹提三項工作建議:一是適時對未成年人「兩法」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促進法律規定的專門學校和專門教育制度等落到實處。目前全國僅有100餘所專門學校,遠不能滿足需求,有的省一所未有,影響罪錯未成年人接受有效教育矯治。二是修訂完善與未成年人「兩法」相銜接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護法律體系。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了強制報告、入職查詢制度,但在教師法、醫師法等相關法律中尚無明確規定,建議通過修訂法律,完善相應要求和責任。三是對未成年人司法特別程序和特殊保護制度進行立法研究。附條件不起訴制度目前適用範圍較窄,建議適當擴大範圍,使司法教育矯治功能得到充分發揮。刑事訴訟法關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規定缺少未成年被害人特殊保護內容,建議總結實踐經驗,完善立法予以明確。
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聽取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報告,充分體現了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對檢察工作的有力支持。全國檢察機關將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落實本次常委會審議意見,努力以更高質量檢察履職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共同把未成年人保護這項「朝陽事業」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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